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新制度知识要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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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券法;
(6)企业破产法;
(7)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8)物权法;
(9)合同法(总则);
(10)合同法(分则);
(11)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1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3)票据法律制度;
(14)工业产权法;
(15)竞争法。
2.本教材内容可以划分为六大层次:
(1)民商法基础理论。
主要是第一章,为各章的学习打下理论基础。
熟悉法律基本理论、中国法律体系结构和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民商法基本制度、诉讼仲裁制度的运作原理;
运用法律基本理论理解相关具体法律制度。
(2)法律关系主体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及法律行为方式。
主要体现在: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
掌握各类商事主体的特点及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理解公司法律制度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内容。
掌握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
掌握这些制度与商事主体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3)财产权利的保护制度。
包括: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物权法,主要介绍不同所有制下,动产和不动产的财产权利的保护。
(4)交易制度。
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对各种交易行为加以规范。
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重要制度以及这些重要制度间的区别与联系;
运用这些法律制度分析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理解和认识有关的重要商业法律环境。
(5)结算制度。
,包括: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交易的结算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掌握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掌握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和操作程序。
掌握支付结算制度和票据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运用这些制度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6)涉及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知识。
工业产权法、竞争法。
掌握工业产权制度及竞争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内容及重要制度;
理解这些制度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3.各章节的基本理论力求统一,使法律规范在各章的运用中保持一致。
遵照法律适用的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各章知识内容简介
1.法律的基础知识
本章共五节,第一节,介绍法律的一般理论,主要讲解民法知识。
第二节介绍法律行为制度,意思表示,成立与生效,无效,可撤销,附条件,附期限,理论性强,要理解。
第三节,代理制度。
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注意适用对象,分类,除斥期间,起算,中止中断事由,技术性规范多。
第五节,民事诉讼与仲裁,属于解决争议的途径。
2.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法
主要介绍两种非法人企业,特别是合伙企业,有其他种类。
3.外商投资企业法
这章有难度,出资期限,方式,审批程序,企业变更方式,股权变更,合并分立,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特殊目的公司,战略投资等,相当重要,也是理解有困难的。
第二节,合营企业,第三节合作企业,第四节外资企业,相对简单。
4.公司法
重点章,主要关注公司法基本理论,有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特殊形式(一人,国有独资),股份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份转让的限制,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独立董事,要全面掌握。
5.证券法
主要是发行制度,股票和债权的条件,交易制度,转让限制,收购制度中一致行动人和权益披露,信息披露。
6.企业破产法
全章逻辑性强,不能割裂。
申报受理,管理人制度,撤销权,抵销权,取回权,别除权,债权人申报,会议制度表决,重整,和解,破产清算中的财产分配。
做好综合题准备。
7.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新法新规则,有些内容过去考生从未接触过,第一步看懂听懂,第二步重要内容才能运用,第三步考试从新原则的体现。
8.物权法
理论难度大,上课要多听几遍,所有权理论,用益物权理论,担保物权理论,要做好综合题准备。
9.合同法(总则)10.合同法(分则)
要一起学,有一定感性认识,但不一定能上升到理论高度去运用,出题时不回答,好像懂了其实不然,总则要学好,这是民法中债权理论的最重要的反映,也是最灵活及最难把握的部分,处处是考点,都是出综合题的素材,分则是有名合同的运用,关注重点合同。
11.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全新内容,很多是金融领域的专业词汇,看懂不容易,但不是重点章。
1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3.票据法律制度
结算制度,票据和票据之外的结算方式,放在一起学容易理解,掌握,是注会考生的传统内容,可适用历年试题检查自己的学习效果。
14.工业产权法
比较特殊,记忆多,常与技术合同一起出综合题。
15.竞争法
基本理论要听懂,记忆内容多,理解有难度,很多内容是大家第一次接触,没有可依据的试题及经验,要下功夫掌握。
(三)题型题量
1.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1分。
2.多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9分。
3.综合题共2题,共30分。
三、本课程的学习要求
1.预习与复习的关系
2.难点疑点的解决
3.关于必要的记忆
在历年考试中,客观题中单纯考查记忆力的占据了大约一半的分数,同样在解答综合题时,靠记忆力才能得出正确答案的也占据了大约一半的分数。
经济法中大部分应当记忆的内容都需要“死记硬背”,记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有些内容只要理解,不用死记。
例如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容易混淆,又是经常出现的考点之一。
对此要理解,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关公司重大利益和重要人事的问题要由股东会通过。
比如投资、利润分配、发行债券、合并分立、审批重要方案、修改章程等。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方案,向股东会负责。
例如制订公司重要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有些列举性的规定可以有技巧的记忆。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具体包括18项;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具体包括5项,记少的。
(3)特别重要的是记清关键词。
①对于数字、时间、比例等,是净资产还是总资产;
是自公告日起还是自受理日起;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还是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是已发行股份的5%还是发行后总股本的5%,等等。
四、解题思路
(一)关于选择题
选择题有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其他选项要么不符合题意,要么是错误的。
单项选择题是考试的主要题型之一,目的是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辨别分析能力。
题干在情境设计和设问上多种多样,选项往往似是而非,迷惑性强,稍一疏忽,就会选错。
2.多项选择题每题都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多项选择题是许多考生都很头疼的试题,因为这种题型答案数目不固定,由于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难度明显高于单项选择题。
3.答好选择题,首先要掌握相应的知识,如果再掌握一些答题技巧,就将有助于考生选择正确答案。
(1)要注意按题目要求答题,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答案,除正确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其他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
正确性"
,要注意区分。
(2)注意是否反方向提问。
选择题多数是从正面提问,但是有时候是从反方向提问,常见的提问是“正确的是”或“错误的是”;
另外审题时应注意是否有“不”之类的字,一字之差答案全变了。
(3)可以运用排除法。
如果正确答案不能一眼看出,应首先排除明显不正确的答案。
(4)对于纯记忆的题和实在不知道确切答案的题,也不要放弃,如果运气好,猜测一下也可能得分。
(二)关于综合题
综合题以较复杂的案情、较长的内容为特点,要求回答的问题难度较大综合性强。
尤其是近年的考试出现跨章节的综合案例,难度和复杂程度增大不少。
对于综合题的解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看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纠纷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提出的问题是什么;
也可以反过来进行,即先看清问题再带着问题回头去读案情。
方法因人而异,在复习过程中应明确自己适合什么样的方法。
阅读过程中,对一些重要的文字、句子、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简单的关系图标明。
2.针对案情和案例提出来的问题,运用已知的条件和自己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得出答案。
要在头脑中尽快调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规规定,准确地与试题中提出的问题对号入座。
综合题的提问一般有以下方式:
(1)标准提问。
综合题问题的标准格式是:
“……?
并(分别)说明理由。
”这样的提问占90%以上,答题的标准格式是:
“……。
根据《×
×
法》规定,……”。
大部分问题都是标准提问。
此处注意:
“根据《×
法》规定“可以简写为”根据《×
法》或“根据规定”,都是可以的,不影响得分。
(2)单纯提问。
例如,20XX年考试中的综合第2题问题
(1):
“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对此只回答“甲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即可,没有要求说明理由可以不说。
这种提问方式,近两年没有出现。
(3)统一提问。
这样的提问方式是:
“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并说明理由。
”。
回答这样的问题,应当按照案情叙述顺序一一作答,例如:
首先、其次、再次……;
第一、第二、第三……;
①、②、③……。
这样的提问方式一定会要求“分别说明理由”。
例如,20XX年考试中的综合第4题问题
(1)“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
(4)补充提问。
“如果……。
”例如,20XX年考试中的综合第1题问题(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这实际上相当于扩展了原有的案情。
(5)要求叙述。
这样的提问方式一般包含"
试述"
和"
如何"
等字样。
例如,20XX年考试中的综合第1题问题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对此应将有关规定叙述清楚。
3.有些问题可以脱离案情,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看明白案情也可以正确解答。
例如,20XX年考试中的综合题第3题问题(7):
“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
”因为对于任何当事人来说,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登记簿为准。
五、注会考试改革提示
1.20XX年注会考试实行改革,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
2.新的考试制度实施后,现行考试制度下考生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将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
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
附:
各章主要的变化情况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虽然这章的基本体系没有变化,但新教材更加注重法律理论讲解,关于基本知识点都作了与原教材不同的理论性讲解和深入阐述,另外,本章新加入了“诉讼时效起点计算”的内容。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原旧教材第四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基本内容没有进行大的调整,新加入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体系上看,新教材的本章将原有教材中法律责任的部分打散后与前面的内容穿插在一起进行了讲解。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原旧教材第六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加入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而且单独作为一个部分进行讲解,另外,在原有教材的基础上完善了有关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公司法(原旧教材第五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主要是进行了章节体系上的调整,增加了一些理论性的知识,但基本内容未变。
原教材第七节“公司债券”已调整为“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第五章证券法(原旧教材第八章)
原教材第五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名称已调整为“持续信息公开”。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原旧教材第七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主要是章节体系上的微调,完善了一些段落的论述,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唯一完善的是比较多的是有关“涉及保证人的破产案件债权申报”的内容。
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原旧教材第三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基本上是按照08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重新编写的,另外添加了清产核资的规定,完善了原有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原旧教材第二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主要是进行了章节体系上的调整,基本内容未变,注意新增加了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原旧教材第九章)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主要是进行了章节体系上的调整,基本内容未变
第十章合同法律度(分则)(原旧教材第十章)
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基本是按照新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进行了重写,变化非常大。
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基本没有变化
第十三章票据法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基本没有变化
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与20XX年旧教材相比,本章删除了著作权法的全部内容,完善了专利法和商标法的大部分内容,另外将原教材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移到了第十四章竞争法律制度中。
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
本章是全新增加的一章,对于《反垄断法》部分的内容是考试的重点,肯定要出现相应的题目,建议考生做重点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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