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行政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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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1.1.5.1项目建设的理由
(1)项目建设是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增强政府服务动能的迫切需要
娄星区行政中心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娄邵地区分家后,于八十年代初兴建的,目前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办公场所拥挤,办公用房严重不达标。
八十年代建设区行政中心时,娄星区还是编制人数少的娄底镇建制,区行政中心办公楼仅6200㎡,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33个党政部门和853名工作人员拥挤在内办公,办公用房相当紧张,人均办公用房面不足6m2,只及国家规定标准16-18m2的三分之一。
四大家领导大部分是2至3人一间办公室,科局级干部3至4人一间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些甚至是七八个人共用一间不足20m2办公室,连在办公室内转动都很不方便。
有些单位的打字室、库房只能利用楼道拐角应付。
二是现址受场地限制无法扩展改造。
现行政中心所在地已处于商业繁华地段,交通拥护,大院四周被其他单位、居民房和街道所包围,无任何拓展空间,而机关院内基础设施严重老化,陈旧破烂,难以改造修缮,无法增容扩建。
三是办公区与生活区混杂在一起,人员复杂,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卫工作,存在严重的失密泄密隐患。
四是是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分散,影响了行政效能的正常发挥。
由于机关房间少,现办公楼内各个职能部门办公地点不集中,很多单位是东一间、西一间,甚至分散在几层楼上,导致基层办事不方便,跑上跑下,很有怨气。
而且,至今还有统战部、团委、招商旅游局、政务中心等十多个单位在外租房办公,不利于开展“一站式”服务。
因此,现在的区行政中心远不能满足城市现代发展的需求,不利于行政功能的有效发挥。
2、项目建设是促进万宝新区建设,实现城市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
娄底是个新兴的工业城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实施“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战略,牢牢抓住中部崛起的难得的机遇,紧密结合新型工作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需求,主动承接全省“3+5”城市群的辐射,各项事业呈现跨越式发展的态势,潜力和活力得到充分的激发,特别是经省批准将水府示范片纳入全省“两型社会”“五区十八”片示范试点,娄底万宝新区应运而生,现己露出欣欣向荣的蓬勃生机,她将成为娄底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现在投资商人云集,正在掀起招商引资新的高潮。
因此,需要娄星区行政中心为万宝新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亦为周边经济和整个城区的幅射、拉动提供持续不断的推力。
但现在行政中心无论是所处的位置、环境,还是运行机制都是不能适应这种形势和要求。
根据中国城市发展规律,行政中心的选址对调节城市空间布局具有重大的影响力。
如将区行政中心整体搬迁至万宝新区,可带动周边服务设施、商贸、地产、物流等一系列的发展,将有力促进万宝新区的建设,对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实施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整个城市的跨越式发展,都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3、项目建设是改进机关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党群关系的现实需要。
娄星区行政中心原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基于历史原因,当时主要只考虑四大家及主要职能部门的需要,因此造成机关分散而立的局面,给工作带来不少困难,而且至今还有十多个机关在外租房办公,基层来办事要跑很多地方,现将原分散办公的60多个党政部门集中办公,更符合新型政府的执政理念,更有利于降低运作成本,方便群众办事,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
4、项目建设是调整城市功能分区,促进城区第三产业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娄星区行政中心现址通过前几十年的发展,已变成城市中心区域,商业繁华地段。
区行政中心实现搬迁后更有利于整个城区的功能分区,使该地段连成一片,形成整体商业区,可以作到“地尽其用”,更好地发挥该地段其本身的巨大商业价值和周边的潜在商业价值,可以促进娄底市第三产业的更快更好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娄底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同时,通过建设地段的调整,可置换项目所需的大部分建设资金,减少地方投资压力。
综上叙述,娄星区行政中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精神,也符合娄底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1.1.5.2项目提出的过程
娄底市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而娄星区是市城区的具体管理者,由于建市以来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区快速扩张,由原来的10多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40多平方公里,娄星区行政中心己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改变这种状况,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决定,娄底市大规划委员会研究,将娄星区行政中心整体搬迁至万宝新区,并成立了娄星区区级行政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承办整个搬迁建设工作。
于2011年11月份委托本中心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省、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并于2012年1月30日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
因此,在此基础上又委托本中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项目概况
1.2.1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兴旺村
1.2.2建设规模与目标
1、总占地面积:
65331.56m2(合98亩);
2、总建筑面积:
合计建筑面积53789m2(不含地下停车库兼人防设施8000m2)。
其中:
办公用房28440m2;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109m2;
独立设置的食堂厨房、变配电房、水泵房、机关车库、物管房、保卫值班及宿舍、垃圾处理房等附属配套用房4240m2。
另有平战结合的地下室兼停车库8000m2。
3、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65331.56m2,总建筑面积61789m2。
新建办公用房1栋,共建筑面积28440m2,地上5层;
业务用房3栋,共建筑面积21109m2,其中会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3500m2,4层;
政务中心和信息大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栋,建筑面积7849m2,地上4层;
档案馆1栋(按县级一类标准),建筑面积9760m2,地上4层。
附属配套用房4栋,建筑面积4240m2,其中食堂厨房1632m2,水泵房120m2,变配电房158m2,合建1栋,4层;
地面车库1400m2,1层:
保卫值班及宿舍520m2,2层:
垃圾处理房150m2,1层。
另建水、电、路、绿化、停车坪、篮球羽毛球场(1200m2)等配套工程。
地下车库兼人防室1层,建筑面积8000m2,建于办公用房及广场绿化带、花圃下面。
4、建设目标:
解决娄底市娄星区行政中心所属6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5人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其配套设施,为实施娄星区行政中心“一站式服务”创造条件。
1.2.3项目投入总资金
1、项目总投资:
19569万元;
2、投资构成:
建筑工程费1448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158万元,基本预备费928万元。
3、资金筹措方案:
所需建设资金19569万元,全部由娄星区地方财政自筹解决。
1.2.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总占地面积
㎡
65331.56
约合98亩
2
总建筑面积
61789
2.1
地上建筑面积
53789
2.1.1
办公用房
28440
2.1.2
业务用房
21109
2.1.3
附属配套用房
4240
2.2
车库兼人防地下室
8000
3
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
13608
4
容积率
0.82
地下车库未计
5
建筑密度
%
20.8
6
停车位
个
322
6.1
车库
56
6.2
地面停
66
不含地上库56个
6.3
人防地下室兼车库
200
7
绿地率
%
38
8
总投资
万元
19569
8.1
工程费
14483
8.2
工程建设其它费
4158
8.3
基本预备费
928
9
资金筹措方案
9.1
娄星区财政投入
10
建设期
月
18
不含前期工作
1.3问题与建议
应尽快对场址进行地质勘探,明确建设场址的工程地质情况。
同时应及早筹集建设资金,待项目批准即可开始建设工作,以利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 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2.1需求分析
2.1.1搬迁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星区委、娄星区人民政府决定机关单位整体搬迁共65家,编制1645名,实有人数1772人,其中正处级干部7人,副处级干部45人,科级干部641人。
机构编制汇表见表2-1:
娄星区机构编制汇总统计表
表2-1截止日期:
2011年10月
单位名称
编制
人数
实有人数
备注
正处
副处
科级
以下
合计
信访局
22
14
24
纪委机关(监察局)
37
30
35
区委办
59
29
31
62
农办
20
16
组织部
27
宣传部
19
21
统战部
28
25
政法委(综治办)
34
“610”办
编办
11
区委领导
12
人大
41
26
13
49
安监局
45
48
政府办
97
73
104
15
区志办
财税金融办
17
经济园区管委会
绿化办
区政府领导
发展和改革局
36
经济和信息化局
4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1
23
教育局
47
科技局
33
文化局
32
44
审计局
39
卫生局
统计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67
法制办
商务局
政协
交通运输局
民盟
粮食局
九三学社
团区委
妇联
科协
40
文联
侨联
42
工商联
残联
档案局
机关事务局
51
46
老干局
老干活动中心
关工委办公室
台胞咨询站
50
城乡建设规划办
政务服务中心
52
招商旅游局
53
重大项目办
54
计生协会
55
能源办
住房管理局
57
住房发展中心
58
民爆物品管理中心
酒管办
60
经济信息中心
61
新技术推广站
慈善管理办
63
地震局
64
体育局
65
广播局
合计
1645
641
1079
1772
2.1.2搬迁机构建筑面积测算
根据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结合娄星区搬迁单位编制情况,对其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分别进行侧算。
2.1.2.1办公用房
娄底市行政中心整体搬迁单位包括娄星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大家及其他一二级机构共65个(详见表2-1),实编人数1645人,其中档案局32人、信访局22人、政务服务中心11人,共65人的办公室分别在政务中心、档案馆和信访、维稳中心(纠纷调处中心)房建面积中另作安排,余62个机构共1580人,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二条三级办公用房规定,编制人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m2,因每单位人数均在100人以下,故我们以18m2计算,则1580人×
18(m2),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为28440m2。
2.1.2.2业务用房
根据各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拟建业务用房21109m2,
(1)政务服务中心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制定该类用房的建设标准。
本次研究参照省内已建成的同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情况,结合娄星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依据及组成、规模: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6月15日,湘办发[2006]13号“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强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阳光政务。
近两年来,各地加大了政务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相继新建或改建了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
投入使用
(年)
总建筑面
积(m2)
进驻部门
(个)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原有)
2002
4000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建)
2008
14000
81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2007
6500
浏阳政务服务中心(原有)
2000
1700
浏阳政务服务中心(新建)
10000
益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05
5000
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
9000
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资与监督等为一体。
中心与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肩负着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两大职能。
①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及大厅用房
1)本项目拟定4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中心设立一般办事窗口,共46个窗口,其中21个部门办公室已计入办公用房除外,还有25个窗口,每个窗口按2人配置,计50人;
另外,根据政务工作需要须设立社会保障、国土房产、财政、民政、政法、招商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城乡建设等8个综合服务窗口,每个综合窗口按10人配置,计80人;
政务中心有工作人员11人,共计141人需安排业务用房。
办公面积取18m2/人(单位人数均在100人以下),办公房建筑面积2538m2;
同时,必须配套建设办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招商引资、评标开标、电子竞价、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业务的办事大厅、接待、会议等所需的公共配套用房,按1:
1配置,即2538m2。
2)考虑外来办事人员休息区域,计500㎡。
综上,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576m2。
②信息中心
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规定,中心信息用房应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主机房面积确定公式为:
A(主机房使用面积)=KN,其中,K为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取3.5~5.5,N为主机房所有设备总台数。
根据信息中心实际用设备台数加上各单位托管服务器数量,预计新建机房设备台数为30台左右,取系数K为5.0,参照公式计算本次研究拟定净面积为150m2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取150×
1.5≈225m2。
根据该规范,确定基本工作间和辅助区面积为主机房面积的0.2-1倍,取1倍225m2*1=225m2。
支持区用房即公用配套用房中,部分设备用房可与整个大院共用,中心内只需单独设置计算机房所需的特殊设备用房,如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空调器室、灭火器材室等,因此,该部分用房设置150m2,即可满足需要。
行政管理区用房,设置值班室及更衣室各1间,建筑面积90m2。
据此,中心信息专业用房为690m2。
综上所述,政务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为5576m2+690m2=6266m2。
(2)会议中心
①目前娄星区有人大代表224人,政协委员240人,区级以上领导85人。
根据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的法律要求,每年需举行全区人民代表会议和政协会议,考虑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和部门列席人员、企业列席人员集中式会议人员,再考虑代表、委员、区领导人数增加的可能,因此,会议中心的会堂规模以750座、主席台50人考虑,按照2.0m2/座计算,会议厅建筑面积应为1600m2。
②根据人大、政协会议要求,需要进行集中分组讨论和主席团会商,按组设置50人规模的会议室10个,计1000m2;
100人规模的会议室1个,计200m2;
200人会议室1个,计400m2;
③根据目前电视电话会议的普遍性,设置150人电视电话会议室1个,计300m2。
综上,项目会议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为3500m2。
(3)信访大厅、中心矛盾纠纷调处
近年来,群众集体上访人数逐渐增长,矛盾纠纷调处任务十分繁重。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办[2010]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信访大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涉法涉诉联合接待中心、维稳指挥中心建设的意见》文件规定,且“一大厅三中心”场地面积一般不小于1000平方米,娄星区必须建设“一大厅、三中心”,实施统筹协调、一并建设,挂信访大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两块牌子。
大厅要设立来访登记窗口、候访大厅、领导信访接待室、职能部门接待室等。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区司法局及公安、卫生、国土、建设、城管、交通、工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派人入驻,负责或参与涉及本部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本次拟建信访局工作人员22人的办公室396㎡,设来访登记室(47㎡)、候访大厅(按250人座,2㎡/人,计500㎡)、领导接谈室(100㎡/间,设2个,计200㎡)、法律咨询室(50㎡/间,设2间,计100㎡),接待窗口(设6个,40㎡/个,计240㎡,分别为公安局、政法委、法院、人社局、民政局、国土局、征地办、法制办、司法局、规划局等单位派人接待),三调联动会议室1间(100m2),合计建筑面积1583m2。
(4)档案馆
①区档案馆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档案局2009年8月编制的《湖南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娄星区档案馆明确列入全省55个中部地区县市档案馆规划之中,30年后馆藏量预计307178卷,规划需新建档案馆面积6960m2,其中库房2633m2。
②干部人事档案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通知第二章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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