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4 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指导手册修改0813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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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机构法卫生费用时,医院又区分为城市医院、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和疗养院。
县级市医院费用的处理:
由于县级市医院在服务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上同县级医院比较接近,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中,将县级市医院视作县级医院处理。
2、门诊机构费用
门诊机构费用指流入某地区各级各类门诊部、诊所、护理站、医务室、卫生室等机构的卫生资金总额。
门诊机构主要提供门急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服务和社区家庭卫生保健服务,一般不提供住院服务。
核算机构法卫生费用时,门诊机构可细分为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3、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
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指流入某地区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的卫生资金总额。
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指主要面向个人或家庭消费,对公众提供药品和其他医用品零售服务的机构。
4、公共卫生机构费用
公共卫生机构费用指流入某地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卫生资金总额。
公共卫生机构指提供疾病控制、预防保健、监督监测、妇幼保健、药品检验、计划生育、采供血和其他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专科防治机构(如结核病、职业病、口腔病、眼病、寄生虫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精神病、麻风病、性病等防治所、站);
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
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检验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妇幼保健院、所、站);
采供血机构;
健康教育机构;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计划生育机构;
其他卫生事业机构(如急救中心(所、站)、临床检验中心、麻风村、精神病收容所、乡防保所、农村改水中心等)。
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中对这些机构费用应分别进行核算。
5、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费用
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费用指流入某地区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用于开展卫生和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卫生资金总额。
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指主要从事卫生部门管理工作以及全局性卫生政策工作的机构;
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商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其中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主要指从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机构。
6、其他卫生费用
其他卫生费用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卫生机构费用。
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投资、干部培训机构费用、医学科研机构费用和其他部门费用。
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的机构分类详见附表1。
(二)根据建立的指标体系核算卫生部门所属机构费用
卫生部门所属机构费用,可从本地区卫生财务年报资料直接获得数据(附表3)。
注:
由于2007年卫生财务年报资料改编后,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收入中包括了财政性基建投资,鉴于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中固定资产投资已单独作为一部分核算,因此在计算各类机构费用时,应将基建资金中的财政性投资(该数据来自财务年报“基本建设情况表”中“本年基建投资到位资金”下的“财政性投资”)从总收入中予以扣除后再进行汇总或外推。
(三)录入全社会各类卫生机构数和人员数信息
全社会各类卫生机构数和人员数一般来自本地区卫生统计年报资料,各地核算中可根据模板中提供的机构分类信息,查询相应的数据填写到模板中。
(四)根据全社会卫生机构信息和卫生部门所属机构信息,计算需推算的非卫生部门所属机构数和人员数
卫生统计年报资料反映了全社会各类卫生机构的机构数和人员数,卫生财务年报中可获得卫生部门所属的卫生机构数和人员数,对二者相应类别卫生机构进行比较,可以获得非卫生部门所属机构数和人员数。
由于前者统计口径大于后者,因此理论上各类非卫生部门所属的卫生机构数和人员数应当大于或等于0,如果出现0或者负值,请认真核实卫生统计年报资料和卫生财务年报的数据,找出出现负值的原因,保证同类机构类别下数据口径相同,再进行后面的核算。
(五)核算非卫生部门所属机构费用
在核算非卫生部门所属机构费用时,采用的主要方式是根据上述第4步中确定的机构数和人员数,再通过抽样调查等方式确定其人均收入水平,二者相乘则为非卫生部门各类机构的费用总额,即:
非卫生部门卫生机构费用=∑非卫生部门某类卫生机构人员数×
该类机构人均收入
其中:
非卫生部门某类卫生机构人员数=全社会该类卫生机构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卫生部门该类卫生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关于非卫生部门各类卫生机构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所属机构运营状况和收入水平与卫生部门所属机构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各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通过抽样调查、或组织相关专家及实际工作者访谈来确定;
如条件不允许,可参考全国测算中参数确定方法,暂以卫生部门某类机构的人均收入为参数进行推算,计算方法如下:
非卫生部门某类卫生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某同类卫生机构收入/卫生部门该类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以下按照不同机构类别分别介绍非卫生部门机构费用测算过程:
1、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费用
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费用=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人员数=全社会城市医院人员数—全社会县级市医院人员数—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城市医院人员数和全社会县级市医院人员数应由当地卫生信息统计部门提供;
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
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总收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2、非卫生部门县级医院费用
县级医院费用=非卫生部门县级医院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县级医院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县级医院人员数=全社会县医院人员数+全社会县级市医院人员数—卫生部门县级医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县医院人员数和全社会县级市医院人员数应由当地卫生信息统计部门提供;
卫生部门县级医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县级医院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核算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县级医院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县级医院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县级医院总收入/卫生部门县级医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3、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费用
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费用=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人员数=全社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数+全社会街道卫生院人员数—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数和全社会街道卫生院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总收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年平均在职职工人员数
部分地区卫生统计和卫生财务社区卫生机构的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如果卫生部门社区卫生机构人员数明显大于全社会社区卫生机构人员数,请核实二者口径,如果是因口径差异造成的,则需要消除重复计算的部分。
例如某地区卫生财务年报中反映的社区卫生机构为100个,而卫生统计部门社区卫生机构数为60个,差别的原因在于卫生统计将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归入“城市医院”。
此时需要从“城市医院”中扣除这部分并将其返还到社区卫生机构中,然后再进行推算,以避免重复计算。
4、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费用
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费用=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人员数=全社会乡镇卫生院人员数—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乡镇卫生院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总收入/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5、疗养院费用
疗养院费用=疗养院人员数×
疗养院人均收入
疗养院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疗养院人均收入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院)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疗养院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总收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6、门诊部费用
门诊部费用=门诊部人员数×
门诊部人均收入
门诊部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门诊部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的人均收入(不含财政补助)作为核算参数,即:
门诊部门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收入(不含财政补助)/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7、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费用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费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人员数×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人均收入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办法获得,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的人均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最为核算参数,即: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收入(不含财政补助)/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8、社区卫生服务站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站费用=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数×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均收入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办法获得,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的人均收入(不含财政补助)作为核算参数,即: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收入(不含财政补助)/卫生部门城市社区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9、村卫生室费用
村卫生室费用=村卫生室人员数×
村卫生室人均收入
村卫生室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指“村卫生室人员数”表中“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乡村医生数”和“卫生员”的合计。
村卫生室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办法获得,模板中以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的人均收入(不含财政补助)作为核算参数,即:
村卫生室人均收入=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收入(不含财政补助)/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0、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费用
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费用=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员数=全社会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人员数+全社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人员数+全社会健康教育机构所(站、中心)人员数—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人员数、全社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人员数和全社会健康教育机构所(站、中心)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总收入/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1、非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费用
非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费用=非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数=全社会卫生监督所人员数+全社会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数–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卫生监督所人员数和全社会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总收入/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2、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费用
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费用=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数=全社会妇幼保健院(所、站)人员数—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全社会妇幼保健院(所、站)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总收入/卫生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3、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费用
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费用=医学科研机构人员数×
医学科研机构人均收入
医学科研机构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医学科研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
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总收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4、干部培训机构费用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费用=医学在职培训机构人员数×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人均收入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
医学在职培训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人总收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5、非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费用
非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费用=非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人员数×
非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人均收入
非卫生部门采供血人员数=全社会采供血机构人员数—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其中全社会采供血机构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非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即:
非卫生部门采供血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采供血总收入/卫生部门采供血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一般采供血机构应全部隶属于卫生部门,如果存在非卫生部门的采供血机构,请核实相关数据资料。
16、其他公共卫生机构费用
其他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包括急救机构费用和其他卫生机构(卫生统计口径)费用
其他公共卫生机构费用=急救中心(站)费用+其他卫生机构费用
(1)急救中心(站)费用
急救中心(站)费用=急救中心(站)人员数×
急救中心(站)人均收入
急救中心(站)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急救中心(站)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
急救中心(站)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总收入/卫生部门城市医院(含中医)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2)其他卫生机构收入=其他卫生机构人员数×
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
其他卫生机构人员数来自卫生统计年报资料
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可通过调查等方法确定,模板中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作为核算参数:
其他卫生机构人均收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总收入/卫生部门其他卫生机构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六)其他来源数据
1、食品和药品监督检验机构费用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费用为该类机构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食品药品检验、注册评审、认证、评价、安全、执法办案等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费用包括政府对该类机构的补助。
2、计划生育机构费用
计划生育机构费用来自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112)。
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指流入某地区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的卫生资金总额,数据来自本地区统计年鉴中“按行业分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销存总额”统计中药品零售业的零售额。
如果通过《社会经济统计年鉴》难以直接获得该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可以按下列公式进行推算:
某地区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该地区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药品收入×
全国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与全国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药品收入的比例。
本地区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来自本地区卫生财务年报;
全国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与全国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药品收入的比例由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小组提供,2010年为46.12%,可暂用该比例。
4、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费用
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费用=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费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费用+商业健康险管理费用
其中:
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费用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卫财13表”的“行政单位”的本年收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费用核算中请注意:
如果新农合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费用”不再单独核算,因为卫生财务年报资料中的“行政单位”费用已涵盖了该部分费用;
如果新农合由非卫生部门管理(如社保部门或商保机构等),则请到相应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并核算其用于新农合管理的费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费取自筹资来源法测算中“政府卫生支出”中的“医疗保险管理事务”一项;
商业健康险管理费用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调查或访谈,了解其用于健康险管理方面的费用。
5、社会卫生固定资产投资
反映卫生部门、中医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性投入以外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工业及其他部门、私营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
主要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社会各界、各部门及个人无偿赞助,国内外捐赠款、贷款等形式筹集的资金。
该数据来自当年本地区统计年鉴“按行业分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表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下“卫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6、其他部门费用
其他部门费用指红十字会、民政、残联等部门用于医疗卫生服务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上述机构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医疗卫生机构的费用。
该部分数据可直接取自来源法卫生费用核算结果。
附表1
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机构分类表
机构分类
卫生服务提供机构
一、医院
1、城市医院(含中医)
2、县医院(含中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街道卫生院)
4、乡镇卫生院
5、疗养院
二、门诊机构
1、门诊部
2、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3、社区卫生服务站
4、村卫生室
三、药品及其他医用零售机构
零售药店
四、公共卫生机构
1、疾病控制机构
2、卫生监督机构
3、妇幼保健机构
4、食品和药品监督检验机构
5、计划生育机构
6、采供血机构
7、其他公共卫生机构
五、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1、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5、商业健康险机构
六、其他
1、干部培训机构
2、医学科研机构
3、社会卫生固定资产投资
4、其他部门
附表2
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结果表
单位:
万元或亿元
指标
年份
机构法卫生总费用
一、医院费用
1、城市医院(包括城市中医院)
2、县医院(包括县中医院)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街道卫生院)
二、门诊机构费用
三、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费用
四、公共卫生机构费用
五、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费用
六、其他卫生费用
1、医学科研机构
2、干部培训机构
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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