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招投标文件范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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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邀请函
致:
(投标邀请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是(投资公司名称)项目,该项目土建标段工程现开始进行施工招标。
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对工程施工招标方式的核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公司决定对(工程名称)工程土建标段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经初步考察,确定贵单位为投标邀请单位。
现将有关(工程名称)工程土建标段工程施工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1.招标编号:
2.项目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整,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在贵公司收到本投标邀请函后,请予以准备(转帐、电汇、现金、支票),确保开标前一天到达招标人帐户,并于开标前一天将凭证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人(准备现金的单位请在开标会前提交给招标单位财务人员,提供收据),原件开标当天查验。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午~午。
6.图纸押金:
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每套图纸押金为人民币仟元整(¥)。
图纸押金在定标后同时退还(不计息),图纸退还时必须按顺序装订好,如图纸出现缺页或损坏,则不予退还。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8.标前答疑会及踏勘场地(即现场勘察):
如有必要,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踏勘,并如有疑问,请于年月日点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提交。
(答疑联系人:
,电话:
)
9.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午时(北京时间)。
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11、开标地点:
。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验以下文件:
(1)本投标邀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名称及帐户:
投标保证金名称: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招标人: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A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为:
(工程名称)工程土建标段工程:
构筑物及建筑物名称,以图纸内容(定额报价方式)或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为准,及为完成上述主要项目所必须的厂区内临时道路等相关工作。
2.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房建)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
个日历天。
预计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
节假日期间,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能够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5.质量保修及保证:
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壹年。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非因建设单位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该工程所有税费的总和(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它费用)
7.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
投标人报价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可以要求对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复议,误差在±
5%内(含5%)则不作调整,误差超出±
5%则按实调整。
(2)定额计价
投标报价工程量以图纸为准,套用定额,按类工程取费。
8.本工程的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并按固定总价承包。
9.付款方式:
见C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9项.
10.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三(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11.施工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3)天内。
12.本次招标内容中施工用砼除零星砼外,其余必须采用商品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注意:
1、以上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2、若无特殊说明,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天”即指“日历天”。
B项目技术要求
1.施工及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及验收按国家现行建筑施工统一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2.
C投标须知前附表1
项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及特征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7
工程质量
合格
8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含雨天、节假日及进场准备时间)日历天
9
付款方式
无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承包人在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报送月工程计量报表和付款申报表,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后于次月10号前支付本部分工程进度款的70%,工程款付至合同总价的70%停止支付(承包方必须先按工程付款金额提供发票,且必须到发包方指定的当地税务局开据此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经竣工结算审计后(须先提供至审定价款的全额发票)支付至结算审定价款的95%;
剩余5%工程款作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付清。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要求
市政公用(房建)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
11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级及以上建造师
12
合格投标人的产生
资格预审
13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定额计价)
14
工程计价方法
1、按年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采用清单计价)
2、采用定额预算报价方式,执行《预算定额》材料费按市(省)年期《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15
投标报价的上限
无上限(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6
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
17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不允许
1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封装)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20
履约担保金额
万元整(¥)。
D投标须知前附表2
踏勘现场(自行)
地址:
投标人开标前自行组织踏勘
投标答疑
招标答疑时间:
年月日点前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书面传真形式提交;
开标前日答复。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0个日历天太短,一般不低于60日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的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开标会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提交履约担保
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天内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见前附表1第1项所述。
1.2工程地点见前附表1第2项所述。
1.3工程规模和特征见附表1第3项所述(详见附件)。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见前附表1第3项所述(详见附件)。
2.2招标人指定分包工程:
无。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市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1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4.承包方式
4.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见前附表1第6项所述。
5.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见前附表1第7项及第五章-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所述。
6.工期要求
6.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1第8项所述。
7.合格的投标人
7.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见前附表1第10项、第11项所述。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地点见前附表2第1项所述。
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9.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10.标底公布
10.1本次招标未设有标底。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附表2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定额计价没有此章)
第九章招标文件及招标会
11.2除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前附表2第2项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传真至招标人。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同时将澄清纪要传真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函件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3.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
14.招标会
14.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2第6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
14.2投标答疑会
(1)投标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答疑会;
(2)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按前附表2第2项的规定,以书面传真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在投标答疑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4)招标人在投标答疑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3款规定执行;
(5)投标人未提出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的,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5.2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
16.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表;
(5)投标一次报价标;
(6)招标二次报价标;
(7)投标最终确认表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a.投标总价
b.工程项目总价
c.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d.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e.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f.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分析表
g.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h.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i.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j.规费计价表
k.主要材料价格表
定额报价表:
e.直接费计算表
f.工程取费计算表
g.主材价差表
16.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单位简介,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和获奖证书(加盖公章);
(三)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业绩,并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1)施工部署
a.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b.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h.施工进度网络图表;
i.施工总平面图;
j.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b.项目经理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e.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及有关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等复印件。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4)其他: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布置
(3)人员组织安排
(4)机械设备配置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工程重点、难点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
(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8.投标报价
18.1本工程的工程量采用前附表1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价采用前附表1第14项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报价。
18.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须知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三章合同条款条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8.4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18.5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8.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8.7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8.8投标报价的上限见前附表1第15项。
19.投标货币
19.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见前附表1第5项。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0.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2第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21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投标担保
21.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1第1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21.6条规定的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
21.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形式: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现金形式。
21.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换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主体结构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2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在7天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1)招标过程中招标活动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2)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21.6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
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第18项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3投标文件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另外,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书必须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盖章认可,商务标书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和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在二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24.2投标文件以及其中的商务标、技术标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投标截止时间
25.1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2第3项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5.2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6.迟交的投标文件
26.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7.1投标人在本次开标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开标
28.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2第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8.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应随带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28.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8.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8.2款规定;
(2)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第一次报价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
28.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
28.6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9.开标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9.1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以及其中的商务标、技术标未按照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予以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23.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或项目经理或造价工程师未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
(5)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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