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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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步推动工作落实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石权监〔2018〕3号)、《关于征求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意见的通知》(石权监〔2018〕1号)、《关于做好县以下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石权监〔2018〕2号)、《关于〈省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的通知》(石权监〔2018〕4号)、《关于征求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意见的通知》(石权监〔2018〕5号)等政策文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制改革。
(2)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统一规范企业登记业务操作系统、统一企业登记文书规范和技术标准;
推行网上申请、原件后补的审批机制。
全面开放县企业名称库,建设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切实提高企业名称查询、选择、审查的自动化程度。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加负面清单制。
2、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红黑名单”制度,推广使用“信用池州”等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容真实性承诺,签署承诺书。
(2)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建立配置“一单两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3)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全程代办机制。
制定出台了《石台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石招代办〔2017〕1号),《石台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评估办法》(石招组〔2018〕1号),结合石台实际,建立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对2017年新引进项目和今年在谈项目做了招商引资全程代办责任人对接。
编印新版《石台县投资指南》、《石台县产业政策汇编》。
定期召开会议,现场协调解决重大投资项目存在疑难问题,全力做好招商引资服务。
招商引资成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3、改善服务环境
(1)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2017年10月份,正式启动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现县级24个单位431项事项和8个乡镇、27个试点村9项联动事项、10项证明类事项已在线运行,办理各类事项400余件。
(2)完善中心服务功能。
2017年10月份,为促进窗口单位入驻中心大厅,县政府办印发了《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工作方案》,挂牌成立了公安、税务两个分中心。
今年4月23日在中心服务大厅增设了国税业务办理。
现中心大厅共进驻13个单位32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部门落实措施不够详细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乡镇、管委会出台的优化环境政策举措不多。
工作进度反馈不及时,存在延期反馈或催报仍拖延未反馈现象。
(二)工作职责有待厘清
省市对此项工作虽下文布置,但缺乏可供参考的操作指南,牵头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经办人员对此项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造成对此项工作一知半解、无从下手,也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机制有待理顺
由于工作职能局限,政务中心对我县全局性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不全面,由政务中心牵头推动落实“四最”工作存在局限性,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四)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受理事项较少,全县涉及网上审批单位共24个,在用事项数共430项,我县已录办件类型数仅82种,覆盖率仅19%。
据财政局、经信委、农委、气象局、宗教局、人社局等许多部门反映,很多上线项目我县一直没有受理过,无法进行项目二次录入。
政务中心大厅项目进驻不全,大多数窗口单位实际只有部分职能进驻中心,有的单位人进事未进,存在多头受理,明进实不进等现象。
大厅保障不足,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以前是有偿服务,去年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停止收费,该项业务改为对外公开招标,又无人响应。
因中心周边没有打字复印店,该项服务难以取消,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目前没有着落。
三、下步工作建议
对标省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有关要求,在市级联席会议后,及时召开有各乡镇、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部署我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化、规范化和便民化,加强项目前期和竣工验收部门协同,持续减少审批事项。
(二)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强企业投资项目协同审批,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实行办理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继续推行办事“最多跑一趟”,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推行企业承诺制,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四)构建行政机关涉政事务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清理和减少各项检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扩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信守招商承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五)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联动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相关部门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情况汇总
石台县“四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
一、已按要求成立“四最”营商环境领导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
县经信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蓬莱仙洞景区管委会、牯牛降景区管委会、仙寓山景区管委会、矶滩乡、横渡镇、小河镇、仁里镇、仙寓镇、大演乡。
二、县直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县发改委:
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容真实性承诺,签署承诺书。
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红黑名单”制度,推广使用“信用池州”等信用信息平台。
县经信委:
到10家重点工业企业调研,共梳理23项问题,目前已解决18项问题;
市服务企业第四分队对我县4家企业、2家银行调研,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
对全县21户重点企业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制度。
县招商局:
对2017年新引进项目和今年在谈项目做了招商引资全程代办责任人对接。
县市场监管局:
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建立覆盖全县、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
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建立配置“一单两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县编办:
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石权监〔2018〕3号)、《关于征求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意见的通知》(石权监〔2018〕1号)、《关于做好县以下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石权监〔2018〕2号)、《关于〈省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的通知》(石权监〔2018〕4号)、《关于征求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意见的通知》(石权监〔2018〕5号)等政策文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制改革。
县政务中心:
拟定了石台县《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每月按时收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四最”办上报。
推进落实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人员参加全市互联网加政务服务培训,牵头组织各乡镇对实施清单进行了录入,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进行了平台推广应用培训。
并配合县编办组织县直部门对实施清单进行编制。
促进窗口单位入驻中心大厅,挂牌成立了公安、税务两个分中心。
4月中心又增设了国税业务办理。
县住建委(县房产局):
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改动供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已完成平台建设,目前未收到相关平台业务申请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正在将纸质受理情况补录系统中。
已按要求统一使用国土部门房产测绘数据。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已按照要求完成规划预审措施。
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办事“最多跑一趟”,已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网上审批工作。
网上收费正在加快推进。
县公管局:
“徽采商城”建设上通知和指导我县相关企业参与进入徽采商城供应商库;
积极建立我县建设工程代理库,目前共有10家代理公司。
正在修订《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已出台《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及《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实现市县一体化。
县行政执法局:
已对全县电信用户建成12319城市管理热线,与移动、联通公司对接,两家公司暂因通信技术原因无法在县一级设置12319热线。
目前,我县移动、联通用户只能通过拨打市一级12319热线,由市转接至我县。
县水务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审批。
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徽石台大山生命研究院进行防洪评价,并下达了关于《安徽石台大山生命研究院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实现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13550”行动)。
在用地预审阶段,不再对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费用、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审查,不再对单独选址的审批类建设项目进行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不再对单独选址的审批类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审查。
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县级组卷、市级审查、省级审批,实现网上审查、网上补正、网上公开并下载建设用地批复,纳入市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
县政府网建立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过程信息在平台公开,登录政府网站即可查询。
县公安局:
对公安工作范围内的审批项目,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绝不允许吃拿卡要,严厉惩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勒索企业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
结合全县的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厂矿企业进行线索摸排走访调查,以实效提升安商稳商的能力。
县财政局:
已于2017年底前完成清理公布一张“网”。
根据行政审批情况,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县环保局:
印发了工作方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实施分类管理要求,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外,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简化评价内容;
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已将相关办理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告。
截止目前已完成备案226个建设项目。
县科技局:
组织人员参加了市局专利执法培训班并邀请北京3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来我县开展培训,对25家企业30余人进行了培训。
县司法局:
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44件。
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工作。
共受理申请并指派的法援案件199件。
县政府法制办:
拟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石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八个配套制度》,依据此两项制度,为30余件涉及招商引资的重大合同和文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牵头拟定了《石台县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对县行政执法局提交的《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质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法制审核,在旅游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完成了“清理交通领域各类罚款和检查。
县人防办:
对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全面摸底和对应梳理,并完成了清单编制和网上录入事项。
县民政局:
对本县的行业协会和商会进行了摸底,本县目前有5家行业协会,无商会。
目前全部行业协会已完成与行政机关的脱钩。
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石民〔2018〕30号)。
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方式对全县社会组织实际情况进行摸底。
县林业局:
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临时审核审批整合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完成九华股份牯牛降生态旅游项目使用林地组卷;
完成G3W池州至祁门段高速使用林地石台县组卷;
完成创亿矿业国家公益林调整生态影响评价。
县商务局:
摸清我县所有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我县现有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有4家。
1-4月份没有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
县安监局:
梳理县级安监部门安全评价职责。
明确安全评价已不作为县级安监部门行政审批项目。
梳理安全评价的范围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已经完成全部工作。
县文广新局:
1月份,提供石台县雾脊坡-彭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选址审核答复意见;
4月份,审核答复华能石台雾脊坡(小河)风电场项目建设选址范围内有无文物存在。
邮政公司: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快递送达协议暂未签订。
三、各乡镇、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矶滩乡、横渡镇、小河镇、仁里镇、仙寓镇、大演乡:
建立乡、村两级为民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
严格招商手续、规划,依照法定权限执行;
完善监督举报制度;
强化为民服务窗口作用。
蓬莱仙洞景区管委会、牯牛降景区管委会、仙寓山景区管委会:
制定并细化了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做了动员部署。
在景区前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和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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