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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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签字单
措施名称
2014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会审主持人:
会审意见:
会审签字
生产技术部
技术副总
机运部
机电副总
安通部
安全副总
总工程师:
第一章概述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六盘水盘县xx公司xx煤矿2014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为原则,其目的是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人身事故和人员伤害,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并且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抢救人员,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二、矿井概况
xx煤矿位于六盘水市盘县东部的xx乡辖区内,属xx乡管辖。
井田范围东至大梨树村寨,西至矿区西部的无名山头,南至滴水岩村寨,北至官庄村寨。
设计年生产能力60万吨年。
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号、6-2号、9号、10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18-1号、18-2号、23号、24-2号、25-1号、25-2号、26号、27-2号、28号、29号、31号和32号煤层共21层,其余煤层均为不可采煤层;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9.91m3/t,绝对瓦斯涌出量34.14m3/min,鉴定结论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20.49%;
自燃发火等级为Ⅱ类,鉴定结果为自燃煤层。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采用大倾角输送机运输煤炭和安装有人力候车,负责人员的运输,副斜井井口设置一套提升设备作单钩串车提升,负责矸石、设备和材料等的提升任务,兼进通风、排水和上、下人员,提升方式为串车提升;
矿井总共分为两个采区,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采区内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采工艺,回采工作面采用支撑掩护式单体液压支架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区位于盘县煤田土城向斜北端,本区为一走向北西向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25~30°
,构造较复杂。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实测正常涌水量50m3/h,最大涌水量120m3/h。
井田面积2.3433km2,保有储量49954万吨,可采储量3903.48万吨。
目前,矿井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
2014年计划生产原煤36万吨,主要生产地区为:
11011综采工作面回采、11012综采工作面回采、1131炮采工作面回采、1151炮采工作面回采,13回风石门、12瓦斯抽釆进、回风巷、瓦斯抽釆联络巷、12回风联络上山、13回风石门、12运输石门联络巷、11012回风顺槽、11012切眼、1151回风巷、1101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运输石门联络斜巷、117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31轨道上山、1131中间巷、1131回风巷等巷道维修。
第二章矿井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一、矿井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我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多年的开采情况,根据区内多年生产情况,矿井煤层瓦斯含量随着埋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在相同的埋藏条件下,各煤层的瓦斯含量没有明显的差异,如出现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量配备不足、工作面上隅角管理不到位、瓦斯检查不到位、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无计划停风、盲巷不及时密闭等,遇足够引爆瓦斯的火源,可引发瓦斯事故。
综合诱发瓦斯事故的要素分析:
矿井有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性。
二、矿井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三、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经鉴定,我矿煤层的自燃发火等级为Ⅱ类,矿井的火灾防治;
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防止采空区、老巷长期漏风,防止巷道长期处于微风状态,防止煤层自燃发火,外因火灾。
我矿各个硐室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油脂类材料、井下存在坑木、撑木、稍子等可燃材料,如井口入井验身制度执行不认真、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不到位(失爆或严重摩擦)、电气焊入井作业措施执行不到位、电器或电缆短路、严重过负荷、采掘工作面违章爆破等均可诱发火灾事故,综合分析:
矿井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
四、矿井发生水灾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我矿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井口位置较高,井田内无水库、河流等水体。
矿井主要受本矿老空水、邻矿老空水、顶板砂岩裂隙水、底板灰岩岩溶水的影响。
如果掘进时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原则及“物探先行,钻探结合,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不到位,或发现异常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对邻矿老空水位置、积水范围、标高掌握不清等,均有可能引发矿井水灾事故。
综合分析:
矿井有发生水灾事故的可能性。
五、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xx煤矿2009年3月18日,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矿井严格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2012年经过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我矿局部可采13层煤进行突出鉴定,1#煤层有突出危险。
xx煤矿瓦斯赋存情况为:
瓦斯风化带深度为50m。
瓦斯含量的垂向分带明显,瓦斯含量随埋藏深度增加而增大,根据2012年度的瓦斯等级鉴定,xx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14-0.64m3/min。
六、矿井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我矿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采掘工作面顶板破碎,属不稳定或极不稳定顶板。
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综采支架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网喷+锚索支护,炮掘和风镐配合手镐掘进工艺,如果采掘作业过程中不及时支护、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在过地质构造变化带不按设计要求支护、不按要求装药爆破、采面初采、末采等措施不到位、培训监管不到位等均可能引发顶板事故,综合分析:
矿井有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
七、矿井发生机电运输事故的可能性分析
我矿机电设备较多、供电距离较长、运输环节多,各种设备不同程度的受各种不利条件的影响,如果管理不到位,机电运输设备或材料不合格、检查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按标准要求作业、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等均可能引发机电、运输事故。
矿井有发生机电、运输事故的可能性。
通过以上分析,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和机电运输等事故类型均为我矿2014年灾害防治的重点。
第三章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
一、矿井瓦斯情况
我矿开采的煤层和局部煤层1、6-2、9、10、12、13、15、16、17、18-1、18-2、23、24-2、25-1、25-2、26、27-2、28、29、31、32号煤层,2014年主要开采11011、11012、1131、1151、回采工作面,13回风石门、12瓦斯抽釆进、回风巷、瓦斯抽釆联络巷、12回风联络上山、13回风石门、12运输石门联络巷、11012回风顺槽、11012切眼、1151回风巷、1101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运输石门联络斜巷、117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31轨道上山、1131中间巷、巷道维俢区内煤层瓦斯赋存状态为吸附型。
根据区内多年生产情况,矿井煤层瓦斯含量随着埋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在相同的埋藏条件下,各煤层的瓦斯含量没有明显的差异。
根据2013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矿为高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9.91m3/t,绝对瓦斯涌出量34.14m3/min。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分院对我矿+1450m~+800m水平以上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报告:
瓦斯含量6.05~7.89m3/t,瓦斯压力0.76~98Mpa,瓦斯初散度△P﹦16.4~22.5。
二、预防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风机两台(一用一备),并加强主扇风机管理,消灭无计划停风;
主扇风机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保证主风机正常工作,严禁私自停止运行,采用自然通风;
加强主风机的维护,保持始终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主风机必须设专人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轮流使用;
备用风机及线路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每个月倒台运行一次,轮换运行一个月;
主扇风机辅助设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地面风硐、防爆门、隔离门、风门升降装置等必须保持灵活、严密,漏风率不得超过5%,防爆门每隔6个月维护检修一次。
B、“三表、两计”安装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风机开停、负压及轴承温度传感器必须安装齐全、运行正常。
C、反风设施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必须能在10分钟内改变风流方向;
反风后,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
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D、为满足矿井救灾需要,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采区及各作业地点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每旬对全矿井进行测风一次,并根据测风结果合理进行调整。
报废巷道、盲巷及时密闭,禁止串联通风,如条件困难确需串联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最多只准串联一次。
3、加强通风巷道检查和维护,施工材料必须指定地点整齐码放,严禁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杂物,消灭高阻巷道和失修巷道,保持所有巷道有效断面不小于5m2,不得出现3棚以上支架损坏或严重变形现象。
4、井下所有通风构筑物必须按质量标准化要求修筑,并定期维护,漏风率不得超过5%,确保通风设施齐全、完好、坚固,无损坏现象。
5、巷道内风门毎组不得少于两道,且为双向风门,经常处于关闭、完好状态,一组风门必须连锁,行人或行车时,确保有一道风门必须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6、及时编制“一通三防”计划和措施,并根据生产地区安排及时调整井下通风设施和风量,确保井下各地区有足够的风量,风速及供风质量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井下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切断停风区的电源,设置栅栏、警示牌和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入内;
因停电或检修导致停风时,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并按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8、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
局部通风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和自动切换”,备用局扇电源来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工作局扇发生故障时,备用局扇能立即投入运行。
如两趟线路中的一趟为生产线时,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专用线路供电,遇检修专用线路而使用生产线时,必须停止掘进工作面的所有工作,只保持正常通风。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距回风口距离大于10m的进风流中,风机离地高度不低于0.3m,风机进风口必须安设防止杂物吸入风机的隔离设施;
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必须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风筒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必须接口严密,及时吊挂,不得出现拖地、反接头、漏风现象,拐弯必须使用过渡弯头,严禁急转弯,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6m;
每10天进行一次瓦斯风电闭锁试验,每天进行一次局扇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时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结果存档备查。
10、遇无计划或有计划停风恢复供电前,必须先和监控室、瓦斯检查员联系,检查瓦斯浓度,确认风流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均小于0.8%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否则必须按瓦斯排放制度和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11、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达到抽放条件或采煤工作面形成的,必须按抽放设计在工作面上、下巷打抽放钻孔,对工作面实施预抽,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然后方可进行正常回采。
执行“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的规定,按要求进行抽放后方可进行掘进和回采。
12、机电硐室深度超过6m必须有独立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的风流必须保证能吹散积存了的有害气体。
两巷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贯通措施,停工巷道也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贯通后合理进行风流调整。
(二)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
1、井下每班每个作业地点必须设1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按规定路线巡回检查井下各地区瓦斯浓度,一般每班检查不得少于3次,特殊地区要固定专人检查,次数不少于6次。
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必须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误检和假检,每次都要准确填写瓦斯记录牌板和检查手册,并通知现场人员;
各采掘地区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若瓦斯浓度超限要按《规程》规定撤人,汇报并进行处理。
2、各采掘工作面及硐室按《规程》和《AQ1029-2007》规定安设各种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并严格进行管理。
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用光干涉瓦斯检定仪对瓦斯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进行对照检查,若三种方式检查数据误差超限,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设备调校完毕。
并向调度室值班领导汇报,尽快派人调整校验,确保仪器数据的准确性,始终保持瓦斯监测三道防线安全。
3、通风、瓦斯检查仪器、仪表、设施等必须定期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校,保证测量精度。
4、瓦斯报表要及时填写,并分别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5、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及双机热备功能;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6、安装监控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7、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8、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9、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及传感器的设置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三)及时处理聚积的瓦斯
1、如果巷道顶部有瓦斯聚积,应在顶板下面加导向板或风筒,必要时用充填法清除瓦斯(此项工作应在通风科通风技术员指导下进行,并把瓦斯含量变化情况向主管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2、打开密闭或恢复停工窝头施工时,必须按《规程》要求编制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按程序进行排放,防止瓦斯大量涌出造成事故。
3、其它:
井下掘进头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做到停风即停工、停电,来电后先按规定排放瓦斯,再送压风、送水,最后送电。
地面安全监控室要设专人值班,及时准确掌握井下各地区瓦斯情况,若出现断电超限报警情况,要立即汇报,回风巷要设置风速、温度传感器、CO传感器,实现全矿井瓦斯及矿井气候条件的综合监测。
(四)防止瓦斯引燃
1、防止明火:
加强出入井口验身制度,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严禁井下拆卸、敲打矿灯,严禁使用明电、明火放炮。
井口、风机房周围20m内严禁有明火。
在井下、井口房进行电气焊和喷灯时,应有严格的报批手续和专项措施,并遵照《规程》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防止电火花:
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
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定期检查加强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严格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不许带电检查、检修、移动电器设备。
井下必须消灭失爆设备,防爆设备检修后,必须经过防爆设备质量检查员验收,并打号、挂牌管理,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后,方可入井。
井下电缆严禁盘小圈悬挂,设备严禁带病运转,井下设置专用消防材料库,各机电硐室、皮带机头要配备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物品、器材。
3、防止放炮引燃瓦斯:
从事井下爆破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井下必须使用同瓦斯等级相适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瞬发电雷管,如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大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即5段以内的雷管),井下爆破必须执行“三人连锁”和“一炮三检”等有关放炮制度,在石门揭露煤层时的放炮工作,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严禁煤粉装炮、封泥深度不足放炮或放糊炮、明炮。
4、其它:
井下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严禁长期存放各类油料,擦试设备的棉纱等物品必须封装在带盖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出井。
(五)防止瓦斯爆炸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矿井必须采用分区通风,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报废的巷道要及时密闭。
2、坚持每年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必须制定反风演习计划,反风演习计划由通风科负责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
3、反风演习时,由矿长和总工程师指挥并下达反风命令。
反风演习后必须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4、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在通风系统未恢复正常前,除救护队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入井。
三、瓦斯爆炸事故处理计划
(一)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的撤离原则及避灾路线
当发生瓦斯爆炸时,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要逆风沿新鲜风流撤出;
位于回风侧人员离灾区远时,应立即佩带好自救器迅速绕到新鲜风流中去,如果撤离路线中部发生冒顶时,可利用就近的压风自救装置或搭建临时避难所等待救援;
离进风巷较近时,可佩带自救器顺风迅速经风门撤出;
如线路较长,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可能袭来时,则应向下卧倒或俯伏于水沟中,以减轻烧伤;
如避难硐室投入使用后发生瓦斯爆炸,爆炸波及整个矿井时,短时无法撤离出井时,井下人员可进入避难硐室避险。
各地点正常情况下避灾路线如下:
1、当事故发生在11011回采工作面时,回风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11回风巷→11轨道石门防突风门→11轨道斜石门→副斜井→地面。
进风侧人员沿11011运输顺槽→11皮带运输巷→11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2、当事故发生在11012回采工作面时,回风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12回风巷→11轨道石门防突风门→11轨道斜石门→副斜井→地面。
进风侧运输顺槽人员沿11012运输顺槽→11皮带运输巷→11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3、当事故发生在1131回采工作面时,回风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31回风巷→1131轨道上山→12运输石门联络巷防突风门→12运输石门→12中车场→副斜井→地面。
进风侧人员沿11012运输顺槽→12运输石门联络巷防突风门→12运输石门→12中车场→副斜井→地面。
4、当事故发生在1151回采工作面时,回风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51回风巷→15#层联络上山→12运输石门联络巷防突风门→12运输石门→12中车场→副斜井→地面。
进风侧人员沿11012运输顺槽→15#层联络上山→12运输石门联络巷防突风门→12运输石门→12中车场→副斜井→地面。
5、当事故发生在1101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时,11013回风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原11011运输顺槽防突风门→11运输石门→11上车场→副斜井→地面。
6、当事故发生在1101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时,11013运输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原12运输石门联络巷防突风门→12运输石门→12中车场→副斜井→地面。
7、当事故发生在12运输石门联络上山掘进工作面时,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运输石门联络上山防突风门→11运输石门→11上车场→副斜井→地面。
8、当事故发生在1151切眼掘进工作面时,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51切眼→1151运输巷→15#层行人上山防突风门→12运输石门联络巷→12运输石门→12中车场→副斜井→地面。
9、其它人员全部沿新鲜风流从主斜井撤出。
当矿井进行反风时,各采掘地点避灾线路与正常通风时相反,避灾路线如下:
1、11011回采工作面:
回风巷人员沿11011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运输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11运输巷→11运输石门→12回风石门联络巷→12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2、11012回采工作面:
回风人员沿11012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巷上山→地面。
运输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12采面→11012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巷上山→地面。
3、1101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1013回风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11联络上山→11011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4、1101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
运输巷人员沿12回风石门联络巷→12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5、1131回采工作面:
回风巷人员沿113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71回风巷→11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运输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31运输巷→1131采面→113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71回风巷→11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或沿1131运输巷→1131轨道上山→15#联络上山→1171回风巷→11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6、1151回采工作面:
回风巷人员沿115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71回风巷→11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运输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51运输巷→1151采面→113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71回风巷→11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7、12回风石门联络上山掘进工作面:
12回风石门联络上山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2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2回风石门联络平巷→12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8、13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
13回风石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3回风石门→13回风石门联络→回风上山→地面。
9、12运输石门联络巷掘进工作面:
12运输石门联络巷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2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2回风石门联络平巷→12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10、1151切眼掘进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51运输巷→1151采面→1131回风巷→15#联络上山→1171回风巷→11回风石门联络上山→11回风石门→回风上山→地面;
11、其它人员应戴上自救器全部沿运输石门→运输上山→地面。
(二)瓦斯事故的处理计划
1、瓦斯灾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决策
(1)瓦斯灾害事故的调查
①查清瓦斯事故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
②通风情况,风流、风量变化情况及通风设施损坏情况等;
③灾区情况,瓦斯变化、风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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