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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描绘了在春光春色中江南水乡的一家酒肆,诗人满怀别绪酌饮,“当垆姑娘劝酒,金陵少年相送”的一幅令人陶醉的画图。
2.梦李白(其一)
杜甫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
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
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
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
恐非平生魂,路远不可测。
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
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
【赏析】
杜甫和李白自从天宝四年(745)在兖州分别后,似乎一直没有联系。
至德二年(757)二月,李白投靠的永王李璘兵败身死,李白逃往彭泽,在浔阳被捕入狱,一度释放,随后在乾元元年(758)被判长流夜郎。
李白经洞庭,穿三峡,到巫山遇赦,是在乾元二年(759)的春夏之间。
这时杜甫正由洛阳回到华州,并不能知道详情,却听到不少传说,甚至有人讹传李白在去夜郎途中堕水而死,这使杜甫非常担忧,夜间连连梦见李白。
《梦李白二首》就是写这种因不知李白生死而产生的疑虑之情。
这首诗以浓重的抒情开始,表达了诗人对挚友的深切忆念之情,为全诗积思入梦作了有力的铺垫,也为全诗的抒情定下基调。
接着诗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了恍惚的梦境。
他采用虚实交错,亦虚亦实的手法写梦境,写梦醒后的情景,真是"
无一字不真,无一字不幻"
。
结尾两句是想象,是写景,但又是在暗喻政治环境的险恶,提醒李白要小心谨慎,防人暗算,读来更加感人。
杜甫(公元712--770),汉族,字子美,世称杜少陵、杜工部、杜拾遗等自号少陵野老,生于河南巩县,远祖为晋代功名显赫的杜预,乃祖为初唐诗人杜审言,乃父杜闲。
我国唐代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并称“大李杜”,人称“诗圣”。
一生写诗一千四百多首。
唐肃宗时,官左拾遗。
后入蜀,友人严武推荐他做剑南节度府参谋,加检校工部员外郎。
故后世又称他杜拾遗、杜工部。
他三十五岁以前读书与游历。
天宝年间到长安,仕进无门,困顿了十年,才获得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的小职。
安史之乱开始,他流亡颠沛,竟为叛军所俘;
脱险后,授官左拾遗。
乾元二年(七五九),他弃官西行,最后到四川,定居成都一度在剑南节度使严武幕中任检校工部员外郎,故又有杜工部之称。
晚年举家东迁,途中留滞夔州二年,出峡。
漂泊鄂、湘一带,贫病而卒。
【注解】:
1、明:
表明。
2、枫林青:
指李白所在;
3、关塞黑:
指杜甫所居秦陇地带。
4、落月两句:
写梦醒后的幻觉。
看到月色,想到梦境,李白容貌在月光下似乎隐约可见。
3.听弹琴 刘长卿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
刘长卿 (约709—约785年)唐代诗人,字文房,河间(今河北省河间县)人,开元进士,曾任长州县尉,遭贬后出。
唐肃宗至德年间,曾任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因被人诬陷,下姑苏(今江苏省苏州市)狱,后贬为潘州(今广东省茂名市)南巴尉,移陆州司马。
官至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一生不得志,写诗抒政治失意,写自然景物简括鲜明,五绝、七律成就较高,自称“五言长城”。
有《刘随州诗集》。
【注释】 ⑴泠(lí
ng)泠:
清凉、凄清的样子。
此处指清越的琴声。
⑵松风:
以风入松林暗示琴声凄凉。
琴曲中《风入松》的调名。
【译文】
(1)七弦琴上发出清越的声响,原来是松风凄清的曲调。
虽然我喜爱古老的曲子,但今人多已经不大弹奏了。
[2]
(2)七弦琴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静静地听着风吹入松林的凄清的声音。
即使我是那么喜爱这古老的曲调,但现在的人们大多已经不再弹唱了。
作品鉴赏
诗题一作“弹琴”,《刘随州集》为“听弹琴”。
从诗中“静听”二字细味,题目以有“听”字为妥。
琴是我国古代传统民族乐器,由七条弦组成,所以首句以“七弦”作琴的代称,意象也更具体。
“泠泠”形容琴声的清越,逗起“松风寒”三字。
“松风寒”以风入松林暗示琴声的凄清,极为形象,引导读者进入音乐的境界。
“静听”二字描摹出听琴者入神的情态,可见琴声的超妙。
高雅平和的琴声,常能唤起听者水流石上、风来松下的幽清肃穆之感。
而琴曲中又有《风入松》的调名,一语双关,用意甚妙。
如果说前两句是描写音乐的境界,后两句则是议论性抒情,牵涉到当时音乐变革的背景。
汉魏六朝南方清乐尚用琴瑟。
而到唐代,音乐发生变革,“燕乐”成为一代新声,乐器则以西域传入的琵琶为主。
“琵琶起舞换新声”的同时,公众的欣赏趣味也变了。
受人欢迎的是能表达世俗欢快心声的新乐。
穆如松风的琴声虽美,毕竟成了“古调”,已经没有几个人能怀着高雅情致来欣赏,言下便流露出曲高和寡的孤独感。
“虽”字转折,从对琴声的赞美进入对时尚的感慨。
“今人多不弹”的“多”字,更反衬出琴客知音者的稀少。
有人以此二句谓今人好趋时尚不弹古调,意在表现作者的不合时宜,是很对的。
刘长卿清才冠世,一生两遭迁斥,有一肚皮不合时宜和一种与流俗落落寡合的情调。
他的集中有《幽琴》(《杂咏八首上礼部李侍郎》之一)诗曰:
“月色满轩白,琴声宜夜阑。
飗飗青丝上,静听松风寒。
向君投此曲,所贵知音难。
”其中四句就是这首听琴绝句。
“所贵知音难”也正是诗的题旨之所在。
“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诗咏听琴,只不过借此寄托一种孤芳自赏的情操罢了。
[
4.客中行 李白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李白 (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附近),先世于隋末流徙西域,李白即生于中亚碎叶城(今巴尔喀什湖南面的楚河流域,唐时属安西都护府管辖)。
幼时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
他一生绝大部分在漫游中度过。
公元742年(天宝元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
文章风采,名动一时,颇为唐玄宗所赏识。
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三年,就弃官而去,仍然继续他那飘荡四方的流浪生活。
公元756年,即安史之乱发生的第二年,他感愤时艰,曾参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
不幸,永王与肃宗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失败之后,李白受牵累,流放夜郎(今贵州境内),途中遇赦。
晚年漂泊东南一带,依当涂县令李阳冰,不久即病卒。
李白诗歌以抒情为主。
他真正能够广泛地从当时的民间文艺和秦、汉、魏以来的乐府民歌吸取其丰富营养,集中提高而形成独特风貌。
他具有超异寻常的艺术天才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一切可惊可喜、令人兴奋、发人深思的现象,无不尽归笔底。
李白是继屈原之后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称。
与齐名,世称“李杜”。
存诗千余首,有《李太白集》三十卷。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中国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诗雄奇飘逸, 艺术成就极高。
他讴歌祖国山河与美丽的自然风光,想象丰富,激昂奔放,富有浪漫主义精神。
被贺知章 称为“诗仙”,其诗大多为描写山水和抒发内心的情感为主。
诗风雄奇豪放。
杜甫也说: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
【注释】 ⑴兰陵:
地名。
⑵但使:
只要。
【译文】 兰陵出产的美酒,透着醇浓的郁金的芬芳,盛在玉碗里看上去犹如琥珀般晶莹。
只要主人同我一道尽兴畅饮,一醉方休,我管它这里是故乡还是异乡呢!
赏析一
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
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兰陵,点出作客之地,但把它和美酒联系起来,便一扫令人沮丧的外乡异地凄楚情绪,而带有一种使人迷恋的感情色彩了。
著名的兰陵美酒,是用香草郁金加工浸制,带着醇浓的芬芳,又是盛在晶莹润泽的玉碗里,看去犹如琥珀般的光艳。
诗人面对美酒,愉悦兴奋之情自可想见了。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这两句诗,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
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
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行》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
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
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
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
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
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李白天宝初年长安之行以后,移家东鲁。
这首诗作于东鲁的兰陵,而以兰陵为“客中”,应为开元年间亦即入京前的作品。
这时社会呈现着财阜物美的繁荣景象,人们的精神状态一般也比较昂扬振奋,而李白更是重友情,嗜美酒,爱游历,祖国山川风物,在他的心目中是无处不美的。
这首诗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赏析二
”这首《客中作》是这样开头的,郁金香并非一个完整名词,而是指郁金的香气,郁金是一种香草,有浓烈的香味,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扑鼻。
琥珀,松柏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此处形容美酒的色泽晶莹可爱。
谁都知道,李白一生对美酒是情有独钟的,只要有美酒,李白便可以忘乎所以,美酒对李白的神奇效力由此可见一斑。
眼前又是同样的场合,只不过“金樽”换上了“玉碗”,人也不是在长安天子脚下,身处民间的李白更可以放浪形骸,尽情享受了,地方上的佳酿,也许更加别有风味,就是因为这首流传千古的饮酒歌,到现在才会出现许多冠以“兰陵”字样的酒品。
这时摆在面前的兰陵佳酿,色泽清洌,酒香扑鼻,李白看在眼里,美在心间,恨不得马上就喝它个一醉方休。
不过,李白一生面对的美酒盛筵,何止千万?
李白可能因为饮酒而更加豪放,也可能因为痛饮而愈发感伤。
也正因为如此,李白才不是一个只知道饮酒寻欢的粗俗酒鬼。
那么这一次使得李白忘记了乡愁的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并不是美酒,而是多情的主人,“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但使”,是只要的意思。
所以从字面上来分析,是一种虚拟语气,可是我们读来,却明明白白地感受到,李白此时是非常肯定地将时时萦绕心头的思乡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纵观李白一生,不曾被衣食生计所迫,在这一点上,他比杜甫幸运,但在精神的孤寂与知音的难求上,与杜甫却是一般无二的。
5.秋夜曲王维
桂魄初生秋露微,轻罗已薄未更衣。
银筝夜久殷勤弄,心怯空房不忍归。
王维(约692~761),字摩诘,原籍太原祁县(今属山西),父辈迁居于蒲州(今山西永济)。
进士及第,官至尚书右丞,世称王右丞。
王维的诗明净清新,精美雅致,李杜之外,自成一家。
其名字取自维摩诘居士,心向佛门。
虽为朝廷命官,却常隐居蓝田辋川,过着亦官亦隐的居士生活。
王维又是杰出的画家,通晓音乐,善以乐理、画理、禅理融入诗歌创作之中。
苏轼称其“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他是唐代山水田园诗派的著名代表。
作品注释 桂魄:
即秋月,因传说月中有桂树而得别称。
思:
思归。
发:
产生。
人日:
阴历正月初七。
落:
居,落在……后。
遗留在后面的 入春才七日:
即人日。
把春节当成春天开始,故言“入春”。
思发在花前:
自己在花开以前就产生了回乡的想法。
作品译文 一轮秋月刚刚升起,秋露初生,穿着丝绸已嫌太薄了却懒得更衣。
更深夜阑了还在不知疲倦地拨弄银筝,原来是怕空房寂寞而不想回。
作品赏析
此题属乐府《杂曲歌辞》,是一首宛转含蓄的闺怨诗,写初秋月夜少妇的怨情。
起句写秋月从东方升起,露水虽生,却是淡薄微少,给人一种清凉之感,烘托出女主人公清冷孤寂的心情。
第二句写女主人公在气候转凉的季节还穿着轻软细薄的罗衣,没有更换秋衣;
暗示了因秋凉需要更衣而思念远方的丈夫。
第三句写女主人公的弹筝行动,实际是以乐曲寄情。
结句以巧妙的构思和奇特的表现方法,通过女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展示了她独守空房的哀怨。
[2] 诗的前两句是写景,秋夜微凉,景物凄清;
后两句是写情,主人公寂寞难寝,所以殷勤弄筝。
语极委婉,情极细腻,把儿女羞涩的情感掩蔽得严严实实。
一经点破,怨情便展现在读者眼前,表达了诗人对女子的惋惜之情。
6.塞上听吹笛 唐高适
雪净胡天牧马还, 月明羌笛戍楼间。
借问梅花何处落?
风吹一夜满关山。
解释
(1)羌(qiāng)笛:
一个古代民族的乐器。
羌:
古代民族。
(2)戍(shù
)楼:
军营城楼。
(3)梅花何处落:
是将曲调《梅花落》拆用,嵌入“何处”两字,从而构思成一种虚景。
译文 冰雪消融,胡地又回到了牧马的时节了。
傍晚时分,战士们赶着马群回来,明月洒下一片清辉。
在如此苍茫而又澄明的夜色中,从戍楼中传来熟悉的《梅花落》曲调。
风传笛曲,一夜之间传满了山川关口。
作品赏析
汪中《述学·
内篇》说诗文里数目字有“实数”和“虚数”之分,今世学者进而谈到诗中颜色字亦有“实色”与“虚色”之分。
现在读者还可看到诗中写景亦有“虚景”与“实景”之分,如高适这首诗就表现得十分突出。
前二句写的是实景:
胡天北地,冰雪消融,是牧马的时节了。
傍晚战士赶着马群归来,天空洒下明月的清辉。
开篇就造成一种边塞诗中不多见的和平宁谧的气氛,这与“雪净”、“牧马”等字面大有关系。
那大地解冻的春的消息,牧马晚归的开廓的情景使人联想到《过秦论》中一段文字:
“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则“牧马还”三字似还含另一重意味,这就是胡马北还,边烽暂息,于是“雪净”也有了几分象征危解的意味。
这个开端为全诗定下了一个开朗壮阔的基调。
在如此苍茫而又清澄的夜境里,不知哪座戍楼吹起了羌笛,那是熟悉的《梅花落》曲调啊。
“梅花何处落”是将“梅花落”三字拆用,嵌入“何处”二字,意谓:
何处吹奏《梅花落》?
诗的三四句与“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李白《春夜洛城闻笛》)意近,是说风传笛曲,一夜之间声满关山,其境界很动人。
“梅花落”本为羌笛声,但仿佛风吹的不是笛声,而是落梅的花瓣,它四处飘散,一夜之中和色和香洒满关山。
三四句之妙不仅如此。
将“梅花落”拆用,又构成梅花开满关山的虚景,呼应雪净月明的实景,委婉含蓄地表达了内心思念家乡的强烈感情。
仿佛风吹的不是笛声而是落梅的花片,它们四处飘散,一夜之中和色和香洒满关山。
这固然是写声成象,但它是由曲名拆用形成的假象,以设问出之,虚之又虚。
而这虚景又恰与雪净月明的实景配搭和谐,虚实交错,构成美妙阔远的意境,这境界是任何高明的画手也难以画出的。
同时,它仍包含通感,即由听曲而“心想形状”的成分。
战士由听曲而想到故乡的梅花(胡地没有梅花),而想到梅花之落。
句中也就含有思乡的情调。
不过,这种思乡情绪并不低沉,这不但是为首句定下的乐观开朗的基调所决定的,同时也有关乎盛唐气象。
诗人时在哥舒翰幕府,同时所作《登陇诗》云:
“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
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正是由于怀着盛唐人通常有的那种豪情,笔下的诗方能感而不伤。
高适 (700-765)唐代诗人。
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蓝(今河北沧县)人,居住在宋中(今河南商丘一带)。
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风,并以建功立业自期。
早年曾游历长安,后到过蓟门、卢龙一带,寻求进身之路,都没有成功。
后客居梁、宋等地,曾与李白、杜甫结交。
安史之乱爆发后,任侍御史,谏议大夫。
肃宗时,历任淮南节度使,蜀、彭二州刺史,西川节度使,大都督府长史等职。
代宗时官居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
高适为著名的边塞诗人,与岑参并称“高岑”。
其诗直抒胸臆,不尚雕饰,以七言歌行最富特色,大多写边塞生活。
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
有《高常待集》。
7.乌衣巷 [唐]刘禹锡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注释译文
1.朱雀:
桥在金陵城外,乌衣巷在桥边。
2.乌衣:
燕子,旧时王谢之家,庭多燕子。
3.王谢:
王导、谢安,晋相,世家大族,贤才众多,皆居巷中,冠盖簪缨,为六朝(吴、东晋、宋齐梁陈先后建都于建康即今之南京)巨室。
至唐时,则皆衰落不知其处。
诗意:
朱雀桥边冷落荒凉长满野草野花,乌衣巷口断壁残垣正是夕阳西斜。
晋代时王导谢安两家的堂前紫燕,而今筑巢却飞入寻常老百姓之家。
作者小传
刘禹锡(772-842)字梦得,浙江嘉兴人,为匈奴族后裔。
晚年任太子宾客,世称“刘宾客”。
他和柳宗元一同参预那唐朝永贞年间短命的政治改革,结果一同贬谪远郡,顽强地生活下来,晚年回到洛阳,仍有“马思边草拳毛动”的豪气。
他的诗精炼含蓄,往往能以清新的语言表达自己对人生或历史的深刻理解,因而被白居易推崇备至,誉为“诗豪”。
他在远谪湖南、四川时,接触到少数民族的生活,并受到当地民歌的一些影响,创作出《采菱行》等仿民歌体诗歌,给后世留下“银钏金钗来负水,长刀短笠去烧畲”的民俗画面。
至于“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更是地道的民歌风味了。
他在和白居易的《春词》时,曾注明“依《念奴娇》曲拍为句”,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依曲填词的最早记录。
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
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
后来永贞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
他没有自甘沉沦,而是以积极乐观的精神进行创作,积极向民歌学习,创作了《采菱行》等仿民歌体诗歌。
一度奉诏还京后,刘禹锡又因诗句“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触怒新贵被贬为连州刺史。
后被任命为江州刺史,在那里创作了大量的《竹枝词》。
名句很多,广为传诵。
824年夏,他写了著名的《西塞山怀古》: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今逢四海为家日,故垒萧萧芦荻秋。
”这首诗为后世的文学评论家所激赏,认为是含蕴无穷的唐诗杰作。
后来,几经多次调动,刘禹锡被派往苏州担任刺史。
当时苏州发生水灾,饥鸿遍野。
他上任以后开仓赈饥,免赋减役,很快使人民从灾害中走出,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苏州人民爱戴他,感激他,就把曾在苏州担任过刺史的韦应物、白居易和他合称为“三杰”,建立了三贤堂。
唐文宗也对他的政绩予以褒奖,赐给他紫金鱼袋。
刘禹锡晚年回到洛阳,任太子宾客加检校礼部尚书,与朋友交游赋诗,生活闲适。
死后被追赠为户部尚书。
其诗现存800余首。
其学习民歌,反映民众生活和风土人情的诗,题材广阔,风格上汲取巴蜀民歌含蓄宛转、朴素优美的特色,清新自然,健康活泼,充满生活情趣。
其讽刺诗往往以寓言托物手法,抨击镇压永贞革新的权贵,涉及较广的社会现象。
晚年所作,风格渐趋含蓄,讽刺而不露痕迹。
词作亦存四十余首,具有民歌特色,刘禹锡在洛阳时,与白居易共创《忆江南》词牌。
刘禹锡死后,被葬在了河南荥阳(今郑州荥阳)。
赏析
这是一首怀古诗。
凭吊东晋时南京秦淮河上朱雀桥和南岸的乌衣巷的繁华鼎盛,而今野草丛生,荒凉残照。
感慨沧海桑田,人生多变。
以燕栖旧巢唤起人们想象,含而不露;
以“野草花”、“夕阳斜”涂抹背景,美而不俗。
语虽极浅,味却无限。
施补华的《岘佣说诗》评这首诗的三、四句时说:
“若作燕子他去,便呆。
盖燕子仍入此堂,王谢零落,已化作寻常百姓矣。
如此则感慨无穷,用笔极曲。
” 首句“朱雀桥边野草花”,朱雀桥横跨南京秦淮河上,是由市中心通往乌衣巷的必经之路。
桥同河南岸的乌衣巷,不仅地点相邻,历史上也有瓜葛。
东晋时,乌衣巷是高门土族的聚居区,开国元勋王导和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都住在这里。
旧日桥上装饰着两只铜雀的重楼,就是谢安所建。
在字面上,朱雀桥又同乌衣巷偶对天成。
用朱雀桥来勾画乌衣巷的环境,既符合地理的真实,又能造成对仗的美感,还可以唤起有关的历史联想,是“一石三鸟”的选择。
句中引人注目的是桥边丛生的野草和野花。
草长花开,表明时当春季。
“草花”前面按上一个“野”字,这就给景色增添了荒僻的气象。
再加上这些野草野花是滋蔓在一向行旅繁忙的朱雀桥畔,这就使我们想到其中可能包含深意。
记得作者在“万户千门成野草”(《台城》)的诗句中,就曾用“野草”象征衰败。
现在,在这首诗中,这样突出“野草花”,不正是表明,昔日车水马龙的朱雀桥,今天已经荒凉冷落了吗!
第二句“乌衣巷口夕阳斜”,表现出乌衣巷不仅是映衬在败落凄凉的古桥的背景之下,而且还呈现在斜阳的残照之中。
句中作“斜照”解的“斜”字,同上句中作“开花”解的“花”字相对应,全用作动词,它们都写出了景物的动态。
“夕阳”,这西下的落日,再点上一个“斜”字,便突出了日薄西山的惨淡情景。
本来,鼎盛时代的乌衣巷口,应该是衣冠来往、车马喧阗的。
而现在,作者却用一抹斜晖,使乌衣巷完全笼罩在寂寥、惨淡的氛围之中。
经过环境的烘托、气氛的渲染之后,按说,似乎该转入正面描写乌衣巷的变化,抒发作者的感慨了。
但作者没有采用过于浅露的写法,诸如,“乌衣巷在何人住,回首令人忆谢家”(孙元宴《咏乌衣巷》)、“无处可寻王谢宅,落花啼鸟秣陵春”(无名氏)之类;
而是继续借助对景物的描绘,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名句: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他出人意料地忽然把笔触转向了乌衣巷上空正在就巢的飞燕,让人们沿着燕子飞行的去向去辨认,如今的乌衣巷里已经居住着普通的百姓人家了。
为了使读者明白无误地领会诗人的意图,作者特地指出,这些飞入百姓家的燕子,过去却是栖息在王谢权门高大厅堂的檐檩之上的旧燕。
“旧时”两个字,赋予燕子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
“寻常”两个字,又特别强调了今日的居民是多么不同于往昔。
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作者对这一变化发出的沧海桑田的无限感慨。
飞燕形象的设计,好像信手拈来,实际上凝聚着作者的艺术匠心和丰富的想象力。
晋傅咸《燕赋序》说:
“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
其将逝,剪爪识之。
其后果至焉。
”当然生活中,即使是寿命极长的燕子也不可能是四百年前“王谢堂前”的老燕。
但是作者抓住了燕子作为候鸟有栖息旧巢的特点,这就足以唤起读者的想象,暗示出乌衣巷昔日的繁荣,起到了突出今昔对比的作用。
《乌衣巷》在艺术表现上集中描绘乌衣巷的现况;
对它的过去,仅仅巧妙地略加暗示。
诗人的感慨更是藏而不露,寄寓在景物描写之中。
因此它虽然景物寻常,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蕴藉含蓄之美,使人读起来余味无穷。
〈诗意〉野花在朱雀桥边遍地盛开著,乌衣巷口夕阳正在西落,映照著失望与凄凉,昔日的辉煌与显赫早已不复存在。
过去的燕子停留在王导、谢安等豪华宅第人家,而如今却已飞到了普通的百姓家中。
〈赏析〉这首诗写诗人对盛衰兴败的深沉感慨。
朱雀桥和乌衣巷依然如故,但野草丛生,夕阳已斜。
荒凉的景象,已经暗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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