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大木器技术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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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大木器技术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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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必要的非标设备和安装方案。
提出除大木器和三通落煤管运行所需要的用电量、电源参数要求。
提供除大木器和三通落煤管设备的包装、运输等。
并派员会同需方在现场开箱和进行现场验收。
指导安装,负责培训,参与现场调试,直至投入正常运行。
1.6需方的责任范围
按供方要求,提供安装所招设备运行或设备检测需要的电源。
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1.7,有关变更和修改
合同签订之后到供方开始生产之日止,如果发生规范、标准或规程变化等情况,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和修改,供方应予以配合,具体条款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8技术规范的效用
经需方、供方和设计院协商,最终确定的《除大木器订货技术协议书》将被作为订货合同的一个技术附件,并与订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设计条件
2.1输煤系统概况
热电厂现有较完整的输煤系统,进厂煤运输方式为汽车或火车,煤中带有部分草绳或铁丝等杂物,而且因为露天煤场和干煤棚较小的原因,煤的水分较高,运行中皮带机头尾部的落煤管堵煤现象较严重。
因此考虑用本文件所招设备进行处理。
本文件所招设备安装在煤场地沟内的0#皮带机头部,0#皮带机单线设置,设备参数为:
带宽B=800mm,输送能力Q=280t/h,头轮直径为φ800mm,头轮中心的离地高度为H=1000mm。
0#皮带机头部漏斗下设有三通挡板,分别接入3#A/B皮带机尾部导料槽。
0#皮带机头部所在的0#转运站结构参见附图(供参考)。
热电站现有的输煤系统采用PLC控制,日运行2班制,每班运行时间约6小时。
本技术规范所招的除大木器和三通落煤管室内安装,楼面采用水冲洗清扫,室内较为潮湿。
3,技术要求
3.1,总的技术要求
3.1.1供方提供的除大木器和三通落煤管必须功能完整、技术先进,而且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3.1.2供方所供设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正常工况下应能安全、持续而稳定的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
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
3.1.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需方欢迎供方提供优于本技术规范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但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如采用带有试制性质的技术,则须征得需方的同意。
3.1.4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
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供方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
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但须取得需方认可,或由需方指定。
3.1.5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提供随机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所有重型部件(包括电动机)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吊耳、环形螺栓等)。
3.1.6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3.1.7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3.1.9轴承要有可靠的润滑装置,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
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40℃,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
3.1.10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3.1.11设备的结构件应选用优质钢材,在使用前均应进行预处理。
各机壳、机盖的焊接、加工要按有关标准执行,焊后均应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
3.1.12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3.2,具体的技术要求
3.2.1除大木器
1)本设备用于分离煤中的杂物。
初步考虑除大木器安装于0#转运站的地面,受限于0#皮带机的头轮中心高度(B=800,φ800mm,H=1000mm),除大木器可做非标设计。
2)除大木器的分离粒度应大于150mm,滚轴间距由设备商根据分离粒度和滚轴结构确定。
3)除大木器本身应带挡罩,以确保运行中现场的人身安全。
4)除大木器所用钢材均应进行预处理,各焊件加工后均应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
5)筛板应耐冲击、耐磨损,应在投标书中明确其材料、材质和使用寿命。
易于磨损或需要调整、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保证拆装和修理方便。
6)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材料应是优质品,以满足本项目使用条件的要求。
需方欢迎供方提供满足本项目使用条件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7)除大木器筛盘的布置应采用先进、合理的结构,以确保出力,并延长使用寿命。
在煤的表面水份达到17%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不堵塞。
8)除大木器管将参加输煤系统的PLC联锁控制。
供方有义务配合输煤系统程控分包商完成其程控功能上的调试。
9)除大木器空载或负载运行时,在距设备1m处测得的噪声均不得超过80dB。
3.2.2电动三通挡板
1)电动三通挡板设计按皮带机:
带宽B=800mm,漏斗出口700×
700,三通出口溜管夹角50°
的参数设计。
三通挡板的驱动采用电动推杆。
三通管采用δ≥10mm的钢板制作,受料面应设有14mm的衬板,材料为16Mn。
2)电动三通挡板应动作灵活,不粘煤,不卡煤,安全可靠。
电动推杆推力按标准要求配置。
电动三通挡板应带手动翻转装置。
3)电动三通挡板转轴应进行调质处理,以确保转轴强度,工作中不产生变形。
4)电动三通的挡板应该抗冲击、耐磨损,采用16Mn钢板制作,挡板厚度20mm。
5)电动三通挡板应带控制箱。
控制箱应满足远程自动和就地手动两种操作方式的控制要求,并留有参加连锁的硬接线接口。
3.2.3落煤管
1)落煤管母材采用Q235-F材料制作,截面尺寸为700×
700,受料面应设有14mm的衬板,材料为铸铁。
可参照Y96典煤手册设计制作。
2)落煤管的柔性连接、非受料面上的振动电机布置、弹性支吊点、支吊架设计和安装均由设备商考虑。
3)落煤管在地下二层的固定有设备商根据现场情况考虑。
3.3配套电机技术要求
3.3.1供方所配的电机必须与除大木器和三通落煤管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3.3.2电机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4;
并具有F级绝缘;
3.3.3电机连接线的绝缘等级应与绕组的绝缘等级相同。
4设备参数
下列设备参数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上填写清楚(单台套参数,不限于此):
参数
单位
数据
除大木器
三通挡板
落煤管
设备型号或规格
700x700
适用物料
煤
额定出力
t/h
300
进料粒度
mm
≤350
分离粒度
≥150
电机型号
电机转速
rpm
电机功率
kW
供电电压
AC
380VAC,50Hz
防护等级
IP54
绝缘等级
F
设备质量
t
5供货范围
5.1,供货一般要求
5.1.1,供方应保证提供的除大木器、三通、落煤管为全新、先进、成熟、完整和安全可靠的产品,且性能参数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5.1.2,供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所供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属于整套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方在执行合同时也应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5.1.3,供方应提供所供设备启动、调试期间和质保期(投产后12个月)内的随机备品备件(包括名称、规格和型号、数量、所在部位、生产厂家),并给出相应的清单,供需方确定。
5.1.4,供方应推荐所供设备质保期后2年运行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所在部位、推荐品牌或厂家)。
并附有详细的说明,以便需方了解其用途,并由需方在签订商务合同时选择购买。
5.1.5,供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设备安装、检修和维护需要的所有专用工具和清单。
5.1.6,供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
当供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部件时,须预先告知需方,使需方能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5.1.7,供方应提供设备的外购件(含进口部件)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制造商,供需要方了解。
需方有权决定外购设备、部件的制造商。
5.1.7,供方应提供用以说明其供货范围的相关图纸资料。
除有说明外,一般情况下所列数量均为单台套设备所需。
5.2,供货清单
序号
部件
数量
备注
1
台
带控制箱
2
电动三通挡板
套
3
上柔性落煤管
带支吊架、固定件和附件
4
固定落煤管
带固定件
5
下柔性落煤管
6
电控箱
只
三通、柔性落煤管控制箱
7
其它附件
2),专用工具表(2台套合用)
名称
规格和型号
生产厂家
备注
3),随机备品备件清单(1台套所需)
材质
4),推荐设备质保期后运行2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另购)
6油漆
供方所供设备、结构件和其他附属设备等,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
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
钢结构在油漆前做表面预处理。
本项目拟用重防腐体系方案,供方应满足该方案的要求。
具体方案如下:
(1)表面处理:
钢结构件要求在厂房内进行喷砂或喷丸或酸洗清理,达到国家标准GB8923-88规定的Sa2.5级;
并预涂水性无机富锌底漆一道,膜厚40μm;
(2)涂T0-0352树脂防腐底漆一道,膜厚40μm,用料180g/㎡;
(3)涂环氧云铁中间漆一道,膜厚60μm,用料200g/㎡;
(4)涂丙烯酸面漆二道,膜厚60~70μm,用料300g/㎡。
在供方厂内的设备油漆要求为二底、一中、二面,油漆手段要求为喷漆。
油漆应采用国内性能优异的漆种,所用漆种应适应本项目区原为化工企业的环境条件。
供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以及所有涂料的特殊说明。
油漆品质和面漆的颜色须征得需方同意。
7,设备标设、包装、运输、储存
7.1,设备标设
设备本体及电动机的铭牌要求采用耐腐蚀的不锈钢板制造,铭牌要安放在显眼的位置,铭牌上应刻有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厂名称;
出厂日期编码;
出厂检验编码;
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供方分包生产的设备,其编号应统一由供方负责编制。
7.2,包装、运输
1),供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包装和运输,承担运输及保险费用,并派员会同需方在现场开箱和验收。
2),设备出厂时,所有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
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等引起损坏。
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3),包装箱外应有文字说明,注有以下标志:
(1),运输作业标志:
包括防潮、防震、放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位置等。
(2),发货标志:
出厂编号、总分编号、发货站、到货站、面积、毛重、净重、设备名称、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如:
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4),供方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
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如下清单(但不限于此):
(1)装箱单;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4)安装指示图。
5),经由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设备或部件,其运输尺寸不应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
6),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制,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储存
1)供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需方提供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2)供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亦应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供方所用的各种防腐剂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一致,供方应向需要方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8,设备、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进度
8.1,一般要求
8.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资料中应标有“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热电站”字样,并有经办人签名,注明日期,单位盖章。
8.1.2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除书面文件(盖章有效)外,须同时提供可用于编辑的(*.DWG)电子文本。
图纸为ACAD2004版,应严格按比例绘制,并提供字库文件;
文本文件为Word/Excel(Microsoftoffice2003版)格式。
8.1.2,供方应在提供修改升版的图纸资料中(包括电子文本),应将修改的部分做出明显的标记(否则将视作无效)。
8.1.3,供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法递交图纸,以满足工程设计进度要求。
8.1.4,需方对图纸审查,或自动放弃审查,都不能解除供方对本技术规范所招设备在工程设计、详细设计、工艺和材料选择方面的责任。
8.1.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
配合工程设计阶段;
设备监造阶段;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要求。
8.1.6,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免费提供。
8.1.7,设备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提供1套完整的设备竣工图。
8.2,各阶段提交的资料
8.2.1,投标阶段:
提供的资料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总图(包括剖面图,俯视图)
设备基础图(包括基础荷载资料)
设备的规范表
控制原理图,电气及控制接线图等
控制说明,保护要求
8.2.2,配合工程设计阶段:
供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向设计院提供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资料和图纸(硬拷贝4份,可编辑的电子版(*.DWG)文件1份,ACAD2004版),清单如下(但不限于此):
(1)设备总图(包括剖面图,俯视图)
(2)设备基础图(包括基础荷载资料)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3)控制原理图,电气及控制接线图等
(4)设备的规范表
(5)控制箱的外形尺寸及开门所需的净空距离,运行维护操作的最小空间要求和安装图
(6)设备、仪表清册及I/O清单
(7)控制箱端子排接线图
(8)电缆清册
(9)设备、仪表说明书
(10)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
(11)控制说明,保护要求,逻辑图及SAMA图
(12)P&
ID图(含测点)
8.2.3,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8.2.4,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
资料如下(但不限于此):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
对要在现场装配的各种零部件图纸,供方必须提供。
这些图纸必须详细地标明现场焊接的位置和范围,部件的数量和尺寸,以及密封件、支撑和罩壳的连接,以便需方能估计现场所需的安装工作量。
安装图中同时应注明维修空间尺寸要求(包括最大件重量、外形尺寸等)等
(2)提供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
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3)最终随机提供资料为:
硬拷贝4份,可编辑的电子版(*.dwg)文件1份。
8.3,设备交付进度
供方设备的交货进度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参见商务合同。
交货地点:
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热电站。
交货方式:
车底板上交货。
9,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1,概述
9.1.1,本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所供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抓斗桥式起重机订货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
9.1.2,供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大纲,并以书面的形式随投标书提交给需方,供需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在合同签订后,应向需方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9.2,工厂检验
9.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供方应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供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这些材料将被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9.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检验等。
9.2.3,供方检验的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应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9.2.4,出厂前应对所供的设备进行性能检验,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
验收日期由供方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9.2.5,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9.2.6,供方应提前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的日期、地点通知需方,以便需方派人参加检验。
并向需方提供全部的试验文件而经认可的副本。
9.3,设备监造
9.3.1,监造依据:
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9.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9.3.3,需方对设备的监造:
1)需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监造工作包括在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2)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经需方复检后,由需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
4)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技术资料。
供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5)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需方认可,不得擅自调换。
6)需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供方应为需方监造代表提供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如办公、通讯等),并在生活上提供方便。
9.3.4,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供方应随投标书提供一分完整的监造计划供需方确认。
3)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供方对合同设备承担的责任。
4)供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9.4,性能验收试验
9.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
9.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在合同内容上确定,一般为需方使用现场。
9.4.3,性能试验的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9.4.4,性能验收试验需方组织,供方参加。
试验大纲供方提供,与需方讨论后确定。
9.4.5,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由供方提供详细资料清单,需方确认。
9.4.6,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仪器或器材及其装置由供方提供,需方或第三方参加配合。
供方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9.4.7,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三方参加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9.4.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供方为主编写,需方参加,并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果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9.4.9,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9.5测试
测试必须在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先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尔后再无故障连续运行72小时,供方才可向需方提出验收测试申请。
测试的目的是验证系统设备在现场环境中的运行情况。
此前必须由供方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提出测试程序,取得需方的认可。
才能由需方委托有关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对其性能和参数进行验收并测试,验收并测试合格后由该部门签发合格证书。
不合格时,限期由供方整改,直至合格,再由验收测试部门签发合格证书。
供方才可将完整的系统设备资料移交给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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