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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多方共享风险控制及授信平台,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借鉴国内科技支行支持政策经验(见附件3),采用贷款补助和贴息等方式,对科技支行进行补贴;
同时结合区“风险准备金池”,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中心等金融机构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风险补偿机制,令科技银行各类授信贷款内有风险控制,外有全方位的联动补偿机制。
3.采取措施,提高科技企业信息透明度
针对在当前的信贷管理制度下,高科技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是由科技局提供科技专家库,采用专家前置评估或者引入专家进入银行评审委员会的方式进行风险控制;
另外可以通过与新建成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合作,选择信息较透明的新三板企业优先支持。
4.为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便利
探索各种类型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质押授信新模式,鉴于知识产权质押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性,争取引入有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者与该类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支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效率。
5.允许科技支行适当提高贷款利率
根据科技信贷的特点,高风险融资理应以高利率来覆盖,尽管目前国内相当部分的科技支行在政府资金的补贴下做出了低门槛低利率的承诺,但从长远看并不利于市场的发展。
调查中发现,缺乏资金和融资渠道的科技企业对银行利率并不敏感,对初创公司来说,取得成功的关键是抓紧搞研发,筹措资金,尽快把产品推向市场。
下一步,结合央行即将放开的贷款利率管制,在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门槛的前提下,应允许科技银行设定高于市场的利率水平。
五、在我区设立科技银行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设立科技支行主要是为科技企业服务,但一个区的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数量有限,难以为科技支行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潜在客户,而科技支行对区外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势必需要市财政的支持;
且设立科技支行除需协调银行外,还需要市银监局的批准,自然也需要市科技局的参与。
2.目前国内设立的科技支行大都需政府共同承担风险或提供风险补偿(补贴),但政府总要退出,这种机制下,一旦政府停止补贴,社会资本能否及时跟进,代位承担本应由政府承担的风险?
如果不能,科技支行面对骤然加大的贷款风险将何去何从?
3.实际上,科技支行与商业银行其他支行无并本质区别,目前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的“风险准备金模式”完全可以实现其功能。
既然如此,设立科技支行到底有无必要?
附件1:
国内科技银行的发展历程及分析
科技部、工商联和九三学社从2003年起开始倡导建立科技银行,对科技银行设想为独立的法人机构,主要向中小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和提供贷款,培育其成长,资金来源于吸收机构存款和发行金融债券等。
2008年全国工商联基本形成了在北京、上海两地试点成立科技银行的实施方案,计划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专门的科技银行。
从2008年开始,在国家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推动下,地方科技部门积极和地方的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
2009年1月10日,中国首批科技银行在成都正式亮相。
当天,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和成都银行高新支行被银监会批准,变身为“科技银行”。
这两家银行将按照新的要求,重新办理金融许可证。
两家科技银行的业务试点范围将与其他银行略有不同,其支持对象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省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业务范围上鼓励银行探索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担保,同时将引入贷款的风险定价机制,根据风险水平、筹资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等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且在3至5年时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服务量占其总客户数50%以上。
2009年5月,银监会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号)指出,将选择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
鼓励银行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有表决权的科技专家,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适当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提出科技主管部门应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定期推荐科技贷款项目,支持银行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
2009年7月,杭州科技银行成立,重点支持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过认定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0月,中关村科技银行在北京成立;
2010年5月,平安银行深圳科技支行成立;
9月,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支行成立;
2011年以来,科技支行在全国范围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2012年8月15日,中国第一家专注于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的合资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在上海成立,浦发银行和美国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0%的股权。
这是自1997年以来第一家获得批准的合资银行,也是中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
总的来看,国内的科技银行类型包括有:
一是以商业银行支行的形式出现,换言之只是商业银行下面的一个新业务,而非具法人地位的“科技银行”,如2009年7月成立的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它采用的是“银行+担保+额外风险收益补偿机制”的运作模式,由地区政府牵头多方参与、通过内部资源整合而成立,获市、区两级财政将科技扶持资金及创投资金的注资,市科技局在提供信息支持的同时,出资设立高科技担保公司,配套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
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准利率贷款,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的担保措施,政府则最后给予风险补偿和激励。
类似形式的科技银行还包括成都银行高新支行、汉口银行光谷支行等。
二是采用股份制发起、市场化运作模式设立的新型金融机构,如浦发硅谷银行。
但是和硅谷银行在国外如鱼得水形成强烈反差,浦发硅谷银行明显水土不服。
新华社2013年年7月的相关报道称,成立不到1年的浦发硅谷银行,除了与上海市杨浦区政府签署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管理协议外,其他业务乏善可陈。
浦发硅谷银行2012年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浦发硅谷银行存款余额为1135万美元,贷款余额为零,尚未开展贷款业务。
全年总收入390万美元,主要为存放同业收入和政府财政补贴。
表面上看,不能从事人民币业务就如同无米之炊,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更大的掣肘在于中美不同的银行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这种政策限制,使得硅谷银行的债权转股权模式变得“不可复制”。
附件2:
科技银行在我国发展面临的问题
相对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内科技银行探索整体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各地对建设科技银行投入巨大的支持,努力探索其经营发展的模式,但一直处于“呼声大雨点小”局面,究其原因,主要由于以下几大障碍:
1.与硅谷银行所在的美国相比,我国风险投资不发达,在当前的信贷管理制度下,高科技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难以解决,科技银行所承担的高风险难以得到足够的风险补偿,限制了科技银行持续经营的能力。
2.知识产权的评估作价机制难以建立与运作。
科技企业所依托领域繁多、专业门槛高,商业银行缺乏配套科技人才,成立行业专家评审组的成本大。
3.在国内设立这种科技银行,目前还存在法律方面的限制。
银监会之所以对科技银行发放牌照如此严谨,一方面是担心这类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
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银行不允许做股权投资。
除此之外,目前对科技银行最大的金融抑制来自于中国金融体制、法规的利率政策,《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的严格规定: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由于这样规条的存在不能适应高科技企业的实际情况,极大地抑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商业银行控险体系的局限难以突破
围绕设立科技银行的形式---科技银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简称“科技支行”)的分歧无法统一,目前国内的方案是“希望商业银行能够在部分需求较多的市场将当地支行的贷款流程和考核体制进行改造,成为专门从事科技类中小企业信贷的网点”,也就是所谓的“科技支行”。
由于银行承担巨大风险的同时未获平等收益,所以科技支行无法摆脱商业银行贷款制度中风险控制体系的束缚。
附件3:
各地对科技支行的支持政策
2007年7月,江苏省财政厅、科技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台《江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十一五”期间对科技项目贷款年递增20%以上的银行,经考核后,由省财政每年按新增贷款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
2009年10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人民政府5部门共同签发了《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设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机构在中关村购置或自建办公用房的,享受每平米1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
租用办公用房的则享受3年租金补贴(3年分别补贴租金的50%、30%和10%);
对专营机构按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提取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非担保公司担保信贷业务一般准备金,按照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机构每年不超过500万);
专营机构每增加一个之前没有信贷业务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对其首笔业务一般准备金的75%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人民币7.5万元(每个机构每年不超过300万)。
2010年6月,重庆市财政局、科委设立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按银行当年新增一年期(含一年期)以上科技贷款金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助;
对于接受科技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直接抵押贷款的银行,将给予金额不超过2%的补助。
每家银行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013年2月,福建省首家科技支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启动运营,该科技支行由福建省科技厅、福州市科技局、福建海峡银行共同组建。
福建省科技厅和福州市科技局各安排500万元风险补偿金,对其开展的贷款业务分别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5%直接给予风险补偿;
三方还共同出资6000万元组建虚拟风险池,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风险损失。
该支行对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条件的贷款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附件4:
关于科技银行的两篇报道
杭州科技银行“临产”
2009年《浙商》杂志
杭州素以“天堂硅谷”为城市发展愿景,“临产”在即的杭州科技银行,被筹办方及政、学、商各界寄予厚望,视其为天堂杭州的“硅谷银行”。
政府主导政策护航
成立科技银行是国家科技部多年来的夙愿,这一设想在今年被各地频频付诸实践。
1月10日,建行成都高新支行和成都银行高新支行“破格”变身为首批“科技银行”;
紧接着,北京中关村和上海浦东迅速跟进复制。
相较于尚未具备相应民营经济基础的成都等地,杭州时至此时方才成立科技银行则显得有些不紧不慢。
对此,杭州科技银行筹办方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正是因为高科技型小企业集聚,杭州的科技银行才更需“充分的前期准备”。
实际上,早在3月中下旬,杭州市政府即召开了专题会议,敲定上马科技银行项目。
杭州科技银行的筹办是由杭州市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的行为,其中:
杭州银行在通过内部资源整合,成立单独规模的科技银行;
市、区两级财政将科技扶持资金及创投资金存入科技银行,为其注资;
市科技局在提供信息支持的同时,出资设立高科技担保公司,配套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市金融办、浙江省银监局为其创造政策便利,简化报批手续;
滨江区政府则为科技银行提供场地支持。
目前监管部门对单独设立新的科技银行风险管控仍存疑虑。
银行牌照的审批难,使独立成立科技银行几乎成为不可能。
所以,与成都等地的首批科技银行类似,杭州科技银行仍将以杭州银行下辖一级支行的形式存在,而非此前设想的区域性独立科技银行。
当然,科技银行虽为非独立法人,其内部却采取单独授权、核算、考核的运作模式。
在组建杭州科技银行的过程中,政策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除了将科技扶持资金、创投资金及每年2亿元的创业引导资金存入科技银行,市政府还将根据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日均贷款额给予大于普通商业银行的财政补助,补助总额为省级返还的银行机构税收增量的20%;
同时,市、区两级财政还向企业提供40%的贷款利息补贴,并给予为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担保费补贴。
因此,科技银行不仅可以最低利率向企业放贷,而且一旦产生风险,银行将承担净损失的20%。
筹办方并不讳言科技银行项目中的大比重政府投入。
相关人士表示:
“对于长期奉行藏富于民的浙江省内各级政府,单以政府力量拉动增长在短期内没问题。
但长期如此,政府肯定不堪重负。
而且,民间资本的闲置等同于资源的浪费。
科技银行运作一年半载后,将起到示范引导作用,一旦引入民间资金,就有望实现‘国退民进’。
”
硅谷银行模式“曲线”落户
根据杭州科技银行有关人士的介绍,他们主要为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高科技中小型企业,提供300万元以下额度的融资服务。
预想中的杭州科技银行将移植美国硅谷银行的运营模式。
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振洲亦曾带队赴美考察硅谷银行。
美国硅谷银行第二任董事长JohnDean表示,硅谷银行成功的关键在于和风投机构的合作(在美国,科技银行被称为风险银行)。
而国内现行的制度却不允许经营存贷业务的商业银行混业涉足投资领域。
因此,杭州要移植硅谷银行的模式须更多方面的介入。
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是除杭州银行外的杭州科技银行的另一主要筹办方。
这家公司是由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独家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而该投资公司则由杭州科技局出资设立。
也就是说,该担保公司以其浓厚的政策性质区别于其他民间担保。
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铸环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强调风险把控,而风投注重风险与收益间的对称。
在二者的直接合作不被允许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作为第三方信用,则可以“准风投”的形式进入。
目前,民间担保尚处在粗放型的初级阶段,只能靠高利贷、短期借款等违法经营解决收益风险不对称问题。
孙铸环认为,担保公司应以担保期权的形式实现与项目公司共成长。
具体操作上,担保公司将以项目公司1-3%的股份为担保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其利润来源于企业股份的增值。
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准风投”形式,被其看作是“VC的眼光+担保的形式”。
在孙看来,这需要担保公司前期的巨大投入,眼下只有政策性担保公司能担当为其他民营担保提供示范引导的重任。
林先生在杭州城西经营着一家电子科技公司,主营系统集成业务。
他在了解了科技银行的基本架构后表示,科技银行的组建由政府主导,随政策变化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同时,多方介入会将流程复杂化,不符合小企业频繁且迫切的信贷需求。
但是连同林先生在内的多家企业主对“准风投”担保都表示出浓厚兴趣,认为其较单纯的风投不仅融资成本低,而且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和业务拓展会有所裨益。
求解知识产权信贷难题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资产不是房子、产品等实质性抵押物,而是“虚”的知识产权。
而目前的知识产权信贷陷入困境,其主因在于知识产权缺乏完善评价机制和成熟的流通市场。
科技银行提出的解决之道是:
一方面银行改变技术专家为主、商业价值淡化的评审制度,而集结投资专家、银行、技术专家、金融中介公司、担保公司等共同评审产权的技术、风险和效益;
另一方面,银行在向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放贷之前,与下家企业(拍卖公司或申贷企业的竞争对手)达成合作意向,并以与下家企业达成的价格意向为参考来发放贷款。
申贷企业一旦无法偿贷,下家企业即可接手相关知识产权。
期间若产生风险,银行和下家企业各承担50%。
这一机制可使银行顺利变现,也增加了申贷企业的违约成本。
为此,《浙商》记者走访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某IT公司。
其财务总监苗先生告诉记者:
“这相当于科技银行方自行创造知识产权的流通市场。
我担心下家企业会很难找,一来同行间的知识产权较为同质,二来知识产权由于年限和技术更新,会逐渐贬值。
再者,下家为了自身利益势必将产权价格压低,导致银行降低放贷额度。
”当被问到该公司是否可能以下家企业的形式加入到其中,苗总监明确表示不太可能。
不过,科技银行方面称,在该项业务的试点中已有成功案例,且是商标领域的知识产权信贷。
科技银行:
打造中国的"
硅谷银行"
2011年09月《科技日报》
以美国硅谷银行为代表的科技银行通过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有效改善了科技贷款的风险收益结构,极大地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带动美国创业风险投资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的蓬勃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部分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科技支行的形式开展了创新性的探索和尝试。
自2009年1月成都设立全国首批两家科技支行以来,杭州、武汉、深圳、无锡和苏州等地紧随其后。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设立了八家科技支行,不同程度地缓解了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取得了实效。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是国内设立较早的科技支行之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和尝试,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特色金融生态环境的商业服务模式。
成立背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大量中小企业破产,失业率上升,金融机构流动性紧缩,导致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受阻,特别是在上海、江苏、浙江一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密集区,影响更大。
在全社会探究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背景下,杭州市科技局、杭州市银监局等部门推动杭州银行于2009年7月8日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揭牌成立了科技支行,按照硅谷银行的模式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成为浙江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科技支行。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杭州高新区内84%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足5000万元,仅有不到8%超过2亿元,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是杭州高新区科技支行大量的潜在客户资源。
科技支行是杭州银行下属的一级支行,其服务对象定位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涉及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医药、文化创意、传统行业技术改造等六大行业近20个子行业,基本覆盖了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截至2011年6月底,杭州科技支行贷款余额达21.9亿元,较年初新增135%,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279家,较年初新增116家,科技支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基本为零。
机制创新——管理体制的“五个单独”
为体现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特色,杭州银行总行为科技支行制定了五项单独政策。
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
引入单独的信贷打分表,成立科技支行专家咨询委员会,实施联合信贷评审,重视“先进技术、商业模式、先进人才和前瞻性市场”;
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
采取“风险管理前移”政策,由杭州银行总行派出专职审批人员等风险管理岗位人员;
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
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3%(杭州银行全行的不良贷款容忍率为1%);
单独的拨备政策:
将财政的风险补助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期权股权收益资金全部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拨备“项下;
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
科技支行与杭州银行下属支行之间的业务协作。
运营模式的“五方联动”
科技支行的运营模式体现为“五方联动”,即加强与政府部门(包括科技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担保公司和工业园区等力量的联动,构建银政、银投、银保和银园合作平台,形成科技企业金融一体化服务战略联盟。
目前,科技支行已经与杭州各区县科技局、十余家创投机构、近十家担保机构和多家园区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部分合作伙伴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科技支行现有80%的信贷客户都是通过以上合作平台获得。
在“五方联动”构建的投融资平台基础上,科技支行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基金宝、投贷联动、银保联动等创新产品与模式。
风险管理的“五大特色”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在于银行科技贷款业务的风险收益不对称:
承担很大风险,仅获得固定且较低的收益。
科技支行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风险管理,改善了风险收益结构,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大规模市场化运作。
一是客户评估“两头兼顾”。
在进行信用评估时,科技支行既考虑传统银行调查所考虑的因素(主要是财务信息和硬信息),也考虑企业技术、产品、营销模式和竞争对手等因素(主要是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以便在评估其潜在风险的同时,发掘其潜在价值。
二是重大项目联合评审。
科技支行建立由技术专家、政策专家、信贷专家和投资专家等组成的联合信贷评审委员会,参与重大信贷项目和业务的评审,弥补科技支行在科技领域专业知识方面的局限性。
三是风险管理前移。
总行派出独立审批人常驻科技支行,对贷款进行专职审批。
四是团队制模式。
科技支行采用团队制模式,将客户经理分成三个团队,实行团队考核,在业务拓展中坚持团队责任制,团队之间开展适度竞争。
五是“专注与专业”。
在专注方面,科技支行将业务目标锁定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在专业方面,科技支行引入专家联合评审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开展对专注行业的行业研究。
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存在的“市场失灵”,包括杭州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和高新区等在内的政府部门为科技支行提供了多项政策扶持,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杭州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等出台贴息政策,对科技支行对科技型企业发放基准利率贷款给予20%的贴息;
为降低支行运营成本,杭州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高新区联合出台了财政补偿政策,对科技支行开展业务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开业补助、房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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