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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筹集了60万元用于扶持蚕桑规模化经营,其中30万元用于规模化养蚕示范户建设,30万元用于奖励乡镇和大村大户。
林业部门按照每张蚕种春茧30元、夏茧10元、秋茧20元标准,对养蚕大户给予蚕簇扶持、蚕种奖励补助。
(三)改进传统模式,发展规模经营。
采取老桑改造、品种更新、技术改进,巩固桑园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鼓励和引导农民将分散的桑园向懂技术、善管理的养蚕能人、大户集中流转。
大力推进工厂化养蚕,财政对每个工厂化养蚕示范点扶持5万元。
全区已建工厂化养蚕示范点9个,在建4个,每处建设面积400平米,养蚕能力达100张以上。
年产茧5万公斤以上的乡镇35个,年产茧5000公斤以上的村187个,年养蚕5张以上的大户约5200多户,年养蚕10张以上的大户216户,组建了蚕桑专业合作社15个。
(四)推进机制改革,保护蚕农利益。
积极推行收烘体制改革,实施严格的鲜茧收购资格认证制度,坚持对蚕茧等级价格张榜公布,工商、物价、质检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快速查处坑农害农行为,有效保护了蚕桑产业的发展。
(五)壮大龙头企业,拓展产业前景。
区政府对全区的茧灶实施资产收购,支持巴山宝业公司和巴山丝绢公司综合开发和技术改造,延长产业链,拓宽生产领域,使企业与蚕农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解除了蚕农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蚕桑产业发展认识不足。
行政力量主导下的蚕桑产业化经营由于引导不够,蚕农小农经济思想较为严重,产业意识不强,赚钱就栽、赔钱就挖的短期行为仍然普遍存在。
栽桑建园不规范,管理也不到位;
专用蚕室、省力化蚕具和消毒池等配套设施数量少,人蚕共居现象非常普遍,方格蔟、省力化蚕具的应用率低下。
(二)运作机制不活,管理体制不顺。
收烘管理体制不完善,蚕茧流通秩序不规范。
栽桑发种靠行政命令,蚕茧收烘归蚕茧公司,人为的把蚕桑产业的链条割裂开来,加大了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农民养蚕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这种利益分割不均的经营体制,制约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形成,导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矛盾不断加深,蚕桑产业陷入基地不稳、质量下降、效益不高的不良循环之中。
蚕桑合作社正处起始阶段,但未形成气候,在进一步发挥作用上有待加强。
(三)蚕茧价格波动大,影响蚕桑业持续发展。
收购价格仍是制约蚕桑发展的主要因素。
由于蚕茧价格实行产后定价,蚕农在生产前无法预知蚕茧价格,蚕茧价格的剧烈波动使蚕农养蚕风险加大,收益难有保障,观望情绪加重。
加之收购企业随意折潮、混等收购和压级压价等,挫伤蚕农积极性,养蚕量大幅减少,现有桑园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桑园普遍投入不足、管理松懈,甚至出现了弃桑毁桑现象。
(四)劳动力严重不足。
栽桑养蚕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时间集中,投入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远远超过其他种植业。
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其它产业,留守家中的妇女、老人难以承担大量的养殖劳务,且对新技术接受、采用能力不强,致使大量桑园荒芜,蚕桑产业技术推广难度增大,制约了蚕桑产业的发展。
(五)生产方式落后,经营规模不大。
蚕桑生产还停留在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上,经营规模小,生产缺乏组织性和预见性,没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一旦市场波动就毁桑弃蚕,造成生产不稳定,质量、效益难提高。
蚕桑生产物力、资金和技术投入严重不足,专用蚕房数量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桑叶和蚕茧产量低、质量差。
(六)科技力量不足,产业链条不长。
蚕桑产业目前还处在生产蚕茧、供应原料阶段,基本上是蚕种、蚕茧、白厂丝等生产资料和原料型产品,产业链条不长,产品结构单一,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太低。
蚕丝被、桑枝食用菌等蚕桑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小,市场开发能力弱,经济效益未得到有效提升。
(七)市场监管不到位。
监管部门对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致使蚕农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必须把发展蚕桑产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产业,在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倾斜、措施上到位、宣传上强化,提高全民对兴桑养蚕的认识。
深入村组和农户,用各种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蚕桑生产在国家“东桑西移”的政策机遇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内涵等相关政策,引领群众走发展产业之路,走科学发展之路,在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在低谷中求发展,在高潮期去收益,确保产业效益,确保群众利益。
(二)理顺体制机制,推动产业发展。
切实改变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建立区蚕桑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的蚕桑产业发展。
乡镇建立蚕桑服务站,村配蚕桑辅导员,探索建立桑蚕产业市场运作机制,形成长期稳定产业发展机制。
监控抵御市场风险,衔接服务好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建立对收烘站点的审定和监管机制、高度集中和管理顺畅的蚕桑生产经营协调机制、改革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科学的政策扶持机制,提高蚕桑生产经营的整体效益,促进蚕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蚕桑经营市场化,实现持续发展。
蚕茧经营市场化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要根据国务院茧丝办[2001]44号文件精神,逐步放开蚕茧流通市场,允许蚕茧外流和自由进入市场。
取消茧区划分,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应本市区缫丝企业;
对具备收购条件的规模化养蚕示范户优先配置鲜茧收购权,以有效遏制在蚕茧收购环节上的垄断性经营。
放开蚕种经营,实行缫丝企业向农户和蚕种厂双向订单。
建立蚕桑发展基金和蚕桑风险基金制度,每年从收购鲜茧中提取鲜茧总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蚕桑发展基金,用于蚕桑生产的发展和科技扶持;
提取鲜茧总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蚕桑风险基金,为蚕桑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蚕桑产业的扶持力度。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茧丝绸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蚕茧价格及收烘管理政策。
制定专门的、有连续性的奖励扶持政策,调动蚕农持续发展蚕桑的积极性,让蚕农充分享受发展蚕桑产业带来的实惠。
(五)转变经营方式,扩大发展规模。
实施蚕桑产业突破发展,必须坚持走强村大户的路子。
按照“政府或部门出面组织引导,农户自愿协商,有偿使用”的原则,促进桑叶、蚕具等蚕桑生产资源向大户流转。
大力扶持发展工厂化养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在全区确定一批大乡大村大户实施重点培育,推行企业与强村大户订单生产,带动全区蚕桑产业的发展。
(六)加大科技投入,延伸产业链条。
在桑园管理技术、养蚕技术、生产布局、生产方式等方面进行重新调整、重新组合,建立新的生产技术体系。
加强实用技术人员培训,大力提高蚕桑从业人员的技术素养。
健全完善科技服务网络,深化蚕桑科技服务,加快推广简易化养蚕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招商引资有计划地加快丝绸、印染、服装加工、丝棉等加工项目的开发,加快对蚕蛹、蚕沙、桑果等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增加产业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七)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切实保护蚕农利益。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各种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有效遏制各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蚕农利益。
经贸、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多采用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强对蚕种、蚕茧、蚕药等市场监督,不断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确保蚕茧价格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执笔:
王启平康明星)
关于汉阴县第二批社会主义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市人大代表汉阴县调研组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汉阴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26日—30日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全县第二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情况如下:
一、汉阴县第二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基本情况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9年,全县确定了栋梁村等36个村为第二批新农村示范村,其中市级重点示范村9个,县级示范村27个。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和“村级八个一、农户五个有”的建设标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以生产发展为主线,产业开发为基础,农民增收为目标,乡风文明为灵魂,村容整洁为亮点,管理民主为保障,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部门帮扶、资金捆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使36个布点村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责任落实,任务明确。
年初,县上组建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了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
县委办、政府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县级领导和部门挂联帮包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2009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示范村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实行每一个乡镇有一名县级领导联系、每一个示范村有一至二个部门帮扶,县乡村三级逐级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同时,各乡镇、各示范村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和特点,分村制定了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示范村建设规划,细化并落实了每一个示范村的建设目标和责任。
(二)产业建设积极推进。
各示范村组织和动员农户通过实施土地流转扩大种养规模、招商引资兴办企业、引导劳务输出等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了农民增收。
据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
36个示范村种植烤烟1200亩、魔芋1350亩、莲藕800亩;
栽桑2600亩,发展茶园850亩,培育优质黑木耳90000多棒,新建林果园14000亩;
发展养猪大户380户;
建页岩砖厂4个,开办“农家乐”10户。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各乡镇、各示范村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五改三建,加紧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如:
铁佛寺镇四合村已完成5公里电网改造、3.5公里通组公路水泥硬化、340米河堤工程和集镇大桥建设,已改造民居38户并开工建设村活动室和3处扶贫安置点,还将计划在年底前完成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汉阳镇大坝、金红、天池三个示范村的38公里水泥路已全面完工,群众又集资投劳修通了通组公路22公里,完成安全供水工程5处,新建便民桥2座,改造旧房385户、1925间,建新房115户。
据统计,全县36个示范村共新修村组公路93公里,改造32.5公里,硬化70公里;
新修便民桥38座,实施农电改造153公里;
新建成安全供水工程20处、渠道45.7公里;
新修河堤16公里、拦河堤坝17处,维修堰塘20口;
新修农田200亩、水窖25口、沼气池1500余口,有1800余户实施了“五改三建”,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
为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示范村积极争取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并多方寻求帮扶部门的支持与帮助,新农村示范村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计显示,36个示范村共启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处,实施移民扶贫搬迁293户1115人、生态移民251户1020人、农民安居100户400人,新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6个,成立扶贫互助资金协会12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组织各类农业科技培训和政策、法律知识讲座、项目会等310多场次,培训农民1.5万人次,相继开展了“文明村”、“平安村”创建和“五好家庭”、“计划生育新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乡风文明不断提升,为示范村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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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主管理有效推进。
去年以来,全县推行村干部直选和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使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
多数村干部对涉及群众集资、投劳、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能够先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然后由群众大会“一事一议”决定。
部分村建立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组织,对村上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以板报、墙报的形式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未发现乱摊派、乱收费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发动不够到位,整体氛围不够浓厚。
从全县第二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整体情况看,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揽农村工作全局的整体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基层干部攻坚克难的劲头仍显不足,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不清楚各自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等、靠、要思想严重。
(二)布点过多,资金有限。
市、县两级布点第二批新农村示范村36个,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而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有限,村级集体经济又几乎都是空壳,农民无力承受过多的集资份额,大部分示范村将为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而留下债务。
(三)主导产业不够明显,农民增收后劲乏力。
从规划和实施情况看,大多数示范村虽然培育和发展有3个左右的目标产业,但各产业的规模小、特色不明显,短期内难以形成一村一品格局,农民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基础相当薄弱。
(四)部门帮扶工作不平衡,帮扶效果不明显。
调查组实地调查的13个村中,有的帮扶部门领导及人员今年已多次到村帮助指导工作,并为所帮扶的村安排或协调了项目,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仍有少数帮扶部门至今没有人到村帮助指导工作。
也有一些部门虽然派员到村联系过帮扶工作,但仅限于帮助示范村宣传发动和出主意想办法,争取项目跑资金的效果不够明显。
(五)建设进度不够平衡,示范效果不够突出。
由于自然条件、项目争取以及基层干部认识的差别,各示范村的建设进度差距较大。
双乳、栋梁等川道村通过争取项目,将通组主干道建成了水泥路,实现了组组通公路(或水泥路,或沙石路),而金红等山区村,仅有通乡或通村水泥路从村部经过,过境范围小、覆盖面窄。
同时,像涧池镇栋梁、洞河村那样建设速度快、产业发展突出、村容村貌变化大、干群热情高的示范村还不够普遍。
三、几点建议
(一)牢固树立以新农村建设总揽农村工作全局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新农村建设氛围。
县、乡、村要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工作部署和考核办法。
县人民政府要在总结第一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添措施,唱响新农村建设主旋律。
镇(乡)、村两级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把宣传工作做到农民群众中去,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的理解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内涵,明白新农村建设政府该做什么,农民群众自己该做什么,实现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携手共建。
政府应尽快下达2009年汉阴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考核办法,以增强乡镇、村组和帮扶部门的压力,以压促动,以动促效。
(二)努力培育主导产业,增强农民持续增收后劲。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根本是发展农村经济,重点是增加农民收入,难点是构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因此,应坚持富民为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跳出以农业发展农业,重点抓农业产业化经营,防止新农村建设偏重基础设施建设,轻视主导产业培育。
既要扩大产业规模,扩张总量,又要建设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市场,促进营销。
要大力支持和协助镇、村围绕拳头农产品兴办工业园区,为镇、村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将加工龙头企业建到园区,企业(公司)订单签到农户,经济合作社建到乡村,农户生产发展到基地,引导农民融入大市场,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三)帮扶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真心实意为帮扶的示范村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各帮扶部门要把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帮扶的示范村建设规划,为示范村争取或协调一定的项目或资金,真正发挥部门帮扶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捆绑的落实力度,协调各类项目资金向示范村倾斜。
县政府要统揽全县涉农项目,相对集中投放第二批新农村示范村。
对目前捆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资金,要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项目捆绑的前期工作,及时通报第二批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项目内容,力争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进行捆绑,避免项目到位后的调整难度,努力争取全县第二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得以整体推进。
关于石泉县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的调研报告
省市人大代表石泉县调研组
近年来,石泉县委、县政府将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作为农民增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劳务输出总量稳中有升、质量结构不断优化,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基本现状
1、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
石泉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18.4万人,共有劳动力10.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8.22万人,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3.1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8.5%。
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受过职业技能培训者3879人,占9.9%,其中1314人获得培训等级证书(初级1160人,中高级237人)。
2、劳动力转移输出情况
截止2009年7月,全县共转移劳动力5.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3.4%。
其中转移县外4.1万人,占输出总数的78.8%。
这些转移到县外的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的占88%。
外出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华北、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地区,主要从事建筑业、采掘业、餐饮服务业和加工业。
3、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
近年来,全县累计实现农民工返乡创业1620人。
其中2009年1至7月返乡创业436人。
二、工作特点
1、劳务收入总量稳中有增。
全县外出务工者年平均工资收入达到9000多元。
2008年,4万多名劳务人员为全县创收近4亿元,农民人均增加现金收入1646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1%,表明劳务经济已成为石泉农村的支柱产业,在国民收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转移就业结构逐步升级。
从劳务输出人员从事行业来看,2009年从事生产加工、建筑、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的达30032人,比上年增长2884人,从事采掘业10968人,比上年减少872人。
输出人员就业结构逐步优化。
3、转移区域相对集中。
从输出的流向上看,集中在华北、西北区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的人员占外出农民工的86%,其余散布在西南、东北区及其他省区。
4、工作机制更加有效。
县上实行全民创业和劳务经济责任制,设立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印发了工作方案,整合项目资金600多万元,配套105万元,进一步加大了组织领导、行政推动、资金支持力度,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有效。
5、回乡创业工作抓点示范初见成效。
制定了《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一批返乡创业示范乡、示范户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通过先期引导和探索,抓点示范工作初见成效。
池河镇和县城老街创业一条街已初具规模、池河宾馆、明星页岩砖厂等一批企业和大户都起到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带动促进了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的快速发展。
三、存在问题
1、组织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全县劳务输出4.1万人,仅2.8万人是有组织的输出,占输出总数的68%。
“亲友带工”、“矿主带工”输出现象还普遍存在。
主要原因一是乡镇在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工作中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以乡镇村组为单位组织的“劳务军团”很少,在外地打出品牌的还没有。
二是县乡各部门为劳务输出和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服务不够。
比如:
出外求职前不能为农民工提供外省地权威准确的就业信息,在出外办理身份证等证件过程中有拖沓现象,农民工在外务工过程中不能及时领到工资、子女在外异地入学、工伤医疗、死亡赔偿等问题,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及时维权处理。
三是农民工社会地位偏低。
农民工聚集地文化娱乐活动偏少,在务工地被邀请参加党团活动的几乎没有,其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又常常被户籍所在地村组忽视,正常的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维护。
2、劳动技能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目前就业培训投入不足,培训基地建设滞后,技能培训的质量不高,全县接受培训的人数不到劳务输出总人数的10%。
简单体力劳动仍是我县外出农民工求职的主流,其中从事建筑、采掘等技能低、强度大、危险性高职业的,占到了劳务输出总数的近30%。
3、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不够。
有的返乡创业者反映,政府返乡创业的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如规定创业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时限不得超过三日,需上级审批的由相关部门全程代办,但有创业者反映个别部门审批手续跑一、二月办不下来;
再如规定创业项目用水用电费用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限收取,但实际中还是按高价收取;
还有的返乡创业者反映质检部门要求过严、收费过高,少数执法部门违背“首查不罚”的规定。
四、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要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县进一步树立劳务增收、就业富民、创业兴县的战略思路,提高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把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作为农民增收的重中之重来抓,用抓主导产业的办法抓好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工作,在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同时,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和谐、确保农民稳定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进一步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就业技能化的水平。
一是搞好全程配套服务。
输出前抓好信息和培训服务,输出中搞好手续代办、输送安置等工作,输出后抓好维权援助、留守儿童照看、社会保障工作,让农民工外出务工放心、安心、舒心。
二是进一步拓宽培训项目,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
要发挥县职教中心的“龙头”作用,联合社会办学力量,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力争年度培训总人数达5000人以上。
要结合县域经济特点,选定培训项目,灵活培训方式,抓好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及农民工技能培训。
同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节省成本,提高培训的质量,提升劳动力培训效果,从而优化劳务产业结构,提高创业能力,推进转移就业。
三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劳务派遣组织、制度建设及管理服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全面提高劳务派遣总体质量,不断增强派遣后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开设经常性的咨询服务电话,解释答复有关创业政策问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把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继续树立和宣传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返乡农民工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搞好优惠政策的配套,加大对回乡创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实施“乡情亲情回归、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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