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结座谈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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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结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结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结座谈会议上的讲话2007-0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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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200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简要回顾
200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工作会议和劳务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劳务开发作为一大产业来抓,坚持内转外输相结合,全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年共计转移万人,其中新增转移输出万人,农民务工总收入实现15亿元。
各类培训机构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1621人,超出万人培训计划的%,其中:
24个定点培训机构培训17个专业岗位的农村劳动力8478人,转移就业7547人;移民培训2143人;扶贫培训1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个亮点。
纵观200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我认为就定点培训机构的工作而言,主要有以下6条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一是转移培训机构健全,组织有力。
各培训机构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为农民工转岗培训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转移培训宣传形式多样,广泛深入。
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朋友更加了解国家的优惠政策和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特点、培训方法、招生对象、收费标准、指导就业去向、工资待遇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破解了培训机构的招生难题。
三是培训突出实际实用,讲求实效。
多数培训机构在培训岗位的设置和选择上,既考虑到农民方便、易学能懂和经济承受能力,又考虑到用工企业的需求,易于安排就业;在培训中坚持了重在实际、实用和技能提高的培训理念;在培训形式上,采取送教下乡、方便群众等方式,减轻农民负担。
如中山技术学校送教到聚宝、镇安、清溪等乡镇,组织开展了农民就地就近培训,减少了农民受训成本。
四是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输出渠道畅通。
区职教中心、建培中心等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已建立起的就业窗口,千方百计指导培训的农民工就业。
梓里乡技能培训中心和江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抓住浙江对口支援的机遇,开展农村劳动力订单培训,使受过培训的缝纫工有序转出,增强了劳务转移的组织性和稳定性。
区农广校采取校企联合的方式,直接与涪陵榨菜集团、泰威生态农业公司等企业实施联合培训,实现农民培训就业一体化,有效地解决了培训学员就业的后顾之忧和实际的经济困难。
五是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
一些培训机构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帮助农民学习了解《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务工经商、回乡创业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努力增强他们的知法守法意识、自我维权意识、安全保护意识、创业意识和环保意识。
六是扎实开展转移就业后续服务,巩固培训效果。
很多培训机构对已转移就业的学员加强跟踪服务,让学员长期稳定就业,保障学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的培训后续服务期长达5年,有效地保证了农民工培训就业的稳定性,树立了培训转移机构良好的形象。
200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除了各培训机构的努力之外,还离不开以下3个方面的有力支持:
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
区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和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转移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出台了优惠政策,解决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围绕搞好农民工培训、扩大劳动力就业,积极主动地想办法、添措施,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是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农民参加培训,较好地发挥了主干线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还有很多工作不到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各培训机构的工作开展不平衡。
在2005年确定的30个培训基地和培训点中,有6个培训机构全年没有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是有些地方宣传力度不够大,农民群众对培训优惠政策和各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不了解。
三是培训时间不够、质量不高。
部分培训机构不严格执行培训方案、教学计划,仅仅安排老师讲几天理论课就算完成培训,没有真正达到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转移就业能力的目的,其结果是害国家,害农民,害自己。
四是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系统不完善。
一些培训机构为培训而培训,不注意转移就业工作,使培训与就业成为两张皮。
以上问题,我们必须在2006年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6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2006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24个培训基地和培训点,以短、中期技能培训为主,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实现受训学员就业适应广、创业思路活、发展机遇多的培训目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转移培训的目标任务是:
全区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
万人,其中:
移民培训2500人,扶贫培训500人,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9000人。
按照动态管理、奖优淘劣的原则,区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根据2005年各定点培训机构的履职情况和开展培训的实际效果以及各培训机构对2006年培训工作的申报自愿,淘汰了6个培训学校,重新认定和调整了2006
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共24个,其中:
培训基地8个,培训点16个。
各定点培训机构2006
年的具体培训任务待市上下达计划后另行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年终由区阳光工程办负责考核。
(二)工作重点
2006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着重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管理工作上要强化一个“管”字。
区阳光工程办要加大对各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监管工作要贯穿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全过程,涉及政策宣传、培训质量、就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全方位。
对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实行动态管理,对思想认识上不去,领导不重视,培训效果差,指导就业差,完不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淘汰出局。
二是在宣传工作上要做到一个“广”字。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对农民工培训的优惠政策,自身的培训特色、办学条件、就业渠道、工资待遇等情况,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在培训形式上要强调一个“活”字。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在方便农民工的前提下,根据专业设置的具体情况,大力开展“校乡结合”、“校企结合”、“校校结合”,采取在培训机构本部实施培训以及送教下乡镇、到企业、到农村中学等方式开展就业培训,尽力降低农民参训成本。
四是在培训效果上要突出一个“实”字。
培训工作要始终坚持实际、实用,讲求实效。
科学合理地设立培训课程,实实在在地按照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实施,确保培训时间不缩水,确保培训质量跟得上,确保农民能够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尽快掌握一门以上转移就业的实用技能。
五是在就业网络建立上要注意一个“宽”字。
培训农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转移农民,增强其在二、三产业就业的能力。
各培训机构既要积极在经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入重点城市建设固定输出渠道,又要瞄准市内、区内的大企业、乡镇企业等用工大户,建立较稳定的输出用工关系,形成一个宽广的劳务输出网络。
六是在农民工转移就业后要体现一个“爱”字。
各定点培训机构在受训农民就业后,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付出真情,体现爱心,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七是在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和拨付上要保证一个“严”字。
要严格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核查各种资料,规范申报、拨付的各项程序,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杜绝虚报、多报现象,确保财政补助经费真正落实到参加培训的农民手中。
三、关于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是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根本途径。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就业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005年我区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15亿元,劳务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我区农村劳动力不仅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初中及其以下学历占86%以上,而且职业技能低,在劳动力市场中竞争力较弱,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已影响了我区农村劳动力由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较强的生产力优势,也制约了农民的充分就业和增收。
对此,区级有关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真正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来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力求突破。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
区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与乡镇、街道及定点培训机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搞好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区阳光工程办要搞好综合协调,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培训基地、培训点的培训、组织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
区教委要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短期职业培训;区劳动局要利用好现有的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搞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鉴定工作;区农业局要利用农广校和乡镇、街道农校搞好农民技术培训;区移民局、扶贫办要负责抓好全区农村移民和特困村农民的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根据农村劳动力现状和劳务转移任务,区委、区政府已经在去年明确提出,我区每年要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以上,由区级有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共同负责落实培训任务。
各个单位要与培训机构一道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切实加强培训机构自身建设。
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持有我区农村居民户口且年龄在16-45周岁的农村居民,培训的重点是为期15—90天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培训机构上报区阳光工程办审核后颁发结业证书,区劳动部门颁发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各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整合师资力量,完善办学条件,增强培训能力,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要按照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介绍就业的原则,广泛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或委托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保证培训就业率不低于85%。
各培训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市场对劳动力的实际需求,以短期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为主,大力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扩大培训劳动力的数量和培训转移就业的稳定性,打造农村劳动力培训品牌,树立形象,积极争创成为市级定点培训基地。
(四)进一步多方筹资,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市上将增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计划数量及补助标准,这为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提供了更好的机遇。
但是,我区农村劳动力数量大、分布地域广,转移培训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量十分巨大。
因此,区农办、建委、教委、劳动、农业、移民、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培训资金,并按资金渠道不乱、统筹打捆的原则,努力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投入。
区阳光办、区财政局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抓紧制定完善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及培训机构奖励的具体办法,以保证补助、奖励及时拨付兑现,调动农民及培训机构的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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