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及社区建设服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纪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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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元章委員
勞鍱珍委員,MH
曾向群委員
曾健成委員
馮翠屏委員
黃月梅委員
黃建彬委員(主席)
黃健興委員
彭韻僖委員,MH
楊位醒委員,MH
葉就生委員,MH
趙承基委員,MH
趙家賢委員
趙資強委員
蔡素玉太平紳士
鄭志成委員
黎志強委員
鍾樹根MH太平紳士
顏才績委員
顏尊廉委員
羅榮焜委員,MH
龔栢祥委員
岑才生SBS太平紳士(增選委員)
李文龍委員(增選委員)
致歉未能出席者
李漢城BBS太平紳士
周潔冰博士,MH
定期列席的政府部門代表
鄭寶如女士署理東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張榮華先生香港警務處東區警民關係副主任
李佩珍女士社會福利署東區及灣仔區助理福利專員3
陸靄儀女士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東區)1
蘇恩華先生廉政公署廉政教育主任
杜錦輝先生(秘書)東區民政事務處一級行政主任(區議會)3
應邀出席的嘉賓
陳淑姿醫生衞生署高級醫生(社區聯絡)
李育奇醫生衞生署醫生(社區聯絡)
蔡王麗珍女士社會福利署東區及灣仔區助理福利專員1
陳仁深先生香港郵政署總經理(門巿業務)
王建榮先生醫院管理局港島東西醫院聯網基層服務經理
劉楚釗醫生醫院管理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副行政總監
廖廣申醫生醫院管理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精神科高級醫生
魏嘉頴女士醫院管理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公共事務主任
呈枱文件
1.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54/08號(附件四)(修訂版)。
2.渣打馬拉松2009-「十八區挑戰賽」邀請函。
3.醫院管理局就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61/08號的書面回應。
開會詞
主席歡迎各委員、政府部門和機構代表出席是次會議,並特別歡迎署理東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鄭寶如女士、香港警務處東區警民關係副主任張榮華先生、以及廉政公署廉政教育主任蘇恩華先生。
鄭女士代替已調職的李秀鳳小姐,而張先生和蘇先生則分別代替李雅明女士和葛嘉明女士。
I.通過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紀錄初稿
2.上述會議紀錄毋須修改,並獲得通過。
II.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59/08號)
3.主席歡迎衞生署高級醫生(社區聯絡)陳淑姿醫生和醫生(社區聯絡)李育奇醫生出席會議,並請衞生署代表介紹文件第59/08號。
4.古桂耀、呂志文、梁兆新、梁淑楨、勞鍱珍、曾向群、曾健成、彭韻僖、葉就生、趙承基、趙資強、鍾樹根、丁江浩、岑才生、梁國鴻、馮翠屏、郭偉强、龔栢祥、梁志剛及杜本文等20位委員就是項議題發表意見和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
(a)多位委員贊同衞生署設立是項計劃的原意;
(b)委員一致認為是項計劃的資助金額必須提高,因為250元資助可能只足夠支付一至兩次診金,當中部分委員建議調升資助金額至500元或1,000元;
(c)委員一致認為是項計劃下合資格申請的年齡必須降低,當中部分委員建議調低至65歲,以配合長者咭的年齡資格,另一部分委員則建議調低至60歲,以配合法定退休年歲;
(d)委員們向衞生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
(i)印製特別標籤派發予參與計劃的診所,以方便長者更易知悉哪些診所接受醫療券;
(ii)在兩年或兩年半後為是項計劃進行全面的檢討,以便當局能更早決定此計劃的未來方向;
(iii)就全港18區印製不同的海報,並分發予各區區議員張貼於辦事處,以便各區市民更容易知悉附近已參予計劃的診所名單;
(iv)在覆診卡上清楚標示長者剩餘的醫療券數目;
(v)鼓勵私家醫生為長者提供診金優惠;
(vi)可容許資助金額用於接受食療;
(vii)在計劃名稱中加入合資格長者的歲數定義;
(viii)透過各區民政事務處的諮詢中心或社區中心替長者進行登記;
以及
(ix)派人前往各屋邨或地區舉辦長者登記活動。
(e)多位委員要求衞生署設法強制全港所有私人執業醫生或診所必須參與醫療券計劃,例如透過香港醫學會,以減少長者的不便和混亂,並能充分發揮計劃的精神;
(f)多位委員認為250元資助被分作5張50元醫療券,既較難讓長者明白,也增添額外行政成本,故此建議一筆過發放,繼而依據診金金額扣除;
(g)多位委員詢問目前全港私家醫生中參與此計劃的數目和百分比;
(h)多位委員詢問衞生署如何監管參與計劃醫生的表現和所給予病人的藥物、以及有否設立懲處機制,以免使用醫療券的長者被矮化,或被醫生一次過扣取所有資助;
(i)多位委員建議將是項計劃的資源改為撥予醫管局,以便增加醫院內老人科的病床和醫護人員數目;
(j)有委員詢問衞生署有否篩選參與醫療券計劃的醫生和診所。
若經篩選,他擔心長者可能需前往較遠的診所求診才可享用醫療券,對他們造成不便;
(k)有委員表示,不少長者是獨居或是教育水平不高,難以獲取有關信息、或難以理解信息,他促請衞生署加強針對他們作出宣傳;
(l)有委員詢問此計劃的電腦系統能否與醫管局的電腦系統(如病人資料庫)兼容;
(m)有委員指出,部分中醫於診所內並沒有電腦設備,她詢問這些中醫如何參與是項計劃;
(n)有委員認為,衞生署無需急於推行此試驗計劃,而是應先優化計劃內容(包括提高資助金額和降低合資格年齡),才正式推出;
(o)有委員表示,此計劃有吸引長者轉往投入私人醫療市場之嫌,他擔憂當局可能藉此逐步縮減公共醫療體系的資源;
(p)有委員認為衞生署在計劃推出前兩個月才向區議會進行諮詢,時間過於倉卒,並對此表示不滿。
5.衞生署陳淑姿醫生和李育奇醫生就委員的意見和提問,回應如下:
(a)她備悉委員的意見,並會向部門內相關單位反映;
(b)此項計劃屬於一項試驗計劃,該署將待計劃完成後檢討它的成效和其他細節(包括資助金額),並會在推行一年後進行中期檢討;
(c)計劃的目的是希望長者善用私營基層醫療市場的預防和治療服務。
這類服務收費由50至100多元不等,故此分為5張50元醫療券可讓長者更有彈性地運用資助,他們可自由選擇使用一張或多張醫療券,但不能超過該次服務的收費和不能找贖;
(d)長者完全無需事先登記,他們只需求診時出示身份證便可在已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處享用醫療券。
需要預先進行登記的只是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
(e)該署會透過宣傳單張和電視宣傳短片向市民介紹此項計劃;
(f)該署的宣傳單張中將清楚列明受惠長者的資格;
(g)該署會向非政府長者服務機構宣傳此項計劃,從而透過他們的網絡將計劃的資訊推廣至獨居長者;
(h)根據人口預測,2009年將有60多萬70歲或以上長者可受惠於此計劃;
(i)目前共有9類醫療服務提供者可申請參與計劃,全港總數高逾三萬,故此目前只以自願性質邀請參與,而非強制參與,該署也會在檢討中研究日後的安排;
(j)在政府的構思中,期望日後電子醫療系統與電子健康紀錄互通,在公私營醫療界別合作時,能給予病人更理想的照顧;
(k)食物及衞生局秘書長早前亦前往立法會向議員介紹此項計劃,並進行諮詢;
(l)據該署了解,目前已有不少私家醫生和診所為長者提供診金優惠。
6.主席多謝衞生署代表出席會議,並請他們備悉委員的意見。
III.流感疫苗資助計劃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60/08號)
7.主席歡迎衞生署高級醫生(社區聯絡)陳淑姿醫生和醫生(社區聯絡)李育奇醫生出席會議,並請衞生署代表介紹文件第60/08號。
。
8.龔栢祥、曾健成、曾向群、傅元章、梁淑楨、邵家輝、杜本文、李文龍及楊位醒等9位委員就是項議題發表意見和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
(a)委員一致要求當局直接指派醫護人員前往母嬰健康院、幼兒園、幼稚園等,替兒童進行疫苗注射服務,以減省家長的時間和金錢,同時也節省行政費用;
(b)多位委員詢問衞生署如何監察參與計劃的醫生的服務水平,以及他們採用疫苗是否安全和有效;
(c)有委員擔心,提供資助或會形成誘因令部分家長讓子女接受多於需要次數的疫苗,他詢問這種做法會否出現反效果,以及衞生署將如何應對;
(d)有委員建議衞生署為疫苗注射制定一個劃一收費,以免家長浪費時間搜集資料;
(e)有委員指出,參與計劃的醫生收費不一,相距極大,她憂慮他們採用的疫苗並不一樣;
(f)有委員反對此計劃的推行方式;
(g)有委員批評是項計劃的做法有向私營醫療界輸送利益之嫌。
9.衞生署陳淑姿醫生和李育奇醫生就委員的意見和提問,回應如下:
(a)該署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建議替6個月至6歲以下兒童接種疫苗,以減低這些兒童入院機會。
基於由私人醫療業界接種疫苗做法由來已久,故此該署決定透過私人醫療業界推行計劃,並提供資助,以鼓勵家長參與;
(b)所有參與計劃的醫療機構或診所須於當眼位置張貼此計劃的特別標誌和海報,並向市民列明注射疫苗收費。
此外,該署的網頁也已上載各區參與計劃的醫療機構和診所資料,以及各自的收費;
(c)該署設有機制監察參與計劃的醫療機構的表現,若他們有意增加收費,則必須先向該署提出申請才能實行,但若減收費用,則可即時實行;
(d)該署在推行計劃前,已聯同藥廠和參與計劃的醫療機構進行磋商,確保醫生的所採用的疫苗會緊跟世界衞生組織定下的標準和要求,以保障本港兒童的健康。
該署也會密切注視經接種疫苗的兒童會否出現不良反應。
此外,全港所有醫生的專業操守皆受到香港醫學會的監察;
(e)一般而言,若兒童在接種兩次疫苗注射後並無不良反應,再接種更多的疫苗理論上也應沒有不良反應,可是接種更多次數疫苗對小朋友的健康沒有更多的好處,故此該署相信家長不會基於當局提供資助而讓本身的子女冒險接種多於指定次數的疫苗。
10.經討論後,曾健成委員提出下列動議,並得到傅元章委員和議:
「東區區議會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強烈要求醫管局派員到各幼稚園及幼兒院為全港6歲以下兒童免費打流感疫苗。
」
11.然後,李文龍委員提出下列修訂動議,並得到楊位醒委員和議:
「東區區議會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強烈要求醫管局派員到各幼兒院、幼稚園及母嬰健康院為全港6歲以下幼兒免費注射流感疫苗。
12.經表決後,在14位委員支持,無人反對及3位委員棄權下,委員會通過李文龍委員提出的修訂動議。
13.主席多謝衞生署代表出席會議,並請他們備悉委員的意見。
IV.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報告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52/08至54/08號)
(i)東區旅遊及經濟勞工事務活動工作小組
14.主席請副主席介紹文件第52/08號。
委員備悉文件第52/08號。
(ii)公民教育工作小組
15.主席請工作小組主席丁江浩委員介紹文件第53/08號。
委員會通過撥款54,600元予公民教育工作小組,以舉辦「東區公民教育頒獎禮」(活動編號:
080456),並向東區區議會中央儲備申請$49,100元。
(會後備註︰東區區議會已於2008年12月17日以文件傳閱方式,通過從東區區議會中央儲備申請額外撥款49,100元予公民教育工作小組,以舉辦「東區公民教育活動頒獎禮」活動。
)
(iii)東區健康城市計劃及社區服務工作小組
16.主席歡迎東區民政事務處聯絡主任主管(社區事務)2熊薇女士出席會議,並請工作小組主席勞鍱珍委員介紹文件第54/08號。
17.委員會通過此工作小組的7項撥款申請,合共撥款475,379元,包括42,700元以舉辦「社區共融展藝坊」(活動編號:
080455)、17,000元以舉辦「2008年國際復康日開幕典禮暨十八區關愛僱主嘉許頒獎典禮」(活動編號:
080454)、35,000元以舉辦「東區健康城市專題健康講座-預防眼疾及防備流感全面睇」(活動編號:
080457)、35,000元以舉辦「東區健康城市專題講座暨健康檢查-食得有『營』及骨質疏鬆知多少」(活動編號:
080458)、35,000元以舉辦「東區健康城市專題健康講座-認識中央肥胖及睡眠質素」(活動編號:
080459)、$160,679元以印製「健康生活全攻略」和「健康約章」(活動編號:
080460)、以及150,000元以舉辦「東區健康城市壁畫展新姿」(活動編號:
080461)。
V.提名區議會代表出任東區學校聯絡委員會委員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63/08號)
18.主席請秘書介紹文件第63/08號。
許嘉灝委員提名葉就生委員出任東區學校聯絡委員會委員,並得到楊位醒委員和議。
19.委員會一致通過由葉就生委員代表東區區議會出任東區學校聯絡委員會委員,任期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VI.2008-09年度東區及灣仔區橙絲帶行動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62/08號)
20.主席歡迎社會福利署(社署)東區及灣仔區助理福利專員1蔡王麗珍女士出席會議,並請王女士介紹文件第62/08號。
21.丁毓珠、楊位醒、黎志強、黃月梅、曾健成、曾向群、勞鍱珍、傅元章、古桂耀、江澤濠、杜本文、梁淑楨及馮翠屏等13位委員就是項議題發表意見和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
(a)委員一致支持社署繼續推行橙絲帶行動,並讚賞該計劃過往的成效;
(b)委員們向社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
(i)加強與區議會合作宣揚有關和諧家庭的訊息;
(ii)透過跨界別和跨階層合作解決家庭暴力問題;
(iii)透過攝製電視劇集向市民灌輸和諧家庭的訊息;
(iv)加強針對虐偶問題的工作;
(v)加強利用街頭展覽和遊戲攤位等活動,接觸更多區內市民,讓他們更容易得悉社署的服務和能提供的協助,從而提升整個行動的效益和認受性;
(vi)金融海嘯後,不少市民因經濟狀況而生活壓力大增,故此有必要增加針對情緒波動的支援工作;
(vii)加強推薦合適的市民予房屋署安排分戶或恩恤徙置,尤其是新來港人士和分居夫婦,以免家人因住屋問題而導致家暴事件以及
(viii)利用過往3年「橙絲帶行動」的經驗,協助警方定下相關工作指引,以便前線警務人員更理想地處理家暴案件和協助求助人士;
(c)多位委員向社署作出多項提問,包括:
(i)家庭支援計劃和長者支援計劃的成效;
(ii)家庭暴力個案舉報數字上升的原因;
(iii)如何執行「逮捕授權書」;
(iv)如何招募「橙絲帶大使;
(v)有興趣人士如何可申請成為「橙絲帶大使」;
(d)多位委員建議沿用過去的做法,在東區區議會慶祝農曆新年燈飾牌樓之基座上加添橙色絲帶結,以示支持;
(e)有委員指出,部分社署職員在接待求助人士時的態度沒有足夠的尊重,他促請社署作出改善。
此外,他要求社署職員讓求助人士得知他們的全名,以方便求助人士日後聯絡他們;
(f)有委員指出,她曾接獲個案,雖然家庭成員精神疑有問題,但是礙於家人態度封閉保守,故此未有尋求社署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最終變成隱蔽青年。
她詢問社署有何方法可以介入處理。
22.社署蔡王麗珍女士和警務處張榮華先生就委員的意見和提問,回應如下:
社署
(a)社署和警務處已就處理家暴個案訂下內部工作守則。
此外,社署知悉警方近年已加強前線警員培訓、優化處理家暴手法,並提升電腦數據系統,故此所得出的數字較過往準確,令問題嚴重性更易被察覺;
(b)社署一直依照既定政策,若新移民家庭有老弱傷殘成員,而面對的居住問題令家庭生活失衡,該署會考慮推薦體恤安置;
每個推薦個案必須經過審慎的評估,以確保合理地運用有限的公屋資源。
另外,若夫婦辦理離婚手續期間,未能同住一屋,社工可轉介符合體恤安置條件的一方予房屋署,以考慮讓此方暫時租賃另一單位;
房屋署待法庭裁決後,才視乎判決結果和個別經濟情況,處理相關公屋戶籍。
至於中轉屋的安排,完全是由房屋署決定,並非社署能力所及;
(c)社署現時設有24小時電話熱線(號碼︰23432255),以便有需要市民在緊急時求助;
(d)目前「橙絲帶大使」大多是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使用者和義工,有興趣參與計劃的居民,可與就近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聯絡;
居民登記為義工,再經訓練和參與義務工作後,合適的義工將可成為「橙絲帶大使」;
(e)社署近年致力推行公眾教育工作,例如透過電視宣傳片,向市民推廣鄰里守望相助的信息;
(f)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常常使用街頭攤位方式向居民介紹服務和家庭生活信息,例如在柴灣區內,每年約有8次街頭攤位展覽;
(g)自08年10月起,政府已增撥資源予兩間社會服務機構(東華三院和香港明愛),加強他們的輔導熱線服務的人手,以應付因金融海嘯而增加的求助數目。
各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也會提供情緒輔導服務和轉介服務;
(h)找尋隱蔽家庭和隱蔽長者是一項相當困難的工作,即使社署採用了多種不同的方法,但仍然十分依賴市民、區議員、甚至警方的轉介。
在處理此類個案時,除了社工外,往往還需要多個不同界別之專業人士和多個部門的合作;
(i)社署一向要求員工以專業態度去服務求助人士,她歡迎委員向她提供個別職員態度欠佳的資料,以作跟進;
警務處
(j)警務處已提升處理家暴個案的手法,並已發放相關的工作守則予所有前線警務人員。
警方對於家庭暴力案件是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並由專業的刑事調查人員跟進,若有充分證據,定必採取拘捕和檢控行動;
(k)各區警署的電腦系統經已提升,並會盡快轉介有關個案予社署跟進;
(l)在有需要時,警方會接載家暴事故求助人往社署或志願機構開設的庇護中心。
23.主席多謝社署和警務處代表出席會議,並請他們備悉委員的意見。
VII.要求警方關注國際騙徒大規模欺騙香港市民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47/08號)
24.主席歡迎香港警務處東區警民關係副主任張榮華先生出席會議,並請傅元章委員介紹文件第47/08號。
25.黎志強、趙家賢、趙承基、杜本文、梁志剛、曾健成、趙資強、傅元章及呂志文等9位委員就是項議題發表意見和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
(a)委員們向警方提出多項建議,包括:
(i)成立專門熱線電話或電子郵箱以供市民舉報同類型騙案;
(ii)加強向市民宣傳騙徒的行騙手法以警惕市民(包括專業人士),例如「警訊」節目;
(iii)堵截此類欺詐電郵的來源。
(b)多位委員要求警方跟進有市民被詐騙集團藉詞哄騙前往辦事處,繼而被非法禁錮,最終被迫簽合約,蒙受金錢損失的案件;
(c)有委員促請警方關注有集團組織人士集體街頭行乞歛財的情況;
(d)有委員詢問,若接獲此類欺詐郵件,可否轉交警方跟進調查,而信件本身是否足夠用以支持作出檢控;
(e)有委員詢問全港同類欺詐案件受害人的數目;
(f)有委員表示,有電話騙徒,藉受害人親屬在飛機途中,向受害人訛稱親屬遭逢意外,急需現金接濟,意圖行騙,他促請警方關注;
26.香港警務處張榮華先生就委員的意見和提問,回應如下:
(a)市民除了親身前往警署外,還可透過多個不同方法,包括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向警方舉報此類騙案;
(b)警方十分重視這些意圖欺詐案件,並已在商業罪案調查科內成立小隊專責處理此類舉報;
(c)由於騙徒大多利用空穀公司和「太空戶口」等工具行騙,令調查工作面對不少困難;
(d)警方一直致力進行公眾宣傳工作,自2003年起,歷年也透過「警訊」節目的不同特輯,警惕市民留意不同形式的騙案,包括電話、電子郵件、傳真和彩票等等,避免他們蒙受損失;
(e)巡邏警員不會對街頭行乞人士坐視不理,若有違法行為,定必作出拘捕和檢控。
但是,目前警方尚未發現有組織性的街頭行乞行為,他歡迎委員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
(f)他將於會後聯絡委員,以獲取有關市民疑被非法禁錮和迫簽合約的案件的進一步資料。
27.主席多謝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會議,並請他備悉委員的意見。
VIII.要求改善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文件第56/08號)
28.主席歡迎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港島東西醫院聯網基層服務經理王建榮先生、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副行政總監劉楚釗醫生、以及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公共事務主任魏嘉頴女士出席會議,並請呂志文委員介紹文件第56/08號。
29.古桂耀、曾健成、江澤濠、趙資強、杜本文、呂志文、黎志強、趙家賢及曹漢光等9位委員就是項議題發表意見和作出提問,內容摘錄如下:
(a)多位委員指出有非長者的市民多次預約門診服務也未能成功,卻在日後從醫管局網頁中得悉診所在那些日子竟出現剩餘籌號,情況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b)多位委員要求醫管局就目前的電話預約系統進行深入而全面的檢討,以審視系統的運作和表現是否合符要求;
(c)多位委員建議醫管局安排人手負責記錄多次未能成功預約之市民的資料,當有病人取消預約後,便致電通知上述市民,以求盡用資源;
(d)多位委員發現近日電話預約系統會在市民未能預約個別診所後,轉介他們前赴其他尚有餘籌的同區診所,他們詢問此項安排是否一直存在,還是基於委員提出文件後才推出;
(e)有委員表示,市民對公共醫療的需求持續上升,目前門診服務的籌數已是供不應求,故此要求醫管局致力設法增加籌數;
(f)有委員建議醫管局在目前的電話預約系統內增加功能,提示已預約人士應在何時前知會診所未能赴約,並提供另一電話熱線專供取消預約,以便騰出籌號,讓更多市民受惠;
(g)有委員指出,不少不良於行的求診者往往只會在成功預約後才會出發,而不會貿然前往診所冒險要求加籌,他促請醫管局照顧這類病人的需要;
(h)有委員指出,非長者病人往往只能取得下一天的籌號,令部分患者迫於改往醫院急症室,增加醫院的負擔;
(i)有委員憂慮,文件中提及的情況並非個別事件,而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他促請醫管局盡快作出補救措施,加以改善;
(j)有委員表示,他會把問題於日後醫管局區域諮詢委員會會議上向該局反映。
30.醫管局王建榮先生和劉楚釗醫生就委員的意見和提問,回應如下:
(a)該局一直致力提升門診電話預約系統的硬件和功能,並備悉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b)根據統計數字,該局發現百分之七至十的已預約人士缺席前赴就診,故此目前已提供超額半成籌號供市民預約。
若市民在少於預約時間一小時前通知取消預約,目前的系統不能重新發放這些時段供他人預約,以致最終出現剩餘籌號。
該局密切留意病人缺席赴診的情況,並會視乎診所的負荷,日後在有需要時增加可供超額預約的籌號數目;
(c)該局在兩年前推出門診電話預約系統時,已設有轉介功能,病人可獲安排至另一所附近有餘籌的診所,他會與局內相關組別反映委員的意見,並檢討目前系統的表現。
若委員日後仍發現系統未有提供轉介功能,可向該局報告,以便跟進;
(d)該局已定下內部指引,即使病人未能預約籌號,病人仍可親赴診所,若護士初步評估後,定為病人有迫切需要,診所定必作出安排(例如延長服務時間),務求病人獲得適當治療;
(e)該局已替所有長期病患者安排覆診時間,而電話預約服務只是供偶發性病患使用。
31.主席多謝醫管局代表出席會議,並請他們備悉委員的意見。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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