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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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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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gf-96-0206)
乙种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
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
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间,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
部分腾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列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
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
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
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建立公司任命______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主持的工程例会,安排合理的施工方案。
3.2指派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古木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无辜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且不向甲方收取验收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既是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种:
(1)固定价格(总价或单价)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包干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内容。
(3)可调价格:
参照本工程预算书综合单价和取费率按实际工作量进行
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按最终审计价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有一方承担运输费用。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有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能够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列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有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有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他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定协议。
篇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天,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
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
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
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
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
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
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
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
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
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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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 工程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