遵义县委关于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通过县党发10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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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委关于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通过县党发10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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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委关于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通过县党发10号1
中共遵义县委文件
遵县党发〔2010〕10号
★
中共遵义县委关于
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
(2010年7月15日中共遵义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步伐,全力建设教育强县,实现人口大县向人力资源强县的转变,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重要意义
1、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是遵义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育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两基”目标顺利实现,各类教育蓬勃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但总体看,我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协调,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还不太高,还存在教育观念落后、体制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优、办学效益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教育强县是提升人民群众素质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富民强县的战略选择,是构建和谐遵义县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的原则,突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统筹发展职成教育“四大任务”,深化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人事管理制度、招生考试制度“四项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大工程”,强化依法治教、优化环境、经费投入和考核奖惩“四个保障”,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3、目标任务。
通过5至10年努力,教育结构明显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高,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形成“发展均衡、优质高效、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到2015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0%,智残、听残、视残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均达到9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学前三年入园入托率达65%,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实现贵州省巩固“两基”成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学前三年入园入托率达70%,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相当。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四大任务”,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4、以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为目标,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城镇以社区和小区为依托创办幼儿园,农村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积极发展乡镇和村级幼儿园。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
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2015年实现“镇镇有公办幼儿园”目标。
到2020年,全县60%的村(居)建有幼儿园(班)。
5、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
小学以方便就近入学为前提,合理调整校点布局,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和必要的教学点,确保适龄儿童依法受教。
初中原则上按每所学校服务区域人口2万人左右的比例设置,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初级中学。
制定县城(南白、龙坑)校点布局和校园建设规划,留足用地,分批建设,力争2011年四小、五小新建工程和三小扩建工程投入使用,并启动六小、六中、九中新建工程和二小扩建工程,2015年完成县城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校点布局不合理、适龄人口入学难等突出问题,满足城镇人口快速集聚的教育需求。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6、以普及高中教育为目标,加快发展高中教育。
着眼于提高全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科学制定高中学校建设规划,加大县级财政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加快普及高中教育。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适龄人口的就学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兴办高中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办学体制,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高中办出特色。
充分挖掘和盘活现有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县一中校园基础设施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做强县一中品牌。
扎实推进县二中、县三中申办省级示范高中工作,进一步优化鸭溪中学、团溪中学等片区中学资源配置。
加快七中和二中新校园建设,力争2011年投入使用。
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打造知名品牌学校,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突出影响的优质高中教育高地。
7、以培养实用人才为目标,统筹发展职成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
制定实施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多渠道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缩小普职差距。
以县职教中心为基础,整合职成教育资源,组建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推荐就业、技术推广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
加快县职教中心新校园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15年“双千”工作创建成功。
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办好农民文化学校,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促进农科教结合,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职成教育体系。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在县职教中心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遵义县籍学生免收学费,鼓励初中毕业生就读职高,逐步扩大职高学生规模。
(二)深化“四项改革”,着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
积极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审批、评估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9、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以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为重点,坚持以县为主,强化镇(乡)责任,完善镇(乡)中心学校管理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
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完善校财局管制度,确保各种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校。
改革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逐步取消校长委任制和行政级别,积极推行聘任制,探索试行职级制,完善校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推进校长专业化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校务公开、师生满意度测评等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
10、深化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对中小学教师实行归口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
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和形式抽调教师,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发生。
加强教师岗位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逐步完善按需设岗、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打破教师职务(职称)聘任终身制,严格执行三年一聘制度,建立学校用人动态管理新机制。
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能够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的工资保障激励机制。
建立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制定鼓励和吸引教师到农村任教的相关政策,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
教师聘任中高级职务,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城学校新进教师,一律从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中招考;新任教师必须在任教学校工作3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
11、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制定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
完善初中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提供科学依据。
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式,实行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生源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学校,让初中毕业生公平享有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学费的“三限”政策。
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
(三)实施“四大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养成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重点,开发实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人格健全。
培养学生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和自我防范外来干扰的能力,培养学生高雅的兴趣爱好、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生追求。
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合作教育机制,共同培养青少年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良好品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3、全面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要求,科学制定全县区域性中小学建设规划,统一编制校园建设性详规,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软硬件配置,逐步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达标。
加快信息技术装备建设,实施“班班通”工程,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新建学校按照新标准实施,原有学校要在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校容校貌、教学装备等方面达到新颁标准要求。
争取用5至10年的时间,使全县规划保留学校达到贵州省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14、全面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将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自尊自律的师德风范,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和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引导教师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以培育“一批名优校长,一批优秀班主任,一批骨干教师,一批特色学校”的“四个一工程”为载体,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建立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工作者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育人方法,全面提升校长、班主任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实施“教师关怀”工程,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重点解决好农村学校教职工食宿困难等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建立教师评先选优奖励制度,鼓励教师争先创优;制订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名优校长、优秀教师到我县任教。
到2015年,骨干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0%,学科带头人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0%。
15、全面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深入推进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积极开发地方教材和校本课程,狠抓教育教学管理。
大力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和教学教研成果奖励制度,鼓励创新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营造学生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学习环境。
实施有针对性的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学习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兴趣爱好,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强化“四个保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6、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教育执法监督机制。
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及时查处和打击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
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
大力开展学校普法教育,让法律进校园、进课堂,营造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7、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积极关心支持教育,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形成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强大合力。
县政府要负责抓好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筹措和安排县级财政教育经费,管好、用好上级和本级教育专项经费,保证中小学教学正常运转。
发改部门要统筹协调学校规划建设,搞好立项服务,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投入。
国土部门要优先满足教育发展用地,妥善处理和完善学校用地手续,新征学校建设用地要减免本级相关费用。
建设部门要将教育布局规划纳入总规,加强教育工程质量监管,让教育工程成为百姓放心工程。
公安、司法、文化等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健康的文化环境。
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防止发生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定期演练,提高学校和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大力营造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社会氛围。
18、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
完善义务教育财政全额保障,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政策规定的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要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并全额用于教育,在确保正常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县财政每年再安排20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乡)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一、二、三类镇(乡)每年投入分别不得少于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积极鼓励和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资源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
完善贫困学生就读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各种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教育乱收费。
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19、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制定分类考核办法,把各镇(乡)和相关部门重视教育、发展教育、投入教育和保障教育情况等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教育工作考评情况记入干部政绩档案,作为干部表彰奖励、提拔使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强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0、加强领导。
县成立教育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强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县级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教育行业归口管理的主体职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并合理配置各类教育资源,管好用好各类教育经费,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和质量评价综合管理,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系统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
各镇(乡)要切实承担管教育、办教育的相关职责,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辍学生返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履行教育发展职责,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1、强化督导。
加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突出督政,强化督学,把建设教育强县的工作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每年对镇(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一次,并将督导结论以适当的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22、严格问责。
各职能部门和镇(乡)要全面履行教育强县建设工作职责。
县委、县政府将对部门、镇(乡)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实行严格问责,对履职不力甚至造成失误的将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3、县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决定,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主题词:
教育发展 决定
中共遵义县委办公室2010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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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 县委 关于 加快 教育 发展 建设 决定 十一 届九次 全体会议 通过 县党发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