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初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作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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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初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作讨论稿
大安区永嘉初级中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讨论稿)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自府办发〔2009〕32号)、《自贡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自教发〔2009〕19号)及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教函〔2009〕3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出以下意见。
一、分配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参加了年度绩效考核的正式工作人员。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由教育局考核)
二、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刘代根
副组长:
肖泽军、刘飞
成员:
袁红、张永飞、陈先进、袁晓晴、胡昱、周丽
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监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组织实施。
三、分配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设立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岗位绩效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一)班主任津贴。
(15%)
按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的额度确定班主任津贴总量。
1、班主任基础性津贴
基础性津贴=班主任津贴总量×50%÷学校班级数
2、班主任的奖励性津贴
(1)超人头奖
按照全校学生人数计算出全校班级平均学生数,超出平均学生数按照2元/人计算各班的超人头奖
(2)班主任的奖励性津贴
班主任津贴总量的50%减去超人头奖,余下的作为班主任的奖励性津贴。
班主任的奖励性津贴按照《永嘉中学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永嘉初级中学班主任考核方案
1.工作手册
(1)班主任工作计划(第一月)
(2)学生的花名册(第一月)
(3)班主任工作总结(最后一月)
(4)教育记录
(5)优差生辅导记录
以上各项齐的得10分,不齐得5分,
2、学籍卡、素质报告单填写
期末检查,却每缺一项扣20分
3、主题班会材料,每月组织一次主题班会9(以材料证明)10分,缺少0分。
(6)安全记录:
教师的和学生的。
每一项10分,共20分。
(7)卫生:
值周教师和学生检查的卫生。
计分办法:
检查时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按5,3,0计分,值周教师的检查总分乘以0.1,学生检查总分乘以0.05计入考核总分。
5.好人好事
视具体情况加分,一般加0.5-3分。
6.黑板报
年级内评比,根据各班得分所占比列,计算出得分。
7.学生的仪表方面
每月检查一次:
包括男生长头发、长指甲、戴耳环、穿拖鞋、穿奇装异服等。
也可以随机抽查,每人次扣0.5分。
上限为10分
8.学生违纪
具体办法见《永嘉初级中学制度汇编》,扣分上限为30分。
9.学生的出勤
迟到、早退、旷课每人次扣0.5分。
10.班主任出勤
主要是周会、课间操和要求班主任到岗的情况,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11.交材料情况
迟一天交的扣10分,不交不得相关的材料分.
12.平时卫生
值周教师平时检查发现脏未扫、扫未撮等情况的,每次扣2分。
13、收费工作
班主任有义务收取学生代收费的工作,要遵守学校收费政策,又要保证费用足额收取,如果因为造成经费损失由班主任足额赔偿。
14、班级财产管理
班主任有义务管理班级财产,造成班级财产损失,班主任按照规定进行比例赔偿。
期末检查公物保管情况,损坏赔偿没到位的直接从班主任津贴中扣出。
15、住校生管理
实行班主任到学生寝室了解本班寄宿生情况制度,班主任每周到寝室了解本班住宿生在寝室表现情况不少于1次,每2—4周召开一次班级住宿生会议,以寝室管理教师登记和记录或班主任会议记录为准,少一次扣2分。
不配合值班人员的管理一次扣2-5分。
16、临时工作
认真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
凡一次不完成扣3至5分。
根据学校的工作情况,学校安排的班主任或班级临时工作,班主任应该积极组织完成。
以上所有项目的总得分(得分减去扣分),为班主任每月的得分,根据得分算出每位班主任的津贴。
(二)教职工岗位绩效津贴(65%)
1、师德:
20分10%
主要考核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出现违法行为或违反学校规定行为,对学校管理带来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出现下列情形的,视情节扣3—5分:
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因排斥差生导致学生流失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工作中因违反规定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后果的;
⑤在从事专项工作或临时性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的。
(3)、对干扰学校秩序、破坏学校财产、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任意换课、混课,发现一次扣1分。
(5)、合作意识差,无团结协作精神,扣1分。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作如下处理:
①工作量不足,不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扣5分
②不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中临时性工作安排,一次扣1分
(7)、工作中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的扣5分
(8)、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或动辄吵打扣5分(情节严重的除扣分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9)、上课抽烟、酒后上课、上课打手机,发现一次扣2分
(10)、违反下列规定的出现一次扣1分:
①不说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语言;
②行为习惯堪为学生表率;
③工作场所衣着仪表规范;
④不对学生说有损班级管理、有损学校管理、有损学生自尊心、自信心的话语,不说有损于学校声誉、有损其他教师声誉的语言;
⑤不严格执行“十要十不准”及“师德师风的十项规定”等师德规范。
2、出勤:
按照《永嘉中学教师考勤制度》严格考勤。
所扣经费用于期末质量考核资金。
附件:
永嘉中学考勤制度
一、出勤
1、学校根据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时间开学和放假,教职工必须准时到校。
2、教职工有权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但学校因特殊原因需教职工加班时,教职工不得无故推托。
3、由值班行政考勤。
值班行政在24小时之内必须公示出勤情况,考勤处理以公示为准。
(课堂考勤周一公示)。
4、行课期间,每月教职工可以有一天事假,须自行调课,经值周行政签字准假。
在课结束前没履行好手续就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课,扣40元/节。
5、旷课为上课10分钟后未到,或行课中离堂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扣40元/节。
迟到为上课后10分钟内到岗,扣10元/次。
早退为提前10分钟离岗,扣10元/节。
以公示为准。
6、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庆祝活动等大型活动、周一教职工大会原则上不准假。
点名结束无故未到者为迟到,扣2元/次,点名后10分钟无故未到为缺席,扣40元/次,请事假扣25元/次,早退为提前10分钟离岗,扣10元/节。
以公示为准。
7、在24小时前通知的教研活动、年级组活动、班级协调会等小组活动,教职工必须参加。
如因故不能参加者,向责任人请假。
当点名结束10分钟以内无故未到者为迟到,扣2元/次,点名10分钟后无故未到为缺席扣10元/次,请事假扣5元/次,早退视为缺席。
以公示为准。
8、教师参加学历文凭等再学习、校外教研活动培训开会等,向学校请假而未参加者(经查实)视为旷工,扣40元/节。
9、午自习值班教师的考勤。
其考勤的认定与课堂考勤相同,考勤处理是课堂考勤的1/2。
10、只要与课表不一致的课都要填写调课单并交值周行政签字生效。
二、请假类别
1、事假:
以假条为准,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庆祝活动等大型活动、周一教职工大会外每月可请一天事假,超事假扣5元/天。
2、病假:
视医院开具证明有效。
3、婚假:
上课期间原则上只同意三天。
4、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子女)丧期以入土第二天为限。
5、计生假:
教学人员请产假,根据《劳动法》规定为90天,晚婚晚育为120天。
我校以一学期为限,在期间不享受教学奖金,产假满后必须回校上班,否则视为旷工,累计20天自动解聘,20天内扣40元/天,计生假以一周为限。
流产的假期为一周。
6、公假:
教职工参加学历、文凭的再学习(教导处的通知为凭)、因公出差、教研活动、培训、参加区主管部门会议等的请假视为公假。
大安区永嘉初级中学
2009年8月28日
3、课时津贴:
40%
按照比例测算出工作量:
用工作量计算津贴。
考虑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命题等因素,规定如下:
语
数
外
物
化
政
史
地
生
体育
其余学科
七年级
1.4
1.4
1.4
1.1
1.1
1.1
1.1
1.0
八年级
1.4
1.4
1.4
1.2
1.1
1.1
1.1
1.1
1.0
九年级
1.4
1.4
1.4
1.2
1.2
1.1
1.1
1.1
1.1
1.1
1.0
语数外双班加2/周,语数外跨年级加2.5分/周,
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双班及以上加1分/周,跨年级、跨学科0.5分/周
其余学科跨年级、跨学科加0.2分。
班主任、、中层干部再加一半平均工作量分。
会计再加平均工作的三分之二的分。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加3分/周。
兼职理化生实验员加2分/周,
兼职图书管理员加2分/周,
兼职计算机管理员加2分/周。
临时工作量。
临时加班每小时1分,每天不超过5分标准计入月工作量补贴。
临时加班需由相关负责人事前申报,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同意,各处(室)备案。
未按规定程序报备的临时加班,不计入工作量补贴。
各处(室)应严格控制临时加班时数,原则上不鼓励加班。
节假日、寒暑假加班需报经校长确认同意,方可执行加班,费用从当月绩效奖中预留,具体金额行政会议研究确定。
4、安全
5、教学常规月评:
20%
剩余部分用于常规月评。
按照《永嘉中学教学常规考核办法》考核。
中层、副校级干部带着教学考核资金的一半进入考核。
所得常规月评奖按投入比例发奖金。
6、教学效果奖励20%
只对中考学科进行考核。
每位教师必须任一个及以上考核学科。
7、教师专业发展及突出贡献
教师主讲区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说课得1分,受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的得1分,获得教科研先进个人、在区级及以上教研刊物上论文发表或获奖、辅导学生竞赛获县级以上奖励得1分。
(三)管理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20%
1.副校长(含校长助理)岗位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执行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80%,其中管理方面的考核和奖励占70%,教学岗位的考核和奖励占30%;
2.学校中层干部(含群团干部)岗位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执行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60%;其中管理方面的考核和奖励占50%,教学岗位的考核和奖励占50%。
管理和教学考核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后发放。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及细则:
(满分100分)
(1)、遵守师德规范,工作认真主动,热心为一线教师和学生服务。
(10分)
(2)、配合校长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包括临时性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
(10分)
(3)、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
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期末认真写好工作总结。
(查计划、总结10分)
(4)、民主意识强,办事讲实效,能主动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
(民意测评师生反映,一次扣一分。
10分)
(5)、以身作则,责任意识强,敢说敢做敢担。
出现一次责任事故扣2—8分。
(民意测评。
10分)
(6)、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
认真将自己负责、分管的工作落实到位。
获奖的按等级加分,县级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5分,省级每次加7分,国家级每次加9分。
(查年终材料。
18分)
(7)、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平时检查、教研组长及教师反映,一次扣一分。
10分)
(8)、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平时检查。
10分)
(9)、带头做好行政值周工作和节假日值班活动,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做好每天行政值日记载,缺一次扣1分。
(12分)
(一)考核内容
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校长考核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校长规范办学行为和支持学校党建工作的情况。
具体考核标准见《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
(二)考核方式
校长绩效考核一年一次。
以《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为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年终督导考核情况,对校长一年来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总分100分。
具体构成如下:
1.教职工评分(40分)。
根据《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中的具体项目,由教职工(教职工参评人数应达本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3以上)对校长一年的工作进行评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出的平均分,按40%的比例加权后计入考核总分。
2.考核工作组评分(30分)。
考核工作组根据《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中的具体项目,对校长一年的工作进行评分,按30%的比例加权后计入考核总分。
3.督导考核得分(30分)。
学校当年督导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后,再按30%的比例加权后计入考核总分。
2009年的督导考核30分计入考核工作组评分。
(三)考核程序
1.部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组建考核工作组(一般7—9人构成),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部署考核工作。
2.校长自评: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认真做好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报考核工作组。
3.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组到学校进行考核。
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之后教职工填写《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报考核工作组。
工作组根据情况,可召集教职工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教职工意见。
4.综合评定:
考核工作组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在组内进行评分,并汇总四项评分情况。
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对校长的考核等次及分值的建议意见。
5.确定等次:
区教育局召开班子办公会,听取考核工作组情况汇报,确定校长考核等次及具体得分。
6.反馈复议:
向被考核校长反馈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校长可按程序申请复议。
7.总结备案:
总结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报送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四.分配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以下分配办法测算包干到学校。
⑴根据区教育局对学校一年一度的督导评估考核结果把义务教育学校分为:
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四等(不占比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为四等:
发生重大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评定为一、二、三、四等的学校,原则上按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分配总量(暂按人均400元/月测算)的110%、100%、90%、80%计发。
⑵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超缺编情况,设置超缺编系数,原则上超编按考核后分配总量的95%,缺编按考核后分配总量的105%计发,超缺编的计算按编制标准计算,即:
初中生员比:
1:
17.4,小学生员比1:
22.4测算。
⑶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按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平均值计算包干到各学校,即: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全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总额-校长考核奖励资金总数)×考核系数×超缺编系数。
五、分配程序
1.设立工作机构。
各义务教育学校应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委员会,成员为7—9人,委员会组成人员按民主程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的1/3。
2.制定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分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分配实施细则按管理权限报区教育局审批。
4.义务教育学校按区教育局审批同意的实施细则,开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六、发放方式
区教育局将充分征求同级财政、人事部门意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次性或分期发放,通过划账方式直接进入教职工工资卡。
七、工作要求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要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分配工作中,学校对每个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结算时,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规定津贴补贴以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切实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细致、顺利地开展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八.几种特殊人员的处理意见
1.经组织批准带薪学习(培训考察)的教职工,考核合格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平均数发放。
2.经组织批准的借调、上挂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跟随工资关系按不低于所在学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数发放。
3.下派上挂干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考核发放,人头基数核算到接收学校。
4.区内支教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考核发放,人头基数核算到接收学校,区外支教人员参加区外考核后,按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数的100%至120%发放。
5. 受行政或受党(团)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职工,在处分期间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解除处分后,从次月起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职工退休,辞职、调出、死亡等自然减员从办理手续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工作量
参考标准
一、教师课时工作量参考标准
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动态、静态两套教师课时工作量参考标准,供各学校选择执行。
(一)动态参考标准
按“学校周课时总量/教师岗位人数=教师周课时工作量”的公式,确定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算。
(二)静态参考标准一
1.小学段:
语文、数学学科教师以每周14节课或承担2个班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英语、科学、社会与品德学科教师以每周14—16节课为满工作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其他学科教师以每周16—18节课为满工作量。
2.初中段: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以每周12节课或承担2个班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以每周12—14节课为满工作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其他学科教师以每周14—16节课为满工作量。
3.班主任: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算。
4.补偿性工作量
⑴跨学科或跨年级(不同层次班级)每周加1—3课时;
⑵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周加1-2课时;
⑶兼课的财务工作人员,财务工作量计算为学校平均工作量的一半;
⑷其他补偿性工作量由学校核定。
二、校级干部工作量参考标准
校级干部正职每周兼课2-4节为满工作量;副职每周兼课4-6节为满工作量。
三、其他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年度绩效
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校长队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2009〕155号)和《自贡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自教发〔200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健康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全面科学评价校长,建立符合义务教育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的考评体系,激励和发挥校长在推动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分配对象
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任命或聘任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校长、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以下统称“校长”)。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整个考核分配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
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必须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校际之间、城乡之间校长的利益关系。
同时,应向做出突出贡献和条件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校长适当倾斜。
(三)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必须在年度绩效考核基础上进行。
经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校长,方可参与分配。
“不合格”等次校长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四、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校长考核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校长规范办学行为和支持学校党建工作的情况。
具体考核标准见《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
(二)考核方式
校长绩效考核一年一次。
以《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为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年终督导考核情况,对校长一年来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总分100分。
具体构成如下:
1.教职工评分(40分)。
根据《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中的具体项目,由教职工(教职工参评人数应达本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3以上)对校长一年的工作进行评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出的平均分,按40%的比例加权后计入考核总分。
2.考核工作组评分(30分)。
考核工作组根据《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中的具体项目,对校长一年的工作进行评分,按30%的比例加权后计入考核总分。
3.督导考核得分(30分)。
学校当年督导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后,再按30%的比例加权后计入考核总分。
2009年的督导考核30分计入考核工作组评分。
(三)考核程序
1.部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组建考核工作组(一般7—9人构成),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部署考核工作。
2.校长自评: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认真做好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报考核工作组。
3.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组到学校进行考核。
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之后教职工填写《大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量表》,报考核工作组。
工作组根据情况,可召集教职工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教职工意见。
4.综合评定:
考核工作组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在组内进行评分,并汇总四项评分情况。
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对校长的考核等次及分值的建议意见。
5.确定等次:
区教育局召开班子办公会,听取考核工作组情况汇报,确定校长考核等次及具体得分。
6.反馈复议:
向被考核校长反馈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校长可按程序申请复议。
7.总结备案:
总结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报送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按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总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指标。
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本人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处分)的。
(2)所在学校教职工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
(3)所在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
(4)所在学校有违规办学行为,且造成重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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