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管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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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医院集中存放医院垃圾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五、医疗废物暂存室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应贴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储存容器应绝对密封,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六、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七、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康环公司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八、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48小时内上报省卫生厅和环保局;
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院长:
朱耀城—责任人)
副组长:
(分管院长:
周晨)
成员:
黄正一王乐徐惠琴顾华芳吴丽钧许运何云王燕陆刘艳倪菁菁张波余斌
兼职人员:
顾华芳
三、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工作制度。
三、确定各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种类。
四、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五、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预案。
六、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和处理全院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七、对各部门医疗废物工作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督查、考核,并于个人奖惩挂钩。
八、组织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四、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中心主任(朱耀城)
(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的各项工作)
护理组医务科社区科总务科
五、医疗废物监控部门、负责人责任制
一、监控部门:
医务科
责任人:
黄正一
二、各部门负责人:
1、社区科负责人:
徐惠琴
2、医务科负责人:
3、护理组负责人:
4、医技组负责人:
余斌
三、各岗位责任人:
1、大华一村服务点负责人:
许运
2、大华二村服务点负责人:
何云
3、大华三村服务点负责人:
王燕
4、大华四村服务点负责人:
陆刘艳
5、发热门诊负责人:
6、补液室负责人:
7、换药室负责人:
8、注射室负责人:
9、妇产科门诊负责人:
10、口腔科负责人:
陈惠英
11、药房负责人:
倪菁菁
12、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室负责人:
汤云娟
13、化验室高危险废物处理:
四、兼职人:
五、负责责任制
各科室负责人做好各类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运送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为本岗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第一责任人,由于工作中疏忽造成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将按医院考核条例进行惩处。
六、医疗废物相关人员的职业培训、卫生安全防护
1、医院应当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1)应当穿戴工作衣、帽、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近距离操作或可能有液体溅出时应当佩戴护目眼镜。
(2)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3)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4)当卫生防护用品在操作中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
(5)本单位每年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的相关部门。
七、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1、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2、医疗废物在内部处置的过程中,所涉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对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3、工作人员在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履行相应的职责,收集人员禁止将医疗废物交叉收集,在检查收集时,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4、各岗位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履行相应的职责。
5、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履行监控职责,承担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员,当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按应急预案处置,由于未按预案处置造成后果,将追究一定责任。
八、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及外送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许外送时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医疗废物处理部门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换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预防措施:
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齐全,流程合理,落实分级管理,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
2、按要求做好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内部转运、定点放置、临时储存、收运交接工作。
3、医疗废物容器、周转箱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医疗废物的警示性标牌落实,符合要求。
4、医疗废物转运应有交接制度,并有登记交接记录。
5、各岗位工作人员掌握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心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督导、检查。
6、做好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并有考核记录。
7、落实考核制度,把医疗废物管理作为中心考核的一项日常工作。
应急处理: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得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上报制度: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主管部门报告。
2、同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主管部门报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可能传播发生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报告。
十、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必要时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及程度。
3、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转运人员对泄露、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
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的皮肤部位用0.25%的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事故处理完毕之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及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应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十一、医疗废物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医院总务科设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回收医疗废弃物,回收时做到不遗漏、不污染周围环境;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3、锐器放入周转箱内密闭运送。
4、对暂时贮存室及区域周围每周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及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拖地消毒一次。
5、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每天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6、回收人员戴口罩、帽子和手套,注意自身防护;
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2000mg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8、运送车辆要密闭,每天清洁和消毒。
9、医疗废物收据三联单保存三年记录。
十二、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一、监督内容:
1、有医疗废物小组负责检查全院的医疗废物运作情况。
2、每月一次检查考核,并有记录。
3、每季召开一次医疗废物小组会议,总结原因,分析不足,及时整改。
4、检查过程中,如有情况严重违反科室制度,立刻更改,并写整改措施。
5、检查内容分:
分类收集、锐气类加盖、消毒液浓度、毁形情况、相关知识掌握及职业防护。
6、检查成绩将列入年终考评内,与科室、个人挂钩。
二、检查内容:
l、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管理流程。
4、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和资料保存。
5、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6、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三、考核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管理,保障医疗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2005】292号)和上海市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沪卫监督【2009】5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责任管理制度。
1、护士长为本中心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院一次性输液瓶(袋)管理的指导、督查工作。
专职护士负责做好暂存、交接登记工作。
2、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关于加强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的通知》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一次性输液瓶(袋)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安全管理的意识。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切实做好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工作,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并做好交接登记。
4、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必须交由上海市卫生局指定的单位——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处置,并与接收方做好交接登记记录,以便监督核查。
不得自行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单位处理。
确保不流入社会,不变作它用。
5、对有章不循,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6、发生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流失、遭窃等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附一:
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登记制度
依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我院为更好的落实通知,认真开展好自查并制定了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登记制度:
1、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产生科室要做好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工作。
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不能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要按医疗废物收集。
2、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
具体为:
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产生科室人员与收集人员交接;
收集人员与暂存点负责人员交接;
暂存点负责人员与上海市固废中心交接。
3、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产生科室在与收集人员交接过程中,要做好称重、校验、签字工作,台帐保存完整。
4、院感人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二:
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突发事件预案
依据上海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我院为更好的落实通知,开展好自查并制定了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突发事件预案。
一、成立关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突发事件小组,小组成员主要有:
胡红艳(分管院长)、马志强(质控科长)、陈妙根(总务科长)、周志莲(护士长)、周娇(护理组长)、王淑萍(共富站站长)、朱建琴(世纪站站长)、沈淼娟(服务公司组长)。
二、加强管理,防止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外流。
1.做好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工作。
2.加强对收集人员的培训,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暂存点由专职人员负责看管,要上锁。
管理人定期检查暂存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发现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外流事件,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1.回收过程中发现外流,同相关单位,公司积极合作,争取尽早追回外流物品。
2.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一经发现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外流事件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3.全院加强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第二节医疗废物各工作环节管理制度
十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7、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十五、分类目录(附表)
十六、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配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并及时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十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各医疗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点)
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
分类放置于专用废物处置箱内
医疗废物处置专职人员每天用专用车辆
收集至院内集中堆放点
分类装入专用收集袋(感染性废物用双层包装袋)
每周一至周五由康环公司收取
注:
收集车应专用,感染性废物应装入双层废物袋内
十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
1、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2、制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4、制定、落实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6、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7、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十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交程序与要求
科室登记: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先应做好分类、消毒和登记;
登记内容为:
医疗废物来源、类别、品名、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专人收管:
各单位派专人收集,搞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戴口罩、橡胶手套。
严禁将医疗废物作为废品买卖。
消毒处理:
除化学废物外,其余均应作消毒处理,防止微生物繁殖与扩散。
分类装箱(桶):
箱(桶)由康环公司提供,有盖、不漏水,分五大类装箱,贴有标示。
集中存放:
提供安全房间,远离生活区和医疗区,不渗水,有关锁,集中存放。
交接运输:
交给康环公司要有交接登记,双方签字,康环公司应每2天收一次,运输途中不得散落、倒卖。
二十、医疗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
1、每日上午11点和下午16点由工作人员回收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过磅记录。
2、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定时由康环公司派专人负责回收医疗废弃物。
3、每次医疗废弃物转运结束及时将医疗废弃物储存室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并记录消毒过程。
4、每月总结全院医疗废弃物总量,并与总务科核对进出量是否相符。
5、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规范,并存放于加盖硬质容器内;
感染性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废物袋;
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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