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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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个人股东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及库房建筑结构图和平面图、质检证明;
5、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柜(箱、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6、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7、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8、从业人员花名册。
六、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
2、辖区派出所实地审查;
3、行政审批队审查;
4、分管局领导审批;
5、窗口出件;
6、报省厅治安总队备案。
七、审批方式
独立审批
八、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一)单位内对检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
(二)上级公安部门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查;
(三)法制部门进行执法质量检查;
(四)接受社会监督。
十、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承办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和承担相关责任损失: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的;
2、接受申请审批单位或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加娱乐活动的;
3、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大付凭证、干股的;
4、未按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办理引起行政诉讼的;
5、其他过错情形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承办人员违法违规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法违规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2、承办、审批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3、审批队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治安大队领导为责任人;
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情节较轻的,由县局纪委、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2、接受申请审批单位或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加娱乐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大付凭证、干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4、过错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未按法律法规及程序审批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的相关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造成影响的根据责任追究相关内容处理。
6、其他追究形式。
十一、廉政风险点
降级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防范措施
(一)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纪律;
(三)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程序图
整理资料入档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制度
4、责任单位
5、责任人
6、审批依据及审批条件
(2)审批依据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选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
4、《湖南省公章刻制企业管理办法》。
(3)审批条件
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第9部分:
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要求;
14、经营场所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15、制作公章设施、技术符合规定要求。
五、审批对象
申请公章刻制企业的单位
1、申请报告(应当写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处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办厂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公章刻制企业经营审批表》;
3、公安部出具的企业刻制的公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41。
9-2000)的证明;
4、企业限期进入全省印章系统、安装有关软件的承诺书;
5、企业法人代表常住户口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复印存档);
6、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7、企业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保卫人员、主要技术人员简历(附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企业验资证明;
9、企业经营场所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0、企业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安全设施清单;
11、企业制定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1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经济性质的证明;
14、企业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证明;
15、企业经营场所的平面图。
3、县局行政审批队审查;
承办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程序图
公章准刻证审批制度
7、责任单位
8、责任人
9、审批依据及审批条件
(3)审批依据
5、《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
6、《湖南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4)审批条件
16、申请刻制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17、学校刻制公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办学许可证或介绍信;
18、社会团体(含工会、协会、共青团、各民主党派)须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介绍信;
19、外省、县前来申请刻制公章、告知申请人首先到该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公章企业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公章准制证》;
20、各单位需要刻制财务、合同、业务等专用章,凭本单位介绍信。
六、审批对象
需刻制公章的单位或经营者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需要刻公章单位或私营企业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行政审批队审查;
3、窗口出件。
即办
公章准刻证审批程序图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制度
10、责任单位
11、责任人
12、审批依据及审批条件
(4)审批依据
7、《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8、《湖南省旅馆业管理办法》
(5)审批条件
21、旅馆选地符合安全要求;
22、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
23、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4、按公安机关要求,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七、审批对象
拟开办旅馆业的单位和个人
2、经营场所的房屋质检证明;
3、经营场所产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法人代表、经营者、个人股东、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有关资料;
5、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6、工商局预留名称通知书;
7、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8、旅馆治安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资料;
9、旅馆建筑平面图。
2、辖区派出所现场勘查;
3、行政审批队审查(根据情况现场核实);
5、制证发证;
6、整理资料入档。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程序图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建设方案审批制度
13、责任单位
14、责任人
15、审批依据及审批条件
(5)审批依据
9、《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10、《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组别的规定(GA38-2004)》;
1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庙宇行政许可的决定》;
12、《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和规定》
(6)审批条件
25、符合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
26、符合《银行金库》(JR/T0003-2000)《安全技术规范》(GB50348);
27、有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八、审批对象
银行业金融机构
2、《新建、改建银行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程验收)表;
3、金融监管机构及银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银行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文;
4、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物防设施设计机构图;
6、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7、安全防范产品检验报告,中国国家强制产品认证或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8、金库、保管箱库施工人员身份复印及从事的工程;
9、运钞车停靠位置及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10、房产租凭或产权合同复印件,租凭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3、分管局领导审批;
4、窗口出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建设方案审批程序图
申办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许可审批制度
16、责任单位
17、责任人
18、审批依据及审批条件
(6)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7)审批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文件;
2、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4、场所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
5、保安服务公司场所建筑结构平面图。
九、审批对象
拟办保安服务公司的单位和自然人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构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大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
(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五)枪大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
申请设立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愿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需提交下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拟设立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
(二)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县公安局行政审批队初审;
4、上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备案;
5、窗口出件。
上报审批
30个工作日
九、收费情况
无
十、监督检查
十一、责任追究
3、审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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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 特种行业 许可 审批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