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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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以了解质检机构为主题的“实验室开放月”活动,人大、政协等各界人士6163名参加。
对省质检中心开展现场考核评级,1个D级的省中心降为市中心,并向所在地政府通报;
4个评为C级的限期一年整改到位。
——帮扶企业力度持续加大。
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条)、《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若干意见》(15条),继续实行产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付费,对食品企业产品抽检不收检验费;
免费检定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和乡村、社区医疗机构使用的血压计等计量器具17万多台(件);
对2万多家企业35万多台(件)计量器具检定实行减半收费;
免费为三明、南平受灾企业检验特种设备达350万元。
全年共为企业减轻负担8450万元。
——产品质量监督不断加强。
核发各类产品生产许可证书2785张;
对431家企业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注销生产许可证466张;
为534家生产企业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建立“黑名单”公告制度,发布监督抽查通报56份,曝光不合格企业209家。
我省产品质量(不含食品)国家抽查合格率达86.2%,同比提高3.21个百分点;
省级抽查合格率达87.1%,同比提高3.22个百分点,国抽、省抽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着力构建基础支撑平台,促进产业升级更加有力
——标准战略持续深化。
新成立3个全国、5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加强对我省制定10项国际标准工作的指导;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1项、行业标准23项;
批准发布省地方标准114项(其中服务业标准13项、能耗限额标准19项)。
新增寿山石等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承办节能减排标准化国际研讨会。
组织省第二届标准贡献奖评选,29个项目获奖。
去年,黄小晶省长在《关于我省标准化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助推性工作。
——计量基础不断夯实。
组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5•20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
在集贸市场、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等领域首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新建社会共用计量标准63项,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全部通过复查验收。
144家企业完成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工作,762家重点耗能企业3.5万台(件)能源计量器具信息实现网上直报。
与省环保厅联合,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内186家国控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强制检定。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得到国务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的充分肯定并给予加分。
——认证工作扎实推进。
全省取得节水产品认证证书193张、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10张、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4张。
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证书使用情况和929家管理体系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受理实验室资质认证256家。
对101家实验室实施年度监督评审,暂停3家、注销42家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
在国家认监委对我省15家实验室进行“飞行检查”中,有4家被推荐为优秀实验室,列12个受检省的第一名。
(三)着力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基础建设进展顺利。
省局、3个设区市局综合检测楼和省特检院大型特种设备基地(连江)、省质检院检测基地(马尾)建设扎实推进。
启动省质检院检测二基地(福州)、省计量院科研基地(闽侯)等项目,14个基础较差的县局检测楼建设进展顺利,其中11个已交付使用或完成主体工程,另外3个也已动工。
——质检中心建设力度加大。
落户我省的国家质检中心达16个,总投资达12.19亿元。
除去年新批筹建5个外,已建成7个,今年将验收4个;
建成或在建的省质检中心达30个。
去年6月,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视察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检中心,对质监部门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黄省长特别强调:
“像厦门国家LED质检中心这样的机构,对于产业发展会起到以一当二、事半功倍的重要作用,必须大力支持。
”
——科研工作成果丰硕。
新获批省科技计划项目10项,省局立项55项,总局立项39项(立项数居全国质监系统第二位)。
省科技厅批准设立首家省能源计量重点实验室。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局设立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特检院)。
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进一步深化,累计签订合作协议37个,开展国际检验检测业务合作10项。
省特检院和厦门质检院获总局“科技兴检”先进单位称号,2人获总局“科技兴检”先进个人称号。
省局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质检科技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经验交流。
——“金质工程”建设步伐加快。
自主研发的全省6个质监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试运行。
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12365”投诉举报等3个系统获省公安厅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
省局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升级,分别列省直单位绩效考评第三名和全国质监系统评比第二名。
(四)着力构建安全监管平台,平安质监建设有效推进
——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全面查检全省20家乳制品、432家含乳制品生产企业,所有项目均合格。
食品供沪及定点供应世博会工作受到总局表彰。
以查处“两超一非”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蜜饯等重点加工食品和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整治。
省局组织开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管理软件》项目通过总局验收并向全国推广,编印并在企业推广使用的《福建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通用规范》受到总局的好评。
组织研发《福建省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系统》,去年监督抽查10828家食品加工企业11224批次产品,我省食品国家抽查合格率达97.7%,同比提高7.2个百分点,省级抽查合格率达9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
开展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设备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重点监控设备注册率、定检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100%。
出台《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省在用乘客电梯平均手机信号覆盖率达96.2%。
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89万人次,现场监察企业1.02万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795份,发现隐患9856条,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在服务全省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时检出各类安全隐患1000多条,挽回经济损失和节约资金1.13亿元。
菌草燃料应用于工业锅炉的开发试验项目参展第八届“6•18”,黄小晶省长在《今日要讯》专报上批示:
“很好,应推广。
——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
以开展“金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全年查处案件3726件,案件货值3444万元,货值5万元以上案件同比增长100%。
4位省领导在《我省出现坑农“复混肥”》专报件上作出批示。
出台《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执法办案技巧研究及“一专多能”活动,在执法中充分运用自主研发的吊白块快速检测等11个快速检测方法,取得很好效果。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已通过省法制办审查,完成了《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地方性法规的清理。
下发《福建省质监系统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福建省质监局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
所有设区市局和79%的县级局开展了开门审案,全系统行政诉讼案件保持零败诉。
“五五”普法工作通过总局检查验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成绩在总局抽查单位中名列前茅。
(五)着力构建闽台合作平台,互利共赢局面逐步形成
——交流互访更加密切。
与台湾中华机械设备检测研究协会联合举办“2010年闽台锅炉设备安全监管与节能技术研讨会”;
参加第十五届国际流量量测研讨会。
先后派出14批111人次赴台考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等工作,接待台湾同行考察团12批80多人次。
——合作范围更加广泛。
与台湾同行签订了《计量交流合作意向书》、《LED照明产品测试验证合作意向书》、《光伏计量合作意向书》。
承办首届“海峡两岸标准合作研讨会”。
选派3名学者赴台进修。
完成闽台标准服务平台“台湾标准数据库”的建设,开展了闽台计量校准能力比对、标准对比研究和共同制定标准等工作。
——业务对接更加深入。
省计量院首次承接台湾三扬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测力仪计量校准后,省质检院又新承接了台湾顺瑞电业有限公司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台湾干元电机有限公司风扇用电机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型式试(检)验等5单业务,闽台质监业务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六)着力构建文明建设平台,质监部门形象明显提升
——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成效显著。
举办“金质大讲坛”讲座19期,累计达75期,编辑出版三集《金质大讲坛选萃》。
完成全系统公务员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知识考试,启动技术机构专业知识考试,并在福建电视台举办质监业务知识电视大赛。
在去年8月全国质检系统人才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省局介绍了经验做法。
——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完善干部到基层、企业、上级机关交流挂职等七个平台,派出40人挂职锻炼。
组织省局机关、直属单位2个正科级、7个副处级岗位竞争上岗。
去年全系统新增处级机构4个、科级机构29个,3个副处级事业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厦门市局);
新增处级领导职数22个(厦门市局11个)、科级领导职数97个;
新增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186个(厦门市局40个)。
——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新增县级以上文明单位12个,7个省级文明单位通过复查。
8个单位分别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7人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党建工作深入推进。
扎实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40个单位获得党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廉政建设抓得紧,行风建设不放松,监察室对网上行政审批、12365接报情况每日跟踪,督促按时办结。
在省效能工作会议和总局有关会议上省局都介绍了网上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经验,省纪委还通报表扬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2010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一五”目标顺利实现。
过去五年,是拓展思路、积极进取的五年。
提出了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大建设”、确保“三大安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2007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召开了标准、计量、认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局连续四年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经验材料交流。
省局8个业务处均在总局业务会上介绍经验。
对台质监交流合作走在全国质监系统前列。
38个单位和77名个人分别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7人获得政府特殊津贴。
96个单位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局机关首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2006-2008年度)”荣誉称号。
过去五年,是迎难而上、强化监管的五年。
食品国家抽查合格率由2005年的68.8%提高到去年的97.7%,省级抽查合格率由82.5%提高到94%;
其他工业产品质量国家抽查合格率由71.2%提高到86.2%,省级抽查合格率由82.6%提高到87.1%。
全省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安全问题及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省局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或达标单位。
过去五年,是创新突破、快步提升的五年。
我省中国名牌产品100个,数量居全国第五位;
福建名牌产品达1554项,比2005年增长2.61倍;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由2005年的5个增加到45个,居全国第三位。
落户我省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从2005年的4个增加到37个。
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省地方标准五年分别新增7项、438项、208项和418项。
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16项。
在全国率先建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
获得国家AA级以上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从2005年的15家增加到247家,数量居全国前列。
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证书达2.01万张,取证数居全国第10位,比2005年增长一倍多。
过去五年,是夯实基础、集聚后劲的五年。
落户我省的国家质检中心从2005年的2个增加到16个,省级质检中心从2005年的12个增加到32个。
新获总局科技兴检奖3项,1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
“金质工程”稳步推进,网站建设与管理走在全国质监系统前列。
博士研究生由“十五”期末的空白到现有53名,硕士研究生达到417名。
各类高级职称人员458名,比2005年增加294名,其中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从2005年的1名增加到24名。
有4个设区市局、21个县级局迁入新的办公检测楼,总面积达52201平方米,全系统办公检测条件逐步改善。
我们深深感到,“十一五”期间质监事业发展成就来之不易,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拼搏。
在此,我代表省质监局党组,向各位领导,向所有关心支持质监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福建质监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一是质量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需不断拓展,部分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基础仍较薄弱。
二是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强化。
三是执法力度仍需加大,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四是技术机构装备水平、技术手段和检测能力与质监事业发展的需求仍有差距。
这些前进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认真研究解决。
二、趁势而上,再创质监工作新辉煌
“十二五”是我省深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质监部门加快事业发展、壮大自身实力的关键时期。
为了科学谋划我省质监事业的跨越发展目标,省局制定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要求就是:
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己任,以“科学发展、跨越推进”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科学监管”为主线,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安全和民生优先、速度与效益统一、改革和创新先行”的原则,强化两大建设即创新能力建设和基层能力建设;
确保三大安全即产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队伍安全;
提升四大水平即依法行政水平、科学技术水平、信息化水平和文明建设水平,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形象明显提升,努力实现福建质监事业的跨越发展。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又是建党90周年,我们一定要扎实进取,务求实效,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质监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题主线,落实五大举措,提升五大效应(即提升服务发展的引领效应、集聚效应、带动效应、保障效应和示范效应),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强力推进质量强省工作,提升服务发展的引领效应
——完善质量工作机制。
建立质量监管新模式,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利用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加强与监管对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实效。
积极推动“质量强省”活动,探索“质量兴市”、“质量兴园”评价考核办法,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县(市、区)达90%以上,开展“质量兴园”的工业园区达100个以上(其中省级园区60个以上)。
按照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推动所有设区市设立政府(市长)质量奖,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引导更多的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
——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健全质量分析报告制度,上半年完成《2010年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县局全年向当地政府提交专题或综合质量分析报告200篇以上。
完善全方位质量管理制度,整合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建设,重点要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地方标准,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机制与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质量信用的广泛应用。
——深化名牌提升工作。
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评价机制,修订《福建名牌产品评价通则》,营造培育名牌、争创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优化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
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争取新增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使我省地理标志产品总数继续保持全国前三名。
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引导更多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加大质量监督力度。
一是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
要加强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证前把关、证后监管、年审巡查、问题查处,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书。
切实提高审查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生产许可工作质量和时效。
二是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手段和作用。
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要基本做到监督抽查全覆盖;
关系安全健康的我省支柱产业的产品,要开列目录,作为重点抽查监检对象,加大抽查频次。
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抽查数学模型,实现监督抽查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切实做好后处理工作。
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到位率100%。
组织开发产品质量消费查询系统,实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有效利用。
四是加强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监测和整治,切实遏制重特大质量事件的发生。
要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开展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监测、研判和处置,组织风险监测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切实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强力夯实业务工作基础,提升服务发展的集聚效应
——强化标准化工作。
一是探索海西标准化综合实验区建设。
重点抓好福厦沿线的LED和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平潭综合实验区服务业标准化,建材、冶金等行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化,新兴、精致农业等现代农业标准化和福、厦、泉产业集群标准化。
二是加快标准制修订。
指导企业和单位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争取新制定一批节能减排、服务业、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具有福建特色的地方标准。
对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进行常态化复审或修订,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三是严格标准化管理。
完善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选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标准贡献奖评选,力争获奖的量与质有新突破,同时开展标准化专项资金等政策执行的专项检查。
制定《福建省标准化专家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审定专家资格制度,组建一批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四是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推出第二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企业,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一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
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是大力推进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抓好1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和40个省级项目验收;
推进6个国家级、16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在物流、旅游、行政服务等行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六是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信息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两码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扎实推进省法人基础数据库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搭建全省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信息平台,为我省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服务。
——强化计量工作。
一是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强化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继续提高民用“三表”、公平秤、加油机、医用计量器具以及重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合格率。
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和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继续深化“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等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树立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继续实施乡村(社区)医疗机构和集贸市场部分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
三是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继续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加强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推进年耗万吨标煤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
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试点工作。
指导企业运用计量数据加强节能管理,重点做好锅炉热效率和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并在能耗测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继续开展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连续监测设备强检工作。
推动企业建立国家级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管理水平。
四是提升计量保障能力,新建一批高水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科研、计量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研究取得新突破;
开展计量技术机构量值比对和市县技术机构分级试点,严格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素质。
——强化认证认可工作。
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加强食品、农产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等领域的认证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整治,组织实验室比对,提高认证有效性。
督促认证机构规范认证行为,从源头上把好认证准入关。
逐步建立全系统认证监管、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信息的动态共享机制,为执法提供依据。
加强对全省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授权检测机构管理,提高风险较高的检测行业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的准入条件,强化对实验室各类人员的综合培训,确保检测水平的提高。
——强化闽台业务合作。
加大学术交流和互访力度,举办闽台标准、计量、认证、特种设备等业务合作研讨会,推动闽台实质性业务合作,争取签订闽台绿色能源产业标准化、产品质量检验和纤维质量检验等合作协议。
开展两岸标准信息(资讯)交换和研究,努力在LED及其应用产品的标准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推动闽台实验室检测结果、计量校准互认和互派检测技术访问学者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三)强力推进综合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发展的带动效应
——推动基础设施和质检中心建设上新水平。
完成或基本完成省局、省特检院、福州、宁德、莆田市局综合检测大楼,漳州、泉州、龙岩市局技术机构检测楼,以及20个县级局综合检测用房等项目建设任务。
加快省质检院、特检院、计量院四个基地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全系统办公检测条件,推动基层能力建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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