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简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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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流、黄柏河支流)
太平溪作业区
端方溪口至三峡大坝(长江左岸)
两坝间作业区
三峡大坝、葛洲坝间的长江干流两岸
黄柏河作业区
黄柏河支流航道两岸
滨江作业区
夷陵长江大桥至宜港集团十四码头
临江坪作业区
白沙脑至下临江坪
艾家作业区
潭家河以下至艾家河
古老背作业区
虎牙滩至红溪港下游
云池作业区
云池溪口以下至兴隆村
白洋作业区
兴隆村以下至白洋镇
田家河作业区
田家河至阮家湾
秭归港区
(长江干流、青干
河、香溪河、童庄
河、九畹溪、吒溪河支流)
沙镇溪作业区
老黄岩至青干河(含青干河支流)
归州作业区
柳树湾至香溪河口(含吒溪河支流)
郭家坝作业区
郭家坝汽渡至童庄河流域之间
贾家店作业区
香溪河(河口至游家河)
屈原作业区
新滩至九畹溪河口(含九畹溪支流)
茅坪作业区
九畹溪河口以下至木鱼岛
兴山港区
(香溪河)
昭君作业区
彩虹桥至平邑口大桥
平邑口作业区
平邑口大桥至峡口一桥
峡口作业区
峡口一桥至七里峡桥
宜都港区
(长江、清江)
枝城作业区
松滋界至龙窝河
陆城作业区
龙窝河至茶店桥
红花套作业区
茶店桥至点军界
枝江港区
(长江)
姚家港作业区
罗家河岸线200米、毛家场至玛瑙河河口下游1000米
马家店作业区
先锋大队上游1000米至同兴大队
江口岸线、董家湾岸线
七星台作业区
宏胜达码头至大埠街取水口以下约4公里
百里洲作业区
建国大队至上曹家河口、八亩滩岸线
长阳港区
(清江)
渔峡口作业区
清江干流恩施界以下至锁风湾
资丘作业区
天池口至西湾
都镇湾作业区
鸭子口至巫岭山(含鸭子口、都镇湾、大堰乡干流岸线及高桥等支流)
花桥作业区
大沟边花桥岸段
隔河岩作业区
倒鱼溪、凶溪沟、仙人寨等岸线
龙舟坪作业区
猫子滩至贝兰溪
磨市作业区
磨市镇岸线(含柏园山)
根据港区划分和功能调整,确定宜昌港各港区的功能定位如下:
1、秭归港区
秭归港区位于长江三峡库区右岸,其主要功能是承担客运、件杂、滚装等运输,兼顾集装箱、油品和LNG功能,为三峡库区应急及长期翻坝服务,为秭归县经济发展服务。
本次规划秭归港区划分为:
茅坪作业区、沙镇溪作业区、归州作业区、郭家坝作业区、贾家店作业区和屈原作业区。
茅坪作业区:
以客运、滚装、件杂等货物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功能,承担三峡翻坝运输体系坝上右岸货物中转集和油品管水联运功能。
此外,茅坪作业区还具有船舶待泊服务、水上加油、LNG加注等综合服务功能。
沙镇溪作业区、归州作业区、郭家坝作业区、贾家店作业区和屈原作业区主要依托长江及支流香溪河、童庄河、青干河、吒溪河及九畹溪为当地乡镇及周围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是与外界进行物资交流、服务居民日常出行的窗口,规划其主要功能有旅游客运、散货和件杂运输、LNG加注等。
2、主城港区
主城港区是宜昌港的重要港区之一,主要服务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高新区等中心城区。
主城港区是目前现有码头设施最为集中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黄柏河作业区、滨江作业区和临江坪作业区。
现有码头多为历史原因形成的老、旧货运码头和临时性装卸码头,部分码头已经逐渐丧失货运功能。
上述作业区大量码头分布散乱,对城区交通和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干扰,考虑到和城市功能的协调,本次规划将对上述货运作业区货运功能进行调整。
未来主城港区的主要货运功能将调整至高新区白洋作业区,以集装箱、件杂货、散货功能为主。
综上,本次主城港区规划包括位于长江干线上的太平溪作业区、两坝间作业区、滨江作业区、临江坪作业区、古老背作业区、艾家作业区、云池作业区、白洋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以及支流黄柏河上的黄柏河作业区。
太平溪作业区:
位于三峡库区左岸,包括太平溪岸线、靖江溪岸线、端方溪岸线、百岁溪岸线和老太平溪岸线,未来将重点为旅客和货物的翻坝运输和多式联运服务,运输的主要货种包括大宗散货、集装箱、商品汽车、普通件杂等。
结合太平溪新镇建设,发展茶叶、旅游文化产业。
滨江作业区:
以旅游客运、公务管理、船舶待泊、夜游观光、综合服务等功能为主,依托九码头三峡客运中心,打造宜昌市主城区滨江生态观光景观区。
黄柏河作业区:
以三峡国际游轮中心长江游轮母港为依托,重点建设具有旅游集散、游客接待、夜游观光、亲水平台等综合服务功能的现代化旅游中心,兼顾公务管理和其他综合功能。
临江坪作业区:
位于主城区下游的长江左岸,含临江坪岸线(伍家岗区)和磨盘溪岸线(猇亭区),主要以船舶待泊服务、水上加油、LNG加注等功能为主,为过坝船舶提供能源供给,兼顾部分散货、件杂货运输。
目前,临江坪岸线已基本开发利用,未来将对现有码头功能进行提升。
古老背作业区:
以化工品、散货为主要功能,兼顾危化品集装箱功能,为猇亭区城区和经济开发区服务。
云池作业区:
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散货、件杂功能,近期仍将作为宜昌港集装箱核心作业区。
远期新增集装箱功能逐渐向作业区转移,未来将成为白洋作业区集装箱装卸的重要辅助区,两作业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白洋作业区:
宜昌港主城港区未来主要的货运作业区,主要为宜昌高新区白洋产业园服务,将重点发展集装箱、商品汽车、散货、件杂货等综合功能,承担三峡翻坝运输体系坝下集散中心、宜昌港集装箱运输中转核心区、大型商品汽车仓储分拨中心等功能,同时具备临港产业、现代物流、高端商务、综合保税等多种功能。
随着黄柏河、临江坪等作业区码头逐渐外迁,磷矿石、砂石等大宗散货运输功能将逐渐转移至白洋作业区。
田家河作业区:
本次规划作为预留作业区,未来白洋作业区发展出现饱和时,可逐步承接白洋作业区转移功能。
3、宜都港区
宜都港区各作业区均位于长江干线的右岸,主要为宜都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服务,为煤炭、非金属矿石等大宗散货中转运输服务,为沿江工业及物流业发展服务。
在上轮规划的基础上,本次规划对原港区作业区重新整合归并,本次共划分为3个作业区,分别是:
红花套作业区、陆城作业区和枝城作业区。
红花套作业区:
依托江南翻坝高速和国省主干道,发展兼具公水联运和管水联运的物流园区,发挥三峡翻坝运输体系中坝下右岸中转港功能。
主要为件杂、散货、石油制品、LNG等运输服务,兼顾集装箱、滚装运输功能。
陆城作业区:
作业区主要包括楼子河和孙家河两段区域。
楼子河段依托宜都市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火力发电、水泥等功能,服务园区工业企业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为东阳光、华新水泥等大型企业服务。
白洋大桥以上的孙家河段,通过岸线资源整合,逐步取消、集并原有砂石码头,通过改造或功能提升,转变岸线功能,主要满足城市基本的建设需要,不再扩大货运港口规模。
枝城作业区:
目前,枝城铁路大桥上游区域为已建码头,规模较大,未来可利用空间下游,可开发利用的岸线位于大桥以下。
未来将以化工品、煤炭、散货等运输为主,兼顾危化品集装箱功能,为腹地资源运输服务,为后方沿江工业发展服务。
4、枝江港区
枝江港区各作业区均位于长江干线,主要为枝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沿江工业服务,规划有罗家河作业区、姚家港作业区、七星台作业区、马家店作业区和百里洲作业区。
罗家河作业区:
主要用作锚地和船舶水上服务区功能。
姚家港作业区:
主要服务姚家港化工产业园,为腹地内的企业提供仓储、配送服务,同时依托紫姚铁路发展能源、化工的铁水联运、仓储调配等服务,主要货种包括:
件杂货、煤炭、化工品等,兼顾集装箱功能。
七星台作业区:
位于枝江市,紧邻七星台船舶工业园,货物运输以钢铁的件杂货装卸为主,主要功能为船舶工业服务和后方的工业产业提供配套的仓储运输服务。
远期结合三峡翻坝运输体系发展要求和省化铁路延长线、百里洲大桥等主要通道建设,作业区功能辐射范围向宜昌市东向、南向延伸,构建荆门—宜昌—荆州—岳阳沿线重要的节点性物流中转中心。
马家店作业区、百里洲作业区主要为周围城镇经济发展及沿江工业服务,以散货、件杂、客运等为主。
5、兴山港区
兴山港区位于三峡库区支流香溪河回水范围内,主要服务于腹地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客运和工业发展,为兴山县及周围地区提供运输服务,承担磷矿石、煤炭、水泥、化工品、旅游客运等水上运输。
包括昭君作业区、平邑口作业区和峡口作业区。
6、长阳港区
长阳港区分布于清江沿线,位于隔河岩、高坝洲库区,港口主要为沿库区周边乡镇提供水上客运、煤炭等散货运输及日用百货、农用物资等件杂运输服务。
本次规划长阳港区划分为渔峡口作业区、资丘作业区、都镇湾作业区、花桥作业区、隔河岩作业区、龙舟坪作业区和磨市作业区。
根据当前发展需求,本次规划在花桥作业区增加水上加油功能,其余各作业区主要为周边乡镇地区的居民出行和物资运输提供服务。
旅游客运码头将以清江画廊沿线旅游景点分布为依托,根据实际需要沿江布置。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后新增用地面积4999.7万m2,其中林地约681.9万m2、耕地约3255.4万m2、草地约154.3万m2、河湖约54.4万m2,造成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约为216.62万美元/年,造成的耕地、林地、草地植被生物量损失共计44515t。
规划实施后水动力条件的变化可能导致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部分栖息地丧失,一些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关键栖息地的丧失或减小,致使江段内鱼类种群和物种多样性下降,一些特有的小生物消失。
施工期水污染影响主要为悬浮物浓度增加,将引起局部水域水质变化,对工程河段局部水域甚至其下游的水质和鱼类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在鱼类繁殖期作业,还可能对受精卵孵化和胚胎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达标的情况下,营运期港区、船舶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对周边水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
但宜昌港规模庞大,各港区、作业区发展水平不一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滞后、运行不稳定、技术改造不及时等情况,使得港区污水不能达标排放,造成相应江段的水污染。
在溢油、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情况下,江段水体受到污染的程度将大大增加。
同时,港口吞吐量与集疏运量的增加将造成船舶航行密度的急剧增加,导致水生生物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尤其是对表层活动的水生生物带来严重干扰。
港口活动对鱼类早期资源的影响较对成鱼的影响更大,尤其是在宜昌港城区港等几个港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以减小其对鱼类早期资源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船舶噪声、强光等会将使中华鲟、江豚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产生主动性规避,造成洄游通道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被阻断。
同时在狭窄航道,船舶航行密度的增加可能会增大江豚等靠声纳系统侦察环境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被螺旋桨击毙或击伤的可能性,并对中华鲟幼鱼等水生动物的洄游产生较大的惊扰。
规划对生态敏感岸线和生态敏感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避让,但仍有部分敏感区可能受到规划实施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宜昌港城区港红花套和古老背作业区位于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
(2)规划枝江港口岸线占用了大埠街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部分岸线位于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规划实施将对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2.2水环境影响评价
(1)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宜昌港港口工程施工期对其下游的影响距离在70~150m之间,影响范围小。
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根据本地以往工程经验,一般悬浮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只要注意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悬浮物的影响基本可忽略。
另外,施工时除产生悬浮物外,还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因作业时间一般较短,这些废水的产生量不大,规划环评将不进行重点考虑。
(2)污水排放对水质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水来源为船舶污水和港区污水。
2015年、2025年和2035年,宜昌港港区污水产生量分别为642.1万t/a、1003.2万t/a和1503.2万t/a,COD产生量分别约为197.2t、268.6t和404.0t。
在各类污水全部接收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2015年宜昌港污水排放总量约为213.2万t/a,其中船舶含油污水为86.3万t/a,港区污水为126.9万t/a。
CODcr排放总量为76.13t/a,石油类约为1868.18t/a。
按城市分类进行计算,咸宁市范围内港区COD排放量为1.57t/a、氨氮排放量为0.39t/a,宜昌市城区范围内港区COD排放量为44.79t/a、氨氮排放量为11.19t/a,宜都市范围内港区COD排放量为15.68t/a、氨氮排放量为3.92t/a,枝江市范围内港区COD排放量为14.09t/a、氨氮排放量为3.54t/a。
与各市“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排放指标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水污染排放量占总量排放指标的比重均低于0.2%,因此在落实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的前提下,港区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粉尘污染
在除尘效率为60%的情况下,城区港区TSP浓度达标距离超出港区外可能出现环境空气TSP超标的情况,其他港区的TSP浓度达标距离均在港区范围内。
当除尘率提高到75%时,各港区的TSP浓度达标距离均在港区范围内。
各港区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周边居民区造成显著的大气污染影响。
建议在城区港区使用干湿结合、设置防风网的粉尘防治措施,其他港区可采用干法或湿法进行粉尘污染防治。
(2)油气污染
根据预测,2035年枝江港区的NMHC(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港区内,约0.007mg/m3,远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4.0mg/m3。
模拟结果表明城区港区、枝江港区的NMHC挥发对作业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极小,不会对作业区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但应注意极端天气和集中装卸的影响秭归、兴山、长阳等港区的油品吞吐量较小,NMHC的产生量和影响范围更小,不会对作业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建议近期对现有油气码头完成储罐、油罐车和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改造,采用降温技术、高位储存技术、机械清罐技术等减少油气排放量;
新增储罐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
2.4声环境影响评价
宜昌港此次规划的6个港区所在区域基本都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港区码头所在位置应执行三类噪声区标准,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在港区外围外噪声即可达标,港区机械作业和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港区外围影响不大。
宜昌港各港区集疏运通道包括公路和铁路,由预测结果可知,疏港公路140m范围内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集疏港铁路的噪声影响不大。
2.5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历史事故统计和风险识别,结合宜昌港实际情况,港区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液体散货码头的溢油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和油库火灾或者爆炸事故,以及这些事故处理过程中伴生/次生污染等。
根据推算,规划实施后发生大型溢油事故的概率约为每12~18年一次,最大可信溢油量为50t。
定常风作用下,2小时后油膜扩散的最大距离达到20km(平水期)和10km(枯水期),扩散面积分别为0.32km2和0.25km2,对下游水厂和产卵场等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容忽视。
水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因为化学品的性质不同而有较大差别,溶解性物质因可很快进入水体,主要构成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污染损害。
微溶性物质主要漂浮于水面,其环境影响主要是隔绝了水体和大气之间的正常水气交换,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的光合作用及其物质和能量流,对于哺乳类动物、水鸟等动物的生理功能均有很大的伤害,随着溢出物在水面的漂移扩散,溶解或反分散于水体中的溢出物量会逐渐增多,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水质并毒害水生生物;
一旦溢出物上岸,可造成对岸线及其环境资源的严重污染损害。
后方仓储区,易燃易爆罐体泄漏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1万m3汽油罐发生火灾爆炸后,将会影响到半径90m的范围。
码头及仓储区有毒蒸汽的泄漏、扩散也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发生较大规模苯蒸汽泄漏事故时,应根据当时的风向状况及时疏散下风向地区重、中度及轻度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或采取必要的个体保护措施。
3资源支撑与利用
3.1岸线资源
相比上一轮《宜昌港总体规划》以及两次调整专项规划,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未做调整,包括:
宜昌市境内的全部长江干流岸线(含百里洲洲滩岸线)以及清江、香溪河、黄柏河、青干河、童庄河、九畹溪。
港区划分与上一轮规划相同,划分为:
主城港区、秭归港区、兴山港区、宜都港区、枝江港区和长阳港区,作业区划分相比上一轮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增加、调减、归并了部分作业区)。
本次规划重点对原来各港区、作业区的功能、性质以及港口岸线分布等内容,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此外,由于本次规划的基准年和水平年较上一轮规划更新,因此港口吞吐量的发展预测水平以及规划码头泊位数量及规模都相应增加。
本次规划修订纳入港口岸线范围岸线长度为98.9公里,各港区岸线利用规划情况详见表0-1所示。
本次规划相比上一轮规划,港口岸线数量减少21.42公里(上一轮规划及两次规划局部调整后,港口岸线总数为120.32公里),减少比例为17.8%。
本轮长江干线港口岸线长度75.1公里,相比上一轮规划减少16.78公里,减少比例18.26%。
调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适应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以及宜昌市政府关于长江岸线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
本轮规划清江、香溪河支流岸线总长度36.48公里,相比上一轮规划增加8.04公里,增加比例为28.27%。
表0-1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分港区规划岸线统计表(单位:
米)
序号
岸线总长
已利用岸线
规划岸线
预留岸线
1
25685
11520
11915
2250
2
22070
12920
6125
3025
3
7050
3600
2200
1250
4
14075
12085
1990
5
19420
7020
11670
730
6
10600
4150
6050
400
7
总计
98900
51295
39950
7655
上一轮规划各段岸线的增减及变化情况详见附表。
3.2土地资源
规划实施将新增占地面积4999.7万m2,其中林地约681.9万m2、耕地约3255.4万m2、草地约154.3万m2、河湖约54.4万m2。
2035年宜昌港单位土地吞吐量约为4.7t/m2,其中兴山、长阳和秭归港区的单位土地吞吐量在3.0t/m2以下,土地利用效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昌港的建设用地能够得到满足。
但宜都市内港区建设的土地资源消耗量较大,土地资源较为紧张。
建议港口规划部门根据未来发展需求,在规划方案中明确规划的分期实施进程,明确提出各规划水平年的港口建设目标及用地目标,并对规划作业区制定相应的按时序开发利用方案。
4规划环境合理性评价结论
规划方案中岸线利用方案,码头岸线的功能区划分等是基于规划总目标的要求而作出的,相应的规划也提出了港区环境污染控制目标。
但对于规划目标的环境合理性评价还要考虑港口周边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及相关资源的承载能力的制约作用。
本次评价中各专题评价都是基于规划的吞吐量目标为依据进行环境负荷的测算和估算,在此基础上,本节将着重从规划的港区环境污染控制目标可达性和周边环境功能区及相关资源供给的制约性来分析港口规划目标环境合理性。
本次评价结合规划中相关内容,提出了评价所依据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宜昌、城区、港区水域环境采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值,其他港区执行Ⅱ类标准;
港区大气环境执行二级标准;
声环境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道路两旁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
4.1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规划中提出港区水域环境采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控制。
港区周边水域的现状功能区均执行Ⅲ类水质标准。
前文水专题的影响预测中,根据规划中的给排水规划及规划目标确定的吞吐量估算了规划水平年的污水排放量,并根据下列原则:
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港区污染因子排放量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计算,处理后回用的港区按照“零排放”计算,处理后排入长江的港区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确定了排放源强。
根据上述源强,并结合对规划实施江段流场水动力模型预测结果,对规划河段水环境影响的预测表明:
4个规划港区中除城区和港区具备纳管条件,污水可就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外,其余2个港区大多不具备纳管条件,要自行处理。
由于其中的宜昌长江段等港区所处江段为地表水环境功能标准为Ⅱ类,因此污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港区,不得将污水排入所处江段。
其余3个港区(宜昌、城区和港区)产生的污水可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处于水源保护区,该区域不得设置排污口,到港船舶产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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