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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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监理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1.3《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8)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第91号令)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第28号令)
1.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
1.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
1.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1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共青城市南湖新区永盛路道路工程
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
共青城南湖新城管委会
施工单位:
江西连城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江西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拟建道路位于共青城市南湖新区,道路北起纵一路终点(原设计)途径金融大道(同期设计),规划路、五四大道(己建)文盛路(己设计)、青年大道(己建)、井岗山大道(已建)、南止鄱阳湖大道(己建)、道路设计全长3223·
752m路幅宽度为28m。
起纵一路设计终点为K0+000处,本次设计起点为纵一路原设计终点,金融大道(同期设计)平面图在规划基础上向南偏移98·
104m,根据建设单位意见,K0+000-K0+098·
104仍为纵一路施工范围,本次仅为该段平面,、纵断进行示意,要求其平面、纵断与设计保持一致。
井岗山大道与鄱阳湖大道路段根据建设单位意见,不在本次施工范围,本次仅为该段平面、纵断进行示意。
综上,本次施工起点为K0+098·
104(金融大道交叉口),施工终点为K2+670·
116(井岗山大道交叉口)施工全长为2572·
012m。
2、本次设计内容为:
道路工程、道路桥涵工程、道路排水工程、道路标志与标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行道树部分)等。
车行道:
1.5%,直线型双向路拱。
人行道:
2.0%,直线型单向路拱。
3、工程地质评价:
根据拟建道,钻孔揭露情况,拟建线路的各岩土层分析评价如下:
①杂填土广泛分布于拟建路线段,揭露厚度整体不大,土质均匀性较差,工程性能差,未经处理不能作为路基和路基填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不能作为小型构筑物的基础持力层,建议作挖除处理,挖除全部填土后再进行分层回填压实。
②耕土:
流塑状,广泛分布于拟建路线段,属高压缩性土,工程性能差,不能作为路基和路基填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不能作为小型构筑物的基础持力层,分布于表层可进行挖除换填处理,分布于深部可不进行处理。
③粉质粘土:
主要分布于整个路线段,呈软塑为主局部可塑,揭露厚度为2.1~11.80m,厚度变化较大,土质较为稳定均匀,压缩性中等,工程性能一般,可作为路基和路基填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可作为承载力要求较低的小型构造物的基础持力层。
④卵石土:
主要分布于ZP18,ZP19路线段,城硬塑,揭露厚度为土质较为稳定均匀,压缩性中等,工程性能一般,可作为路基和路基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可作为承载力要求较低的小型构造物的基础持力层。
⑤全风化泥质粉砂岩:
主要分布于整个路线段,呈软塑为主局部可塑,揭露厚度为0.38~9.0m,厚度变化较大,土质较为稳定均匀,压缩性中等,工程性能一般,可作为路基和路基填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可作为承载力要求较低的小型构造物的基础持力层。
⑥强风化泥质粉砂岩:
主要分布于整个路段,呈硬塑,揭露厚度为土质较为稳定均匀,压缩性中等,工程性能一般,可作为路基和路基填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可作为承载力要求较低的小型构造物的持力层。
⑦中风化泥质粉砂岩:
工程性能高,但埋深深,不宜作为路基几路填筑土的基础持力层,也不宜作为管道基础持力层,但可以作为桥梁桩基的基础持力层。
综上所述场地内各岩土层杂填土、耕土及中风化泥质粉砂岩不能作为地基基础持力层,粉质粘土层、卵石土、全风化泥质粉砂岩、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可作为地基基础和小型构筑物的基础持力层,其余土层不宜作为地基基础持力层,耕土及中风化泥质粉砂岩需进行地基处理,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可作为桥梁桩基础的基础持力层,总体评价场地地基均匀性一般。
根据«
地勘报告»
,对道路路基基底进行处理:
1)先清除地表草皮、腐植土以及植物根须等(其深度根据各地段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设计道路均按50cm计算),再碾压,压实度≧91%。
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宜≧30MPa。
2)K1+605+K1+700、K1+785-K1+815、K1+860-K1+881段现状存在部分杂填土(厚度≦4m),根据地质勘查报告,该杂填土无法满足道路填土要求,为了保证道路路基压实度,本段路基行车道范围杂填土全部挖除外运,再回填合格土。
3)K2+000-K2+080、K2+455-K2+670段现状存在部分杂填土(5.7m≦厚度≦13.6m),根据地质勘查报告,该杂填土无法满足道路填土要求,为了保证道路路基压实度,对本段杂填土进行处理。
由于本段杂填土厚度较大,该段行车道范围翻挖300cm后回填100cm片石为承托层,再回填20cm碎石嵌缝,再回填合格土。
该路段回填土完成后应进行工后沉降检测,检测数据在满足路基容许工后变形规范要求下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4)K0+020-K0+045、K0+910-K1+000段现状存为水塘。
由于施工范围内水塘面积仅在占现状水塘面积的一小部分,该部分水塘采用抛石挤淤方式处理,回填片石至施工水位以上0.5m,再回填0.2m碎石嵌缝,碾压夯实后回填好土。
5)K0+330-KO+390、KO+412-KO+421、KO+850-KO+858、K1+348-K1+390、K1+735-K1+785段现状存为水塘。
由于地勘仅对部分水塘进行了勘测,本次设计根据地勘报告及现场调查情况进行设计,所有水塘采用抽水清淤方式处理,清除淤泥后回填50cm片石承托+20cm碎石嵌缝,最后回填合格土。
6)在路基填挖结合部采用双层土工格栅进行路基加固。
4、技术标准道路等级:
城市次干道。
设计车速;
40km/h
路面类型:
沥青混凝土路面。
交通等级:
中型交通量路面设计标准载:
BZZ-100。
设计荷载:
城-A级。
涵洞设计洪水频率:
1/50。
交通饱和设计年限:
15年
路面结构设计年限:
10年。
抗震设防标准:
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峰值为0.05g。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制。
雨水设计流量:
按汇水面积暴雨强度及径流系数计算,重现期取2年。
污水设计流量:
以日平均用水量为基础,结合折污率计算。
设计安全等级:
三级。
车道平均亮度:
1.0cd/m2
合同工期;
243天
造价:
2640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7年7月11日
5、路面结构设计如下: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0m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80mm,水泥稳定碎180mm,水泥稳定碎180mm,未筛分碎石200mm。
第三章安全总目标
3.1安全总目标:
本项目监理部的监理目标定为“一创造、一杜绝、三无”的总目标。
3.1.1“一创造”:
即创造安全文明工地;
3.1.2“一杜绝”:
即杜绝重伤事故;
3.1.3“三无”:
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
3.2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有以下几个方面
3.2.1防机械伤害事故
3.2.2防交通事故
3.2.3防火灾事故
3.2.4防落水事故
3.2.5防触电事故
3.2.6防高处坠落事故
3.2.7防中毒事故
为实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的总目标,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环境,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使本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监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四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流程
4.1组织机构
4.2安全监理流程:
`不合格
4.3职责:
4.3.1总监理工程师(总代)职责
4.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3.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现场的日常工作。
4.3.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3.1.4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3.1.5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可进行人员配调,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其工作。
4.3.1.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4.3.1.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4.3.1.8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4.3.1.9调解业主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3.1.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3.1.11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4.3.1.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3.1.13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建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3.2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4.3.2.1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3.2.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3.2.3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总监理工程提建议。
4.3.2.4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规范和安全专项方案搭设安全设施(如:
标志、警示牌、消防砂、消防池、消防器等)。
4.3.2.5检查进场机械设备、购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情况,消除不安全隐患,合格时予以签认。
4.3.2.6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4.3.2.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3.2.8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和验收。
4.3.2.9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及其它与工程安全有关事宜。
4.3.2.10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3.2.11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汇报和请示。
4.3.2.12根据本专业监理工程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3.3监理员的职责:
4.3.3.1在安全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4.3.3.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材料、机械设备人力及其使用情况、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3.3.3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流程及施工工作进行检查和记录。
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3.3.4复核或从施工现在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3.3.5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4.3.3.6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4.3.3.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专业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3.3.8提任旁站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工程师汇报。
4.3.3.9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五章安全监理程序
5.1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5.1.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的编写、审批。
5.1.2安全生产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5.1.3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修改时,按程序由原编写审批人员批准。
5.1.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1.5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5.1.6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议价。
5.2审查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资料(文件):
5.2.1安全资质证书
5.2.2施工许可证
5.2.3营业执照
5.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的设置配备等。
5.2.5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5.2.6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5.2.7各个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及管理情况。
5.2.9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状况。
5.3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质。
5.4审核施工单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5.5审核安全施工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厂家合格证书。
5.6现场检查、监督、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5.7跟踪监理,根据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个工程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洪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其内容为:
5.7.1检查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抽查和检测。
5.7.2应将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写入监理日记中。
5.8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附表二:
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流
符合要
符合要求不合要求
附表三: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流程
无
↓
缺
不合要求
存在隐患
不合要求
第六章安全监理制度
6.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1.1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作(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
6.1.2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监理的安全监理负责。
6.1.3总监理工程师(总代)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6.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2.1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立健全审核验收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及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
6.2.2监理单位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6.2.3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内业资料,并分类、立卷归档。
6.3工地例会制度
6.3.1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总代)支持召开,原则上每周一次,视工地情况推延,但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5天。
6.3.2工地例会的参加人员应有: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各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人员。
6.3.3若遇重大技术问题需要处理时,还应特邀质监站、设计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6.3.4工地例会内容:
6.3.4.1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分析未完成事宜的原因何在。
6.3.4.2分析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状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提出改进措施。
6.3.4.3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和落实措施。
6.3.4.4检查工程安全质量的核定及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6.3.4.5监理单位整理成会议纪要发送至参加会议单位。
6.3.4.6其它事宜。
6.4工程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制度
6.4.1工程专题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
6.4.2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主持召开,建设单位(或现场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可应邀质检及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6.4.3专题会议经参会各方充分讨论议定后,应有决定性结论,如会议达不到决议时,应说明原因,拟定下次开会时间。
6.4.4会议中议定(决定)对参会各方具有的束力,但不具备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6.4.5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可视会议具体内容,以监理日志或会议纪要形式出来。
6.5监理日志制度
6.5.1监理工程师(或总代)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日志,并督促,检查专业工程书写监理日志,并按要求各项目部监理人员建立监理日志档案。
6.5.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书写各专业的监理日志,若监管多个工程项目,则按不同工程分别书写监理日志,每个项目工程应对应一个监理日志。
6.5.3监理日志应详细记录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安全质量情况等资料,监理的格式书写由监理公司统一制定,要求书写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6.5.4总监理工程师(总代)要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的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规定,监理日志统一存档。
6.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安全专项《方案》审核制度
6.6.1总监理工程师(总代)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
6.6.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方案。
6.6.3在工程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以及内部自审的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报审表”送监理部。
6.6.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在约定(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项目专业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总代)审核签认。
6.6.5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此方案时,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签发书面意见,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重新审查。
6.6.6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6.6.7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施工单位公章。
6.6.8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6.9技术发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查。
6.6.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为:
6.6.10.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6.6.10.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
6.6.10.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技术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意见。
6.6.10.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施工合同要求。
6.6.10.5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力进投计划是否相协调。
6.6.10.6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6.6.10.7施工安全、质量保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施工部署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6.10.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6.6.10.9安全环境,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6.10.10季节性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
6.6.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成后,应形成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6.6.1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发给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6.7安全监理督促检查制度
6.7.1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单位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7.2项目监理部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为:
6.7.2.1检查安全资料是否按要求审核,安全资料是否与安全进度同步。
6.7.2.2检查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合要求。
6.7.2.3特种岗位是否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作业。
6.7.2.4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落实。
6.7.2.5检查既有管线设施是否受施工影响。
6.7.2.6检查临时用电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其内容包括:
6.7.2.6.1配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箱五线”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7.2.6.2电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保制度”严禁两只拖箱连在一起使用。
6.7.2.6.3检查电气作业人员的山岗证(并在有效期内)
6.7.2.6.4检查施工用电区的标志是否醒目。
6.7.2.6.5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远离电焊作业区。
6.7.3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应及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并协助安全监督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6.8安全监理的巡视制度
6.8.1安全监理巡视的主要内容为:
6.8.1.1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6.8.1.2安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8.1.3有关安全及其它监理资料的整理情况
6.8.1.4劳动纪律、上岗执行情况。
6.8.1.5现场监理的工作表现情况
6.8.1.6现场设置的提示、警示、警告等各种安全防范情况
6.8.1.7施工现场应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应设置醒目的告示牌,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6.8.1.8施工现场(工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8.1.9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坠、防水(山洪)”等工作。
6.8.1.10项目监理应将巡视、检查结果整理成文,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6.9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6.9.1监理工程师(或总代)负责组织监理月报的编制。
6.9.2监理月报的编写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时间为每月25日---30日,监理月报是对上月安全施工情况及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下月几号前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
6.9.3安全监理月报的内容为:
6.9.3.1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6.9.3.2本月安全监理部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9.3.3本月存在的文明施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6.9.3.4本月参加各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资料。
6.9.3.5本月项目监理部有关方面的收发文情况及处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6.9.3.6本月对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质量监理的综合评价。
6.9.3.7下月安全监理的工作计划。
6.9.3.8收集工程安全的资料(包括无形及有形照片)。
6.10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制度
6.10.1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整改,应进行专人跟踪负责制度,谁发《监理通知单》谁负责督促落实。
6.10.2在特殊的情况下(如大范围、大面积)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落实。
6.10.3整改落实流程:
附表四:
6.11安全监理总结报告制度:
6.11.1安全监理工程师阶段性的总结其内容如下:
6.11.1.1监理部组织机构及工作时间。
6.11.1.2工程阶段性的概述(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
6.11.1.3工地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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