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教育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方案3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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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培养计划待上政策明确后确定。
3.2021年至2021年,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6名,其中2021年培养2名,2021培养2名、2021培养2名。
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6名,其中2021年培养2名,2021培养2名、2021培养1名。
凡具有正住户口在我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符合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批次、单独录取;
免费医学定向(专科)按省上确定的生源范围,采取对口招生方式招录;
正住户口在我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9+3报考条件且参加当年中考成绩达到我五年高联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五年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在现行9+3高职方式的基础上实行单列计划、提前录取。
普通专科单列计划(含公办高职院校单列计划、省属医学院对口招生)到事业单位上岗的毕业生,由县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考核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核定事业编制。
五年中高职贯通培养方式、高职单招方式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其中师范毕业生,仍按我省有关免费师范生就业规定执行。
(二)人才在职培训工程
1.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依托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等项目,按照国家对教师继续教育求,采取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教师工作坊研修、集中培训、挂职锻炼、网络研修、校本研修等线上、线下训方式,省、、县分级开展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到2021年实现重点培训474人次。
2021年培训50名(县级培训35名),2021年培训150名(县级培训35名),2021年培训180名(县级培训24名)。
所需经费由国家和省、、县(市)财改分级承担。
2.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提能。
依托师范大学、西华原范大学、民族学院等省内师范院校,采取集中系统培训与跟岗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级幼儿园幼教点现有在职辅导员分期分批进行全员轮训,重点培训普通话、幼儿园保教及常规管理、保教实践能力提升等内容,帮助辅导员提升普通话水平保教素养,进一步提高村级幼儿园(幼教点)保教保育和管理水平。
2021年培训55名,2021名培训44名,2021年培训23名。
所需经费从中央和省级培训专项资金中解决。
(三)人才招引工程
1.教师招聘。
通过接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毕业生、考试考核等渠道,加大各类教师招录招聘力度,2021年至2021年计划招录招聘教师47名,2021年招聘17人,2021年招聘15人,2021年招聘15名。
(责任单位:
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2.特岗计划。
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协同人社等部门统筹做好岗位设置、申报、招聘和管理等工作,重点补充理科、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直接招聘到服务所在地县、乡事业单位。
2021年至2021年,计划招聘18名特岗计划教师,重点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
其中,2021年招聘3名,2021年招聘9名,2021年招聘6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深度贫困县教育人才振兴工程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统筹推进教育人才振兴工程各项工作。
2.加强沟通衔接。
积极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列出任务清单,抓好本系统定向培养工作的沟通协调。
务必摸清底数,加大与教育局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定向培养、师资培训等工作。
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财政等部门,保证教育人才振兴工程经费投入。
贫困县教育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第2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朱新和同志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学前教育科、人事科、计财科、教师科、群体科、督导室、机关党委、学生资助中心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新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室具体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加强我市乡村教育,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问题;
加强乡村健身设施建设,开展乡村全民健身活动;
健全区域内教育扶贫机制,加强教育行业扶贫力度;
推动产教融合,强化人才支持;
助力实现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21-2021)行动目标。
(一)加强乡村教育
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2.认真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幼儿园入园率达到86%。
3.落实《岳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1-2021年)实施细则》,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
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4.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
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和师德水平。
(二)开展全民健身
5.积极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广场舞、棋类等经常性、普遍性、趣味性的全民健身活动。
6.到2021年,乡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7.到2021年,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乡村人口比例达到30%,全市乡村体育健身队伍数量达到1000支以上。
(三)推进脱贫攻坚
8.健全区域内教育扶贫机制,加大教育行业扶贫力度,城区学校(幼儿园)与农村薄弱学校(幼儿园)之间开展对口帮扶。
9.坚持精准扶贫,健全认定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资助配套经费,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10.做好驻村扶贫工作,科学制定帮扶规划,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扶贫干部管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与需求。
(四)推动产教融合
11.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职业学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为乡村振兴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专业化人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要服从统一组织安排,协作配合。
督导室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确定工作任务目标,组织进行督查考核,并协调各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成员科室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积极采取措施,完成相应目标,并负责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应工作的指导与考评。
2.加大投入保障。
教育经费投入向农村倾斜,保证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拨付,加大乡村小规模学校补贴力度;
落实教师培训和农村教师特殊津贴,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加强确需保留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
3.严格督查考评。
加强督查考评,将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落实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全面改薄、教育脱贫攻坚、产教融合、全民健身等多项指标纳入年度县市区教(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局相关科室开展工作情况作为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贫困县教育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第3篇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州发〔2021〕1号)和《湘西自治州乡村振兴十项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围绕把我州建设成为全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现就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我州农村教育优质均衡化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5年过渡期目标任务
1.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推广泸溪县教育改革经验,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到2025年底,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建好一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基本实现优质教育全域覆盖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
2.实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5年内分批次完成所有乡村教师全员轮训。
3.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行动,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乡村网络教育发展。
到2025年底,全州建成130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建成全州教育城域网。
4.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稳步推进终身教育有序发展,依托湘西开放大学筹办乡村振兴学院,培育终身学习活动品牌。
面向农业农村,加大技术和技能人才培训,深化农村基层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
5.实施学生关爱行动,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原则上统一按学籍地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落实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二)2021年目标任务
1.全州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8%、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率达85%,每个县市(区)城区学校帮扶农村学校一对多帮扶覆盖率达3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2%。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
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400名以上;
全面完成2021年度各类教师培训任务;
启动我州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
开展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3.完成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25所(吉首、凤凰、保靖、永顺、龙山各4所,泸溪、花垣各2所),启动全州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
4.完成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吉首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湘西经济贸易学校、泸溪县第一职业中学、湘西为民职业学校新校区第一期工程建设;
开展全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视导;
继续支持湘西职院抓好农技特岗生培养培训,积极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
5.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档案,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探索建立以县直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县域、镇域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实行办园经费、教师调配、师资培训、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或建分园,推动区域内幼儿园均衡发展,实现全州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8%、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率达85%。
推进城乡学校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城区学校帮扶农村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帮扶机制,研究制定《湘西自治州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市(区)研究制定《推进城乡学校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实现每个县市(区)城区学校帮扶农村学校帮扶覆盖率达30%。
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2%。
(二)实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每年3月和8月以校为单位开展两次集中培训,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覆盖面达100%,强化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运用。
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2021年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400名以上,其中农村初中教师、音体美紧缺学科教师占比不低于50%。
全面完成2021年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州培计划培训任务,三类计划中农村骨干教师参训对象不低于培训总计划的60%。
启动五年一周期的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以县级培训机构为主体,分批次对乡村教师开展信息技术2.0能力提升全员培训,2021年完成20%的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实施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全州副高级岗位总量控制在300个以内,年度评审通过的高级岗位不超过60个。
(三)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行动。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重点保障。
统筹乡村振兴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年底完成25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
启动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项目,确保各县市(区)有1所试点学校普遍具备信息化教学环境,实现学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
(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
做好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吉首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湘西经济贸易学校、泸溪县第一职业中学、湘西为民职业学校新校区第一期工程建设。
完成全州10所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视导。
继续支持湘西职院抓好农技特岗生培养培训,抓好2021年200名农技特岗生招生工作,积极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
(五)实施学生关爱行动。
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教育资助州内自定帮扶政策稳定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增强脱贫稳定性。
建立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档案,对留守儿童和特困学生进行全面的常态化帮扶。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学生真正得到实惠。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村振兴教育优质均衡专项协调小组,组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成员由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体局,具体负责教育优质均衡工程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针对实施教育优质均衡工程的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过渡期工作计划,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保全州教育优质均衡工程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县市(区)要加强规划统筹,把城镇中小学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设进度,并按国家规定确保学校用地、建设资金、人员编制等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布局,加快完善乡村学校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投入机制、农村教育人才津贴制度、城乡学校教师培训交流制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配制度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工程发展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州整合教育、财政、发改、住建、乡村振兴、经信、民政等方面资金倾斜打捆使用,优先支持教育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要相应设立教育优质均衡工程专项资金。
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乡村教师津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和乡村骨干教师特殊津贴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四)加强督促检查。
州委、州人民政府将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工程工作列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目标管理范畴,对重点县市(区)和学校实行领导联系督办制,把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州本级设立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工程专项奖励资金,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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