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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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
(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司炉人员。
(4)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三、水质管理制度
1.按《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规定,炉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要求,锅炉使用单位一般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员,水处理人员应经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燃油锅炉受热面的蒸发强度高,对水质要求更为严格,因此必须安装水处理设备。
对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还应配备给水除氧设备。
无论采用哪一种水处理方法,均应对水质进行控制和定期进行水质分析。
水质控制项目和指标主要依据水质处理方法和锅炉的形式规格来确定。
要按规定认真、及时、清晰、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四、清洁卫生制度
1.包括锅炉及附属设备,锅炉房内、外包干负责地段的清洁卫生。
对锅炉房内的操作台、水位表、压力表、风机、给水及水处理设备、锅炉平台、炉顶等,以及供油系统、锅炉房内个部位的文明卫生工作提出每班、每周、每月的具体要求和人员分工。
2.燃油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的关键是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要杜绝一切漏油、漏汽、漏烟、漏水现象,为文明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五、安全保卫制度
1.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需经厂保安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
2.当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3.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
氧气瓶、乙炔钢瓶等危险品不得摆在锅炉房内,如必须放置,应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使用液化石油气点火的,气瓶应放置在专门的房间内,输送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不宜采用橡胶软管。
要经常检查油料输送管的静电跨接是否完好。
5.检修用的汽油、机油、油漆等易燃品及带油脂的棉纱等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任意乱丢乱放,堆放地点应远离火源。
6.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拉乱接,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经常检查燃料供应系统,不得有泄露现象。
采用燃气锅炉时,锅炉房内照明及电气开关宜采用防爆型。
7.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
燃油锅炉应备有消防灭火砂及二氧化碳灭火器。
六、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锅炉事故分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锅炉在使用中发生的事故按第九章的要求进行上报、调查与处理。
【篇二:
锅炉房规章制度】
锅炉房规章制度
锅炉房均须有一套完整的适用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缺乏科学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必须会导致锅炉事故的发生。
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应由锅炉房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司炉工人共同制定。
规章制度要切实、易记,并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尽量完善。
各项规章制度一经制订要坚决贯彻到实际中去。
主管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执行得好的司炉工应予以表扬,违反的应批评教育,以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督促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
5、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
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三)水处理人员及化验分析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地向锅炉供应足够的合格的软化水和除盐水。
2、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认真控制调整连续排污,监督司炉工人进行定期排污。
3、做好给水、锅水、蒸汽、凝结水及烟气的各项化验分析,遇有各项指标发生异常时,应采取或提出恰当的处理措施。
4、配合司炉工人共同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工作。
5、做好水处理设备及仪器药品的维护保养工作。
6、参与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及锅炉的清洗除垢工作。
7、做好锅炉及其给水设备、给水系统、节盐、防腐蚀的其他工作。
8、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①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②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③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④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⑤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运行情况。
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③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④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输将近接班手续。
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备喝酒。
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菌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
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炉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入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
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四、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5、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2、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3、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4、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对锅炉设备定期检修,可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有许多单位,锅炉运行了许多年,没有发生任何故障,并保持原有设备的性能,这除了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维护保养制度外,认真执行锅炉的周期检修,保持高标准和检修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锅炉的检修应进行下列工作:
1、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
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2、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力量,制定检修分工负责制,以保证检修质量;
3、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保证检修质量标准的有效措施。
4、做好检修记录,应把每一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在锅炉技术档案内,以利于日后考查,对锅炉设备积累历史情况。
5、锅炉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做好验收工作。
七、水质管理制度
1、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2、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防腐处理的压力试验。
3、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4、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5、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定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八、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后的报告方法和处理要求。
2、明确规定锅炉房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
3、明确规定锅炉房为安全重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其他人员进入时应经允许或办理登记手续。
4、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无证的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或进行水处理或水质分析。
6、加强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安全保护。
九、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2、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区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3、规定废渣、废水、废油和除尘收集灰的处理要求。
【篇三:
按照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
1、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岗位制
1)认真贯彻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有关安全的指令和文件。
2)组织安排有关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等参加培训考核和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3)主持和参与制订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4)参与锅炉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检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改造、设备更新等的计划或方案的制订及审核,并组织实施。
5)负责办理锅炉房图纸审批、安装审批、修理改造方案审批、使用登记、变更、报废等手续,建立锅炉有关资料档案。
6)每周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锅炉房现场工作情况以及锅炉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7)参加劳动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锅炉房评比检查活动。
8)参加锅炉及燃料系统安装或处理、改造后的水压试验、气密试验、调试及总体验收工作。
9)及时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如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10)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单位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参与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
11)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司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各项锅炉房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锅炉安全、经济、文明运行有直接责任。
2)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掌握各部门的生产和生活用气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供汽。
3)做好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思想工作,狠抓劳动纪律,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做好锅炉房和燃料贮运、输送系统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
5)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对本人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锅炉房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
3、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精心操作,对当班锅炉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撤离工作岗位,不准睡觉,不准喝酒、长时间与人聊天、打电话、看书报或做与锅炉安全运行无关的工作。
3)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安全附件以及燃料、除尘、供汽、供水等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当班锅炉运行和正常供汽。
4)认真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业务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正确地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突发情况。
5)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持文明生产。
6)认真及时地填写锅炉运行纪录,做到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晰。
对当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处理外,还应向下一班司炉人员做详细交待。
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
应采取紧急停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8)当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如实将当班锅炉运行及操作情况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不得伪造现场,不得反映不真实的情况。
4、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做好附件、辅机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
2)及时补充和保管好维修工具和锅炉维修备用零部件及有关材料。
3)协助进行锅炉检验、重大修理、安装调试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5、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的锅炉水质标准和劳动部颁发的《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有关法规对所取水、汽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及时准确地对锅水、软水、原水、蒸汽品质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和化验分析记录。
4)根据锅炉水质的分析结果和锅炉状况,正确指导排污和停炉保养等工作,协助搞好文明生产。
5)协助和做好锅炉水处理设备、水质化验设备、水处理药剂的维护保养及采购等工作。
6)在本单位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水垢、腐蚀产物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提出进一步提高水处理效果的措施。
有关记录和分析资料应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7)遵守劳动纪律,拒绝执行不利于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有权向上级领导和劳动部门反映锅炉水质及水处理情况。
锅炉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列入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条件选调司炉人员,水处理人员以及锅炉负责人。
要加强对司炉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教育,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锅炉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要定期开展锅炉及燃料贮存输送系统安全大检查。
锅炉发生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二、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
锅炉操作规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锅炉投入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锅炉使用许可证、司炉工操作证等证件是否有效齐全,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点火前,锅炉内、外部检查。
包括内、外部附件是否完好和牢固,炉内如有积油、杂物是否清理干净,燃烧设备是否完好等;
有关水泵、风机、
安全附件、贮油罐、日用油箱、加热器、油泵、油过滤器、输油管及附件是否正常;
压力表、温度表和给水的自动控制、燃油自动控制、燃烧调节自动控制、锅炉启动、停止的程序控制、自动排污控制等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锅炉房通道、进风口等是否畅通。
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点火操作。
2、点火操作步骤和方法
按照锅炉制造厂家提供的锅炉使用说明书制订操作程序。
由于燃油(气)锅炉有关发生燃气泄漏或燃烧室内积聚可燃气体的可能性,为防止锅炉点火时爆炸,故特别强调锅炉点火前对燃烧室及烟火管、
烟道进行通风,排除积聚的可燃气体,如点火不着,应查明原因,并经过再次通风后,才能重新点火。
点火时,司炉人员要加强对燃烧状况的监视。
3、升压操作步骤和方法
燃油(气)锅炉一般均具有根据蒸汽压力的大小实行分段调节的燃烧调节自动控制系统,预先根据需要将控制系统调至设定的压力值上,锅炉燃烧系统则在蒸汽压力的设定上、下值及时调整燃烧状态,使燃烧负荷与用气负荷相匹配。
上述调节控制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装置是压力比例调节器、电动比例执行器(伺服电机)和燃油线性调节阀等,加强这些装置的检验对保证锅炉升压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在锅炉正常升压过程中,应冲洗水位表和压力的存水弯管,检查各连接部分有无渗漏,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且有无泄漏。
在锅炉安装或检修后点火升压时,应按照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
1)校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回座压力。
必要时,在使用前也可将安全阀拆下送校验单位试验和调试,并加铅封。
2)检查水位表指示是否清晰,两侧水位表指示是否一致;
汽、水旋塞处有无渗漏现象。
3)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确。
4)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运作是否灵敏、可靠。
5)超压报警和超压连锁保护装置运作是否灵敏、可靠。
6)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7)排污阀是否渗漏。
4、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
为了防止锅炉在供气送气时发生水击事故,应在送气前进行暖管工作,暖管操作程序如下: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管道内的冷凝水。
2)缓慢开启主汽阀或主汽阀的旁通阀进行暖管,暖管需要的时间对于小型工业锅炉一般为半小时,对管道长、管径大以及环境气温低时,要适当延
长。
暖管时,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
3)缓慢开启分气缸进气阀,使管道气压与分气缸气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冷凝水。
4)当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打开主汽阀进行供气。
各蒸汽阀全开后均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热膨胀被卡住。
对有省煤器、过热器、热力除氧器等的锅炉,还应注意开启有关阀门,保证锅炉正常运转。
5、锅炉运行管理
燃油(气)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火焰的颜色、火焰中心位置及火焰长短等,及时对燃烧器的油压、油量、风量等进行调节,使燃烧处于最佳状态。
2)锅炉的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
安全阀每月至少排气试验一次;
备用给水泵每周试启动一次。
3)根据锅炉水质化验情况,做好锅炉的定期排污工作。
4)做好每班、每日、每周、每月以至每季的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
锅炉和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
交接班记录;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设备保养检修记录;
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负责人检查记录;
锅炉事故记录等。
由于燃油(气)锅炉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监控方式多种多样、锅炉结构复杂等特点,一点锅炉生产厂家也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特性,为用户提供锅炉运行及保养记录表。
这些表针对性强,对提高司炉人员管理水平,保证锅炉安全运行有很大帮助。
6、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的操作
如果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并列运行,在锅炉正常停炉时要注意解列。
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时,锅炉水位仍然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虽然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锅炉给水系统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气室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器及供油系统损坏。
9)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等。
在处理紧急停炉时,应首先停止供油和送风,停止燃烧器运行,然后关闭主蒸汽阀。
如果事故属超压性质,应开启放空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
如果遇到严重缺水事故,停炉后应让锅炉自然冷却,严禁向锅炉给水。
紧急停炉后,应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锅炉辅机操作规程包括日用油箱、油泵、油过滤器、油加热器、给水泵、风机等的操作方法、步骤及安全要求等。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每月做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做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查出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填入检查记录表或运行记录表。
单位主管领导或锅炉房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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