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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所录李好文的着作中,也漏收了《长安志图》,也可说是“《元史》疏漏,此亦一端矣”①。
鉴于此,本文拟对《长安志图》的几个相关问题,以及该志所反映出的元代泾渠的农田水利建设情况作初步考察。
一李好文与《长安志图》
李好文,字惟中,自号河滨渔者,元大名之东明(今山东东明)人。
李好文的生卒年史籍阙载,但其父李凤的生卒年史料有明确记载。
李凤,字翔卿,一字舜仪,生于宪宗蒙哥四年(1254年),卒于仁宗延裙四年(1317年),大德十年(1306年)任国子助教②。
李凤所着较多,以《西林集》最为有名,但均未能流传下来。
李好文是李凤的独子。
至治元年(1321年),登进士第,授大名路溶州判官,人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国子助教。
《元史》载至正十六年(1356年),李好文曾上书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其后“屡引年乞致仕,辞至再三”③。
说明至正末是李好文生活的晚年时代。
由此我们可以大致推断出李好文的生卒年代:
约生于元世祖至元中后期,卒于元顺帝至正末。
李好文一生任过许多官职,泰定四年(1327年),除太常博士,迁国子博士,累拜监察御史,出佥河南浙东两道廉访司事。
至正元年(1341年),除国子祭酒,改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这是他首次到陕西做官,并在任期内开始编绘《长安志图》。
后迁河东道廉访使,召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
至正四年,改礼部尚书,参与修金、宋二史(《元史》等史料均以李好文与修辽、金、宋三史,实未与修《辽史》),除治书侍御史、参议中书省事,已而复除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这是李好文再次到陕西做官,并最终完成《长安志图》。
至正六年(1346年),除翰林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改集贤侍讲学士。
至正九年(1349年),出参湖广行省政,改湖北道廉访使,寻召为太常礼仪院使,命以翰林学士兼谕德进承旨。
后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禄终其身。
李好文为官比较清廉正直,敢于冲撞权贵甚至皇朝的最高统治者。
《元史》本传载顺帝改用至元纪元时,他上言说:
“年号袭旧,于古未闻,袭其名而不蹈其实,未见其益。
”并指出时弊不如至元者十余事。
一次元顺帝祭太庙,乘马至里桥,当时无人敢谏止。
李好文膝行阻桥曰“请皇帝下马”,顺帝只好听从④。
李好文任监察御史时,河东有李拜拜杀人一案,凶案14年不决,李好文上任伊始即予以判决。
另有王傅撒都刺,以足蹋人致死,众人认为不是用刀一类的凶器杀人,应处以杖刑,但李好文认为“怙势杀人,甚于用刃,况因有所求而杀之,其情为尤重”,于是处以死刑。
两起案件宣判之后,“河东为之震肃”⑤。
李好文一生的事业中,教授太子和着书立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至正九年,顺帝以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年岁渐长,于是设立端本堂,令太子习学汉人文书,聘请儒士讲授儒学,任命李好文为翰林学士兼谕德⑥。
在教授太子的近十年间,李好文可谓呕心沥血。
为了教授太子儒学,李好文先后编成《端本堂经训要义》、《大宝录》、《大宝龟鉴》等书,作为皇太子的学习教材;
又集历代帝王故事,总共106篇,分为圣慧、孝友、恭俭、圣学四类,作为太子问安余暇之助。
除了教授太子时编撰的着作外,李好文还参与修《金史》和《宋史》。
据《进金史表》、《进宋史表》和二史的修史官员名单,李好文分别担任二史的总裁官。
此外,出于朝廷礼仪制度的需要,李好文还纂有《太常集礼》50卷,《元文类》卷36录有他于天历二年(1329年)秋七月所写的《太常集礼稿序》;
在陕西任行台治书侍御史期间,编绘完成《长安志图》3卷。
可见他一生的着述还是很丰富的。
但存留下来李好文的诗、赋不多,《元诗选》录有两首诗,分别是《挽宋显夫》和《题王子晋祠》,《元文类》卷1录有其《感志赋》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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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永瑢等撰:
《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影印本,第621页。
②[元]虞集:
《国子助教李先生墓碑》,《道园类稿》卷44,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复刊本。
③[明]宋濂等:
《元史》卷183《李好文传》,中华书局,1976年,第4218页。
④[清]邵远平:
《元史类编》卷22《侍从二·
李好文》,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扫叶山房刊本。
⑤《元史》卷183《李好文传》,第4216页。
⑥《元史》卷42《顺帝纪》,第886页。
李好文编绘《长安志图》的原因和目的,在他于至正二年为《长安志图》写的序中有明确交待:
他在去陕西做官时,“由潼关而西至长安,所过山川城邑,或遇古迹,必加询访。
尝因暇日,出至近甸,望南山,观曲江,北至故汉城,临渭水而归。
数十里中,举目萧然,瓦砾蔽野,荒基坏堞,莫可得究。
稽诸地志,徒见其名,终亦不敢质其所处,因求昔所见之图,久乃得之。
于是取《志》所载宫室、池苑、城郭、市井,曲折方向,皆可指识了然。
千百世全盛之迹,如身履而目接之”①。
有感于所见当地城郭萧条,“瓦砾蔽野,荒基坏堞”,地名、古迹湮没紊乱,因此欲于旧志、旧图的基础上编绘新的图志,以使“千百世全盛之迹,如身履而目接之”。
旧志指宋敏求的《长安志》,旧图指宋吕大防为之作跋的《长安故图》。
后李好文经过多方寻求,终于找到了《长安故图》,并最终编绘成《长安志图》。
吴师道对此记载说:
“东明李公惟中,治书西台。
暇日,望南山,观曲江,北至汉故城,临渭水,慨然兴怀取志,所书以考其迹,更以旧图较讹舛而补订之,厘为七图。
又以自汉及今治所废置,名胜之迹,泾渠之利,悉附入之,总为图二十有二,视昔人益详且精矣。
”②
关于《长安志图》的版本,杨文衡考证有14个③。
辛德勇《考长安志长安志图的版本——兼论吕大防长安图》是有关《长安志图》版本最为详细的论文④,作者经过考证,认为今存各种《长安志》(包括《长安志图》)的版本均来源于明成化本和嘉靖本,而成化本和嘉靖本又源于同一种元刻本⑤。
现存通行的版本是镇洋毕氏灵岩山馆所藏清乾隆甲辰校刊本(辛文称之为毕刻本),毕刻本以成化本为底本,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又编入所刻《经训堂丛书》,前有王鸣盛写的序,是为经训堂本。
台湾大化书局《宋元地方志丛书》和中华书局《宋元方志丛刊》所收录的《长安志图》,均依据《经训堂丛书》本。
此外,日本东洋文库藏有嘉靖十一年刻本,杨文、辛文尚未提及,但因未见到原稿,尚不知日藏嘉靖本同中藏嘉靖本中的哪一部相同?
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有4种版本⑥,其中题为李好文至正二年辑的嘉靖十年刻本当即王重民所谓“明嘉靖间刻本”⑦,亦即辛文所谓李文藻旧藏的嘉靖本。
此外三种是灵岩山馆毕刻本、经训堂丛书本和光绪十七年思贤讲社重刻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李好文:
《长安志图》原序,四库全书本。
②[元]吴师道:
《吴礼部文集》卷18《长安志图后题》,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清抄本。
③杨文衡:
《长安志图的特点与水平》,《中国古代地图集(战国一元)》,文物出版社,l990年,第91页。
④辛文初载《古代文献研究集林》第2集(1992年),后收入作者《古代交通与地理文献研究》一书,中华书局,1996年。
⑤[日]井黑忍:
《モソゴル时代関中におけゐ农地开発——淫渠の整备を中心として——》,载《内陆亚细亚史研究》第19号,2004年3月。
⑥朱士嘉编:
《美国国会图书馆藏中国方志目录》,中华书局,1989年,第360页。
⑦王重民:
《中国善本书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1页。
《长安志图》和《长安志》是两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方志。
李好文《长安志图》自序说:
“图旧有碑刻,亦尝锓附《长安志》后,今皆亡之。
有宋元丰三年,龙图待制吕公大防为之跋,且谓之《长安故图》,则此图前世固有之。
其时距唐世未远,宜其可据而足征也。
然其中或有后人附益者,往往不与《志》合,因与同《志》较其讹驳,更为补订,厘为七图。
又以汉之三辅及今奉元所治,古今沿革,废置不同,名胜古迹,不止乎是;
泾渠之利,泽被千世,是皆不可遗者,悉附入之,总为图二十有二,名之曰《长安志图》,明所以图为志设也。
”朱彝尊也说:
“读敏求之《志》者,必合是编(指《长安志图》——引者)并观,而古人之迹,庶几得其十九也。
”①可见二志的关系是密切的,《长安志图》是在《长安志》的基础上编绘而成的,应该配合《长安志图》来阅读、研究《长安志》,反之亦然。
明代西安府知府李经刻书时,曾将《长安志图》列于宋敏求《长安志》之首,合为一编,其后刻书多沿袭了李经的做法。
至清修《四库全书》时,认为“好文是书,本不因敏求而作,强合为一,世次紊越,既乖编录之体,且《图》与《志》两不相应,尤失古人着书之意。
今仍分为二书,各着于录”②。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亦认为“《图》本不为宋《志》而作,两不相应”。
明确指出二书有别,遂将二书分开刻印。
大概元时《长安志图》单刻,明代李经将之与《长安志》合刊,清修《四库》又分刻。
二《长安志图》与元代泾渠水利建设和管理
元代尤其是元朝中后期,泾渠水利灌溉事业积弊越来越深,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诸如渠口高出水面,引水困难,渠道两岸淤泥堆积如山,出土鹿巷填塞,原有渠道荒废,水闸损坏,元初至元之法废弛,用水纠纷层出不穷,官员腐败,等等,从而使元代泾渠水利建设和用水管理的难度加大。
但也正是因为这些积弊,迫使元朝政府必须加强泾渠的水利建设和加大用水管理力度,从而保证泾渠渠系的农田灌溉。
在水利建设方面,元朝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水利建设的力度。
第一,开凿新渠,导引泾水。
泾渠“初凿之时,渠与河平,势无龃龉;
岁月激涤,河低渠高,遂不可用”③。
泾水河道日趋低下和引水渠口日渐高出的矛盾,是历代解决引泾入渠的焦点问题。
汉修三白渠、宋修丰利渠,都是因为如此。
宋时大理寺丞皇甫选和光禄寺丞何亮在向朝廷所上《复修三白渠议》中就指出:
“暨年代浸远,泾河陡深,水势渐下,与渠口相悬,水不能至。
”④至元代,这一矛盾更为突出,于是元朝政府只好于宋渠之上再开新渠。
至大元年(1308年),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监察御史王琚建议,于宋代丰利渠之上再开凿引水石渠(即《泾渠总图》所标之“石渠”),又称“御史渠”,新石渠和宋丰利渠之间的距离是五十六步。
开凿的“御史渠”,解决了引泾入渠的问题。
第二,加强对除泾水之外其他灌溉水源的建设力度。
元时泾渠灌溉“水脉艰涩,所润益寡”,由于种种原因,用来灌溉的泾水流量比以前有所减少。
因此,为了解决灌溉用水水源不足的问题,元朝政府又加大了对其他水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如由于云阳县北境高印,泾水不及,所以将冶谷水引入云阳,修成七条灌溉渠道。
这七条灌溉渠道从《泾渠总图》上来看,分别是天井渠、王公渠、成渠、海西渠、通利渠、盐渠、仙里渠。
宋代引漆沮水(即元所谓石川河)的渠道,据宋敏求《长安志》的记载,有堰武渠、白马渠、长泽渠、高望渠、文昌渠、石泉渠、永济渠、阳渠、直城渠⑤。
元于宋的基础上,将石川河的引水渠道扩修至13条,分别是石川河东岸7条:
判官渠、杨家渠、文相渠、永济渠、石水渠、永闰渠、杨九渠;
西岸6条:
偃武渠、白马渠、长泽西渠、长泽东渠、高望渠、阳陵保渠⑥。
渠道的扩修,无疑加大了引水量。
为了加强对泾水之外“青冶、浊谷、石川、金定、薄台等水,并耀州三原、富平,邠州管下淳化县行流河水”的利用力度,元朝政府于每渠设直渠长一名,按照泾水之例进行管理。
《泾渠总图(清冶浊水附)》图中,对各灌溉水源也有标示。
第三,尽修渠堰之利。
由于战争的破坏,水流的减少,元代泾渠内不少灌溉渠道已荒废,如元初三白渠“渠隁缺坏,土地荒芜。
陕西之人虽欲种莳,不获水利,赋税不足,军兴乏用”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清]朱彝尊:
《曝书亭集》卷35《序二·
长安志图序》,四部丛刊初编本。
②《四库全书总目》,第621页。
③《长安志图》卷下《泾渠总论》。
④[元]脱脱等:
《宋史》卷94《河渠志·
三白渠》,中华书局,1977年,第2346页。
⑤[宋]宋敏求:
《长安志》卷19《县九·
富平》,台湾大化书局1980年影印乾隆五十二年刊经训堂丛书本。
⑥《长安志图》只于《富平县境石川溉田图》中标出各渠,清刘於义修,沈青崖等纂《雍正陕西通志》(雍正十三年刻本)卷39《水利一》据《长安志图》(《陕西通志》作《长安图说》)记载有各渠的具体名称,只是永闰渠作阎渠,杨九渠作阳九渠,阳陵保渠作杨陵保渠。
⑦《元史》卷65《河渠志·
三白渠》,第1629页。
为此太宗时期即开始修三白渠。
太宗十二年(1240年),梁泰向窝阔台上奏,陈明修渠的益处,请求“差拨人户牛具一切种莳等物,修成渠隁,比之旱地,其收数倍,所得粮米,可以供军”。
窝阔台准奏,任命梁泰为宣差规措三白渠使,郭时中为副使,直隶朝廷,并置司于云阳。
同时敕谕塔海绀不,要求当地驻军全力配合。
其后大大小小各条渠道的维修,一直是元朝政府加强泾渠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繁重的修渠任务,使当地民夫“寒暑昼夜,不得稍休”,更有甚者,修渠时竟有溺死水中者,于是有些民夫宁愿不受其利,“以免劬瘁”①。
由此可见,元朝政府维修渠道的力度是很大的。
洪口石堰是历代引泾的关键所在,也是泾渠水利建设的一个重点。
石堰修得牢固,才能保证水流平稳,引水渠口不被激流冲坏,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导引泾水,避免过多地浪费水资源,但历代屡修屡坏。
元代“因前代故迹初修洪口石堰,当河中流,直抵两岸,立石困以壅水。
囷行东西,长八百五十尺,每行一百零六个,计十一行,阔八十五尺,总用困一千一百六十六个”②。
密密麻麻的石困对截流和缓解泾水的冲击力显然是必要的。
从太宗五年(1233年)创立渠堰以后,元朝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增修,从而达到“囤行广密,委是坚牢”的效果。
但因“泾水涨溢不常”,为了防止泾水涨溢冲坏渠道,起到防洪、护渠的作用,元朝政府又于秦修郑渠口之北、汉修白渠口之南开通一条新的退水槽(即《泾渠总图》所标之“退水渠”),“凡遇涨水,泄以还河”③。
第四,开通出土之便,即加大清理泾渠渠道、渠岸淤积泥沙的力度。
泾渠渠内泥沙历代不断淤积,至元代,渠水所携泥沙使得“所灌之田,日复淤闭”。
而渠道两岸累年淘出的泥沙,堆积而起,竟高至三十五尺,从渠岸“下窥渠面,如视井底”。
不仅如此,所淘出泥土填满了前代开凿于渠道两岸的用于运送所淘淤泥的通道——鹿巷,“只于岸上堆积,或于霖雨,其土崩塌,复入于渠,是以渠道益浅,水来益小”。
所以,元朝政府就不得不加大清理淤积泥沙的力度。
每年“差五县人夫入渠,负龙挠曳而上”,清理淤泥。
曾任承务郎、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监察御史宋秉亮向朝廷建议:
“拟合于农务未忙,天暖人闲之时,差遣五县人夫,将鹿巷开至平地,搬运积土离渠岸,或运入河以渐而去,不得似前辄闭岸巷。
”④
在用水管理方面,由于水资源愈来愈紧张,民夫用水纠纷也日趋严重,所以元朝政府对泾渠用水加强了管理,积极推进管理的制度化。
泾渠用水的管理制度,在元代西北地区有典型性,对今天西部开发中合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并促进西北农业可持续发展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长安志图》卷下《用水则例》中有许多关于用水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而受处罚的记载,如“如违断罪”、“严行断罪”、“严加断罪”、“事发断罪”、“依例断罪”、“断罪有差”、“皆有罪罚”等等,这些记载一方面说明泾渠用水出现比较频繁的纷争,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为了解决用水中出现的问题,规范用水管理而采取了不少措施。
政府设有河渠司等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分水”、“用水则例”,即用水的规章制度,对渠系内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具体来讲,这些措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立闸分水,从总体上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分配。
《长安志图》卷下《洪堰制度》载:
“立三限闸以分水,凡二所。
三限闸其北曰太白渠,中曰中白渠,南曰南白渠。
太白之下是为邢堰,邢堰之上渠分为二,北曰务高渠,南曰平皋渠。
彭城闸渠分为四,其北曰中白渠,其南曰中南渠,又其南曰高望渠,又其南曰隅南渠。
中南之下,其北分者曰析波渠,其南分者曰昌连渠,渠岸两边各空地八尺。
凡渠不能出水,则改而通之。
”因为三限和彭城是五县分水的要害之地,所以元朝于此设闸分水,其中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三原、栎阳,南限入泾阳。
分水是否合适是保证泾渠水资源合理分配的关键,所以元朝政府十分重视分水的监督工作。
如果“守闸之官不应或妄自起闸一寸,即有数徼余水透入别县”,从而出现矛盾,导致纷争,所以每逢分水时间,元朝政府即令各县正官一员亲诣限首,“眼同分用”,从而保证“庶无偏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长安志图》卷下《泾渠总论》。
②《长安志图》卷下《洪堰制度》。
③《长安志图》卷下《洪堰制度》、《用水则例》;
《元史》卷65《河渠志·
洪口渠》,第1631页。
④《长安志图》卷下《建言利病》。
第二,立斗门均水,以保证渠系各地均能得到灌溉。
《洪堰制度》亦载:
“立斗门以均水,总为斗一百三十有五。
渠岸两边各空地五尺。
限上斗门十九,南限斗门十二,中限斗门十,北限斗门五,务高斗门二十三,平皋斗门八,中白斗门二十三,中南斗门十五,析波斗门一,昌连斗门三,高望斗门十一,隅南斗门五。
凡水出斗,各户自以小渠引入其田,委曲必达。
”并且记载有135斗的具体名称,对各斗辖区内的用水量有明确规定。
各斗设有斗门子等负责人员,由河渠司的正官负责维修各斗斗口,“使无壅滞”。
巡监官和斗门子要督促各户修理渠口,“或令石砌木围,无致损坏,透漏费水”,并要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各种违反规定的情况。
第三,制定出一套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涉及用水程序、灌溉时间、浇灌顺序、灌溉田地的亩数、渠道的防护,以及各种处罚规定等。
这些规章制度互相配合,对促进泾渠用水管理的制度化有重要意义。
《长安志图》卷下《用水则例》规定,如果民户要引水溉田,则须事先向负责的斗吏申明,由斗吏根据需要灌溉的民田亩数,写成申请状一类的书面材料上报,由官府发给申帖。
经批准后,按应得徼数,限时放水。
放够批准的徼数以后,则立即闭斗交付。
若违犯规定,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开渠放水的时间是每年十月一日,至明年六月渠水上涨时歇渠,七月住罢。
时间不同所浇灌的田地也不一样,十月一日放浇夏田,三月浇麻白地及秋白地,四月只浇一色麻苗一遍,五月改浇秋苗。
放水的先后次序是“自下而上,昼夜相继,不以公田越次,霖潦辍功”。
每夫一名可浇灌夏秋田二顷六十亩(元初和元末所浇灌的田地数量有所不同,至正初每夫实际只能浇溉一顷七八十亩)。
渠水流量的最大标准是一百二十徼,一徼水一昼夜大约溉田八十亩。
守限者每天要探量具体徼数申报,所司凭以分俵,水盛则多给,水小则少给。
渠堰若有微损,即便补修。
渠堰维修的时间是八月兴工,九月工毕。
每年春天,要在河渠两岸种上柳、榆等树木,以坚固堤岸。
因为修渠工程浩大,所以元代泾渠维修多以官方组织民力维修为主,民间也自行修理、疏导渠水以溉田。
值得指出的是,洪口囤堰设有十名水军从事囤堰的保护工作(后来从各县选派富实人夫2名,5县共计10名代替水军看守渠堰)。
水军应属军队编制,令水军守护渠堰,应当是元代水利建设的一个特点。
针对用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元朝政府也制定出相关规定加以限制和处罚:
“诸违官禁作奸弊者,断罚有差”;
“凡搀越盗用,渠岸修筑不牢,浇溉不应地土,渠吏蔽匿不申,及斫护岸树木,无故于三限行立者,皆有罪罚”。
上述规章制度,不一而足,对保证泾渠农田灌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泾渠灌溉面积,元代前后期有些变化。
据吴宏岐先生考证,元代前期泾渠所灌溉5县(三原、栎阳、云阳、高陵、泾阳)之地约为7到9千顷,元代后期当达不到元前期的灌溉面积①。
第四,用水管理体现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鉴于清理淤泥、维修渠道等水利建设事业任务繁重,民夫有逃避现象,因此为了保证泾渠水利灌溉的顺利进行,元朝政府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采取了民户支付劳动与灌溉受益相结合的措施,以调动民户的积极性。
即民户所需浇灌田地的用水量,由其在开凿、维修渠道等劳动过程中所积的工数来决定,政府“验其工给水”。
工数是民夫参与水利建设事业所支付的劳动量的计算单位,如天历二年,陕西屯田总管兼河渠司事郭嘉议上报给朝廷维修泾渠所需的工时就有“十四万九千五百十一工”。
如果用水民户“不出夫役”,不积工数,那么“今后无得使水,监浇官、斗门子人等看循与水者,依例断罚”。
这种措施直到今天仍然在西北地区一些农村中推行,即每户农民每年要在当地水利建设工作中完成一定数量的义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吴宏岐:
《元代前期泾渠灌溉面积考证》,《唐都学刊》,1998年第2期。
三《长安志图》反映出元末泾渠水利建设的几点历史教训
元末,泾渠灌溉出现“水脉艰涩,所润益寡,分争讼阋,奸弊百出”的现象①,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时人已有比较深刻的总结,这可以说是元代泾渠水利建设的一些历史教训,不但对元末的水利建设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即使对今天西北地区的水利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这些历史教训,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司因循姑息”,渎职、腐败。
因为用水紧张,民户为了浇灌田地,便贿赂渠斗、人吏等有关官员,盗用灌溉,导致“可浇者不得使水,不须浇者却令使水”、“打立截堰,纵意多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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