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十三五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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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13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4
1、统筹规划,系统提升14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14
3、科技支撑,全面发展15
4、创新机制,服务大局15
(三)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15
1、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16
2、培养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人才17
3、建设安全、高效、集成的信息网络17
4、提升海洋环境监测业务评价能力水平18
四、重点工程19
(一)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19
(二)遥感遥测系统建设20
(三)在线监测网建设20
(四)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能力21
(五)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建设21
(六)海洋生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22
(七)创新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和手段23
五、保障措施24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24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业务体系24
(三)健全法规制度,加强行业管理24
(四)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技术水平25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25
(六)突出工作创新,强化服务功能26
一、规划总体设计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称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是认知海洋的重要途径,是海洋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各级政府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管理手段。
涵盖海洋环境、生态资源、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是遏制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保障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平衡、促进海洋经济平稳发展、推动江苏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修订;
(5)《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
2、文件规定
(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
(2)《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写技术指南》,2015年;
(3)《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
(4)《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2013年;
(5)《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6)《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2016年;
(7)《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西太平洋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12-2020)的通知》(国海发[2013]3号);
(8)《江苏省省政府关于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15年;
(9)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十三五”规划纲要;
(10)《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总体布局》,2016年;
(11)《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总体布局及建设思路》,2016年;
二、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1、社会与经济发展现状
连云港市位于我国沿海中部,地处北纬33°
59′~35°
07′、东经118°
24′~119°
48′之间,是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陆桥通道横轴与沿海通道纵轴的交汇处,是全国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重要枢纽,是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重点海港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西部最便捷出海口岸。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连云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东方起点,连云港市成为“一带一路”关键交汇点,被国家赋予了沿海门户功能,具备了东西双向、海陆转换枢纽作用。
已规划建设中哈(连云港)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是全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区和先导区。
涉海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海滨城市功能不断提升。
连云港市是长三角地区7个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之一,已形成以港口为核心的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五位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十二五”期间,连云港港建成旗台作业区10万吨级氧化铝、散化肥泊位、赣榆港区起步码头等一批深水专业化泊位,全港拥有生产性泊位56个,形成综合通过能力1.3亿吨。
集疏运体系不断完善,旗台作业区铁路专用线建成,北疏港高速公路隧道贯通,临海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港产城联动发展交通大动脉海滨大道建成贯通。
青连铁路、连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开工建设,新机场选址获国家批复,连云港市涉海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为彻底改变过去连云港核心城区不靠海的发展困局,在海边新规划了58.8平方公里的连云新城,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构建了未来几十年持续发展的崭新海陆发展新布局。
相继举办国际西游记文化(旅游)节,“连云港之夏”、“连博会”以及“江苏沿海会议”等一系列活动,摘得“中国沿海最具投资价值新城”、“中国最具投资潜力海滨新城”等多项荣誉。
图2-1连云港区位优势示意图
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十二五”期间总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160.4亿元,海洋生产总值约为64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接近30%,海洋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全市海洋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初步形成以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为支柱的海洋产业体系。
沿海开发步入快车道,获批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入选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
以连云新城、徐圩新区(即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先导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为代表的涉海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得力,集约化开发水平不断提升,一方面承载了石化、钢铁产业基地建设等优势产业,另一方面增强了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能力,临港产业区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板块。
表2-1“十二五”全市海洋总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率
年份
全市生产总值(亿元)
全市海洋生产总值(亿元)
占比
2011
1410.52
398.99
28.29%
2012
1603.42
462.2
28.83%
2013
1785.42
527.1
29.52%
2014
1965.89
600
30.52%
2015
2160.40
642
29.72%
2、生态资源及环境现状
连云港市海洋资源较为丰富,全市管辖海域面积7516平方公里,浅海滩涂160万亩,可开发浅海水域400万亩,大陆岸线211.6公里,其中40公里深水基岩海岸为江苏省独有。
境内有20个岛屿,岛屿陆域面积6.94平方公里,其中东西连岛为江苏第一大基岩岛,岛上拥有江苏面积最大、沙质最好的浴场。
连云港拥有全国八大渔场之一的海州湾渔场,盛产黄鱼、梭子蟹、东方对虾、贝类等30多种海产品;
拥有全省最大的条斑紫菜养殖加工基地、河蟹育苗基地和对虾养殖基地;
连续多年投入近5000万元开展海州湾人工鱼礁建设,海洋牧场建成规模超150平方公里;
国家级海州湾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推进建设,总面积达到712平方公里,渔业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海洋文化底蕴深厚,海洋旅游资源丰富,碧海蓝天、青山绿水、沙滩海岛海滨旅游发展潜力巨大。
近年来,随着连云港滨海新城建设、临海工业的快速发展,陆源污染逐步增多,加上跨界水污染问题严重、海洋环境保护基础支撑薄弱等因素,给连云港海洋资源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海域污染逐步加剧,海洋环境不容乐观。
2011年管辖海域符合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占全市海域面积的79.1%;
2015年管辖海域符合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占全市海域面积的42.5%,减少了36.6%;
海洋功能区水质较差(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水质总体站位达标率为37.0%;
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次数有所降低,占监测总次数的70.8%,主要入海河流检测结果均为劣五类水质。
总体而言连云港海域陆源入海污染依然严重,海洋功能区达标率低,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图2-2“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趋势图
3、监测与评价体系现状
“十二五”以来,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逐步健全,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工作不断拓展,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
截至2015年,全市共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个,其中市级中心1个,县(区)级中心2个,实现了管辖海域全覆盖。
其中,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具有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现有17名工作人员,其中研究员2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7名,助理工程师6名。
实验室面积685平方米,监测与测量设备50余台套,仪器设备总投资达400万元。
赣榆区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于2013年12月经区编委批准成立,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实验室120平方米,正在进行仪器设备采购等计量认证准备工作。
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10月批准成立,现有编制6人,于2016年底获得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十二五”以来,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能力显著提高,业务范围逐步深化,初步具备了海洋生态环境现状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监测、公益服务监测和海洋生态风险监测等多种监测并存的复合型监测能力。
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先后开展了近岸海域海水、沉积物、生物多样性、国家公园、海洋功能区、海洋(涉海)工程环境影响、入海河流、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海洋垃圾、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增养殖区、赤潮(绿潮)、海水入侵与盐渍化等14个专项监测;
监测站位持续增加,全市海洋监测站位从2011年的56个增至2015年的147个,基本实现管辖海域全覆盖。
图2-3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位图
“十二五”期间,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成效显著,初步形成由岸基站、船舶、浮标等组成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
无人机三维立体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并应用于浒苔监视监测;
徐圩新区、连云新城、连岛等重点海域、海岛远程监控系统逐步建成;
已建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网络、海洋渔业安全救助信息指挥网络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网络,海域综合管理、海岛生态保护、海洋污染防控、海上安全生产、海洋防灾减灾和抢险救助能力明显加强,海洋综合治理卓有成效。
图2-4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网络图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以来,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国家、省、市沿海开发战略的要求比,仍有较大差距。
1、监测能力相对薄弱
市、县(区)两级监测体系刚刚建成,市级监测中心监测仪器设备有待进一步提升,县级监测中心调查监测仪器设备相对缺乏、落后;
监测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拓展,监测手段多样化欠缺,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薄弱;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点布设、要素筛选、时间频率不足,污染源监测力度范围不够,尤其是陆源污染站位点较少,无法充分满足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基础性、长期性、连续性、前瞻性”的要求,距实现“科学监测、科学评价”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市县两级监测机构普遍存在编制不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结构欠合理,与监测需求不匹配,监测队伍整体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缺乏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科技人才。
3、信息化水平较低
监测信息化程度低,海洋监测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和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亟待提高。
未建立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
4、评价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尚未建立起动态化、定量化、诊断性评价方法体系,缺乏对问题的分析和诊断,评价产品类型单一,针对性和时效性不足,评价结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尚未充分发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指导和辅助决策作用。
尤其在应对新型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缺乏科学、准确、高效的评价方法。
(三)形势与需求
随着《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全国海洋主体功能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督查制度、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南红北柳”生态修复、“智慧海洋”等一批关键制度和重大工程的逐步实施,海洋事业发展步入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
海洋环境监测评价部门作为各级政府履行海洋保护只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同时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1、海洋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的新要求
随着海岸带和海域开发利用的强度不断加大,重污染企业逐渐向海边迁移,偷排、超标排放屡禁不止;
种植业、畜禽业和城市污水随河流大量排海,导致陆源入海污染总量居高不下,近岸海域环境恶化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海洋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的压力越来越大,需要海洋部门强化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加大入海污染物实时监测能力,有效监督污染物排海。
同时“十三五”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对监测工作的精细化、动态化和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2、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的新挑战
随着《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总体规划》和《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连云港市沿海地区进入新一轮海洋开发和经济大发展时期。
在“一心三极城市带”、“一体两翼组合港”和“一纵一横产业带”等发展定位逐步建设落实的同时,组合港的拓建和临港产业带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石油炼化,钢铁冶炼、医药产业和田湾核电厂给连云港市沿海海洋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风险剧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快速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将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各类风险源动态和风险区域环境状况。
3、海洋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的新需求
随着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要我们动态的掌握海洋生态系统变化与人类活动的响应关系,同时海洋生态红线、海洋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制度的稳步实施,也对海洋生态监测的对象、内容、时空代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创新生态监测理念和技术手段。
4、服务社会民生的新需求
社会公众正逐步成为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和社会基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公众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民生意识日益增强,更关注环境对健康和发展的影响,对环境知情权的诉求更加迫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承受的舆论压力会越来越大。
为此要开发各类环境信息产品,不断提升监测评价工作的社会服务效能。
三、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海洋强国”、“海洋强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效能。
做到对所辖海域主要入海污染源、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潜在环境风险“三个清楚”,深化对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规律的科学认知;
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有效遏制海域环境恶化趋势;
促进海洋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评价工作的社会服务效能;
加快海洋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开创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系统提升
密切结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网进行科学规划,优化监测力量布局与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快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提高对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和应急响应的保障能力,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以满足阶段任务需求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按照市、县(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功能定位与任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市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着重推动重点县(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设。
突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体现阶段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并率先突破若干关键问题。
3、科技支撑,全面发展
加强科学研究,改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设施与技术方法。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监测成果的时效性。
加强以生态健康监测和各类海洋功能监测为核心的复合型监测,规范监测与评价技术,全面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能力。
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多部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的共享,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服务的深度、广度及效能,全面提高海洋监测信息化水平。
4、创新机制,服务大局
大胆探索新机制、新模式、新制度,建设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结合实际需求和海洋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和防灾减灾信息。
大力发展成熟的高技术监测手段,逐步实现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立体监测。
加强质量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三)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进一步提升市级监测与评价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县(区)级监测与评价机构能力建设,到2020年,各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建设优质发展,监测领域进一步拓展,基本形成科学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为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社会民生利益和沿海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具体目标如下:
1、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在全市管辖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现状监测、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监测、公益服务监测和质量保障等工作。
在现有的监测业务基础上,结合卫星遥感、在线监测、无人机监视监测、雷达监测等技术手段,新开展河口湿地监测、核电站周边海域放射性监测、海岛生态监测、港区临近海域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等业务,拓展监测领域,形成多维、多技术手段结合的立体监测布局,创新优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至2020年,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增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剧毒金属等监测能力,拓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领域;
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测技术全面应用于赤潮、绿潮、溢油、危化品泄漏等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监测;
建成主要入海河口、污染源、港口码头、重点敏感海域在线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提高监测的时效性、连续性,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有效应对海洋突发和生态灾害事故。
县级监测机构要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具备海洋生态环境常规监测能力和海洋环境风险应急监测能力。
2、培养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人才
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结构优化的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
建立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培养和引进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
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做好监测岗位类别划分,推进一岗多能、专兼结合;
优化监测人员发展环境,健全完善监测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
开创良性竞争氛围,定期开展专业技术竞技比赛、技能考核、业务评比等,优秀者予以奖励;
设立环境监测与评价专项基金,设立课题,鼓励技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
2017年底前,建立完善的常态化的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机制,形成上岗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相结合的制度体系;
2018建立市级开放实验室,完成全市县级海洋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技能操作培训;
至2020年,各级监测机构根据管理需求,针对性充实监测机构专业技术队伍的规模。
市级监测机构不少于25人,县(区)级监测机构不少于10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建设安全、高效、集成的信息网络
加快市、县两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江苏省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数据传输网络节点延伸至全市所有监测终端,覆盖所有监测机构,实现各级监测网络互联互通,提升产品制作时效性和服务效能;
依托江苏省在线监测信息可视化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推进连云港市在线监测系统控制平台子站管理系统建设,做到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评价结果实时展示。
2017年,完成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省监测机构网络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入库;
2019年完成在线监测系统控制平台建成,实现实时接收并处理各种类型的监测数据信息;
2020年完成海洋环境信息服务窗口建设,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APP等手段发布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公众服务信息。
4、提升海洋环境监测业务评价能力水平
多角度、多渠道开展海洋环境评价工作,创新评价方法与产品。
依托江苏省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和在线监测信息可视化辅助决策系统,创新陆源排污状况及影响、重点海域环境质量状况、重要生态系统健康和功能状况等实时的可视化、动态化、定量化评估方法,创新发展海洋生态环境评价预警的核心技术体系,实现“科学监测、科学评价”;
同时开展海洋领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预警等工作,充分发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指导和辅助决策作用。
2018年依托江苏省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方案查询,监测任务进度监督,海水、排污口、海水浴场和旅游度假区在线评价功能;
2019年依托连云港市在线监测系统控制平台开展主要河口、港口、海水浴场等重点海域化实施及动态评价工作。
四、重点工程
为充分落实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提升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能力,“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七大重点工程。
(一)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拓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领域;
加快县级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步伐,2017年底前,完成赣榆区、灌云县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表4-1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表
市级监测机构
县(区)监测机构
监测能力
组织监督、常规监测、在线监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剧毒金属、重金属形态分析、海洋放射性应急采样、无人机遥测、(赤潮、绿潮、溢油、危化品)应急监测、生物毒素快速监测、涉海工程跟踪监测、海域生态修复、生态环境评价。
全要素样品采集能力、常规监测、重金属监测、小规模(赤潮、绿潮、溢油、危化品)应急监测、
仪器设备
ICP-MS、液/质联用仪、流动分析仪、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激光粒度分析仪、TOC分析仪、海洋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等仪器。
原子吸收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紫外可见光度计、微波消解仪、高压灭菌锅等仪器。
人员配置
25人
10人
资金投入
1000万
400万
实验室面积
大于800m2
大于300m2
实验室资质
省级计量认证
(二)遥感遥测系统建设
推进遥感遥测监测能力建设,构建由卫星、雷达、无人机等构成的空天一体海洋生态环境遥感遥测监测系统。
2017年底前,建成连云港市无人机基地一个,配备一套长航时无人机监测系统,搭载可见光摄像机、可见光数码相机、红外热像仪。
2018年对赣榆港区建设、徐圩港区建设等重大涉海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对连云港沿岸石油炼化、危化品生产、赤潮、浒苔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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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 十三 海洋 生态环境 监测 评价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