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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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589
585
山西
4
516
514
河北
575
574
湖南
565
564
海南
682
671
云南
534
532
湖北
536
安徽
553
548
内蒙古
482
481
宁夏
3
526
488
四川
569
重庆
表1.22013年度招生朝鲜族生源情况
文理科
人数(名)
吉林省
理科
6
485
文科
18
466
黑龙江省
表1.3法学本科生各年级分布情况(统计时间为2013年12月)
年级
学生总数
男生
女生
总数
汉族
朝鲜族
其他少数民族
一
95
37
21
11
5
58
34
19
二
98
35
16
63
32
10
三
86
31
55
25
23
7
四
42
17
56
377
145
72
232
122
81
29
二、学院本科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和成效
建设思路:
按照“引进与培养并重、强化培养”的建设思路,建设一批学历与年龄以及职称结构合理;
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团队协作精神较强;
各方面能力达到省内一流的师资队伍。
建设措施与成效:
第一,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鼓励教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到国外研修,从而拓宽了教师的学术视角。
第二,聘请法学领域内知名专家学者到法学院进行讲座、交流,从而,促进了老师们的方法论的更新,提升了老师们的研究课题的把握能力。
第三,加强“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培养。
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司法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的青年教师进行奖励。
与法律实务部门签订协议,选派优秀教师挂职担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职务,鼓励教师从事兼职律师、仲裁员、企业法律顾问等,努力强化了“双师型”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四,聘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任教。
对于聘任专家,定期安排专题讲座、论文指导、案例评析等活动,积极探索了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五,举办教学竞赛,课件大赛等活动,促进了教师的教学水平,改进了课件的制作能力。
(二)师资队伍的数量及结构情况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8人,其中专任教师31人,管理人员4人,教辅人员3人。
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8人,占师资队伍总数的58.06%;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1人,占师资队伍总数的100%;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21人,占师资队伍总数的67.74%;
具有外校学缘的教师9人,占师资队伍总数的29.03%。
具体师资队伍构成详见下表:
表2-1学院专任教师结构一览表
类别
教师数量(人)
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
专任教师总计
其中:
女性
12
38.71
职称
教授
19.35
副教授
讲师
13
41.94
学位
博士
54.84
硕士
14
45.16
年龄
35岁及以下
8
25.81
36~45岁
41.93
46~55岁
32.26
学缘
本校
22
70.97
外校(境内)
12.90
外校(境外)
16.13
(三)生师比
2013年,学院共有在校本科生378名,与专任教师的生师比为12.2:
1。
(四)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
2013年,主讲本科课程的专任教师达2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7.1%。
(五)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
2013年,主讲本科生课程的教授为5人,占教授总数的83.3%。
(六)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建设情况
1、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
加强了教研室的职能与运作。
由于国家实施“大法学政策”(专业设置上不允许细化),我们没有设具体专业,而是设置了教研室,因此,我们的教研室实际上是相当于其他学院的专业。
过去,我们在教学管理模式上还延续了过去的法律系的模式,即教学管理工作基本上由教学院长及办公室具体承担、落实,而教研室没有具体功能,形同虚设。
我们通过反思认为,教研室是最基本、最基础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具体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组织、落实都应当由教研室操作。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把很多教学日常工作下放到教研室,让教研室成为教学的直接管理单位,教学院长及办公室只是起到组织协调功能。
例如,我们把下学期教学安排,专业课梯队建设,毕业生论文答辩的组织,考务管理等工作权限及责任都下放到教研室层面,让教研室主任主动承担具体工作。
于此同时,我们也强化了教研室主任的责任。
要求各教研室主任学期初提出工作计划,学期中落实好听课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
2、青年教师培养、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情况:
首先,在相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使他们拓宽学术视野的同时积极获取学术前沿信息。
其次,去年成功举办教学比赛与课件比赛的基础上,今年采取新的方式——教学观摩、教学资源的评比等,继续带动整个教学氛围,进一步提高了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再次,学院拿出专项资金,组织青年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学术讲座活动,加强师生交流的同时,提升了教师的教学技能。
(七)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2013年,学院积极筹措办学经费,多渠道争取资金来源。
本着勤俭办学、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优先保证本科教学工作。
本年度学院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9.7万元,其中本科专项教学经费、实习费为8.9万元,占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的45%。
(八)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学院现有一个模拟法庭和图书资料室,图书资料室的藏书达5588册。
另外,学院还运营中韩法律信息之窗网站。
三、学院的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
(一)专业建设:
2013年度专业建设的改革举措主要集中在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上。
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
首先,根据2012年颁布的新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的目标”的基础上,从“知识”“素质”“能力”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其次,调整了部分专业必修课的安排学期,使其更加符合法学教学逻辑。
第三,进一步缩小必修课的学分(原来66学分-修改后57学分),同时扩大选修课的学分(原来32学分-修改后36学分),拓展了学生的自主学习空间。
第四,对原有的选修课进行大调整,不仅增加课程门数,而且根据学生今后的职业去向,设置四大方向模块课程,要求学生选择任一职业方向。
第五,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
一是,改变过去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的状况,新设案例讨论课,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强专门的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的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
二是,改变过去“模拟法庭”课形同虚设的状况,采取合理的措施将该课程改造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课程。
(二)课程建设:
1、精品课与优秀课程
2013年度新增一门省精品课和一门校优课程。
现有的优质课程情况如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级别
批准时间(年)
行政法
省级精品课程
2013
民法
省级优秀课程
2007
宪法
2009
经济法
校级优秀课程
商法
2011
债权法
2012
刑法总论
法理学
2、多元文化特色课程
我院现有一门多元文化特色课程:
比较婚姻家庭法。
3、跨专业选修课
我院现有9门跨专业选修课:
法学概论、刑法、民法、婚姻家庭与法、民事纠纷与维权、医疗损害与赔偿、公司设立运作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与法、房地产纠纷与法。
4、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
目前开设20门专业必修课与49门专业选修课。
5、选修课程开设情况
目前,我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多达49门。
在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中我们根据学生今后的职业去向,把49门选修课划分成四大方向模块课程,即【共同选修】模块课程——特色课程群(11门课、【法律职业】方向课程群(21门课)、【公共政策与行政】方向模块课程(12门课)、【经济法务】方向模块课程(13门课),并要求学生选择(除了共同选修模块课程之外)任一职业方向,同时要求学生在该职业方向课程群中至少修满12学分,不足学分让学生自由选择。
通过这种设计,我们构建了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教材建设:
含教材选用、自编教材、获奖教材等。
2013年,学院编写出版2部教材,具体如下表:
教材名称
出版社
韩国修宪历史及其政治制度变迁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民族区域自治法学
法律出版社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
1、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通过观摩教学及讨论,对课堂中的师生交流方式、案例教学方式、知识量的把握技巧、教学环节的安排时间等具体教学内容及方法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意见交换过程中对很多问题达成了共识。
2、课堂教学规模的探索:
按照法学教育中的法学思维的训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等特殊要求,我们在具体课程的实际运行中引入了小课堂机制。
比如,在模拟法庭课的设置上我们要求每个班的学生数不超过20名,从而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扮演法庭的角色,能够参与到实际操作过程。
3、教育教学研究:
本年度共有两位老师成功立项教研课题。
主持人
课题名称
级别
康贞花
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法学教师与法律事务部门良性互动研究
校级
邢绡红
民族地区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
(五)实践教学:
首先,2013年度学院进一步加强了实践教学。
一是,改变过去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的状况,新设案例讨论课,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强专门的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的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
明确规定开课时间(3年级的第1学期);
将一个年级的学生分成刑法1班;
刑法2班;
民法1班;
民法2班;
行政法班等五个班级,并规定每个班学生不超过20分;
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主讲教师——负责总体的设计;
辅导教师——协助法庭的组织活动)等。
其次,截止2013年,学院共建立了个校外实践基地,与延边州的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政府部门形成了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法律人才的合作关系。
再次,针对毕业班的毕业实习,设计了一整套相关表格,从而,对“学生提出毕业实习申请到实习成绩录入”的整个过程书面记录的方式实现了对学生实习情况的间接监控。
同时,通过实行由本科生导师和实习导师共同负责的方式加强了实习过程中的老师的责任。
第四,关于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我们采取的措施是:
每次选题之前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
然后由专任老师提出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学生选题。
四、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将教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科教学工作,并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年末考核的基本条件。
(二)院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首先,学院已经建立“领导听课制度”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
根据《法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院领导每月至少听一门课,应做记录,并反馈给任课老师。
根据该办法第五条规定,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当听所在教研室所有任课老师的课程。
其次,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为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学院专门出台了《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及补充规定。
(三)质量保障监控体系建设情况。
学院已经建有较为成熟的由督导、同行、学生评教的教学过程监控体系。
2013年度学院评教课程23门,评议教师28人,27人获得优秀。
五、学院学生学习效果
(一)学生学习满意度。
需要问卷调查
(二)学院、专业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
2013年我本科生毕业生人数为102人,按期毕业的96人、毕业率为94.12%,按期获得学位的100人、学位授予率为98.04%。
攻读研究生的情况来看,考上研究生人数为30人,其中本校的24人、东北师大2人、吉林大学3人、上海师范大学1人。
直接就业情况来看,毕业时已经就业的人数为13人,占毕业人数的13%。
具体就业情况是:
检察院2人、法院1人、律师事务所2人、参军1人、国企2人、民营企业3人、机关公务员1人、外企1人。
(三)本科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1、各种荣誉
2013年,我院本科生获得校级辩论赛第一名、足球赛第三名,校级先进集体1项,先进个人15项。
2、职业资格证书
2013年,我校2010级本科生参加了司法考试,考试报名人数98人,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14人,通过率14.29%。
六、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突出亮点
第一,认真做好本科生培养方案的续订工作。
根据年初学校召开的《培养方案续订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学院就培养方案续订工作召开学科、教研室主任会议,成立本科生培养方案续订工作小组,以保持延续性、部分内容有所突破为原则,把进一步完善选修课、实践课程的运行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展开。
此次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
在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从知识、素质、能力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调整了部分专业必修课的安排学期,时间更加符合法学教学逻辑;
减少必修课的学分,同时增加选修课的学分,拓展了学生的自主学习空间;
对原有的选修课进行了较大调整,根据学生今后的职业去向,把49门(原有26门)选修课划分为四大方向模块课程供学生选择;
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改变过去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的状况,新增了案例讨论课。
第二,开展观摩教学、教学环节检查评比活动。
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改善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学院开展了教学观摩、教学环节检查评比活动。
学院2012年成功举办了教学比赛与课件比赛,取得了较好的经验与教训。
今年,学院则采取了观摩教学、教学环节检查评比等新的方式继续带动整个教学氛围。
第三,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和学生开展专业性读书沙龙活动。
学院从去年开始举办了法学经典名著——《论法的精神》阅读沙龙系列活动。
2013年,在总结去年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讨论机制,先后开展了12次的读书沙龙活动,调高了学生们的专业兴趣和理论修养,促进了学风建设。
第四,成功申报吉林省精品课程和学校优秀课程。
课程建设是体现一个学院的教学水平和特色,展现一个学院教学风采的平台。
因此,学院非常重视省精品课程和校优秀课程的申报工作,召开会议专门讨论的申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
经过教学团队的努力,2013年4月,《行政法》课程被评为省精品课程、11月,《法理学》被评为校优秀课程。
七、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
(一)深刻影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分析
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是针对作为“教育的产品”的学生而言的,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最终应体现在学生发展的质量上。
因而,教育教学质量是反映一个学院教育教学活动水平高低和优劣的重要问题,是教育的价值和理念实现的基础。
因此,学院应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心。
我们认为,深刻影响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的素质与能力。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
只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组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活动,才可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所以教师的素质与能力问题,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关键问题。
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心理与道德素质、健全的人格以及深厚的专业功底及科学研究能力,承担教学、科研及育人工作。
因此,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师资培训。
2、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内容。
课程设置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直接影响学生拓展知识面的要求。
理论课和实践环节课的比例设置也直接影响着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共同认识的客体。
教学内容不等同于教材。
教学内容是教师在充分了解学生水平和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特殊加工而形成的。
对于同一教材,不同的教师对其加工和思考是不同的,因而导致了不同的教学效果。
同时即使是教师传递同一内容,也会因学生个体之间接受信息能力的差异,而导致个体教育质量的差异。
3、学生因素。
学院生源的质量也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
学生之间的个人差异较大,从学生成绩的分布来看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特别是从预科班招录的学生素质一般。
一些入学时文化基础较差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直接影响整个班级的学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学院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具体的问题,影响着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具体如下:
1、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较低,高水平教师的数量不多,学科带头人短缺;
教师的整体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不高,科研和学术梯队没有形成。
为此,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和拔尖人才的引进,提高教师队伍总体水平,需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领军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启动实施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培养与提升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在吉林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科专业带头人。
注重发挥好现有教授、博士、教学比赛获奖人、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加快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水平。
2、进一步推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转变。
教师与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两个主体,因此,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就成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
但是目前从学院的教学具体情况来看,以教师讲授为主和单纯强调知识的教育方式,缺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新性。
为此,学院要从制度上和资源调配上,鼓励小班上课,要为主干基础课、通选课配备足够的助教岗位;
要提倡讨论式和启发式教学,鼓励深度阅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
要加强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结合,鼓励和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和批判精神,培养学生具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学术气质。
要通过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问题导向的教育方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热情,引导他们不断挑战自己能力极限,使我们的本科教育成为充分启迪学生智慧的教育。
转变单纯注重学习成绩的评价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延边大学法学院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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