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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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限最多为1年。
二、培养原则。
(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
(二)采用培养单位与实践部门合作培养的模式,整个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实践学习与课题研究两个环节,药学实践与课题研究时间2.5年。
(三)采取双导师制,导师和实践基地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
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培养全过程协调,实践基地合作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实践活动,导师与实践基地合作导师按照集体培养的方式,全面了解所指导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四)专业学位导师需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合作导师原则上须由相当于副高职称及以上职务的药学专业人员;
具有5年以上医药生产、研发经验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药学专业人员。
论文由导师和合作导师共同指导完成。
第五条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课程设置。
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
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培育人文素养,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
1.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3门,9学分)
①《自然辩证法》54学时,2学分;
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
③《公共英语》120学时,5学分。
(2)专业必修课(4-5门,不少于11学分)
为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必修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研究方向确定。
1专业课:
40学时,2.5学分;
2专业英语:
3专业基础课(至少6学分)
《药学研究进展》32学时,2学分;
导师和研究生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其它课程。
2.非学位课程
(1)指定选修课(1门,4学分)
《医学统计学》64学时,4学分。
(2)任意选修课(至少6学分)
为扩大硕士生知识面,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专业技能训练,由导师和硕士生共同制定任意选修课程,具体课程参见选修课目录。
二、课程学分。
实行学分制,硕士生课程学习至少要达到28学分。
一般16学时1学分。
三、课程教学。
可采取课堂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讨论等方式进行。
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读书报告、论文撰写等多种方式。
四、考核方式。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评价体系侧重于对学生实践技能与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因此,构建从课程学习、药学实践、学位论文、职业资格四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
公共课与指定选修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有关部门负责考核。
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撰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职业资格认证评价:
建立执业资格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学生通过执业药师(或临床药师)资格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修部分学分。
第六条社会与专业实践
研究生须在药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学习,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实践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达到要求者,计4学分。
第七条学术活动
鼓励硕士生参加各类学术报告活动(含学校或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学术报告),至少10次,或经研究生院批准举办的专业相关学术报告一次(时间超过2小时),计1学分。
第八条职业培训
与药师、临床药师或执业药师相衔接的理论知识培训,导师进行指导,如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计1学分。
第九条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情况和课题研究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按《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一、组织方式
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学位点相关学科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负责中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汇报。
研究生回顾总结入学以来的整体情况,填写《中期考核登记表》,向专家组汇报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开题以来研究工作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二)专家组考核。
专家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并针对课题研究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三、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重新做中期考核汇报,如仍不合格,将延期毕业。
对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中期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推荐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第十条学位论文与答辩
一、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四个培养领域,包括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生产与技改、药学服务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
二、开题报告
(一)组织方式
由药学院及药学专业硕士学点统一组织,由相关学科专业副高职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负责开题论证工作。
(二)论证程序
1.研究生汇报。
研究生填写《开题论证报告书》,向专家组汇报课题研究内容、意义、立论依据、科研设计、预期结果等。
2.专家组质疑。
专家组就研究生选题科学性和可行性及与专业硕士选题要求的紧密程度进行质疑,审议课题设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是否同意开题通过的结论。
(三)论证结果
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论证报告,经导师组同意后,进入课题研究阶段;
不同意开题者,在一个月内重新修改课题设计,由导师择期另行组织专家论证。
三、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主要以专题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工艺改进等形式提交答辩审核。
四、学位论文要求
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应针对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题研究,能体现药学专业硕士生已经具备运用药学专业理论和方法技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水平,研究成果要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
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
五、学位论文答辩。
具体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第十一条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学位申请条件:
1.完成课程学习,成绩达到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2.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区内学位英语考试。
4.达到《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里的其它要求。
5.达到药学院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学位授予
达到学校及药学院药学专业硕士培养规定的要求后,提出学位授予申请,经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具体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2017级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起实施。
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表(专业学位)
课程
性质
类别
课程名称
讲课方式和学时数
学分
任课单位
选课
打勾处
讲授
实验
学
位
课
程
公共必修
︵
9
分
︶
自然辩证法
54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公共英语
120
5
外国语教学部
专
业
必
修
至
少
11
专业英语
40
2.5
药学院
专业课(应用药学)
专业基础课
(至少6学分)
药学研究进展
32
药事管理与法规
执业药师通识课程
药学实践
60
4
学位点授课
非
指定
选修课
4学分
医学统计学
64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任意
选
药物合成技术
48
3
天然药物分离与制备技术
现代药物分析技术
药理学实验技术
现代药物制剂与新药研发
医院药学
备注
由基础医学院、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理学院、学报编辑部开设的课程,选课人数不足10人者,不予开课;
由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开设的课程,选课人数不足5人者,不予开课。
研究生(签字):
学号:
班级:
导师(签字):
学院:
交表时间:
二级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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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 医科大学 药学 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 培养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