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司法考试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doc
- 文档编号:2028419
- 上传时间:2022-10-26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07.50KB
至司法考试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doc
《至司法考试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至司法考试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doc(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02-2010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10年)
95.公司主张,双方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时,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该《认购书》无效,以此为基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应无效。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之一
B.《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条件
C.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该合同有效
D.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变化的,房屋可另售他人
「答案」ABC
「考点」商品房预售
「解析」
选项A正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选项B正确。
《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是一个独立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合同,《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这个合同并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条件。
选项C正确。
题干中给出"高某在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后,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据此可知,公司与高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则该预售合同有效。
选项D错误。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房屋另售他人。
96.公司还主张,公司在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该合同尚未报区政府房地产管理局备案,故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该合同未经登记备案不受法律保护
B.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不是合同的生效条件,该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C.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未登记备案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D.商品房预售合同无需登记备案,当事人在房屋交付时办理产权登记即可
「答案」B
「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备案与否不影响合同生效。
97.经双方协商,高某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但在款项支付问题上,双方发生分歧。
高某要求返还80万元首期房款本息并双倍返还定金。
公司主张只退还80万元首期房款和一万元"保证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A.商品房预售合同无约束力,只能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
B.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但《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无效,故应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
C.《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应该支持高某的主张
D.开发商违约,高某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答案」CD
「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
「解析」由上面题目分析可知,《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应当支持高某的主张。
(2009年)
95.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
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
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
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
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
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接管。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可以对该商业银行实行接管。
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服务。
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
选项A错误。
该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
96.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
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
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
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
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后对银行相关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选项A正确)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选项B正确)
(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97.经采取处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均认为可适用破产程序。
如该银行申请破产,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 )
A.该银行应当证明自己已经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该银行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当成立清算组
C.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前应当得到中国银监会的同意
D.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清偿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破产。
《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008年)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95.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答案:
A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法律教/育-网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6.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答案:
AB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教育网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因此,BC项说法错误。
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
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
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因此,A项说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题中,“李某已无工作”不属于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B项说法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C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经济法 定项 选择题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