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青卫医138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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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其它卫技人员职称证书编号
执
业
情
况
小
结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
年度
考核
情况
单位签章:
定
期
考
核
成
绩
工作
成绩
考核单位意见:
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章)
职业
道德
机构责任人签字:
业务
水平
委托考核机构意见:
1、继续医学教育:
分
2、考核结果:
分
考核机构负责人签字:
判
标准:
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请详细注明)
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市、区(市)县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良好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2
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考核成绩一览表
(2008年度)
考核机构名称(盖章):
日期:
2008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考核专业
成绩
成都市卫生局文件
成卫医〔2008〕122号
成都市卫生局关于有效开展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市局注册工矿及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和保证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结合实际,拟对考核组织程序进行一定调整,现将有关运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考核机构(包括市局注册的其它专科医疗机构)在本
年度12月10日前组织并完成本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
对其它门诊部、诊所等不具备考核条件的机构,由其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并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方面。
考核内容按照《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和附件要求执行(成卫医〔2008〕11号),其中业务水平考核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评。
三、考核工作完毕后,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各考核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填写至《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汇总表》(附件1)和《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业务水平考核成绩一览表》内(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以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件报送至成都市卫生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各考核人员执业所在机构负责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库和其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内;
其它卫生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记入其《职称证书》的备注栏内。
五、本年度定期考核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之一,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各考核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法规范开展考核工作,不得走过场和弄虚作假,保证定期考核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从本年度起定期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管理,且考核原始资料保留2年备查。
六、成都市定期考核办公室要负责做好考核工作的指导和上报数据的收集、复审,以及对考核基本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向成都市卫生局报告备案;
负责建立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档案信息库,及时在成都市卫生信息网上将人员当年考核结果予以社会公布等。
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考核工作流程
范戎、董晓静(成都市定期考核办公室)
联系电话:
81709435、66653044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考核流程
第一步:
各考核机构进入成都市医学信息所()的《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在“考试管理”模块的“考试报名”栏内填入被考核人员的基本信息(目前报名工作已停止)。
第二步:
各区(市)县卫生局审核本辖区和区注册的考核机构报名资料;
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办公室审核市直属和市注册机构的报名资料,以及各区(市)县卫生局上报的资料。
第三步:
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将报名资料返回各考核机构组织自行考核。
第四步:
业务水平考核由各考核机构根据卫生部和成都市卫生局考核要求自行出题、自行组织考核和评卷(要求:
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考核)。
第五步:
1.将考核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考核结果填入《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业务水平考核成绩一览表》(附件2)并同时报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办公室备案;
2.进入《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的“考试管理”模块的“考试记分”中进行结果登记。
第六步:
各考核机构完成《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汇总表》(附件1)录入并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办公室
(成都市医学信息所)
主题词:
卫技人员考核通知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办公室2008年11月10日印
(印3份)
成青卫医[2007]73号
转发《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区属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局注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现将《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成卫医〔2007〕8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学习,加强宣传,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青羊区人民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儿童专科医院、青羊区中医医院、青羊区妇幼保健院、青羊区医学会为我区考核机构,主要负责并组织本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并承担我局委托的其他机构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上述考核机构应当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定期考核工作小组和考核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能,并于11月23日前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备案。
四、2007年12月31日前,上述考核单位按《方案》要求,完成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
其余各单位按照《方案》相关要求,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的考核工作(业务水平考核由我局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另行安排),并且上报《青羊区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情况统计表》。
五、各考核单位要保证定期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考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考核机构和个人,将严肃查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考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核机构资格。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1.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定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泽亚
副组长:
傅菡珠、叶鹏、陈云、涂德刚、张士国
成员:
黄敏、黄蓉、李虹、樊莉、李建英
2.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主任:
黄敏
副主任:
王蜀晋、樊莉
张红彬、李永菁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医政科
卫生定期考核通知
抄送:
青羊区医学会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印
(共印8份)
青羊区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情况统计表(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龄
从事
专业
从事本专业的年限
考核周期内是否受有良好记录
考核周期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考核周期内是否通过晋升职称、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是否符合考核简易程序
工作成绩
考核情况
职业道德
注:
1、本表各机构可以自行复印,表格宽度可自行调整;
2、从事专业为:
内科、外科、中医、口腔、护理、药剂、检验等;
3、从事本专业的年限由各单位负责进行审核;
4、如果具有良好记录、通过职称晋升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中医管理局
成卫医〔2007〕84号
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中医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
各区(市)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预防、保健卫生机构,市局注册工矿及民营医疗机构,成都市血液中心:
为全面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成都市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本行业各专业相关管理等规定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机构认真学习和组织落实,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和贯彻执行。
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中医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提高职业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成都市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本行业各相关管理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在严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关的基础上,实施医师和其它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制度,以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动态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执业活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分别成立市、区(市)县两级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成都市卫生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设于成都市医学信息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考核办),具体负责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和技术性工作,主要承担业务水平考核试题的命题组卷、考核时间和考核机构公告、考核表格制定、考生报名审核;
负责各考核机构工作程序的安排和考核人数的汇总统计、分发考核成绩并受理成绩查询;
负责对考核基本情况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成都市卫生局报告备案;
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档案信息库,保证各数据资料的真实完整;
负责对不合格考核人员的专业继续教培训和再次考核等。
成都市卫生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局领导及医政、人事、科教、党办、纪检、疾控、中医、妇社、农卫、计财等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卫生局考核办公室由医政处、人事处和医学信息所人员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考核机构:
本着谁注册谁考核的原则,成都市卫生局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以下单位为考核机构:
1.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
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主要负责并组织本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
2.成都市医学信息所负责组织成都市卫生局注册的其它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
3.各区(市)县卫生局可委托以上考核机构负责并组织本辖区内县级以下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
其委托的考核机构必须报成都市卫生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机构职责:
各考核机构按照市考核工作办公室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承担和组织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定期考核评定工作,并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考核机构工作管理制度,检查和指导定期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四)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成立定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并建立个人执业考核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全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各考核机构做好执业人员的动态监控和考核管理。
三、考核对象和考核方式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成都市市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包含乡镇卫生院、工矿企业和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中依法取得医师、护士资格,以及其它取得卫生技术专业职称并在该机构中执业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从2007年开始,凡2005年底前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医疗护理人员和其他已获得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均要参加本年度定期考核,以后工作累计2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其它卫生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按照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全面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三个方面。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考核方式为:
个人总结、述职和单位评定。
其考核工作由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市考核工作办公室复核。
业务水平的考核方式为适时考核和周期考核相结合。
1.适时考核。
由执业机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和抽查。
主要内容是抽查被考核人的医学文书,包括对病历、处方和报告单(5份以上)的书写质量进行评价,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操作等进行考核。
适时考核每周期内须进行2次以上,并将结果记入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考评档案》。
2.周期考核。
由市卫生局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每2年一次。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判定
(一)考核内容
1.业务水平:
主要考核其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常规和规范的应知度,以及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应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具体内容见附件:
《医师、护士、药剂、检验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内容》。
2.工作成绩: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其履行职责和遵守制度,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的情况;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做到优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旷工和超规定休假的情况。
具体内容依据卫生部及人事部门规定的考核内容实施。
3.职业道德:
主要考核其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廉洁自律的情况,是否遵守医德规范,依法执业、作风正派、尊重病人的人格、权利与隐私;
有无以职谋私和不良行为记录(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分别纳入各专业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内容)。
具体内容暂按附件《成都市卫生专业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实施,待卫生部制定的有关行业职业道德考核标准下发后按卫生部考核内容执行。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是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综合考核的总体评价。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工作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
1.合格:
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项考核均达到合格要求的为定期考核合格。
2.不合格:
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项考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定期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判定标准
1.合格判定标准:
业务水平判定标准由成都市卫生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
工作成绩判定标准按照成都市人事局(成人发[2004]10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职业道德判定标准按《成都市卫生专业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内容》执行(附件四)。
2.不合格判定标准:
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工作成绩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
(一)至(十二)项规定的;
3)违反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一)至(十四)项规定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专业执业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情况。
5)违反相关行业、专业、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五、考核程序与考核组织
(一)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分为一般考核程序和简易考核程序两种。
1.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的考核内容为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项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执行一般程序:
5年以下执业经历的人员;
具有5年以上(含年满五年)执业经历,但在考核周期内无良好行为记录的人员。
2.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考核内容为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两项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执行简易程序:
具有5年以上(含年满5年)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人员;
具有12年以上(含年满12年)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在考核周期内通过国家专业资格类考试或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人员;
通过市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考核组织
1.市卫生局考核办公室于定期考核前60日公告考核时间和委托的考核机构。
被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考核机构报名并参加考核。
2.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执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与其年度考核和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相衔接。
在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表》(内容及样式由市卫生局统一制定)并由法人或负责人签署评定意见后,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表》和考核人员名册报成都市卫生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考核机构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3.各考核机构复核无误后,在《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负责及时安排业务水平的测评。
4.将业务水平测评结果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情况相结合,综合后做出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不合格”要注明原因,并在《成都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汇总名册报成都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简易考核程序的人员考核结果一并上报)。
5.市考核工作办公室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以电子文档报成都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员的执业所在机构,由执业所在机构负责通知本人。
6.各考核机构将卫生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并录入执业注册信息库;
成都市卫生局将在成都市卫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考核信息。
各区(市)县卫生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述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成都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
六、考核结果处理
对考核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采取如下处理措施,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一)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
(二)接受专业培训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三)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或经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考核机构对其不合格项目再次予以考核。
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
(四)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其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给予公示。
(五)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机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
七、考核费用
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都市卫生局划拨一定专项资金保证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办公经费、设备购置、专家命题阅卷,以及各考核机构的组织实施、考官劳务等工作开支。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资金,并接受市卫生局财务监督和审计。
八、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定期考核工作纳入医院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指导,认真部署,严格管理,抓好落实,提高考核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各考核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大考核力度,依法组织和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核规定,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站在依法执考和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人民健康负责的高度来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定期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聘用、晋升晋级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激发和调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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