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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相关法规及组织实施要求解读
---在湖北省标准化考评员培训班上的辅导讲稿
2013.5.30
第一,关于标准化建设考评对象(企业)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都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及考评达标活动。
也就是说,只要是从事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和建设的实体企业都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并接受达标考评。
主要包括五大类型16个分类别的交通运输企业。
(见附表)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类
企业类型
具体分类
一、道路运输企业
1客运企业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普通货运企业(含快递企业)
4货物运输站场
5汽车客运站
6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城市客运企业
7城市公交企业
8轨道交通企业(地铁、轻轨)
9出租车企业
三、港口企业
10客运码头(含客滚码头、渡口)
11普通货运码头(含集装箱、货滚码头)
12危险货运码头(含燃油供应码头)
四、航运企业
13客运企业(含客滚运输企业)
14普通货运企业(含集装箱运输、货滚运输、拖轮企业)
1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含燃供船舶企业)
五、工程建设企业
16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不纳入达标考评的交通运输从业单位:
一是凡纯属管理性质的集团总部不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不直接参与经营建设的);但是以集团总部的名义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应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级;
二是交通运输系统内具有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如事业单位愿意并主动提出申请的,可参照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类别的相关要求,由相应的主管机关组织达标考评并报备上级主管机关;
三是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的长江干线航运、港口及建设企业,其标准化建设和考评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省地不管;
四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是指合同项目部)所承接项目工期在一年内完成的,可不纳入评级考评;
五是驾校、交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高速公路公司经营管理单位(含养护单位)、普通公路养护单位暂不纳入达标考评。
六是小微企业在上级具体标准、要求未确定前暂缓强制推进考评,但少数企业积极创建并申请考评达标的要予以提倡和支持。
第二,关于考评员问题
一、考评员专业类型
考评员专业类型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五种。
(这与企业类型、考评机构类型相对应)
每个考评员最多只能申请两种专业类型。
二、考评员资格条件
1、考评员是指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凡符合《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均可申报考评员资格,由省厅统一按排培训和考试(取证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凡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均列入考评员注册登记且发放资格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考考评员。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交通运输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熟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2、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10年以上,熟练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身体健康,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发证主管机关核准,可免考试直接颁发考评员资格证。
(是否需要参加培训各省决定)。
三、考评员的管理
1、申请报考考评员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自下而上地向所管辖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及相关材料,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合格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资格考试。
2、凡取得资格证书的考评员,均列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考评员注册登记(http:
//202.96.42.100/esp/);省市两级交通运输机关和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所属考评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考评机构应建立专职和受聘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并按年度向主管机关备案。
3、考评员应受聘于考评机构而开展考评活动。
(考评员有考评机构专职考评员、受聘考评员和注册考评员之分)
4、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以(有资格)接受企业邀请参与企业标准化达标建设咨询指导或企业自评活动。
5、交通运输部建立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包括考评员基本信息、证书信息和其他电子文档内容。
考评员资格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满继续从事考评工作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主管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6、考评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机关应当撤销考评员资格:
(一)隐瞒企业重大安全问题的;
(二)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泄露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四)收受企业财物或者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不服从主管机关监督管理的;
(六)资格证逾期不申请换证的;
(七)其他不能胜任考评工作的。
因上述
(一)、
(二)、(三)、(四)原因被撤销资格证的,终身不得从事考评工作;因上述其他原因被撤销资格证的,2年内不得申请考评员资格。
第三,关于标准化考评机构问题
考评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认定,从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具体实施的单位。
一、考评机构资质级别
1、考评机构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考评机构为最高,由交通运输部具体负责认定和授权考评工作;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是指省厅)负责二、三级考评机构认定和授权考评工作,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一级、二级、三级考评机构分别负责相应交通运输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
二、考评机构资质类型类别
1、考评机构资质类型分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五类。
道路运输资质类型含: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运站等经营类别;
城市客运资质类型含: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营运等经营类别;
水路运输资质类型含:
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经营类别;
港口营运资质类型含:
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港口普通货运、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经营类别;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资质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类别。
(道路和水运建设工程)
▲这和交通运输企业的类型、类别划分是基本一致的。
2、同一考评机构同时具备多级别资质条件的,原则上可以申报多级别考评机构(即:
A考评机构同时具备一、二、三级考评机构资质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一、二、三级考评机构)。
但同一级别考评机构最多只能申请两种专业类型。
三、考评机构资质条件
考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注册的交通运输社团组织;
(二)具有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条件;
(三)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四)制定了完善的考评管理制度;
(五)从事专职管理和取得相应类别考评资格且未在其他考评机构从事考评工作的人员,一级不少于7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二级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名),三级不少于3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
▲也就是说,要有固定的专职管理和考评工作人员,(而不是仅注册登记的受聘挂靠人员),且考评员和技术职称人员专业类别要对口。
四、考评机构认定与管理
1、申请考评机构资质的单位或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管辖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质条件的各类申报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后,报省交通运输厅(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
省厅结合各地企业数量和规模,充分考虑申请考评机构资质单位的综合能力,合理认定各级别考评机构。
2、考评机构经认定后,主管机关(部、省厅)应向其颁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
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包含考评机构的资质类型和资质等级。
已认定的考评机构由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并在交通运输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
3、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主管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经主管机关审查合格的可以换发证书;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证书。
4、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责任对辖区内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考评机构存在问题的,应向主管机关反映,主管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录入考评机构管理档案。
5、考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主管机关应当撤销其考评资质,并收回资质证书:
(一)违反有关考评规定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宜继续从事考评工作的;
(二)考评机构未按照主管机关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或申请换证但未获得认可的;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应予以撤销的。
第四,企业考评达标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
从事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60%普通货运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二级以上客(货)运站和一类以上维修企业,在2014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在2015年底前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水路运输和港口营运企业。
从事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港口危险货物营运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60%港口码头客运企业、水路和港口普通货运企业,在2014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余水路和港口普通货运企业在2015年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
2013年,10%的从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4年,60%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5年,所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企业类型
企业数量
旅客运输
班线客运
旅游客运
569
100
维修企业
一类
二类
三类
680
1700
4236
危货运输
278
普货运输
1至9辆
10至19辆
20至29辆
30至49辆
50至99辆
100-199辆
200-499辆
500辆以上
78276
601
285
267
261
162
124
22
城市公交
1至9辆
10至19辆
20至29辆
30至49辆
50至99辆
100-199辆
200-499辆
500辆以上
3
9
5
16
18
10
10
4
出租汽车
1至9辆
10至19辆
20至29辆
30至49辆
50至99辆
100-199辆
200-499辆
500辆以上
3
9
11
27
71
82
21
7
货运站(场)
20万以下
21至50万
51至80万
81至100万
101至150万
151至200万
201至300万
301万以上
5
1
1
汽车客运站
一级
二级
三级
24
77
47(未统计,依2012年鉴数据)
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统计表(2013年)
第五、达标考评的组织职责
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层评审、逐步推进”原则,建立以考评主管机关、评审组织单位、考评机构和考评员为主体的达标考评组织管理和实施体系。
(一)达标考评主管机关职责
省交通运输厅是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考评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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