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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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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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马口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质量标准化的整体水平,狠抓规范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技术素质,创建精品工程,不断促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
特制定新安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采煤
(一)工作面及煤壁机道:
1、一架一表必须按标准安设齐全,一架一表位置统一,成一条直线,确保初撑力≥24Mpa,并做到读数准确、真实。
2、支架架间照明、通讯、喷雾安设成一条直线,照明安装在前立柱中间,通讯安装在工运机架上,喷雾安装在支架前梁左上方位置。
3、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支架垂直于顶底板,最大偏差不超过±5°)。
4、工作面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卸载。
5、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6、煤壁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实现机道顶板无伞檐。
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50mm,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00mm。
7、工作面必须根据煤层倾角和赋存情况予以调斜,保证支架、溜子不上窜下滑。
8、机道内不得有矸石、杂物,溜子平直。
(二)两巷端头及超前:
1、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护的使用符合作业规程有关要求(与工作面五图一表相符)。
2、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直线偏差<±100mm。
出口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0m。
两道片帮时,必须采取防片帮措施,用金属网护帮。
3、超前支柱初撑力压强≥11.5Mpa,支柱使用标准防倒杆固定牢靠;支柱钻底量≤100mm,否则必须穿铁鞋且将铁鞋上表面露出,铁鞋链挂勾挂在支柱手把上。
4、密集排支柱必须打双排支柱,老塘侧为支撑柱,煤壁侧为戗柱,柱距不大于300mm,并使用标准防倒杆。
密集排切顶线与工作面液压切顶线支架保持一致,切顶排及戗柱支柱要支设成一条直线。
5、工作面机头尾各两架端头支架滞后工作面支架不大于0.8m;转载机尾滞后面溜中心线不大于2.4m。
(三)两巷文明生产:
1、工作面两巷及卫生区域内都必须进行挂牌管理,各类宣传管理牌板要整齐划一、悬挂统一、新颖耐用。
2、巷道底板平整、干净,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巷道内杜绝使用铁丝吊挂、捆绑设备,巷道内杜绝直径大于30mm的矸石、煤块。
两巷无杂物,无压车,水沟清挖彻底,安全硐、绞车窝、皮带底无浮煤、杂物;
3、电缆、防尘管路在巷道两侧实现一条线吊挂,管线上不得有浮尘积聚,且不得放其他物品。
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小线挂小勾,大线挂大勾,杜绝铁丝吊挂现象,做到平直、整齐、标准,与巷道坡度一致;巷道必须打标准吊挂眼,眼距不大于1.5m;过巷处采用专用电缆勾,吊挂整齐、美观
4、巷道低洼处要设置水仓,并设有栅栏,挂警示牌及管理牌;水泵要吊挂管理,不能沉于淤泥之中。
6、水管路要在无锈蚀的情况下分别刷橙、蓝颜色的漆,且由里向外按节用白漆印顺序号,字体大小要统一规格,字要面向人行道侧,粘贴流向、管径、用途参数,两路及以上管路的字要在同一铅垂线上。
7、所有刷漆设备要求表面光洁,无漆瘤及薄厚不匀处,不同颜色的漆交汇处要与规定界面在同一横截面上,不准参差不齐。
8、巷道安全峒及绞车窝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卧铺。
(四)物料定置管理
1、物料集中码放时的原则是:
从多到少,从大到小,由长到短,从高到低依次分类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各种材料要有专用材料架码放,做到所有材料备件上架入箱,严禁就地码放材料备件。
2、物料码放要在避开淋水顶板完好处,综机配件齿轮、轴承对口等处要全面抹黄油防止锈蚀,各类液压管件头要封堵严密,防止脏、杂物进入,沿一头摆放整齐,单体支柱要封堵。
3、支护材料、备品配件要分类整齐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距道不小于500mm,无道处要留有1m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钢、轨道、钢管、方木等较重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2m,穿杆、小料等较轻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5m;要求所有的物料全部上架码放,各种材料备件架要间距一致、横竖成线。
4、物料、备品配件要挂牌管理,牌板要统一,牌板上要标明物料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负责人,物料的数量要与牌板所标明的数量相符。
(五)泵站与移变管理
1、确保泵站及管路系统无漏、窜液现象,泵压达到标准要求(≥30MPa)。
2、乳化液浓度达到标准要求(3~5%)有自动配比装置。
3、乳化液泵及泵箱有调平装置,有自动供水装置、泵箱电子液位显示装置。
4、移变各台电气设备都必须台台完好,无失爆,无漏电、无短路保护,整定值合格,接地保护合格。
5、电缆吊挂严格按机电部门有关标准执行,移变后电缆用专用电缆滑轨吊挂,移变列车电缆全部走顶棚,摆放整齐。
6、移变列车各类电器设备的卫生保持清洁,移变列车顶棚齐整,保持在同一水平。
7、移变列车工具箱内各类工具、配件、电气小件等码放整齐有序。
(六)油脂库
1、油脂库应使用统一制做的移动式专用油脂库,并确保卫生清洁,无滴油、撒油现象。
2、各类油桶上架管理并分类摆放整齐,专桶专用,不得混用;放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放油阀。
3、油脂库必须挂牌管理,标明各类油脂的名称、型号、注油量、单价、负责人,做好记录。
4、油脂库内必须有设备润滑图表,标明各类设备的注油位置及注油量。
5、油脂库必须按标准设沙箱一个,存沙不小于0.3m3,灭火器2个,灭火铲2个。
(七)图牌板管理
工作面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
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悬挂位置:
⑴工作面名称牌在工作面两巷门口处,悬挂在人进入工作面时易于看到的一帮。
四位一体开工牌要求挂在工作面入口处。
⑵五图一表及区(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工作面机轨巷巷口位置,行人侧巷道的帮上,人易于观看的位置。
⑶材料标志牌挂在码放材料侧的巷道的帮上,物料标志牌要求悬挂高度统一,成一条直线。
具体位置在材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⑷设备配件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位置,对一些不好挂牌设备配件可挂在放设备侧的帮上。
原则上牌板高度要保持一致。
⑸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点附近巷道帮上靠人行道侧人员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⑹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7)电气设备、“小电”标志牌张贴规定:
1、80开关贴在上接线腔与下接线腔中间(侧面)。
2、QBZ-120贴在开关左侧、喇叭口下方。
3、QBZ-120N贴在开关左侧、喇叭口下方。
4、补偿器贴在左侧喇叭口下方。
5、QJZ-300贴在小喇叭口左侧。
6、QJZ-200贴在显示窗口左侧。
7、QJZ-4×315贴在左侧停止按钮处。
8、照明信号综保贴在产品标志牌右侧。
9、母线盒贴在大盖右下角。
10、“双按”、“三按”贴在接线腔上面中间部位。
11、“三通”、“四通”应贴在正面标志牌上方,下边与标志牌上边齐。
12、综合电铃应贴在电铃底座,左右两边中间分界线为齐向上贴,但必须贴在靠人行道的侧面上。
13、标志牌内容填写必须符合《标志牌填写规定》,并使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要规范、准确、工整、清晰,与现场实际相符。
掘进
(一)巷道工程质量:
1、炮掘巷道
⑴积极推行流程控制,采用光面爆破,每班必须画出光爆轮廓线,并定出炮眼位置,炮眼要定在巷道轮廓线上。
⑵要求每班必须打出上部交班炮眼(半圆拱巷道以拱基线为准,矩形巷道顶眼下1m范围内必须施工交班眼),接班后再施工下部炮眼,采取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爆破。
⑶炮眼布置必须达到光爆技术要求:
炮眼平直,间距符合规程要求,最小抵抗线不得大于规程要求;周边眼距不得大于300mm,二圈眼距不得大于500mm,底板眼的眼距不得大于500mm,掏槽眼距不得大于1500mm。
⑷装药量必须符合规程或措施要求,严禁超量装药;要求每班必须验收残眼,周边眼的残眼率不得低于50%,残眼痕率不得低于炮眼长度的50%。
⑸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一般情况下眼深不少于2.0m,循环进度不得小于两排(特殊情况除外)。
⑹水沟施工达到平、直,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其外沿必须成直线,对水沟底板要进行浆底。
(7)所有巷道中、腰线必须标志到耙装机机身处,腰线用红白漆粉刷,上刷白色,下刷红色,粉刷线宽各为10mm。
自该处到掘进迎头必须设立腰线点、中线点。
(8)具体验收标准:
巷道宽度:
①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100mm;主要巷道为0-50mm。
巷道高度:
①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100mm;主要巷道为0-50mm。
②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200mm;主要巷道为0-100mm。
2、架棚巷道
⑴所有架棚巷道必须符合架棚巷道质量标准化要求,棚距、扎角、迎山角、水平角、枇子、撑杆的数量等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⑵腰帮接顶:
顶帮枇子必须均匀布置,一般要求为顶部6块、帮部4块,腰帮接顶时枇子露出工字钢的长度不得大于100mm,两端露出均匀;
接顶时,工字钢梁上靠近两端的枇子距离梁端头距离不得大于200mm;腰帮时,帮部最上部枇子距离工字钢梁不得大于200mm;
⑶撑杆布置必须成线,牢固有力,无松动、加刹现象。
要求所有架棚巷道必须标志撑杆线,撑杆线采用红柒或白漆在棚腿上绘制,宽度为15mm,撑杆上面与撑杆线上面一致。
⑷当顶帮煤岩体破碎时,应在枇子上(外)部,铺设塑钢网。
⑸棚梁一般为水平,淋肩度数不得大于0.5度;棚梁与棚腿必须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明暗不齐。
⑹相邻棚腿间扎角误差一般不得大于±20mm/m。
⑺棚距误差不得大于±50mm。
⑻三角线误差不得大于±50mm。
⑼棚梁距离中线误差不得大于±20mm。
⑽棚腿必须栽在实底上,若无实底必须采取措施。
⑾架设对棚时,棚梁、棚腿必须高底一致、不得出现缝隙。
⑿水沟施工铺设矿统一导水槽,达到平、直,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其上沿与道板上面平。
⒀具体验收标准:
①架棚巷道上宽棚梁两端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30mm;主要巷道为0-10mm。
下宽验收棚腿扎角误差为:
0-10mm。
②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50mm;主要巷道为0-30mm。
3、锚网、索支护巷道:
⑴锚杆间排距、角度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施工时严格按线,做到横成排、竖成行,锚杆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50mm。
⑵巷道顶板及沿空送巷顶、帮铁锚杆外露长度为30~50mm。
其它巷道帮部铁锚杆外露长度为10~30mm,竹锚杆外露长度为50~80mm。
⑶安装托盘时,其托盘的方向与巷道方向要垂直,做到横平竖直。
⑷挂网时,一律采取对接,严禁压差,连网时扎结点间距为100mm,扎结点的扎丝头不准露出网的外平面,并且抿到方向应一致。
⑸采用锚索支护的其外露长度为200mm,误差±50mm。
⑹水沟施工铺设统一导水槽,达到平、直,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其上沿与道板上面平。
⑺巷道不得有赤脚、穿裙、马腿现象。
⑻具体验收标准:
巷道宽度:
①锚网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100mm。
巷道高度:
①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150mm。
②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
一般巷道为0-200mm。
(二)掘进文明生产标准:
1、巷道卫生
⑴责任区巷道底板平整,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深不超过0.1m,长不超过5m)、无直径30mm以上的块矸(块煤)。
⑵胶带机必须清理到H架脚以下,尤其是靠帮一侧,必须配有专用的清理工具,如长把钉耙、平板扒子、铲子。
交班时必须做到皮带下无浮煤。
⑶有轨道的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轨枕上平面以下20mm。
⑷巷道掘进时,所有低洼点应设有沉淀池及水仓,水仓深度应大于1m,水仓四周应采用沙灰砌筑,厚度不少于100mm,布置在巷道底板的水仓要加盖板,布置在帮部的水仓应设护栏。
⑸施工场所应有材料库,应设有挂衣架、工具箱等。
⑹电话应安装在安全硐内,有电话号码表。
2、材料管理
⑴材料实行分类、分层码放,定置、线性、数码管理。
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轨道不小于0.5m。
规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个侧面平齐;长短不一致的要求两个侧面平齐。
材料放置间距和外侧位置一致,视觉成线。
分层放置的每层数量一致,锚杆杆体、锚杆盘,工具要上架。
⑵井下支护材料的存放量不得超过5天的用量。
⑶所有材料必须上架、进箱存放,所有使用的架、箱必须统一规格,摆放整齐,做到整齐划一。
⑷所有材料、备用配件,均要挂牌管理,要随时做到牌板数量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⑸所有材料管理牌板必须统一规格,所有牌板不得用铁丝吊挂。
⑹分层码放的应加垫板,垫板要统一规格,外头50mm刷红漆。
⑺轨道、耙装机、40T溜子、皮带机、综掘机拆除时,现场必须有收集小件的专用箱或筐,拆下的螺丝、道钉、夹板、小件等集中收集,避免随手乱扔,造成丢失。
⑻各单位分管责任区内不得发现有废旧物件乱丢乱放,如各种箱子、道钉、螺丝、铁丝等。
⑼树脂药卷转运和使用时,都要有专门的盛具,不准随地搁置。
3、图牌板管理
巷道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
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悬挂位置:
⑴巷道标志牌在巷道开门后,悬挂在人进入巷道易于看到的一帮。
⑵五图一表、四位一体开工牌及区(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巷口20m范围内,行人侧巷道的帮上,人易于观看的位置。
⑶物料牌挂在码放物料侧的巷道的帮上,具体在物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⑷设备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地方,对一些不好挂牌的低矮设备可挂在设备附近的安装侧的帮上,合适的地方。
⑸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位附近巷道帮上人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⑹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⑺安全警示(如各种运转设置、过桥等)、各种设施牌板挂在人易于看到的地方或巷道帮上,高度因情而定。
4、临时支护
⑴巷道施工要使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
巷道宽度小于3m使用两根,大于3m使用三根,每根梁长不少于4m,每根前探梁吊挂点不得少于三处。
⑵前探梁要紧跟迎头,结实顶板,制作和使用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⑶临时支护设施及支护材料架设置在迎头向外50米以内的范围。
⑷刹顶木料应符合规程规定,并刷红白漆放置在临时支护材料架上。
机电、运输
三、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一)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含电缆、电线)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2、新增负荷及供电线路延长,必须经机运办审批后,方可领取开关、电缆。
3、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必须严格按机运办下达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严禁随意变动。
4、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由机运工区每天要进行1次跳闸试验。
5、每月由机运办和用电单位进行1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制定专项措施。
6、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试每季1次;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必须测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并做好相关记录;由机运办和用电单位负责。
7、固定敷设的电缆每季摇测1次绝缘,每周由责任单位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并将资料报机运办。
8、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月摇测1次绝缘,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外皮有无破损。
由责任单位负责。
9、设备、电缆卫生状况良好,无积尘、无喷浆料、非铠装电缆严禁刷漆。
10、无专门峒室的高压供电设备,并设置保护栅栏(移变列车除外),有合格的消防器材。
11、现场悬挂有计算机绘制图幅为A2号的供电系统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供电系统图放在560×420㎜的不锈钢镜框中,并用铝塑板压平。
12、井下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使用的电工工具符合要求。
13、井下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14、井下开关使用合理,末端电压降不高于8%。
15、设备标志牌、完好牌齐全、完整,书写清晰正确,闲置设备挂牌管理。
16、本着“谁用谁维修”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使用设施的维修保养。
当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回收上井;如需移交其他单位,经资产办公室同意后交接,双方办理移交转帐手续(设备、小型电器、电缆和其它设施)。
对不办理移交手续的,一切设施仍由原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
(二)采掘运输绞车管理规定
1、小绞车操作按钮要上板上架。
2、小绞车道(斜巷)必须设有声光兼备的工作信号,该信号由上把钩处把钩工转发,司机不许发任何信号,操作处仅设听铃灯光;信号必须与小绞车使用同一电源。
3、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的道口处,必须悬挂“行车不准行人”的警示牌和声光报警装置,并一起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警示牌要醒目,红、绿灯对着行人方向,斜巷长度小于30m时,可在下车场装设一处声光报警装置。
4、斜巷安全设施(包括挡车棍、阻车器、挡车栏、超速捕车器、声光信号、报警装置及托绳轮等)必须挂牌管理;上下山扒钩处悬挂统一管理牌板,并标明各安全设施数量、使用单位、责任人等;上把钩变坡点下第一个挡车器必须使用蓄能式档车装置,挡栏装置中间使用至少4根1寸铁管,铁管中间用铁链连接,用6分钢丝绳穿过铁管成“Z”型。
此挡车栏不得与上变坡点的不倒翁联锁;车场内阻装置必须统一制作,不准私自制作。
5、钢丝绳必须整齐排列在滚筒上,不得出现爬垛子排绳不整的情况;上下扒钩地点侧帮应制作标准挂绳器(管子切口挂绳器),在提升运行工作结束后,钩头及保险绳挂在侧道一侧专用挂绳架上,严禁落地;阻车器等安全设施使用完后应及时归位。
6、小绞车滚筒正前方应安装架绳轮(架绳轮应安设在绞车前方2m以外的地方)和钢丝绳自动加油机,油盒内保持长期有油,开车时正常使用,钢丝绳杜绝出现锈蚀现象。
7、各单位使用的小绞车及安全设施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回收或及时到资产办办理转交手续,临时使用的绞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否则出现的一切管理责任由原使用单位承担。
8、矿车使用严格执行矿“十严禁”规定,严禁不同物资混放。
9、小绞车与架绳轮的间距必须满足不小于2m的规定。
10、原则上安全设施均应安装气动控制,安装使用不超过一个月的临时地点,可以安装手动装置。
11、小绞车提升的斜巷(上、下山)一律使用保险绳,主钢丝绳钩头插接必须有绳谱,插接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20倍(插接股数不少于4花24锥),保险绳一端也必须有绳谱,与主绳联接不少于2个绳卡;同时,主钢丝绳不得产生扭曲或变形,不得有变黑、锈蚀、点蚀、麻坑等损伤,不得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12、小绞车闸、闸轮应保持完好,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到货后,应由资产办有关技术人员按合同计划,对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附件、备件、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进行验收。
附件、备件、工具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技术资料交一份由机运办档案室保存。
2、各掘进迎头及采煤工作面负荷调整需要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资产办、机运办提出申请,内容包括负荷大小及领用设备规格、型号等,经机运办审批后,方可领用设备、电缆。
3、领用前,资产办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编号,并记录存档。
4、库存设备必须确保完好,零部件齐全,并挂牌管理。
5、领用时,要严格按审批的设备规格型号发放,并且有资产办人员在场,不准随意挑选、更改设备规格、数量。
6、领用设备不得私自调用,确实需要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运办、资产办的同意,并补办相关手续。
7、发放防爆设备(或小电)时,由资产办书面并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提供质量合格设备(或小电)交机运办进行检验其防爆性能,经验收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否则不准入井。
8、设备下井后,必须在审批的地点使用,不准随意变通更为他用。
9、对需拆除、调整的负荷应经办审批后,及时进行供电调整,并对拆除或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设备应及时上井,交资产办。
10、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任何下井的防爆设备必须贴有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12、防爆设备符合防爆标准(GB3836-2000)。
13、机电设备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
14、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
1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人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开关的小喇叭口严禁引出动力线。
16、井下设备安装摆放规定:
⑴硐室内设备摆放:
设备间距为800mm,设备距墙500mm,对不需要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设备距轨道不小于500mm。
⑵各类开关前脸成一条线,安装时拉标准线,误差应小于5mm。
⑶固定硐室的设备应放在台阶上,配电点及其它地点电气设备应做联体开关架,统一摆放。
⑷开关有脱漆、锈蚀现象时,应立即采取除锈措施,并补刷同色漆。
17、井下移动电气设备要全部上架,摆放整齐,贴设备标志牌、完好牌,“小电”(含通信、监测小件,包括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全部上板,并张贴标志牌。
18、电气设备、“小电”标志牌张贴规定
(1)80开关贴在上接线腔与下接线腔中间(侧面)。
(2)80N开关贴在产品标志牌上方。
(3)计量箱贴在左侧喇叭口下方。
(4)QBZ-120贴在开关左侧、喇叭口下方。
(5)QBZ-120N贴在开关左侧、喇叭口下方。
(6)补偿器贴在左侧喇叭口下方。
(7)QJZ-300贴在小喇叭口左侧(徐州煤矿机械厂)。
(8)QJZ-200贴在显示窗口左侧(薛城开关厂)。
(9)QJZ-4×315贴在左侧停止按钮处。
(10)照明信号综保贴在产品标志牌右侧。
(11)母线盒贴在大盖右下角。
(12)“双按”、“三按”贴在接线腔上面中间部位。
(13)“三通”、“四通”应贴在正面标志牌上方,下边与标志牌上边齐。
(14)综合电铃应贴在电铃底座,左右两边中间分界线为齐向上贴,但必须贴在靠人行道的侧面上。
(15)标志牌内容填写必须符合《标志牌填写规定》,并使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要规范、准确、工整、清晰,与现场实际相符。
19、低压隔爆开关及小电闲置的接线嘴必须封堵压紧,其顺序由内向外为:
密封圈、挡板、金属垫圈,挡板厚度不小于2mm。
线嘴紧固程度:
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外露1~3丝;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
20、40Kw及以上电机应使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
21、各采区变电所内的设施由机运工区负责安装、维护;各生产单位使用设备及线路由生产单位自己负责维护。
(四)电缆和“四小线”管理制度
1、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m2以上)统一由电缆组负责管理、编号、维修、试验和发放。
2、持机运办审批手续方可领用电缆,并不得随意更改电缆规格、数量。
3、领用的电缆要按审批计划使用,不得私自调用。
如确需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运办、电缆管理组的同意,并补办手续后方可调换。
4、对因调整供电系统拆除的电缆,或因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电缆,应及时回收上井,交电缆管理组修复备用;并进行撤负荷审批,电缆回收要坚持“在谁的帐谁回收”的原则。
5、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电缆。
6、电缆标志牌要齐全,注明电缆编号、电压、截面积、长度、用途等,并且电缆两端必须有号,无号电缆不准使用。
7、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不经机运办、电缆组批准,不得任意截断电缆。
8、对使用的电缆应吊挂好,不准用铁、铜、铝条吊挂,不得让电缆落地。
9、电缆选型要合理。
10、动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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