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长发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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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省政府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下达给我市之后,市政府把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逐级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1月1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55个部门和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2008年被考核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奖惩兑现。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市财政年初安排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励、舆论宣传、专家检查服务等方面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继续严格执行市委常委包片、各分管市长包线抓安全的工作制度,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安全。
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赵鹏书记、李强市长等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分头到挂钩县(市、区)和相关行业进行了安全检查。
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60项重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在8月份开展的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中,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列为领导干部下访督查工作重点,并将省、市挂牌督办的18个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交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督办。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
调整优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
将55个考核对象按照工作职责和性质分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制订不同的考核细则,注重平时考核情况的积累,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动态考核,责任制考核的针对性和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增强。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抵押金制度,所有被考核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向市政府安委会缴纳目标考核抵押金。
阜宁县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考核体系,提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李强市长与各分管市长签订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状,根据工作分工对市政府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了详细规定。
8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滨海县化工园区实行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制度,响水县在全县化工企业推行法人代表履职报告制度,盐都区建立村居安全监察员制度和驻点干部包保制度。
全市“点、线、面”相结合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初步构建。
(二)各方联动,全面推进“三项行动”。
市委、市政府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市安委会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5月13日,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三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下发了全市“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5月26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三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三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下发了《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细则》。
公安、农机、水利、建设、质监、海洋渔业等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分别制订了本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了“三项行动”工作机构。
亭湖区按照“三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加强督查推进,召开了部署会、推进会、督查会,保证工作效果。
大丰市建立了安委会联络员月度工作会议制度,按月通报、交流“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定期编印《大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刊》,及时通报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信息、事故案例,交流“三项行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滨海县进一步完善处级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全县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和15个乡镇、84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挂钩。
全市消防部门将“三项行动”同消防专项整治、行业标准化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习惯性”违法行为。
为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向纵深开展,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在7月份组织了5个督查组对各条线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专项督查,此次督查情况特别是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高危行业安全整治。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年我市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烟花爆竹、职业危害、建筑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围绕“一个抓手、一个办法、一个重点”开展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突出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加快水源地化工企业关闭、搬迁步伐,已关闭小化工313家、搬迁64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15个关闭指标。
重抓市直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直关停和搬迁的化工企业果断采取了拆除氯气管道和蒸汽管道的强制措施,推动了化工整治的开展,盐都区已实现“无化区”目标。
在全市化工企业开展整治不防静电输送易燃、易爆介质工艺管道专项整治,防止和控制静电火灾爆炸事故。
二是突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专项整治,狠抓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安装质量,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安全监管,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整顿。
沪宁城际铁路事故发生后,对施工现场和宿舍工棚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消除,抽调61名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17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工棚宿舍的房屋结构安全、工棚宿舍内用电管理、明火使用等情况,共检查施工现场328个,发现事故隐患567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02份,14个工程被责令停工。
三是突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市公安、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市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火灾隐患整治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市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1708家,高层建筑359幢,地下建筑82处,在建工程61处,共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1023处,查处违法行为163起,责令“三停”123家。
四是突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以实现“交通事故逐年减少、损害后果逐年降低”为目标,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以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货运等重点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余次,共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216处,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意见。
目前,省级督办的3处国省道路安全隐患已整改2处,市、县督办的213处已完成147处治理任务。
五是突出职业危害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
在全市化工、建材、铸造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四)注重实效,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今年共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五次,按照《盐城市安全检查责任制规定》启动24个专业检查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去年以来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行业集中检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检查已发现但仍未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办法,进行辨识、分类,登记建档。
今年全市共排查出事故隐患42326条,已整改4119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95条,取缔非法建设项目76个,非法生产项目123个,非法经营项目774个。
二是加大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
建立市、县隐患挂牌整改制度,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
结合“三项行动”的开展,对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梳理,对100个久拖不改的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挂牌督办,市消防部门对排查出的50家重大火灾隐患,提请省级挂牌督办1家,市政府挂牌10家。
目前省级挂牌的响水大酒店事故隐患已整改到位,市级挂牌的事故隐患除公共总公司停车场隐患,其余13个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县(市、区)挂牌督办90个事故隐患大部分也已整改完毕,2个隐患责任单位被立案查处。
其中盐城市亚星亚磷公司剧毒品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专门召集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及时会办,转移安置了厂区内遗留的剧毒品,妥善处置了这一重大隐患。
三是扎实开展打击“三非”工作。
分别建立了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上述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会办研究,协调动作,形成合力。
针对盐城实际,加大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四私”案件105起,取缔无证经营点216个,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85份,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95万元。
全市消防部门立案查处4154起违法行为(其中派出所立案查处2328起),拘留5人,责令“三停”344家,实施临时查封53起。
(五)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三百行动”。
从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开展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检查行动、事故隐患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百名安全专家服务“百企行”行动(简称“三百行动”),把“三百行动”作为开展“三项行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保障国庆六十周年安全稳定的重点措施。
一是突出高危企业专项检查。
对企业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人员资质、组织体系等八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提出了“八必查”,全市共检查高危企业2900多户,检查出事故隐患7318条。
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七停”措施。
(对所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建设工程责令停止建设;
对所有未批先建、未批先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
二是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攻坚。
重点检查企业和部门是否落实隐患整治主体责任,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2008年以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等。
继续实行高危企业“三挂”制度,将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按危险等级划分为红、橙、蓝三类,实行分类监管。
安监部门所有领导与县(市、区)挂钩、处室与企业挂钩、个人与项目挂钩,落实市、县两级安监机构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监管责任。
射阳县注重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对近几年新上较大规模的工业项目“三同时”工作进行了认真排查,把源头监管工作从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延伸。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专家“百企行”行动。
组织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人员近3000人次,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侧重高危企业、高危行业,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队伍,细化安全责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
(六)夯实基础,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宣教体系。
一是加快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培训工作,200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新建安全生产考核训练基地,并列入2009年市政府社会事业重点建设工程,市政府投入1500万元进行建设,目前占地20多亩、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的安全生产考核训练基地的主体框架已全部竣工,预计到明年上半年将投入使用。
二是安全宣传平台基本建立。
实行市县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不断整合全市安全宣传资源,在盐城电视台、盐阜大众报等主流媒体建立健全宣传平台,在报纸、电视上开辟“一把手话安全”、安全知识问答、安全生产工作典型等专栏,形成了安全生产宣传的固定阵地。
三是宣传载体形式多样。
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先后举办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集中咨询日期间,在中茵海华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图片展、安全演讲比赛等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10月10日在《盐阜大众报》上开展了《安全责任重于天、安监织就平安网》的专版宣传,宣传实施“三百行动”、保障“两节”安全稳定和服务企业的成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22、23、24号令、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四是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拓宽。
今年邀请了德国著名企业巴斯夫公司蔡乐民博士、省安全管理专家王锡涛作安全文化建设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的专题讲座,逐步提升安监人员的业务能力。
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不同特点,积极推进教学改革,突出案例教育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今年已培训考核47009人。
市经济开发区针对区内韩资企业集中的特点,主动上门对外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组织区内20家韩资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设专题讲座。
(七)未雨绸缪,着力强化安全预警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点监控。
将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评估、监控、应急预案的编写和演练等工作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日常管理体系。
目前已登记在册的共有409个重大危险源,1039个危险源点,出具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281份,评估报告备案277份。
强化重大危险源点技术监控措施,全市782辆危化品运输车、351艘危化品运输船舶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滨海、响水两个化工园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
海洋渔业以推进“三化五覆盖”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通信网络建设。
在全市推荐配备了1400台具有GPS功能的新型渔用对讲机、326台AIS防避碰设备、160只渔船气胀式救生筏,提高了我市渔船安全保障系数。
二是探索建立高危企业的网上动态监控系统。
在2008年建立了盐城市危化品、烟花爆竹高危企业监督管理数据系统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政务管理、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自动化监管系统,目前已完成了监管部门的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开发一个适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的以包括企业端监管平台和政府端监督平台的系统软件。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工作。
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专家库储备和调用机制,进入“盐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中心”数据库的市本级应急装备3721台、价值1.31亿元,应急物资和器材132批次、价值694.21万元,应急专家库各类型专家165名。
今年共组织协调市县二级政府演练91次,出动警力2200人次。
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演练26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应急演练11次,危化品运输车辆应急演练15次,人员密集场所逃生应急疏散演练12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22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演练5次。
6月24日,市政府在大丰市港区举行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各县(市、区)、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观摩,提高了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的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困难重重,安全生产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上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非常不容易的,是各级各部门和安全生产战线上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去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被省政府考核评定为优秀,滨海县安监局、李宁等五位同志分别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今天会议又有一批单位和个人被市政府和市安委会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仍很脆弱,可控程度不高。
2009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值基本持平,少数行业控制指标逼近甚至超过时序进度。
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是在目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基础还不扎实,一些重点行业安全形势仍不乐观,6月7日东台安和焦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11月28日建湖盛泰烟花公司发生爆炸造成三人死亡。
12月16日亭湖区一钢结构大棚垮塌造成4人死亡。
12月29日,建湖织宝纺织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较大。
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总量仍然偏大且发生5起一次死亡三人以上较大事故,沿海高速危化品运输车辆急增导致危化品运输事故频发,而应急救援工作相对滞后。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一些企业把安全生产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对立。
从硬件上看,安全设施、安全标准不高,高危工艺的自动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软件上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尚未真正树立,企业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应付式管理仍未得到有效改变。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监管力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适应。
部分行业管理机构的取消导致行业安全管理弱化,加之专业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跟不上企业发展要求,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滑坡。
少数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脱节、互相扯皮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县(市、区)安全监管力量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一些行政村和社区的责任制体系还处于初创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在少数地区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以服务沿海大开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在整个工作推进中要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要有大动作、新突破,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企业主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落实的突出问题;
二是在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要有大力度、新成效,把基层基础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不扎实、基础工作不牢固、本质安全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三是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上要有大举措、新进展,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得到全面提升,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实行企业安全承诺,出台实施《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广泛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督促企业重点是规模以上企业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突出全员参与,致力群防群控,形成生产安全共建共享和自查自改的长效机制。
年底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的覆盖率达80%以上,重点行业中小企业覆盖率每年递增30%。
(二)细化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安全监管精细化
继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着力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努力构建安全监管三级机构四级网络。
围绕《盐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增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出现断层和死角。
各县(市、区)在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重点要做好乡镇(街道)以下的村(居委会)和企业,尤其是各类个私企业的责任落实,确保法律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各项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市各资产经营公司以及没有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市政府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逐级、全员落实安全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监管长效化
要充分发挥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职业卫生等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实行部门联动整治,开展联合执法。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以推行安全标准化为手段,落实企业主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激励约束和行政执法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基础工作,同时要继续严厉打击“四私”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进一步做好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严格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紧紧抓住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推广应用重点车辆安全源头监管信息系统。
积极推进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强化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管监察。
危险化学品整治:
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进一步完善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及后续管理规定,推进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落实。
建立完善专家检查的督查机制,切实提高专家检查效果。
消防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火灾事故隐患和管理盲区,要按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法规标准执行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社会资源整合到位”的要求,加大消防执法力度。
建筑施工整治:
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抓好建筑施工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强化建筑施工外包工程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监管,制定落实各项工程建设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各大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重大或影响较大的事故。
海洋渔业安全整治:
继续按照“三化五覆盖”的要求,认真做好渔船检验、渔港监督、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积极推进宣传教育行动、隐患治理整顿行动、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渔业安全保障推进行动。
在全面落实船东、业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突出10人以上渔船的监管和滩涂海水养殖的安全监管。
职业安全健康整治:
指导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检查。
逐步建立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四)严格执法检查,推进隐患治理规范化
全面严格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的《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根据季节性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整改。
全年至少安排三次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同时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大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日常监察。
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落实。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二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体系,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五)推行安全标准化,积极提升安全生产的本质化
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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