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飞机的规定+整机放行人员职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424521
- 上传时间:2023-01-22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4.21MB
牵引飞机的规定+整机放行人员职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牵引飞机的规定+整机放行人员职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牵引飞机的规定+整机放行人员职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飞机牵引距离超过400米以上。
3.10机上人员:
牵引飞机时,在飞机驾驶舱进行操作的机组人员或维修人员。
3.11停止手势:
单手高举指挥棒过头顶上方并快速左右来回晃动。
(注:
无论白天或夜间均应使用指挥棒给出警报信号)。
(见YNMS01.009《民用航空器进出港地面指挥的规定》附录4.2.3.6)。
4规定
4.1职责
4.1.1分公司:
必须制定飞机牵引复杂区域清单,作为附录纳入本单位关于“牵引飞机的规定”的维修规范中;
建立飞机牵引复杂区域动态管理机制,每季度第一个月对本单位飞机牵引复杂区域进行一次梳理和评估,并根据梳理和评估结果于当月完成修订本单位关于“牵引飞机的规定”的维修规范,修订后须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
遇特殊情况,须对飞机牵引复杂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和确认,并立即将新增或有变化的复杂区域情况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及时知晓和掌握。
4.1.2维修部门:
至少有一名持有维修人员执照的维修人员组成的牵引飞机工作小组,在牵引飞机前确认牵引杆良好,指挥员应头戴耳机、手持对讲机与牵引车驾驶员和飞机上人员随时保持联络,负责监护观察飞机、指挥牵引车和飞机的牵引与停止。
飞机在复杂区域和长距离牵引时,指挥员应由持有维修人员执照的整机放行人员担任,维修实施单位车间值班业务干部具体负责落实飞机牵引工作前准备、风险评估和讲评。
4.1.3综合保障车队:
1)牵引车驾驶员负责将各机型牵引杆拉至所需牵引飞机的位置,按照指挥员的要求并按规定路线及地面标志牵引飞机;
2)牵引车与飞机连接好后,牵引车驾驶员不得离开牵引车。
4.1.4工装设备保障中心:
负责各类飞机牵引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4.2正常牵引飞机
4.2.1对牵引车驾驶员的要求
1)持有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准许驾驶大型货车及以上车型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和该机场民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及牵引车上岗证;
2)熟知牵引飞机的程序;
3)熟知所牵引飞机有关的技术要求(如维修手册中转弯角度、牵引速度、翼展、高度,转弯销等);
4)熟知机场内的各种标志(指示灯、各种标志线);
5)
熟练掌握车内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
4.2.2设备要求
1)牵引车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确认刹车性能良好;
2)牵引车和牵引杆必须符合所牵引飞机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3)牵引杆必须符合所牵引飞机的要求,每次牵引飞机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安全销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4)车上应配置处于使用状态的对讲机和其他联络设备;
5)应有机场车辆通行证;
6)应定期检修、保养牵引设备,并保存维修记录。
4.2.3人员分工及要求
1)正常牵引飞机必须由1名指挥员、2名监护人员(在两侧翼尖外侧位置各1名)、1名牵引车驾驶员、1名机上人员共同完成,其中指挥员应持有被牵引飞机机型的航线维修授权或持有维修人员执照,机上人员(系维修人员时)需获被牵引飞机机型的航线维修授权,监护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且工作满1年以上。
出港飞机牵引人员设置要求参见(《YNMS01.009民用航空器进出港地面指挥的规定》)。
2)机上人员应熟悉飞机上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系好安全带,在正常牵引过程中按照指挥员的口令松刹车或刹车;
在紧急情况时,应及时使用刹车停住飞机;
在牵引飞机的过程中必须观察飞机前方是否有障碍物并始终与指挥员保持联络。
3)牵引飞机的监护人员负责观察飞机的有关部位与障碍物的距离,随时与指挥员保持联络,保证飞机安全通过障碍物,在发现有可能造成飞机发生地面碰擦的情况下,须提前向指挥员给出停止手势,或直接使用有效的联络方法立即通知牵引车驾驶员停止牵引飞机。
4.2.4牵引飞机的实施
4.2.4.1指挥员发出指挥信号应简单、明确,指挥语言应简洁、清楚,准确。
4.2.4.2牵引车驾驶员在正常情况下根据指挥员的口令起步柔和、平稳牵引、按本规范4.2.4.5条款规定的牵引速度牵引飞机;
在认为对飞机安全有影响时,或无法看见指挥员时,可自行停止牵引飞机,与指挥员联络后再行牵引;
如遇牵引杆断开,应迅速驾驶牵引车远离飞机,同时用有效方式(对讲机或喇叭长鸣)报告指挥人员。
4.2.4.3牵引飞机的准备工作应由指挥员确认完成,其中机上部分工作可由指挥员安排驾驶舱的维修人员确认完成,参加牵引飞机的维修人员必须完成下列工作,否则不准牵引飞机:
1)检查飞机两侧对应油箱的油量应平衡;
2)检查飞机刹车压力应在正常范围内;
3)检查飞机机轮压力和减震柱压缩量应正常;
4)安装起落架地面安全销,并根据要求安装前起落架转弯销(必须使用专用件)或脱开防扭臂、或脱开尾轮锁。
5)关好登机门、货舱门和各种检查门;
6)检查飞机上的设备和可能发生移动的物品应放置稳妥;
7)打开飞机驾驶舱侧窗,接通飞机内话系统和对讲系统,并验证确保参加牵引飞机的有关人员使用的通信联络设备相互间畅通无阻,且通话清晰;
8)检查并确保适用该机型的牵引杆的部件正常,将牵引杆连接到飞机上;
并确认牵引杆上的轮子(如果适用)完全缩进;
安装牵引杆时两腿应站在牵引杆同侧;
9)检查并确保飞机周围及将牵引飞机行驶路线的范围内应无影响牵引的障碍物,在牵引区域内没有无关人员;
10)在大风天气时,只有在符合维修手册规定的风速限制时,方可牵引飞机;
11)接通飞机的电源和液压源(视情决定);
12)接通航行灯和防撞灯;
(进出机库除外)
13)如该型飞机维修手册中另有规定,应按该型飞机维修手册的要求执行;
14)飞机上所有人员已坐下。
4.2.4.4牵引车驾驶员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检查牵引车,确保各项性能良好;
2)确保牵引车在适当的驱动模式;
3)在牵引车接近飞机时,距飞机20m处点试刹车,确认车辆制动性能良好后,方可接近飞机。
牵引车接近飞机时,不准熄火滑行;
4)在对接牵引杆前要先踩脚刹车,再松手刹车,再挂档,并且在牵引车接近牵引杆前进行点刹,确认刹车良好;
5)牵引车接近牵引杆时,应以怠速接近牵引杆;
6)挂牵引杆时,应先确认飞机周围无任何障碍物,并在维修人员的指挥下,以低速挡接近牵引杆且不得发生碰撞;
7)无杆牵引车驾驶员除完成1)、3)、9)规定的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a)确认推(拖)航空器型号符合牵引车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范围;
b)确认航空器周围无障碍物,并在维修人员的指挥下驾驶牵引车低速靠近航空器;
c)牵引车靠近航空器作业前,应将牵引车托架放下、打开,并在驾驶室指示灯亮后,再操作车辆靠近航空器前轮,确保牵引车与机身在一条直线上,航空器前轮位置应在托架中间;
d)根据指挥员的指令,将牵引车托架门关上,并将航空器前轮抱紧升起,待驾驶室指示灯亮后等待推(拖)指令。
8)若接近飞机前发现异常情况,需确认牵引车后部无障碍物,操纵牵引车后退5米进行检查和处理;
9)牵引车驾驶员应明确牵引路线、停机位、牵引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4.2.4.5拖/推飞机的速度和转弯角度:
1)在机坪滑行道牵引飞机的直线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0km/h;
在开阔地带,无障碍情况下不应超过15km/h;
2)通过障碍、复杂区域、有坡度地带牵引车驾驶速度不应超过1.5km/h;
3)遇飞机刹车压力不够、航行灯或防撞灯不亮等情况,牵引车驾驶速度不应超过3km/h;
4)夜间和特殊天气情况下,牵引飞机穿过机坪滑行道的直线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5)转弯时的速度不得超过3km/h;
6)在机位滑行道牵引航空器的直线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
7)在机坪滑行道推飞机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
8)拖/推飞机的转弯角度,必须遵守维修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标志线)。
4.2.4.6维修人员使用牵引杆前,需对牵引杆剪切销及锁定机构进行检查(使用中若发现牵引杆损坏,应禁止使用,需立即挂牌隔离,并立即通知工装设备保障中心),将牵引杆与飞机连接好后,再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将牵引车与牵引杆连接好,指挥员戴好耳机,在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撤出轮挡,并发出飞机松刹车的指令。
4.2.4.7若遇飞机刹车压力不够、航行灯或防撞灯不亮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牵引车驾驶员,并按本规范4.3.4.14执行。
4.2.4.8指挥员发出开始牵引飞机的指令,开始牵引飞机时,机轮没有转动前不得转弯,在飞机停止拖动前,应按该机型飞机维修手册规定的行驶距离直线行驶,直到机轮摆正才能终止飞机的牵引。
4.2.4.9在机坪牵引飞机过程中,牵引车应按标志线行驶,牵引中的飞机与停放的飞机或移动中的障碍物(例如客梯车等)的净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1)翼展在24m以下的飞机的净距不小于3m;
2)翼展在24m至36m的飞机的净距不小于4.5m;
3)翼展在36m以上的飞机净距不小于7.5m。
4.2.4.10牵引飞机时牵引车应缓慢起步,牵引车驾驶员感觉飞机不动时,应立即与指挥员联系,查明原因,不得盲目加大油门。
牵引车刹车时动作要柔和,在牵引飞机过程中不允许猛转猛停的动作。
4.2.4.11在牵引飞机过程中,不允许人员上下牵引车和飞机,地面维护人员不允许跨越牵引杆,指挥员应与拖车、牵引杆、前起落架间至少保持3m的距离。
4.2.4.12牵引航空器时,应打开牵引车的黄色警示灯,夜间应打开照明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雾天还应打开雾灯,如有飞机航行灯和防撞灯故障不能打开时,应在左、右翼尖加派监护人员监护飞机。
(可视情增加引导车)
4.2.4.13飞机在牵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现有的地面滑行线移动,若必须离开滑行线牵引飞机时,则在离开滑行线前,必须将飞机停下,并由指挥员重新确定飞机行进线路,并对偏离滑行线以后牵引飞机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确认在预计的飞机行进线路上,包括大翼翼尖及尾翼运动轨迹上无任何可对所牵引飞机造成影响的风险点(如障碍物,地面道路不平整以及其他情况)后,方可继续实施牵引。
4.2.4.14当飞机靠近障碍物(大翼翼尖或尾翼接近约20米处),必须将飞机停下,并由指挥员对飞机预计的行进线路和大翼翼尖及尾翼运动轨迹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对监护人员按需进行合理的调整,对驾驶舱人员、监护人员和牵引车驾驶员进行提醒,指挥员必须在靠近障碍物的一侧,其移动位置需时刻处在牵引车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
要求牵引车驾驶员在接近障碍物(包括停放的飞机)时,严格控制速度不超过规定的1.5km/h。
特别是在转弯时,接近障碍物,指挥员和障碍物一侧的监护人员必须高度警惕,并密切关注对方的通信信号。
4.2.4.15在牵引飞机过程中,监护人员的移动位置需时刻处在指挥员的视线范围内,当指挥员无法观察到监护人员时,必须暂停飞机牵引,重新调整监护人员位置。
左右侧飞机监护人员必须同步跟随在大翼翼尖垂直投影外侧,时刻观察大翼翼尖的运动轨迹,评估翼尖与障碍物的净距,以确保飞机始终处于安全牵引区域内。
4.2.4.16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时,牵引车前保险杠或最前端到达第一条飞机前轮停机线前牵引车驾驶员必须停车,在指挥员的明确手势指挥下缓慢牵引飞机到位,无维修人员指挥不得再向前牵引飞机。
指定停机位无相应的停机线,指挥员与监护人员预先评估和确定临时停机线,确认飞机停放在安全区域内(机头和尾部不超出警戒线)。
4.2.4.17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后,指挥员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待确定牵引车停稳以后,机上维修人员使用飞机刹车刹住飞机。
挡好轮挡,确认牵引杆无负荷后,将牵引车与牵引杆的连接端脱开,并指挥牵引车驾驶员驾驶牵引车慢速驶离飞机1米以外。
4.2.4.18完成飞机牵引后,维修人员将牵引杆从飞机上取下,并将其挂到牵引车上,牵引杆由牵引车带回并摆放至规定的位置。
飞机出港拖机途中禁止启动发动机。
4.2.4.19维修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滑行道或跑道上牵引飞机时,事先必须报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获批准后方可实施飞机牵引工作;
应使用塔台认可的通讯方式与塔台保持联络,听从塔台指挥,根据塔台要求将飞机牵引到指定位置。
4.2.4.20除执行上述条款以外,须严格遵守各机场的飞机牵引规定。
4.2.5牵引飞机的联络
4.2.5.1各维修地点要进一步落实在实施推/拖飞机工作前,指挥员需核查指挥员、监护员与牵引车驾驶员之间是否已建立有效的联络方式,特别在夜间牵引飞机时,飞机监护员需使用指挥棒与指挥员之间建立双向通信联系,指挥员的移动位置需时刻处在牵引车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同时使用指挥棒发出有效通信信号,牵引车驾驶员如在推拖飞机工作中不能看见指挥员或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有权停止飞机牵引工作。
飞机牵引工作使用的对讲机必须放在机下,确保机下维修人员与牵引车驾驶员及时收到塔台指令。
4.2.5.2飞机后推时,指挥员应随时与机组保持联络,并根据机组给出的指令给牵引车驾驶员发送推/拖飞机信号:
1)指挥人员观察飞机四周及推出路线无障碍物后,面向拖车司机按YNMS01.009给出松刹车手势,随后用食指先指点自己的鼻子,再指向飞机推出后飞机机头的朝向,最后翘起大拇指(表示飞机可以推出)。
2)飞机推到位后指挥人员翘起大拇指(表示飞机推到位,可以停止推机),等飞机完全停稳后通知机组刹车,得到机组刹车已刹的指令后,面向牵引车驾驶员按YNMS01.009给出刹车手势,并配合司机拆除牵引杆与飞机的连接。
待牵引杆完全脱离飞机后,方可通知机组启动发动机。
3)拖车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手势后翘起大拇指表示收到指令,按给出的指令执行。
4.2.5.3维修人员与牵引车驾驶员使用对讲机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联络;
指挥员与机上人员之间使用飞机内话系统或其他有效的办法进行联系。
4.2.5.4联络中断时,应停止牵引飞机,直至恢复联络为止。
4.3复杂区域和特殊情况下牵引飞机
4.3.1对牵引车驾驶员的要求
1)复杂区域牵引飞机,牵引车驾驶员应由取得相应工作授权2年以上人员担任。
2)其它要求同本规范4.2.1条款规定。
4.3.2设备要求
1)同本规范4.2.2条款规定。
4.3.3人员分工及要求
1)复杂区域实施牵引飞机,必须至少由1名指挥员、3名监护人员(在飞机两侧翼尖外侧位置各1名、机尾位置1名)、1名牵引车驾驶员、1名机上人员共同完成,遇特殊情况可视情增加监护人员,其中指挥员必须有所牵引飞机机型的整机放行授权,机上人员(系维修人员时)必须有所牵引飞机机型的航线维修授权,监护人员必须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在复杂区域或特殊情况下牵引飞机时,监护人员的数量和位置可根据飞机的牵引路线、区域复杂情况、能见度、飞机停放密度等情况进行调整。
3)其它要求同本规范4.2.3.2和4.2.3.3条款规定。
4.3.4牵引飞机的实施
4.3.4.1复杂区域实施牵引飞机的维修人员以及牵引车驾驶员必须经过牵引飞机培训和复训。
维修实施单位车间值班业务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复杂区域牵引飞机工作前准备、风险评估和讲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牵引飞机工作人员是否符合维修规范对人员资质的规定,牵引飞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指挥棒、对讲机、气喇叭等)是否能正常工作,工作环境、天气情况、飞机实际技术状况等。
若维修人员1年内未在该复杂区域执行过牵引飞机工作,或未完成每年牵引飞机项目的复训课程,则车间值班业务干部必须在牵引飞机工作现场,其主要职责是对飞机运动轨迹给出正确评估,以及监督整个牵引飞机工作进程。
4.3.4.2飞机在进入复杂区域前,指挥员必须指挥飞机缓慢停稳,然后对复杂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观察复杂区域整体状况,灯光照明情况,确定初步的拖机路径;
在视野不好的情况下(包括大风、大雨、大雪天气以及夜间),必须打开机身外部照明灯;
评估联络工具的有效性,确认牵引飞机工作人员对讲机、指挥棒、气喇叭等工作正常,并确认各站位上的维修人员包括牵引车驾驶员能够听到警报声或看见指挥棒闪亮。
4.3.4.3在复杂区域拖机过程中,如果指挥员发现飞机偏离地面标志线或无地面标志线以及在拖机区域内有任何可能碰擦的障碍物或者飞机时,必须将飞机停下,并由指挥员重新确定飞机行进线路、重新安排人员站位,并对偏离滑行线以后牵引飞机的风险进行评估,方可继续实施牵引。
4.3.4.4在机库内牵引飞机以及牵引飞机进出机库时,至少需5名维修人员执行,1名指挥员、1名机上人员、飞机两侧各1名监护人员、飞机尾部1名监护人员,由维修实施单位车间值班业务干部负责监督牵引前工作准备以及风险评估的落实情况,并要求机库门按需开至足够宽度彻底停止后,才能将飞机缓慢牵引进入机库。
潮湿天气或地面湿滑情况下,牵引飞机进入机库后,牵引车驾驶员要点刹,评估刹车距离。
机库内严格按地面停机线要求停放飞机,并按机库规定,保持飞机翼尖与机库内障碍物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3.4.5飞机在机库内进、出机坞前,地面指挥员应确认:
1)机坞与航空器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机坞活动平台全部收起;
3)机坞上的气源及电源均断开。
4.3.4.6牵引车应按机库地面标志线以1km/h的速度推(拖)航空器进入机坞。
当前机轮到达规定的停机线时,指挥员应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和飞机上维修人员刹车,挡好轮挡,将牵引车与牵引杆脱开,并指挥牵引车驾驶员驾驶牵引车慢速离开机库。
在航空器进、出机坞的过程中,应在机坞左右各层平台、尾翼平台上设置足够人员进行监护,并与地面指挥员保持联络。
4.3.4.7遇有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黄沙等复杂天气情况下,在能够确保从牵引车的驾驶舱至所牵引飞机机翼尖、尾翼尖的视线清晰可辩的情况下牵引飞机时,维修人员要加强地面指挥和引导,加强机头、两机翼尖、机尾等各部位的监护
4.3.4.8牵引飞机进入有坡度的停机位置后,指挥员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待确定飞机及牵引车停稳以后,指挥机上维修人员使用飞机停留刹车刹住飞机,待确认停留刹车已刹好后,方可放置轮挡。
放置轮挡时,维修人员应站在机轮的侧面挡好轮挡,并在下坡度方向增加轮挡放置的数量,以免飞机滑动。
挡好轮挡后,才能将牵引车与机身脱离。
4.3.4.9由于路面冰雪使得牵引车打滑时,须将冰雪清除后,方可牵引飞机。
4.3.4.10在特殊情况下(如拆掉发动机,飞机冲出跑道等)的飞机牵引按该机型的维护手册的相关规定和本规范执行。
4.3.4.11当推(拖)辅助动力装置(APU)在工作的航空器或推(拖)航空器经过另一架APU在工作的航空器时,其APU排气口与油箱的通气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4.3.4.12当航空器在维修状态刹车压力不能保证在正常范围内时,航空器的推(拖)速度尽量减慢,并在左右起落架各增加一名维修人员手提轮挡。
一旦发现有紧急情况,指挥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挡好轮挡。
4.3.4.13牵引瘪气轮胎的飞机,应按该机型飞机维修手册的规定执行。
4.3.4.14有影响飞机牵引的故障时,须按该机型的维护手册的相关规定和本规范执行;
飞机轮档的使用须按维修规范《飞机轮档使用的规定》MS02.001执行;
牵引飞机工作必须由车间值班领导现场组织,包括拖机前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布置,相关设施设备完好可用。
其中:
1)当飞机在维修状态刹车压力不能保证在正常范围内时:
I)原则上应排除故障后再执行飞机牵引工作;
II)如故障一时无法排除,确需在飞机刹车压力不足的情况下牵引飞机,应优先使用无杆牵引车(抱式)执行牵引工作;
III)使用有杆牵引车实施牵引时应:
i)原则上应首先采取措施建立刹车储压器压力,确认两块电瓶电量已充满,刹车储压器指示在绿区(刹车储压器容量是有限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脚蹬刹车,停留刹车按需使用);
ii)通知质量审核人员到现场参与牵引飞机工作的评估及过程监控,整个牵引飞机工作按照重大工作项目实施评估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iii)拖机前必须检查牵引车、牵引杆、剪切销等工具设备(包括定期保养/检查记录);
iv)牵引飞机前必须检查牵引杆在飞机和牵引车之间连接完好,之后才可以撤出轮挡;
牵引飞机过程中,飞机牵引速度不应超过3km/h,遇坡地时应减慢至1.5km/h。
牵引过程中,拖机小组应至少携带6个轮挡,如发生牵引杆剪切销全部意外剪切时,牵引车驾驶员应迅速将牵引车驶离飞机,维修人员应做好人身防护工作,飞机滑动过程中,禁止身体接触飞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人员应站在机轮的侧面挡好轮挡。
IV)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后,指挥员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待确定牵引车停稳以后,须确保首先将飞机(包括前轮和主轮)轮挡挡好,确认牵引杆无负荷之后才可以将牵引车与牵引杆的连接端脱开,并指挥牵引车驾驶员驾驶牵引车慢速驶离飞机1米以外。
对于无杆牵引车,在飞机停稳后,必须先将主轮轮挡挡好,牵引车司机才可以将飞机前轮放到地面并松开抱夹,松开抱夹后,应立即将前轮轮挡挡好。
2)航行灯或防撞灯故障:
I)在外界光线不足的情况下牵引飞机,监护人员应使用手电筒照明,提示过往飞机、车辆、人员等,正在执行飞机牵引工作。
II)按需增派监护人员。
4.3.4.15机组在驾驶舱操纵飞机时,必须与机组联系请求牵引飞机,并得到机组同意后,按机组要求实施牵引,并按本规范4.2.4和4.3.4以及4.4.4条款执行。
4.3.4.16飞机的滑行只允许该机型飞机的驾驶员执行。
4.3.4.17其它要求同本规范4.2.4条款规定。
4.3.5牵引飞机的联络
4.3.5.1在机库内牵引飞机以及牵引飞机进出机库时,除按照本规范4.2.5条款相关规定执行外,必须使用无线耳机或气喇叭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警戒工具。
4.4长距离牵引飞机
4.4.1对牵引车驾驶员的要求:
同本规范4.2.1条款规定。
4.4.2设备要求:
同本规范4.2.2条款规定。
4.4.3人员分工及要求:
指挥员必须由持有维修人员执照的整机放行人员担任,其他要求同本规范4.2.3条款规定。
4.4.4牵引飞机的实施
4.4.4.1飞机在滑行道上牵引时指挥员及监护人员可以坐在牵引车内(牵引车驾驶室有足够空间并不影响司机的视线为前提),但不能触碰车内的安全保护装置。
4.4.4.2飞机在机坪滑行道上牵引时,指挥员可以坐在牵引车内,监护人员可坐在随行的保障车辆内,不允许站在牵引车上进行观察。
如机坪上出现复杂安全状况,指挥员立即通知监护员到位,进行监护飞机。
4.4.4.3牵引飞机进入复杂区域和机位滑行道的转弯前,指挥员和监护员必须从拖车上下来,并对飞机牵引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飞机在机位滑行道上牵引时,指挥员、监护人员能有效工作并落实职责。
4.4.4.4长距离牵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牵引 飞机 规定 整机 放行 人员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