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营养科制度建设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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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各类疾病的营养宣教工作。
八、定期开展营养科普讲座,向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最新的营养知识。
九、采用人体测量、生化检测等手段对患者进行营养状况评价。
十、开展营养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
住院病人营养评估与营养会诊制度
一、病人入院后住院医师首先进行营养风险筛查的初筛,有营养风险的病人,应申请营养科会诊,对无营养风险的病人给予普通或治疗膳食。
二、营养科接到会诊单,应于24小时内由具备营养会诊资质的营养医师到病区会诊。
三、会诊时应对病人进行全面营养评估,结合病情和临床治疗,制定营养治疗计划,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会诊记录,重点病人建立营养病历。
四、会诊意见及时通知临床主管医生。
五、对营养会诊的患者定期查房,及时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营养科查房、宣教制度
一、对给予营养支持的患者定期查房,特别对危重、疑难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了解,与主管医生沟通,必要时制定新的营养诊疗方案。
二、对给予治疗饮食的患者定期查房,了解病人病情,营养状况的变化和对治疗膳食的意见及要求,及时调整。
三、每次查房后应将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分析及时记录。
四、定期深入病区,根据病人的病情,营养状况对病人进行详细的疾病营养指导,并进行营养宣教。
肠内营养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配制室应当有配置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应当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二、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应在单独的配制室内进行。
配制室要与污染源隔离,要有保鲜柜以及配制所需相应的用具物品。
三、肠内营养治疗室是特殊膳食配制重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出、逗留。
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饭、饮水。
四、肠内营养治疗室应坚持每日严格的空气消毒制度。
五、保持室内环境及一切用具的整洁,各种食品、药品要分别存放,用后放回原处,非本室物品、食品不得存放。
六、本室电冰箱只供食品及药品存放。
七、建立各种肠内营养制剂、药物明细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八、工作人员进出配制室应进行二次更衣,操作前应带好帽子、口罩、彻底清洁双手,有条件时应带上一次性手套进行配制。
九、配制人员应按营养医师处方,遵守食品卫生和营养要求准确进行肠内营养液的配制,做到准确无误。
十、配制好的肠内营养液应分别装成所需的量,写明病区、床号、姓名、日期和用量,经核对后分发至各病区。
十一、营养液所用容器应为一次性容器或经过清洗消毒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的容器。
十二、所配营养液应在24h内用完,未用完的营养液应按要求丢弃。
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一、配置前为配制室消毒。
二、关闭配制室的紫外线消毒灯,开启净化机组,戴帽子,口罩,洗手,换隔离衣、拖鞋,进入配制室,并闭操作台消毒灯。
三、对静脉营养配置单与药品进行核对是否相符。
四、核对无误后,将药品放到层流工作台上进行配置。
五、配制时戴无菌手套,要求一种药品一注射器,合理安排,尽量减少注射器抽吸和扎瓶塞次数,以减少污染的机会,怀疑有污染的按污染处理。
六、严格按规范配置及混合顺序。
七、营养液配好后,检查无误,粘贴处方。
八、留取配置液标本(置4℃保留3天),以备必要时做检测用。
九、配置完营养液彻底清洁洁净操作台、配制室的墙、地面等。
十、在摆药区将药品用酒精擦试,按静脉输液配置单标示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放入传递窗内,紫外线消毒1小时。
十一、关闭紫外线消毒灯,把药品通过传递窗传到配置间,待第二天配置。
十二、从药房领回的药品,登记批号。
住院患者饮食医嘱实施制度
一、医院膳食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二、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通知本病区配餐员,并告知患者膳食种类,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三、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四、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技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五、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六、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七、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八、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九、做好成本核算。
病人饮食配制制度
一、基本饮食
(一)普通饮食(普食)
【特点】接近正常人饮食,每日供应早、午、晚三餐,每餐之间间隔4-6h。
【适应证】消化功能正常的内、外、妇产、五官等科患者、恢复期患者、体格检查者。
【饮食原则】
1、饮食配制应以均衡营养为原则。
2、每日供应的营养素应达到我国推荐饮食营养素供给量要求,如成年人蛋白质65-90g,总热量8368-100042kJ(2000-2400kcal)。
3、每日供给的食物品种应多样。
【忌用食物】除了免用不适宜医院患者食用的食物(如极易发生变态反应的食物)和不恰当的烹调方法(烟熏)外,无特殊禁忌。
(二)软食
【特点】为半流食至普通饮食的过渡饮食,每日供应三餐或五餐(主餐外加两餐点心)。
【适应证】低热、手术恢复期、胃肠功能减弱、小儿、老年患者、咀嚼或吞咽不利者。
1、食物加工烹调要细、软、烂,不选含粗纤维多的蔬菜,清淡、少盐,肉、鸡、菜等食物皆应切小制软。
2、无刺激性,易消化。
3、主食以粥、馒头、烂饭、面条等为主。
4、每日供应的营养素应达到或接近我国成年人推荐饮食营养素供给量。
【忌用食物】免用煎、炸、熏、烤、腌制的烹调方法,不用强烈刺激性调味品。
(三)半流食
【特点】:
为流质至软食或普通饮食的过渡饮食,每日供给5-6餐,全日蛋白质50-60g,总热量不低于6694KJ(1600kcal)。
【适应证】发热、消化道疾病、手术后、咀嚼、吞咽不利者。
1、采用无刺激性的半固体食物。
2、各种食物皆应细、软、碎、易咀嚼,易食用。
3、少量多餐,少粗纤维。
4、每餐食物的总容量为300ml左右。
【忌用食物】粗纤维、粗粮、咀嚼食用不便的食物。
(四)流质
【特点】液体状食物,热量低,所供营养素不足,只能短期(1-2d)使用。
如需较长期进食流质,应改为肠内营养液。
【适应证】高热,大手术后,急性肠胃炎,咀嚼、吞咽困难,重危患者。
1、所用食物皆需制成液体或进口即能融化成液体。
2、避免过咸或过甜。
3、根据病情不同,调整流质内容。
如腹部手术后免用胀气的食物,口腔手术用厚流质,
咽喉部手术用冷流质。
4、每日供应6-7次,每次容量200~250ml,每日总量2000ml左右。
【忌用食物】块粒状或固体的食物皆应避免。
免用过甜、过咸、过酸的调味。
二、治疗饮食
(一)高蛋白饮食
【特点】提高每日饮食中的蛋白质含量。
以千克体重计,每日每千克标准体重1.2-2g。
【适应证】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大手术前后、贫血、代谢亢进性疾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重度感染性疾病。
1、在供给充足热量的基础上,增加饮食中的蛋白质,每日总量要在90-120g,其中蛋、奶、鱼、肉等优质蛋白质占1/2~2/3。
2、对食欲良好的患者可在正餐中增加蛋、奶等优质蛋白质丰富的食物。
3、对食欲佳的患者可添加含40%-90%蛋白质的高蛋白配方制剂,如乳清蛋白、大豆分离蛋白制品。
【忌用食物】应避免易引起变态反应的食物。
(二)低蛋白饮食
【特点】控制每日饮食中的蛋白质总量在20-40g之间。
【适应证】急性肾炎、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肝性脑病各期。
1、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确定每日饮食中的蛋白质量。
2、每日饮食中的热能应充足供给,鼓励病人多食碳水化合物,必要时可采用纯淀粉及水果以增加能量。
3、肾功能不全者在蛋白质定量范围内选用优质蛋白质,如鸡蛋、牛奶,适量采用麦淀粉来代替部分主食,必要时可采用肾病配方膳。
4、肝功能衰竭患者应选用高支链氨基酸,低芳香氨基酸,以豆类蛋白为主食物,必要时采用肝衰配方膳。
5、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应供给充足。
(三)低盐饮食
【特点】通过调整膳食中的钠盐摄入量来纠正水、钠潴留以维持机体水、电解质的平衡。
全日饮食食盐量不超过3g,或酱油15ml。
全天所有食物的钠供给量在1500mg左右。
【适应证】高血压、心力衰竭、急性肾炎、各种原因引起的水潴留患者。
1、食盐量以克为单位计算,全日饮食总含盐量1-3g。
2、根据病情确定每日饮食中的具体食盐量。
3、此类饮食的用盐量在食物准备和烹调前应用台秤称量后加入。
4、已明确含盐量的食物先计算称重配制,其他营养素按正常需要量供给。
【忌用食物】一切腌制食物、含钠量不明的含盐食物和调味品。
(四)无盐饮食
【特点】本饮食在烹调加工过程中免加食盐,酱油和其他含钠盐调味,全日饮食总含钠量在1000mg左右。
【适应证】同低盐饮食适应证中病情较重者。
1、一般只能短期使用。
2、试用期间观察患者血钠情况,以防出现低钠血症。
3、在饮食配制过程中禁用食盐和高盐调味品。
4、必要时可用钾盐酱油代替食盐。
【忌用食物】食盐、酱油、含食盐调味品、咸肉、咸菜及一切腌制品。
(五)低钠饮食
【特点】本饮食的含钠量在700mg以下,病情严重者控制在500mg以下,此饮食需要在医务人员的监测下短期使用。
【适应证】同低盐饮食适应证中病情严重者。
1、除禁用食盐和含钠盐调味品外,还应免用含钠高的食物,包括用含碱的馒头、面条、用苏打粉做成的糕点等。
2、按规定计算每日饮食的含钠量。
3、参照食物的含钠量选用含钠低的食物,如豆类、土豆、芋艿、笋干、白薯、韭菜、蒜黄、油菜苔等。
4、使用期间密切血钠情况,注意防止低钠血症。
【忌用食物】除参照低盐、无盐饮食外,皮蛋、海参食物等含盐、含钠高的食物和调味料,刺激性调味品皆应免用。
(六)低脂饮食
【特点】控制每日饮食中的脂肪总量在40克以下(含食物本身的含量及烹调用油之总和)。
【适应证】急、慢性肝炎;
肝硬化;
胆囊疾患;
慢性胰腺炎;
高脂血症;
冠心病;
高血压。
1、食物配制以清淡、少刺激性为原则。
2、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患者要定期计算饮食的脂肪总量,并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烹调用油限制使用。
4、烹调方法以蒸,煮,炖,烩为主。
5、可用食物:
谷类、豆类、水果、蔬菜、低脂或脱脂奶、鸡蛋清、去皮禽类、鱼、虾、兔肉等。
【忌用食物】忌用含脂肪高的食物,如肥肉,奶油,肥禽,免用油酥或奶油点心,免用油炸的食物,烹调用油限量使用。
(七)低胆固醇饮食
【特点】控制每日饮食中的胆固醇含量在300mg以下。
【适应证】高血压;
胆结石;
高脂血症。
1、在低脂肪饮食的基础上,限用胆固醇高的食物。
2、多用香菇、木耳、豆制品、橄榄菜等有助于降血脂食物。
3、适当控制总热能,防止能量摄入过高。
4、适当增加饮食纤维的含量,有利于降低血胆固醇。
【忌用食物】肥肉,猪牛羊油,免用或少用蛋黄,猪脑,动物肝肾等内脏以及鱼子,蟹黄,鱿鱼等含胆固醇高的食物。
(八)少渣饮食
【特点】本饮食需要限制饮食中的粗纤维,减少饮食纤维的总量。
【适应证】结肠过敏;
腹泻;
肠炎恢复期;
伤寒;
肛门肿瘤;
食管静脉曲张;
咽喉部及消化道手术等。
1、所有食物均需切小制软,蔬菜去粗纤维后制成泥状。
2、同时给予低脂饮食。
3、主食宜用白米,白面等细粮。
【忌用食物】避免大块肉类和含油脂高的食物,不用含粗纤维的蔬菜,如芹菜,豆芽,豆苗,韭菜等。
免用刺激性调味品。
(九)高纤维饮食
【特点】本饮食需增加膳食纤维,一日饮食中的膳食纤维总量应不低于20g。
【适应证】便秘;
肛门手术后恢复期;
心血管疾病;
糖尿病;
肥胖病。
1、在普通饭基础上,增加含粗纤维的食物,如韭菜,芹菜,菠菜,油菜,香菇,海带,萝卜,黄瓜,豆芽,全麦面包,粗粮,麦麸,果胶,魔芋等,鼓励病人多饮水。
2、如在饮食中增加膳食纤维有困难时,也可在条件许可下采用膳食纤维配方。
3、长期食用高膳食纤维饮食可能引起腹泻、腹胀,影响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吸收和利用,大量食用麦麸还可能引起肠梗阻。
【忌用食物】少用精细食物,一般食物均可选用,不用辛辣调味品。
(十)高钾饮食
【特点】每日饮食中钾含量在4g以上。
【适应证】低钾血症、代谢试验饮食。
1、在原有饮食基础上多选用含钾丰富的食物,如鱼类、瘦肉、蛋、土豆、绿叶蔬菜、茶、谷物、蘑菇、香蕉、橘子、杏、梅等。
2、应记录或计算每日饮食的含钾量。
3、必要时可用含钾丰富的菜汁、果汁作饮料以增加钾的摄入。
【忌用食物】含钠高的食物,以防止竞争性失钾;
可致排钾的药物。
(十一)低钾饮食
【特点】控制饮食中含钾量低于正常供量,每日小于1000mg。
【适应证】高钾血症。
1、控制每日饮食中的钾,不用含钾多的食物,严禁摄入钾盐。
2、应记录和计算饮食的含钾量。
【忌用食物】免用豆类、瘦肉、蔬菜、水果等含钾丰富的食物。
(十二)高热能饮食
【特点】每日供给的热能在8370kJ(2000kcal)以上。
【适应证】体重过低;
贫血;
结核病;
甲亢;
恢复期病人。
1、在均衡饮食的原则下,鼓励患者增加食物量。
尽可能配制容易引起患者食欲的菜肴。
2、除正常饮食餐外,可另行配制热能高的食物或以加餐的方法提高热能的供给量。
3、对食欲欠佳者,可用部分配方营养剂来增加总的热能和相关营养素的摄入量。
【忌用食物】同普通饮食
三、特殊治疗饮食
(一)低碘饮食
【特点】甲状腺有吸收、浓缩、贮藏及排除碘的能力。
摄入过量的碘会扰乱甲状腺的正常功能。
限制含碘丰富的食物,使体内避免过多贮存碘量。
【适应证】放射性碘治疗患者、甲状腺机能亢进、核素碘测定,部分皮肤病患者。
1、限制各种含碘丰富的海产动植物食物,如鱼、虾、海参、虾皮、海蛰、海带、发菜、海米、紫菜、虾仁等。
2、碘摄入量<
50ug/d。
【忌用食物】除鱼虾等海产品以外其余均可食用。
(二)糖尿病饮食
【特点】饮食治疗是糖尿病最基本的有效的治疗措施之一,通过饮食控制和调节,
轻型糖尿病患者可使症状明显减轻,中重型患者同时加用药物治疗有益病情稳定,减轻和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并能保护胰岛ß
细胞,控制血糖、尿糖和血脂,使之接近或达到正常值,以减缓心血管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
【适应证】各种类型的糖尿病。
1、热能应根据年龄、性别、身高、体重、血糖、尿糖及有无并发症等的病情变化,劳动强度、活动量大小等因素计算总热能的供给量,以能维持略低于理想的体重为宜。
表1成年糖尿病患者的热能供给量[KJ(kcal)/(体重)
注:
(1)老年人活动量极少者规定每天84kJ(20Kcal)/kg。
(2)消瘦:
低于正常体重20%;
肥胖:
大于正常体重20%。
2、饮食中碳水化物供给量宜占总热能的50%-60%。
3、饮食中脂肪占总热能20%-30%,或按每日0.8-1.0g/kg供给,其中多不饱和脂肪酸(P)单不饱和脂肪酸与饱和脂肪酸比值1:
1:
1,胆固醇少于300mg。
4、饮食中蛋白质的供给:
成人按每日1.0kg(体重),凡病情控制不满意,易出现负氮平衡者按1.2-1.5g/kg,供给,蛋白质宜占总热量的12%-20%,动物蛋白质应不低于30%,并应补充一定量的豆类制品。
5、膳食纤维的供给量每日不低于20g。
6、维生素和无机盐的供给充足:
补充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等,食盐不宜过高,钙、铬、锌应充分供给。
7、合理安排餐次:
每日至少三餐,定时、定量。
三餐的分配比例可参考饮食习惯、血糖、尿糖情况。
早、午、晚餐各占1/3;
或早餐1/5,午、晚餐各占2/5。
亦可采用2/7、2/7、2/7、1/7分配,注射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时易出现低血糖,可在两餐中或睡前加餐。
特殊情况下营养治疗:
1、妊娠糖尿病:
妊娠前4个月营养素供给量与正常人相似,后5个月需要量每天增加热能1260kJ(300Kcal),蛋白质25g。
2、糖尿病肾病:
热能的供给应能满足机体需要,根据尿量、尿蛋白丢失情况及氮质血症严重程度供给蛋白质,蛋白质不宜过高。
肾病早期0.8g-1g/kg(体重),血尿素氮大于25mmol/L,蛋白质供给量0.6g/kg(体重)或全日30g左右,以蛋、乳、瘦肉等动物蛋白质为主,也可用麦淀粉制品。
如蛋白尿过多,每日增加鸡蛋一只(约含7g蛋白质)或蛋清2只。
必要时补充肾病氨基酸。
【注意事项】
1、称重治疗饮食:
一切食物包括主食、副食、蔬菜和烹调油,均应去皮、根、骨等不能食用部分,洗净、控水、称重,然后再加工烹调。
2、饮食禁忌:
烹调时不可加糖,葱、姜可加适量。
禁食葡萄糖、麦芽糖、蜂蜜、甜点心等纯糖食品。
土豆、山芋、芋艿、粉丝、荸荠等原则上不用,水果慎用。
若需食用含碳水化物高的食物,应减少主食与等量碳水化物交换。
3、不得随意加量:
若患者饥饿,可在营养医师指导下,添加含热能低,体积大的食物,如青菜、白菜、黄瓜、西红柿、冬瓜等。
【加强对患者的营养知识教育】
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或在住院期间进行营养知识教育,使患者了解节制饮食的重要性与目的,主动配合饮食治疗。
(三)低嘌呤饮食
【特点】限制饮食中嘌呤的摄入,减少外源性的核蛋白,降低血清尿酸的水平。
1、结合病情适当限制热能使体重最好低于理想体重10%-15%,一般为6280kJ~7531kJ(1500-1800Kcal)。
但体重不宜降低过快。
2、蛋白质的供给符合理想体重者蛋白质每日为0.8-1.0g/kg。
全日50-65g,以谷类和蔬菜为主,含嘌呤低的精白米、富强粉、黄瓜、西红柿等,优质蛋白质选用不含或少
含核蛋白的奶类、鸡蛋、干酪。
3、脂肪供给量每日50g左右。
4、碳水化合物是主要热能来源,但应减少精糖摄入量。
5、维生素及无机盐供给充足;
痛风患者易合并高血压和高脂血症等,食盐每日2-5g为宜。
6、水分:
无肾功能不全时宜多喝水。
每日入液量保持2000-3000ml。
【忌用食物】病情轻者可用适量瘦肉类、鱼类、禽类预煮熟后弃汤食肉。
少食食物中每百克嘌呤含量在75mg以上的,如鸡、牛肉、蘑菇、黄豆,禁食每百克食物中的嘌呤含量在150-1000mg的食物,如肝、肾、胰、心、脑等动物内脏,浓肉汁、沙丁鱼、凤尾鱼等。
(四)高铁饮食
【适应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1、可选用动物内脏、瘦肉、蛋黄、猪肝、豆类、芹菜、油菜、木耳、番茄等食物。
(五)低铜饮食
【适应证】适用于肝豆状核变性和铜代谢异常者,或代谢试验饮食时使用。
1、可选用精制米、精制面、牛奶、鸡蛋清等食物及含铜量少的蔬菜。
2、全天饮食铜供给量在1mg以内。
(六)麦淀粉饮食
【特点】米、面等主食中含有较多的植物蛋白质,可用麦淀粉代替主食制作治疗饮食。
【适应证】肝、肾功能不全,慢性肝肾功能衰竭。
1、蛋白质肾功能不全——每日0.7-1.0g/kg(体重);
早期尿毒症——每日0.5-0.6g/kg(体重)或按;
尿毒症期——每日0.4-0.5g/kg(体重)或按25-35g/d;
晚期尿毒症——每日0.3-0.4g/kg(体重)或按20-25g/d;
儿童蛋白质——每日不低于1.0-1.2g/kg(体重)。
优质蛋白质占50%以上。
2、必要时可用肾病氨基酸:
每日总氨基酸5-10g。
用于低蛋白与高热量饮食时的补充。
3、热量每日146kJ(35Kcal)/kg,每日8368-10460kJ(2000-2500Kcal),热能与氮的比例最好为1255-1883kJ(300-450kcal):
lg氮。
4、钾与钠合并高血钾时,每日摄入钾应低于600-2000mg以内,每日尿量大于1000ml时,血钾正常,可不必再限钾。
若每日尿量大于1500ml同时血钾低时,还应补充钾的摄入。
合并浮肿和高血压时应限制钠盐,用无盐或少盐饮食。
若病人服用利尿剂或伴有呕吐、腹泻时,可不限钠,应根据血钠变化调整钠盐。
5、钙与磷、镁当病人合并低血钙、高血磷时,饮食中适应证当补充含钙丰富的食物,注意限制磷的摄入量,每日700-800mg。
合并高镁血症时,应限制镁的摄入量。
6、病人每日摄入液体量应结合前一日排尿量再加500ml左右水作补充参考。
当合并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增加水分的补充,病情缓解后,入液量每日可在1200ml左右。
7、注意补充多种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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