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共10余篇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358311
- 上传时间:2023-01-22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52.89KB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共10余篇Word格式.docx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共10余篇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共10余篇Word格式.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创新思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时代走在一起。
创新是时代的灵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要求我们严格按照中组发【2010】21号文件“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做好换届选人用人工作。
但是,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既要标准动作不走样,也要自选动作有创新。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广大干部要自觉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大批干部能够不断涌现出来,当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
”
通过学习,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和时代走在一起,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于律己,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带好手下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定将倍加努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把相关精神宣传好、落实好
深化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努力发扬扩大民主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
近年来,县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抓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这个重点,围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面我根据在县委党校从2011年9月17日之19日学习的有关内容谈本人的心得:
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
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
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
着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
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
区分真政绩与假政绩。
对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
四是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
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认。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继续加大和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严格按程序办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应重点把好推荐关。
每次推荐,应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
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必须写出署名推荐材料,经组织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
还要严把考察关。
每次考察前,应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
更加把决定关。
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四、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选用干部工作监督。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针对目前干部任用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角度,再次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
”这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下面就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对基层医疗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如何提高公信度的问题谈两点个人的体会。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是做好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前提和根本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节中,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原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作为提供服务的机构,承担着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保驾护的职责。
医院能否正确履行好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职责,真正体现出对待患者不仅在医疗技术上过硬,而且在人文关怀上温馨,很大程度取决医院整体素质的高低。
而这个整体素质的高低,人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
也就是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的高低是体现一个医院服务水平高低的关键。
医务人员整体作为一个群体,作为一支队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否坚持好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真心实意为患者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地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实际工作过程当中。
其队伍的领头人是关键。
这个领头人就是医院的领导团队,确切地说就是干部队伍。
干部队伍是党的财富,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
医院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事关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在医院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医院事业发展的成败。
用什么人及不用什么人,事关用人导向的问题。
因此,《决定》明确指出: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只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才能使选出的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才能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按照“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方向,切实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职责。
就我县医疗卫生单位而言,多年来正是坚持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才使得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到了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切实走好群众路线,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基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方式和组织程序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对走好群众路线上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保证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这在制度层面上对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正确的选好用好干部奠定了基础。
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拔任用干部,走好群众路线是一个关键。
如何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充分行使好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公信度得到提高。
个人认为仅仅按照程序的规定是不够的,还应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细化,做好基础工作。
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做好规定的各阶段工作的同时,更多的应当在推荐、考察和培养阶段多结合对干部平时的考核工作来进行。
具体来讲,第一,各单位要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尽快探索建立完善起行之有效的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在进行干部任用选拔时应当与各单位在平时对干部的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因为各单位在对干部进行日常考核过程中,是通过对工作过程中的现实表现进行的综合评定,其中不仅包含有对其完成工作情况的考核,同时也包括来自内外群众的满意度测评,其考核的结果,更能比较准确的反映出干部的日常工作状态,相对于一次、两次的突击测评来说,反映出的情况更加真实可靠。
如能将两者结合起来,其公信度会更高。
同时,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仅凭个人好恶定取舍,影响组织对干部综合素质的判断,导致选拔任用工作出现偏差的情况发生。
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四个监督制度,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省市相继召开了培训会,刚才,建琦同志专门就这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培训。
下面,我结合县情实际,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端正态度,全面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重要性的认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四项制度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
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反腐的新成果、监督检查的新完善、权力阳光的新彰显、民主政治的新推进、问责机制的新强化,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目前,正值政府部门换届,虽然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干部思想和作风主流是好的,但是个别干部仍存在对自己的升降去留恐慌、焦虑,托人打招呼、说情,影响当前工作,这些做法与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要求是相互抵触,给县委从严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带来一定阻力,所以我们要清醒的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清醒的认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艰巨性和复杂些,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守土有责,安心工作。
第二、四项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
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
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为难局面。
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查处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第三、四项制度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
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长远之计,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这四项监督制度,是让违规失责的人受到从严处理的制度,也是保证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还是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苗头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二、注重方法,全面系统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内涵
四项监督制度是一个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创新性、针对性非常强。
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的核心在于强化责任。
落实责任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
《责任追究办法》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突出了责任追究的重点,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在不同情况下,对谁追究、由谁来追究以及如何追究的问题,真正把责任追究落到了实处。
二是四项监督制度基础在于扩大民主。
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四项监督制度通过改进监督视角,扩大民主范围和民主参与,形成了有力的民主监督。
比如,《“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民主评议。
这个范围既包括全委会委员,又包括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责任追究办法》、《离任检查办法》也都对扩大民主作了明确规定,请大家充分行使权利,带头遵照执行。
三是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发点在于预防。
好的制度不仅是事后的亡羊补牢,更注重事前的未雨绸缪。
四项监督制度坚持惩治与预防、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并重,具有很强的预防性。
特别是《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规定了12项应当事前报告的事项,筑起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屏障,强化了对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
县委按照程序规定选用的干部事前已报告,事后又接受监督,希望大家能理解和支持县委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四是四项监督制度具有很强的严肃性。
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全程追究、一查到底,规定很明确、很严格,是刚性要求,没有弹性空间;
坚持失责追究,没有下不为例;
实行倒查责任,不搞既往不咎。
所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召开培训会,特别是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掌握精神要领,要通过调研座谈、电话访谈、问卷测试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知晓“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认识,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支持监督,做到人人都是四项监督制度的表率,不越红线,不向党组织提过份要求,为县委选人用人特别是四项制度监督执行情况提供好良好的环境,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之风。
三、积极实践,全面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要通过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监督力度,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在全县上下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
一要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上下功夫。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公示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任前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
坚持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正式上岗前,由县委进行集体谈话,对他们提出明确要求。
严格实行新任职干部试用期制度,凡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民主测评合格后,正式任用。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报告制度和任前报告制度。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将干部选任程序、人员任免事宜等工作进行全程报告,确保选任工作的准确性。
探索推行干部无意识考核制度,随时、随机了解干部表现,将“无意识”考核与干部任用有机结合起来。
配套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落实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要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下功夫。
要加强领导班子的综合研判和科学管理,按照科学执政、干事创业、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四好”班子创建标准,加强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探索工作运行和班子配备等情况的综合研判,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要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
继续完善“多轮推荐、差额提名、面试答辩、民主圈选”的初始提名办法,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
要大力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建立机关年轻干部下基层培养锻炼制度和对口交流干部的机制,安排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交流学习,实行党政部门新任领导到信访、维稳等岗位挂职锻炼,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要在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工作上下功夫。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实行县委选拔任用干部全程记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畅通“12380”举报电话,拓宽干部监督渠道。
四要在全面提升干部科学执政能力上下功夫。
“四项监督制度”是新形势下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成果,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是通过制度真正能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推向领导岗位。
所以,大家要转变观念,突出克服以下五种倾向,争做落实型干部,全面提升自身的执政能力,全方位的接受组织挑选,这五种倾向表现在:
一是不亲自抓落实。
一些干部说功好、做功差,对工作层层“转包”,最后是谁都不“包”;
层层负责,最后是层层推脱;
甚至是在一片落实中落了空,把抓落实搞成了“内部循环”。
二是不深入抓落实。
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作秀不做事。
尤其是一些普遍性的工作,模仿追风的多,特色创新的少。
三是不敢于抓落实。
面对一些复杂矛盾和攻坚任务,求稳怕乱,怕给自己惹事,好事抢着干,难事往后躲,干活专挑松土挖,遇到矛盾绕着走。
四是不彻底抓落实。
特别是对一些时间跨度比较长的工作,开始抓得紧,最后靠了边,拉的架式很大,收到的效果不多。
五是无精力抓落实。
面对政府机构改革,部分领导不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在汛期,不关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坚守工作岗位,一门心思的给个人谋位子、找出路。
这些问题不解决,各项工作也就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实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用到抓工作落实上来,着力在解决问题、指导实践、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取得群众的信赖,取得组织的认可,为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出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
要不折不扣执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
笔者认为,中央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给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悬起了“利剑”。
树起了“警示牌”。
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本人认为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
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作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这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次明确规定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使用办法,对发挥群众作用,推进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议结果。
2.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
四项监督制度在加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其主要精神有:
一是将干部选拔任用职责落实到市、县党委书记,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
监督主体明确;
二是对监督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监督程序进一步完善;
三是参与监督人员范围广泛,切实做到了民主监督,科学监督。
三、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的途径。
目前在个别党员干部意识当中,习惯于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重损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损害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
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
在加强教育过程中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要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
第二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
第三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推进网上评议,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从最近几起买官骗官、违纪提拔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许多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
造成这现象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对十种违规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形作了详细说明,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干部 选拔 任用 监督 工作 政策法规 四项 监督制度 学习心得 体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