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测作业指导书侯国兵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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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系统维护电工
3
系统巡视
1
人工检测
安质员
人工检测瓦斯
瓦斯主管
三、瓦斯监测作业
1、瓦斯监测方法与措施
1.1瓦检员每人配备一台光干涉瓦检仪,进洞随身携带。
瓦检员跟班监测,重点是掌子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
瓦斯检查员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检查,做到检查的均衡性,严禁空班漏检,并认真填写瓦斯循环图表和记录牌板。
1.2便携式瓦检仪以及光干涉瓦斯检测仪每半年校验一次。
1.3严格执行“爆破员、工班长、瓦斯检查员”同时在场的“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并及时收回检测报表报经理部安质部及总工程师审阅。
1.4瓦斯浓度管理进行分级管理:
瓦斯含量低于0.3%,可正常施工;
瓦斯含量大于0.4%,低于0.5%,应报警处理并加强施工通风;
瓦斯含量大于0.5%,应局部停工检查处理。
1.5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先撤离人员,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命令加强通风等),并且马上把情况反映给工区领导或其它值班领导。
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1%,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供风。
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制定排瓦斯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混合瓦斯浓度不超过1.5%,回风系统还必须停电撤人。
1.6因全面停电,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恢复通风,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供风后,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1.7瓦检员每次检测后,必须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工作面带班工班长,形成的检测报告,必须有工作面工班长或带班人员签认。
若无签认的记录,一律视为无效记录,并追究瓦检员责任。
1.8瓦检员每天的瓦检记录交班时,均要及时交给安检员,并由安检员签字签收后归档备查。
同时安检员要将当日瓦斯最高浓度记录通知工区主任和施工队长,并报告经理部调度。
经理部调度对瓦斯浓度超过0.5%以上的瓦检记录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项目经理或经理部值班领导。
2检查频率
2.1瓦斯隧道施工中,必须坚持24小时瓦斯检测。
洞内瓦检员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间不得擅自离岗。
2.2瓦斯浓度在0.1%以下时每小时检查1次,瓦斯浓度在0.1%以上时每30分钟检查1次。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特殊工序如电焊作业(尽量在洞外进行)、塌方处理等重点部位,必须保证全过程检测。
对各种通风死角每班进洞检测一次。
对瓦斯浓度超过0.3%的地段,必须加强检测,增加检测的频率为每20分钟一次。
2.3开挖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
当开挖工作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时,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要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3检查地点及范围
3.1隧道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
隧道所有开挖工作面、局部塌方地点,使用中的机械电气设备的设置地点,防水板背后,焊接、切割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瓦斯浓度可能超限或积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具体有:
开挖工作面,横通道,衬砌台车附近、防水板台车附近,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特需检查地点,如烧电焊地点,其他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等。
3.2每个检测断面检查五点或三点。
即顶部、两侧拱脚处及两侧墙脚处。
3.3每炮检查三处:
装药前、装药后、爆破后。
3.4瓦检员每班必检地段为:
掌子面和其它有人员作业地段及各种通风死角。
4各检测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4.1隧道任一地点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2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3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方可通电开动。
4.4焊接、切割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4.5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5%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24h内封闭完。
4.6瓦斯浓度管理进行分级管理:
4.7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先撤离人员,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命令加强通风等),并且马上把情况反映给工区领导或其它值班领导。
4.8因全面停电,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恢复通风,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安全措施;
4.9瓦检员每次检测后,必须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工作面带班工班长,形成的检测报告,必须有工作面工班长或带班人员签认。
4.10瓦检员每天的瓦检记录交班时,均要及时交给安检员,并由安检员签字签收后归档备查。
经理部调度对瓦斯浓度超过0.5%以上的瓦检记录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项目经理或经理部值班领导
5隧道瓦斯检查制度的重要内容
5.1每月根据隧道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工程部门按照《铁路瓦斯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隧道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
计划图表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符合《铁路瓦斯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5.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5.4瓦斯检查员进隧道时带光干涉甲烷检测仪,仪器保持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作业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班长近隧道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带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带式光学瓦斯检定器。
5.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洞口值班室报告。
5.6瓦斯检查员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员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应检查的地点一处或多处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
或检查员不负责任,没按规定的次数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员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洞内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6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洞内交接班制度。
6.1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隧道,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变化情况。
6.2瓦斯检查员每班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
汇报的次数由总工程师根据隧道生产、安全状况、隧道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瓦斯检查员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及时汇报。
6.3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的区域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规定的区域。
否则,要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措施的要求执行。
6.4洞口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现场施工生产负责人汇报。
6.5通风瓦斯日报,由现场施工生产负责人审阅。
6.6为了使瓦斯检查员能在交接班时双方见面,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避免误会;
为了防止瓦斯检查员迟到、早退或无人接班,避免分工区域出现无人检查、监视的空岗状态,从而保证能及时发现、处理通风瓦斯隐患,隧道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员洞内手上交接班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6.7隧道交接班地点。
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其专检测开挖工作面处交接班;
其他交接班地点由总工程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确定。
6.8瓦斯检查员隧道内交接班时间。
交接班时间由总工程师根据隧道工作制度,以及人员进出所需要的时间等因素确定,瓦斯检查员不得提早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应避免分工区域出现长时间无人检查监视通风瓦斯的状况。
6.9交接班内容:
交接班时,交班瓦斯检查员要交清如下几个内容事项:
6.9.1分工区域内的通风及通风系统、瓦斯、煤尘、防突、防火、爆破、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6.9.2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6.9.3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火、防突)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6.9.4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6.9.5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或记录本)上签字,记录备查。
6.9.6防止“空岗”。
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员未到班,交班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斯检查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检查员。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为了防止发生“空岗”,施工生产负责人在每班上班之前要详细清点瓦斯检查员人数,发现缺人时必须立即采取替补等措施。
7自动监控系统
瓦斯监控采用中国煤炭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研制的KJ90瓦斯远程自动监控系统(或其他),监控分站采用八模八开KFD-2型大分站,在开挖掌子面(包括行车、行人横通道开挖掌子面)、二衬台车、洞口回风流中设置KG9701低浓瓦斯探测器。
7.1监测项目
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结合该隧道地质情况及瓦斯涌出情况,监控项目有:
工作面甲烷浓度、工作面氧气浓度、回风甲烷浓度、洞外压入式风机开停状况。
传感器基本布设位置及数量见下表:
布设地点
监控内容
传感器型号
数量(台)
作用
掌子面、二衬台车拱顶及侧壁
甲烷
KJ101-45B
4
检测工作面甲烷浓度
洞外
风机开停
风电闭锁
检测风机开停状况
隧道供电
瓦电闭锁
瓦斯超限停止施工供电
7.1监控系统的布设
1台分站及断电仪布设于地面中心站,数据传输线将分站与地面数据通讯接口连接,由分站与各传感器通过通讯电缆联接。
该方案具有系统简单,便于维护操作,经济上更优的特点。
7.2系统的安装与维护
7.2.1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现场安装、调试,同时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简单故障由施工单位负责维护,施工单位无法排除的故障通知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维护。
7.2.2监测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保护监控系统。
7.2.3当在隧道施工出现变化,所安装的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应及时对已有系统进行改造。
7.2.4瓦斯监控系统探头必须定期经安质部门标准气样校正并经监理见证记录签认,时间为一周1次。
专业检定机构为半年1次;
系统分站一年1次标定。
附件:
相关瓦检人员证件及瓦斯日报表、超限记录表。
中铁二局兰渝LYS-10标段项目经理部
第二分部
2010年8月18日
附件1:
部分相关瓦检人员证件及培训资料。
中铁二局兰渝铁路LYS-10标段项目经理部第二分部
瓦检员登记台账(部分)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操作证号码
有效时间
专业培训日期
工点名称
在岗情况
备注
蒋增林
男
汉
——
煤51611005002369
2014.3
2008.3
肖家梁出口
在岗
外聘
罗吉兵
TM5111025196902072691
2015.07
2009.7
张海林
煤51631008000006
2012.12
2006.12
四方山出口
杨明君
TM510723************
2014.8
2008.8
二分部
5
黄凯
TM511024196304220192
2015.4
2009.4
6
汪朝明
TM510622196509270918
2016.6
2010.6
主要培训内容:
瓦斯检测工、煤矿生产技术基础知识、抢险救灾、煤矿作业人员安全读本。
附件2:
瓦斯日报表
瓦斯日报表
工点名称:
兰渝铁路四方山隧道出口上报时间:
年月日
监测时间
洞口30米
拱顶
掌子面
侧壁
衬砌台车顶
衬砌台车侧壁
放炮前
测值
放炮测
值后
备注(最大值)
填报人:
工点负责人:
安全经理:
总工:
项目经理:
注:
1.监测时间为瓦斯浓度异常开始时间,此时浓度值填入监测值栏内。
2.备注栏内所填写认为需要标注的情况说明,本表数值需结合自动监测系统和光干涉式检测仪数据.备注栏可填写便携式仪器检测情况。
3.每日18时30分前用即时通报安质部。
4.填表人,工点负责人使用电子签名。
5、瓦斯监测日报表作为本表附件一并上报。
附件三:
超限记录表
有害气体超标应急处理记录台帐
项目工程名称:
兰渝铁路LYS-10标段施工单位:
中铁二局兰渝二分部
工点
名称
有害气
体名称
超限
时间
结束
时长
允许值
时段
均值
情况及处理措施记录
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主管责
任人
主管安全员:
安全经理:
生产副经理:
总工:
项目经理:
现场监理:
备注:
启动应急预案时,上表备注栏里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签认备注意见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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