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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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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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基本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效地进行专业建设,努力办出高职教育的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建设的目标
(一)适当增加专业数量。
根据学院的定位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及行业、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设置新专业。
(二)建立竞争机制。
通过建设,将办学特色鲜明、招生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建设成为院级重点(特色)、示范专业,使之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对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的专业,逐渐减少招生量直至停止招生。
(三)形成专业特色。
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更新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产学结合和学生能力培养,形成专业特色。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以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和落实为抓手,加强各项教学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专业建设的原则
(一)结构优化原则。
主动适应行业、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于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二)评建结合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相应的专业建设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重点扶持原则。
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有特色的重点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通过抓重点,带一般,整体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四)持续推进原则。
专业建设是长期性的工作,要通过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第二章专业建设的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专业的设置及其调整
(一)专业设置及调整。
专业设置要适应地方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需要,并能根据变化灵活调整,具有鲜明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并符合学院发展的整体目标和定位,又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同时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又要注意与现有的专业结合,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专业群,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二)增设新专业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的要求,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的规划和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体现学院的办学方向及特色。
(三)新设置专业的申报。
新设置专业由各系根据本系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申报。
申报专业必须提供相关的调研报告,经所在系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审议,初步确定拟申报的新增专业;报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审核,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新设置专业批准后于下一年度正式招生。
申报新设置专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本系专业建设发展规划(A4纸打印);
2、专业设置调研报告(论证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充分的行业需求、市场需求分析和岗位群分析)(A4纸正反面打印);
3、高校增设专业申请表(按当年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4、专业建设计划(A4纸正反面打印);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四)专业方向的设置和调整
所申报专业可根据专业面向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的确定和调整由专业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报告,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
(五)学院对新设置专业要进行评估,对建设情况较好的专业,予以重点支持;对建设情况较差的,限期整改。
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限制直至停止招生。
第五条专业建设的内涵及要求
专业建设的内涵包括:
培养目标定位、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包括毕业生跟踪调查)、学生就业、服务社会工作、教学管理和图书资料等。
(一)培养目标定位。
专业培养目标是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
培养目标的确定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岗位、行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要求,体现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的要求,体现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养成的要求,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
(二)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教学基本文件,是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
教学计划要在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由各系组织有关人员制订。
教学计划既要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专业就业面向岗位群对人才要求的变化,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
教学计划要体现“双教”的要求。
教学计划中课程的设置要适应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尤其是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养培养需要,同时考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要按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结合,技术与人文融通的原则设置课程;要积极开发校企(政)合作课程。
课程名称必须规范,并按学院《课程代码编制方案》编制代码。
课程设置的变更或增设,由课程归口管理单位提出,根据课程性质由专业建设委员会或各系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审定。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三)课程建设。
课程是组成教学计划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是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
1、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要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专业培养目标。
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的整体要求,要体现改革的精神,不应纯粹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要体现专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要与职业资格所要求的内容相衔接,要注重实践教学。
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教学大纲应包括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在体例结构上要体现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
教学大纲依据学院关于教学大纲管理的要求,由系(部)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所属专业组和专业所在系审定、批准后执行。
每门课程应有教学大纲。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2、教材。
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
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采用推荐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它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重质量,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
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和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讲义。
要注重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3、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教学上要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育人为目的的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在理论教学上应因材施教,采用互动式、案例式、启发式、专题讲座、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要善于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在实践教学方面,应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设施和实训条件,坚持校企合作,校内校外、课内课外(基地实习)相结合,融“教、学、做”为一体,实现工学结合。
专业课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发虚拟工农商、虚拟生产、虚拟实验,更要研究开发仿真实验实训,特别是零距离的真境实习见习,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
考试方式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有利于检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应用和技能的掌握情况,能引导学生注重相关能力的训练。
(四)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专业要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
学院、各系(部)及专业均要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层层负责,抓好落实。
要注意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重视抓好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设优秀教学团队。
(五)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逐步实施。
实验(训)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一定要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率(益)建设方式。
注意集中力量,创造条件建设好公共的基础性实验(训)室;实训基地的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
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
有条件的专业应建设专业实训室。
要建设相对稳定的院外实习基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争取与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创造条件。
要健全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实践教学基地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要按示范性基地的要求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要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为先导,根据高职教育教学规律,树立与高职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要主动适应和研究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以素质教育的思想和观念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研究和应用,重视课程教学课件的开发与研究,促进教学技术和手段的现代化。
要通过实施教学研究立项制度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研究。
(七)人才培养质量建设。
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专业建设的最终目的。
各专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依据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督导、教学质量检查考核、教学评估制度,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做好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主要教学信息的定期采集及分析,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八)学生就业工作。
学生就业是实施专业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之一。
要通过做好相关工作,提高学生就业率,实现学生就业。
(九)服务社会工作。
服务社会是专业建设的任务之一。
要充分利用学校人力和技术资源,做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工作,为当地社会服务。
(十)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要建立涉及各个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教学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要制订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和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课程设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周历、课程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
(十一)图书资料建设。
学院要保证有足够的投入用于图书资料建设。
图书资料建设应适应专业教学需要。
第六条专业建设的类型与要求
(一)专业建设的类型
专业建设分两种类型进行,即一般专业和重点(特色)专业。
重点(特色)专业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
1、专业设置符合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学院办学优势。
新生报到率和在校生规模在校内领先;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校内领先;
2、专业培养目标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定位,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需要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3、人才培养方案(计划)体现了注重基础知识学习、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养成,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将工学结合贯穿三年教学的始终,实现了实践教学三年不断线,教学运行情况良好,效果明显;按职业岗位(群)要求安排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内容,突出能力培养,重视知识的应用。
基础课能为专业课教学服务,为学生今后工作岗位服务;专业课及时吸收先进的和最新的生产技术,体现针对性、实用性;理论课做到“必需、够用”;实践课体现先进性、应用性、实用性和校企合作;
4、学生毕业率高,“双证书”学生比例在80%以上,毕业生质量好,社会评价高;
5、专业本身特色明显,并且充分体现学院特色及发展方向,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
6、课程设置、教材建设与社会生产的对接反应较快,教学改革紧紧围绕社会需求进行;
7、社会教学资源丰富,能够对该专业的产学结合提供足够的支撑;至少有5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产学结合工作开展效果好;
8、师资队伍满足教学要求,综合素质水平较高,学历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校内高级职称教师、“双师型”教师、专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满足教学需要;所有专业课均有校外兼职教师,形成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良好;
9、专业建设工作规范,教学文件齐备,质量好,有院级精品课程;
10、充分利用学院人力和技术资源为当地社会服务。
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工作成效明显。
11、专业所在系领导班子能团结协作,勤奋务实,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规划和措施,实施效果好。
(二)专业建设的要求
所有专业均应注重内涵建设,并参照《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
重点(特色)专业还应按照当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院重点(特色)专业的建设内容中关于高职专业的要求进行建设。
学院鼓励专业进行教学改革,相关工作按《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
专业建设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由专业按两种类型制定工作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每年要提交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接受学院的年检。
建设期满申请验收。
第三章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工作机构
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
学院专业建设工作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领导和管理,日常事务由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各系专业建设工作在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各系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系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机构和工作要求按《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经费及管理
学院设立专业建设业务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支持专业建设和新专业的申报和建设。
列入重点(特色)专业的按一般专业的3倍支持建设。
鼓励专业争取和筹集院外建设经费,并对成效明显的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主要用于专业的调研、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公共课除外)、教学研究、学生能力培养、专题讲座、专业组活动等方面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材料费、教师短期进修培训费、会议费等。
建设中涉及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建设、教材编写、学生就业、专业图书购置、仪器设备添置的,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列为重点(特色)专业的优先安排。
专业建设业务经费在专业建设计划报批后,分年度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次支付。
不申报计划和申报计划未批的专业无专项经费支持。
专业建设业务经费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监督管理,具体费用支出系主任初审,教务处核查,主管院领导审批,按照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报账,每年进行结算。
各专业要建立专业建设经费明细账,以备检查。
未达到建设目标和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学院暂停业务经费支持。
对问题突出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申报计划
各专业可就专业建设内涵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按一般专业、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类型提出三年建设计划申请。
但新专业的建设内容必须包括专业建设的十一个方面。
专业建设计划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
专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所在系提出专业建设申请(填写《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计划申报表》(附件2),A4纸、正文用宋体、小四号打印,一式三份);
2、初审。
申报专业所在系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教研室)接到申请并初审后,交系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审议;专业所在系审议后,会同申报汇总表(附3)报教务处;
3、审定。
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后,提交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
(二)过程管理
专业建设计划审定后,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代表学院与专业所在系签订协议书,确保计划的落实。
建设期间,专业负责人要提交年度专业建设计划和专业建设总结(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年度计划报批表》(附件4)和《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表》(附件5),报批和验收后方可得到下一年度的经费支持。
(三)验收及结果处理
专业建设期满,要申请验收。
验收依据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质量标准》(附件1)和该专业申报计划、协议书,标准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要求新专业达到合格,一般专业达到良好。
重点(特色)专业达到优等和省级重点(特色)专业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专业负责人申请(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计划验收申请表》(附件7)、所在专业和系自评、学院审查、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未按时完成建设计划任务的专业,经申请,原则上最多可延长1年,延长期内不申请验收的,按未通过验收处理。
未通过验收者,该专业不得参加下一次专业建设计划的申报。
申报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在向上一级推荐时享有推荐资格。
第四章专业评估
第十条学院不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奖惩,评估和奖惩方案另定。
原则上新设置专业在有一届毕业生后要接受学院组织的专业合格评估。
第十一条学院专业评估工作由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事务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组织实施。
新设置专业的评估由学院统一组织,其它专业由各系自行申请。
在项目建设中的专业不得申请评估。
同一专业不能重复申报相同级别的评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起执行,由经济管理系负责解释。
附件:
1、经济管理系专业质量标准
2、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计划申报表
3、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
4、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年度计划报批表
5、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表
6、经济管理系专业建设计划验收申请表
附件1、
经济管理系专业质量标准
一、专业设置和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设置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需要,并能根据变化灵活调整,具有鲜明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
专业名称科学规范,专业口径宽窄适当。
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有明确的职业面向,培养规格表述清楚,并与目标定位一致,可操作性强。
鼓励订单培养,满足用人单位需要。
二、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
坚持就业导向原则,遵从技术应用性人才培养规律,围绕职业能力培养构建课程体系,合理设计课程结构,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占较大比例,以满足职业工作需要的知识、技能、态度的完整性设计课程以及进行必要的课程整合和课程开发,注重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专业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科学、规范,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变化适时调整更新,并具前瞻性,引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教育。
三、科目课程
科目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训大纲齐备、规范,体现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思想,采用多种课程范型,符合教学目标的要求。
以应用为主旨组织理论课程,以满足基本的职业能力训练为标准,设计必修实践实训课,特别是综合性实践实训课程。
重视教材建设,能够组织自编电子网络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满足实践教学需要,教材选用合理,注重时效性、先进性,优先选用省部级优秀高职高专教材及优秀课件。
注重课程内容更新,及时吸收科学技术最新成果,课程形式多样。
注重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四、教学过程
围绕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严谨组织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学,有完整的教学档案和教学管理文件。
教学运行正常。
各类课程均有考核标准,并采取灵活多样考试形式。
教师教学注重运用多元智能理论,注重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改革教学方法,进行多种形式的互动式教学,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广泛推广多媒体教学。
教研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效果;教学监控得力,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职业关键能力与素质培养
职业关键能力与素质的培养体现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方案实施全过程,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素质教育讲座有一定影响面,积极推进职业关键能力与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显著,塑造学生良好职业形象,形成高职教育品牌。
六、教学环境
实践教学环境是高职专业教学环境特征的集中体现,用于专业实践教学的技术装备要先进,具备真实或仿真的特征,运行状态良好。
实践(实验和实训)教学项目开出率有保证,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健全。
校外实训基地运行状态良好并有保障机制。
专业图书藏量、电子阅览室、校园网建设能满足专业要求。
专业建设经费保障有力。
七、产学合作
产学合作要落实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共建、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科技研发等方面,建立产学合作、互惠双赢的有效运行机制。
八、师资队伍
专业师资队伍整体梯队结构合理,“双师型”教师达到必要的比例。
专业带头人知识、能力、素质符合专业建设发展要求。
理论和实践教学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等配备齐全,并开展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
有一支来源和数量稳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
建立了完善的师资队伍保障机制。
九、学生能力素质
学生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标准,职业专门技术能力达到职业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等活动丰富;学生对专业课程学习的满意度高;建有适合学生的就业指导与就业保障机制以及心理咨询机构。
十、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较高;建立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系统,能够及时反馈信息,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认可度高。
十一、专业特色
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在课程体系和内容、科目课程、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管理、产学合作等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
吸收和借鉴国内外高职教育改革经验基础上,从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出发,改革专业教学,取得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2编号
漳州吉马印刷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专业建设计划申报表
申报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所在系
专业负责人
建设起止时间
申报时间
漳州吉马印刷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制
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设置时间
在校生数
(人)
毕业生总数(人)/毕业率
上一年毕业生双证书率(%)
上一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上一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
专业带头
人情况
姓名
职称
专业
学历
专业建设顾
问情况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专任教师数(人)
专任教师职称结构
初级(人)
中级(人)
高级(人)
兼职教师数(人)
兼职教师职称结构
初级(人)
中级(人)
高级(人)
校外实习基地(个)
校外实习基地
运行情况
精品课程名称/级别
专业评估情况(时间、等级)
专业获奖情况:
其他情况(课程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控制、服务社会、教学改革等):
当前本专业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专业建设目标与任务
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
三年业务经费使用计划
专业建设指导小组审议意见
系主任签名(系章)
年月日
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意见
主任签名(学院章):
年月日
附件3
漳州吉马印刷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专业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
系: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系主任: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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