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甲戌日本侵台事件之再研究潘霨其人及其《致总理衙门函》解读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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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些?
{藉捐納而入仕者,在官場上常常被人小看。
這大約是《清史稿》未為其立傳的重要原因。
然而,清代歷史上的確有少數靠捐納而至高位者,很有成就。
像名聞晚清政壇的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便是其中之佼佼者。
潘霨與張蔭桓很有類似之處:
他們均?
成長在開風氣之先的沿海城市,雖然沒有進士、舉人的頭銜,在廉潔方面也常受非議,但卻擁有淵博的知識、精明的頭腦,擅長交際,善於利用官場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尤其是得到掌握實權的滿族高官的支持,從而為自己開拓出一片光明的前景。
清代檔案中保留了一份引見單,它提供了有關潘霨生平的重要史料。
該片稱:
潘霨現年四十九歲,係江蘇吳縣人,由監生於道光二十九年在順天府捐輸經费,保奏以從九品分發直隸。
咸豐元年補西路同知司獄,旋改捐布政司理。
閱四年,署天津縣知縣,旋捐升知州。
十年補昌平州知州,是年因彈壓土匪,保護城池,經監管順天府府尹張祥河等保奏,奉旨賞戴花翎。
七年奉旨補授浙江鹽運使,奏請回避,奉旨?
{山東鹽運使。
八年補授福建按察使,九年補授福建布政使,十二年九月任滿奏請陛見。
奉旨著來見。
茲於本年二月十二日到京。
同治十三年。
⑤_
此引見單是同治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1874年4月8日)由吏部向皇帝提供的,應該比坊間流傳的潘霨生平可信。
它不但釐清了潘霨的實際年龄,而且還記載了他早年的升官歷程。
潘霨由最早“捐輸”開始,接著又“改捐”,四年後署天津知縣,而後再“捐升知州”。
可見,潘霨在初入官場時,每升一階,幾乎都是通過捐輸銀兩實現的。
潘霨的引見單說明,他的確是靠金錢而進入官場的,這與靠科舉升官有著質的不同。
但是,這並非意味著他庸懦無能,只會用錢買官。
恰恰相反,潘霨與一般捐?
{者不同。
他為人機敏,見多識廣,眼界開闊,不但熟諳官場,趨利避害,而且還屢次跟隨大學士桂良在津滬辦理洋務,擴充見聞,增長才幹,故能脫穎而出。
⑥_
此外,由清宮引見單還可以看出,潘霨從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報捐從九品分發直隸”,⑦到同治六年,此間長期在天津、昌平一帶任職,擔任那裡的地方官。
這兩個地區有一個共同特點,即距離京城近在咫尺,均為繁難衝要之地,能在這裡長期擔任父母官,的確需要過人的本領與非凡的才能。
由於政績突出,他在離開天津知府任後,於同治七年(1868)升任山東鹽運使。
次年,在潘霨署理山東按察使之際,大內太監安德海冒充採辦龍衣欽差,“乘坐船隻,擅用違禁旗幟,並攜帶女樂,羅拜龍衣,沿途招搖煽惑”,在山東省境內被拿獲。
八月初七日,山東巡撫丁寶楨“欽遵諭旨,飭委兼署臬司潘霨”督同府縣等,“將安德海即行正法”,⑧同行二十餘人一併予以嚴懲。
安德海是慈禧的親信太監,故此事曾轟動一時。
不久潘霨即轉升福建按察使,九年(1870)擔任福建布政使。
其升擢之迅速,讓那些科班出身的官員,亦自嘆弗如。
同治十二年(1873)九月,潘霨任職期滿,於次年循例赴北京述職;
同治十三年二月十九日(1874年4月5日)由吏部帶領引見。
引見之後,清廷命潘霨再次返回福建。
潘霨是自福建布政使任上赴京引見的。
一般說來,官員在引見之後,或有機會更換別省,職務也會有所變遷。
然而,潘霨卻在引見之後,重新返回福建,而且,職務像引見之前一樣,仍然擔任布政使。
清廷的這種安排是含有深意的。
蓋當時福建局勢動盪,非幹練之員,難以勝任。
特別是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國力迅速強盛,對台灣野心日益暴露,因而,台灣海?
{風起雲湧,局勢緊張。
如何處理台灣事務,已成為清廷面對的最緊迫難題。
在此局勢之下,挑選一個有頭腦、有魄力的福建布政使,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
清廷決策者認為,潘氏頭腦機敏,辦事幹練,在閩期間鑽研台灣事務。
在翁同龢家藏文獻中,?
所刊《治台說》便是明證。
據翁同龢自己注明,此文是“從潘偉如處借來”⑨摘錄的。
該文收錄了自道光二十六年(1846)五月以來,福建及台灣地方官員提出的治台方略,內容包括上諭、奏摺及稟貼等。
其中有《潘偉如治台十則》,略謂:
選人才、劃疆界、分責成、墾田畝、開水道,闢山林、興教化、團練兵、嚴禁令、理財賦。
⑩可見,潘霨對治理台灣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而且,潘霨還有與外國人交涉的經驗,故而清廷有此決定。
潘霨在奉命之後,便迅速離京南下,在家鄉稍作逗留。
在沒有接到朝廷進一步命令的情況下,他多方?
{查研究,試圖尋覓解決台灣危機之良策。
當時,距離蘇州近在咫尺的上海,已經成為中國南方最活躍的重鎮。
中國派往日本或歐美的使節,多選擇從上海放洋,而外國使節來華,也喜歡把上海作為他們到中國的第一站。
這裡五方雜處,消息靈通。
此?
種情況,對潘霨開闊眼界十分有益。
同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1874年5月14日),清廷鄭重頒布上諭稱: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日本兵船現泊廈門,請派人員查看一摺。
日本國使臣上年在京換約時,並未議及派員前赴台灣生番地方之事,今忽興兵到閩,聲稱借地操兵,心懷叵測。
……李鶴年於此等重大事件,至今未見奏報,殊堪詫異。
生番地方,本係中國轄境,豈容日本窺伺?
該處情形如何,必須詳細查看,妥籌佈置,以期有備無患。
李鶴年公事較繁,不能遽離省城,著派沈葆楨帶領輪船兵弁,以巡閱為名,前往台灣生番一帶察看,不動聲色,相機籌辦。
應如何?
{撥兵弁之處,著會商文煜、李鶴年、及提督羅大春等酌量調撥。
欽此。
(11)_
四月初六日,清廷又頒布上諭稱:
“福建布政使潘霨,即著馳赴台灣,幫同沈葆楨將一切事宜妥為籌劃。
會商文煜、李鶴年及提督羅大春等酌量情形,相機辦理。
潘霨現在行抵何處?
並著張樹聲查明,催令迅速赴閩,兼程前往,不得稍涉遲延。
(12)
台海有事,閩浙總督應該是首當其衝,總攬全局的。
而此次處理台灣事件,清廷卻任命船政大臣沈葆楨與布政使潘霨前往。
這顯然是兩個非常不同尋常的任命。
它與長期以來,福建、台灣地方官員內部存在的畏懼苟安情緒有關。
面對日本的張牙舞爪,兇相畢露,清王朝官員認識並不統一。
一些官員生怕惹是生非,常常主張退讓,以求息事寧人。
閩浙總督李鶴年便是其中代表人物。
上引諭旨指責其“於此等重大事件,至今未見奏報,殊堪詫異”,便說明朝廷對李鶴年在台灣問題上的做法非常不滿。
總理衙門王大臣於同治十三年四月十四日的奏章中,再度指出:
日本國兵船,於三月下旬,有駛進廈門海口者,有前往台灣者,由琅矯地方登岸,並無阻問之人。
……四月初五日,始准閩浙總督李鶴年三月十三日函稱:
據台灣道稟報,二月初十日云云,至來台打仗等情。
並據聲稱,牡丹社原係屬番界,彼自尋釁,在我勢難禁止等因。
臣等伏查,生番地方,久隸中國版圖之內,又與台灣唇齒相依。
各國通商以後,覬覦已久,日本相距尤近,難保不意圖侵佔。
且各國均有兵船駛往,以巡查為名,未始無因利乘便之意。
李鶴年遠駐省垣,事難遙制;
而台灣道視為番界尋釁,勢難禁止,實屬意存推諉,不知緩急。
臣等已函達李鶴年,嚴札台灣道,務須統籌全局,毋誤事機。
(13)
鑒於閩浙總督李鶴年等人的畏首畏尾做法,總理衙門大臣建議皇帝儘快在人事佈局上,採取果斷措施。
他們提出:
應破例給予沈葆楨欽差大臣職銜,即升派沈葆楨為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福建省鎮道以下各官,均歸節制。
江蘇、廣東沿海各口輪船准其?
{遣,並且請“飭下該大臣,不動聲色,與潘霨隨時酌量情形,慎密籌劃。
”(14)_
總理衙門的奏摺遞上後,清廷批評閩台地方官畏首畏尾,將日本入侵視作“番界尋釁,勢難禁止,寅屬不知緩急”,並且採?
{總理衙門大臣的建議,確認了對沈、潘二人前往台灣的任命。
接著,四月二十一日與二十五日,焦灼的清廷又接二連三地頒佈上諭稱:
沈葆楨計當啟程,著凜遵迭次諭旨,與潘霨慎密籌劃。
(15)
實踐證明,清廷起用潘霨幫辦台灣事務這步棋是走對了。
因為潘霨的確與一般書生氣十足的官僚不同。
他出生於風氣開通的江浙地區,較長時間在福建任職,尤其重要的是,潘霨遇事能想方設法,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動作用,不像一般科班出身的官僚,每每循規蹈矩,縮手縮腳,譬如,潘霨接奉四月初六日朝命之後,並沒有像諭旨要求的“迅速赴閩,兼程前往,不得稍涉遲延”,而是在沒有朝廷命令的情況下來到上海,想方設法,並通過上海道與柳原等人接觸,做到了心中有數,然後再趕往福建。
可以說,清廷讓潘霨重回福建布政使之任的決定,給了他在晚清風雲多變的歷史舞臺上,展現自己才能的絕佳機會,也使其成了一位近代史上不應被忽略的人物。
二、潘霨《致總理衙門函》的發現
長期以來,對同治甲戌日本侵台事件之研究,所用史料大多局限於同治朝的《清實錄》、《籌辦夷務始末》及朝臣奏議等史料。
但是,重要當事人信札,則很少予以發掘和研究。
近期筆者在整理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在為《清代人物傳稿》(下編)搜集史料時,所發現的潘霨《致總理衙門函》一通,反復閱讀,深感其對於引申日本侵台事件的研究至關重要。
茲將潘霨原信稍事標點,刊佈如下:
敬啟者:
中秋拜展臺函,謹悉一切。
柳原到京,迭經各堂憲反復辯論開導,竟無邊際。
東人狡詐,殊出情理之外。
現聞李讓禮擒而復縱,竟隨大久保一同到京,誠恐別生枝節,能否即時定議,焦盼殊深。
至柳原所謂:
不相符,未以職銜照會,內無足見贵人臣頭緒分明之句。
昨又經沈帥照復柳原,復稿抄錄呈覽。
前次寄與夏筱濤觀察赴琅矯與西鄉面論各情,前於各堂憲稟中備述梗概,茲將底稿一冊,附呈鑒察。
又,柳原復信十四紙一併呈覽,第三次又名片一紙,即與柳原信亦刪節歸入一信,原稿抄錄附上,計前後兩件。
惟席間所祝之話,均未載在筆紙,柳原信中亦曾明言矣。
再,柳原言:
不應去見西鄉。
查伊第一次來信明言,應與西鄉辯論一切,並請會同沈大臣辦理,言歸兩國和好,兼有剖心吐赤之語。
霨自到台,日尚在攻打番社,既奉旨幫辦,即代沈大臣前往理論,並未失和。
西鄉即退紮龜山,按兵不動,似無不合,今已照辦。
而如此狡賴,柳原實無恥極矣。
霨於前月赴鳳山,因淮軍甫到,尚有開濠築壘、借用民田等事,必須督同地方官妥為料理。
現在二起不到,均紮鳳山境內,去日人尚遠,易於約束,藉壯聲威。
日營尚駐龜山、後漕等處,日有病亡,瘴疫尚盛,先後已故六百餘人。
又琉球難民屍骸,已據牡丹社於七月內交出四十四具載回本國。
西鄉並謝給各頭人七百元,以酬搜獲之勞。
霨所募安撫軍五百名,均係土著精勇。
昨經沈帥派往內埔駐紮,令鄭游擊榮管帶,以防日人潛入卑南。
博郎同去,此係番境,近已陸續向化,幫同開導。
霨又密派本地幹弁,查造生熟各番丁口,發給安撫軍印牌一紙,俾各社收執,一俟倭兵將退,即來換取龍旗,他日大軍進山,諭令薙髮來迎,以便保護。
該頭人等無不樂從,且有歡欣之色,自枋寮以下,均已遵辦。
惟逼近日營者從緩,恐茲口實耳。
霨將諸事佈置停妥,於節後回郡,雖咯血時作,肝氣上衝,幸精神尚可支持。
方事之殷,未敢以病軀遽思乞假。
知關垂廑,以附陳力疾。
肅復,敬請勳安。
潘霨謹啟。
八月二十二日。
(16)
潘霨作為“幫辦”處理日本侵台事件的親歷者,其信函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價值。
此函敍事清晰,要言不煩,堪稱一件非常珍貴的歷史文獻。
茲將有關內容考證如下:
其一,誰是受信人?
筆者所見到的只是潘霨原信,並未見信封,故無法確定誰是受信人。
不過,由此函所述內容、語氣以及作者最後的署名來看,收信人似應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或該署總辦章京。
其二,關於潘霨此函書寫時間。
潘氏此函僅書月日,未標明何年。
然而,由於此信內容涉及潘霨於上海會見日本新任駐華公使柳原前光,及赴台處理幫辦台灣事件等細節,故可以斷定,應寫於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此時距潘霨赴京引見僅僅六個月,距中日兩國正式簽訂《中日北京專條》還有整整一個月。
其三,關於李讓禮其人。
潘函所提到的李讓禮(CharlesW.LeGendre),是日本侵台事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人物。
李讓禮(1830~1899),又譯作李仙得,原係法國人,在巴黎大學畢業後,二十一歲時赴比利時。
1854年10月31日,李讓禮在布魯塞爾與紐約一個非常知名律師的女兒克拉拉·
維多利亞·
慕洛克結婚。
結婚後,李讓禮便移居美國,並成為歸化公民。
適逢南北戰爭發生,李讓禮遂參加北軍,以軍功擢升少將,後以傷退伍。
1866年6月13日,李讓禮被任命為美國駐廈門領事,(17)遂取道歐洲來華,是年底抵達廈門。
次年,以美國羅妹號(theRover)商船人員在台灣被琅K3Y707.jpg原住民殺害,李奉美駐華公使之命,多次前往台灣交涉。
通過與台灣當地官員之反復商談,他發現清廷派往台灣的官員多怯懦無能,膽小怕事,(18)遂摸索出了一套對付台灣官員的辦法,號稱通達台灣事務。
同治十二年(1873),李讓禮辭去廈門領事,欲返回美國。
回國途中,於東京被日本政府高薪聘請。
此後,李讓禮便以其在閩台的經歷,多方鼓勵日本出兵侵台,並成為侵台日軍首領西鄉從道身邊的重要謀士。
李讓禮停留日本之際,正是明治維新轟轟烈烈進行,經濟飛速發展,軍力日漸強盛的時刻。
日本以國土狹窄,國力興盛伊始,便開始向外擴張侵略。
他們首先將侵略目標對準台灣。
藉口琉球船民在台被殺,日本派西鄉從道率兵進攻台灣,燒殺搶掠,修建營盤,台海局勢驟然緊張。
然而,李讓禮鼓勵西鄉從道率兵攻台,完全是個人行動,在清政府反復向駐華公使交涉抗議後,美方曾短期將李讓禮拘捕。
潘霨於同治十三年五月十三日與西鄉從道面談時,曾經詢問道:
此舉非贵國朝廷之意,前柳原曾告我,係受美國人唆使。
有諸?
西鄉云:
亦知為西洋人所欺弄,使伊國與中國不和;
惟事已至此,無可如何,總願及早了結。
我又告以西洋英、法兩國亦未預聞,惟美國李讓禮從中唆使,不可聽其說話。
西鄉不能辯。
(19)
在侵台戰事結束後,李讓禮以功勳卓著,被天皇授予二等勳,而後又被朝鮮聘為外交顧問,直到1899年9月1日在漢城去世。
(20)
三、潘霨《致總理衙門函》?
{釋_
潘霨此函是對其跟隨沈葆楨,幫辦處理日軍侵台事件的一個簡明扼要的總述。
其動機雖然不無為自己表功之嫌,然綜合其他檔案文獻考察,潘氏所述史實,則是可信的。
此函勾畫了潘霨在此事件中的主要活動。
茲根據清檔與官文書之記載,對潘氏此函略予?
{釋:
其一,提前與柳原公使通氣,摸清日本人出兵台灣之意圖。
清廷於四月初六日命潘霨幫辦沈葆楨處理台灣事務。
奉命之後,他離開蘇州來到上海,與剛剛由東京前來中國赴任的柳原前光接頭。
鑒於當時的通訊很不發達,而且,日本統治階級內部對西鄉從道率兵征台要達到的目標,看法也不盡一致,因此,潘霨與柳原的上海會談就顯得格外重要。
據柳原前光後來致總理衙門的照會稱:
謹啟者,本大臣猥以菲材,簡命駐華,陽曆五月二十八日(即四月十三日)行抵上海,晤沈道台。
……至於本國命將征番一事,會潘藩台奉旨下閩,路經滬瀆。
本人臣於本月六、七兩日,即四月念二三,因沈道台得與邂逅,面談一切。
(21)
由此照會可知,潘霨與柳原前光會談的時間是同治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三日,會談的核心內容,係日本侵台有關事宜。
現在看來,柳原的態度與後來相比是比較誠懇的。
在會談之後,彼此尚有書信往還。
經此會談,潘霨大體摸清日本出兵之目的,於是迅速南下,於同治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1874年6月11日)抵達福州馬尾,面見欽差辦理台灣事務大臣沈葆楨等,並向其稟報與柳原會面的情形。
沈、潘二人經過仔細籌畫,於五月初一日揚帆出海,直奔台灣而去。
為便於交涉,隨同前往的還有義大利人日意格等洋員。
抵達台灣後,沈葆楨指揮全局,?
{度一切。
潘霨則想方設法充分發揮其本人的聰明才智,奮力周旋。
潘霨在《致總理衙門函》中聲稱,作為此函之附件,他還呈遞了“柳原復信十四紙”。
這十四紙信函中,即包含了上海會談的核心內容。
柳原稱:
本大臣亦聞沈船政大臣已奉欽差查辦台灣生番事務,應與西鄉談論一切,忽遇閣下奉旨回閩幫辦沈欽差大臣,因過滬瀆枉顧本大臣,承下問曰:
贵國此次台灣之行,今已如此,惟此生番原有三十六社,未知西鄉欲向何社生番問罪?
究竟作何結局?
故本大臣陳以我民被害情由。
並據西鄉奉敕限辦三事答云:
第一,捕前殺害我民者誅之;
第二,抵抗我兵為敵者殺之;
第三,番俗反復難制,須立嚴約,定使永遠誓不剽殺難民之策。
此本大臣專請閣下到閩會同沈欽差大臣辦理,言歸兩國和好,是所切望。
本大臣亦獲剖心吐赤,惟閣下宏度容?
{焉。
如有渠教,敢效駑力,和衷酌辦,以為兩國愈敦和睦之地。
謹啟。
陽曆六月七日。
(22)_
以上內容應是潘霨在《致總理衙門函》中提到的柳原第一函。
它反映了柳原剛剛離開東京時,日本政府對清廷比較留有餘地的政策。
信中所述“剖心吐赤”,“兩國和好,是所切望”,也反映了柳原本人剛到中國時的想法。
但是,隨著事態的發展,尤其是清政府交涉人員從上到下軟弱無能,柳原的心態也急劇發生著變化。
由開始時“交涉兩國和好辯論事宜”,到潘霨從琅K3Y707.jpg會見西鄉從道後,卻搖身一變,全不認賬。
潘霨等奏稱,“即函致倭使柳原前光,申明前約。
嗣接其來信,以未得聯銜印文為詞,無非立意刁難,宕延時日。
臣等如其所謂,換聯銜印文寄給。
聞柳原已先由滬入都矣。
”(23)顯然,柳原改變了剛到滬上與潘霨會見時的承諾,這使潘霨大感驚奇。
又擄總理衙門奏報稱:
自大久保利通到京以來,該國駐京使臣柳原前光,於議台事則同在座中,旁參其說;
遇議台事不合,則必於次日呈遞照會,或來署而論,專以覲見為辭。
此次大久保利通議論不合之次日,該使臣複詣臣衙門,以不准請覲為拒絕來使,即欲與大久保利通一同回國。
嗣又據兩使臣各遞照會,皆作決裂之辭。
其意由前之說,為日本永踞台番境地張本;
由後之說,為日後稱兵有名,擾我海口張本。
臣等一切聽之,任其去留。
誠以該國貪狡無厭,其慾萬不能償。
(24)
柳原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反映了日本外交政策之變幻無常。
然而,無論後來事態如何發展,潘霨與柳原在上海的主動接觸,並獲得柳原要其親自赴台與西鄉交涉撤兵的親筆信函,對於台灣事件的解決,起到了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
其二,採取利用矛盾,各個擊破之策略,身入虎穴,與日本領兵官西鄉從道直接會談,據理力爭,勸其退兵,收到預定效果。
由於潘霨在上海與柳原會面,做到了胸有成竹,因此,當他跟隨沈葆楨抵達台灣後,所幫辦的頭一件大事,就是代表沈葆楨去到日軍營盤,與日軍領兵官西鄉從道面談。
此事幹得也頗為出色。
關於與西鄉從道會談的經過,潘霨等奏道:
臣霨於初八日偕台灣道夏獻綸,帶同隨員張斯桂等,並邀洋將日意格、斯恭塞格,乘輪船由安平衡濤出海。
下午已抵琅K3Y707.jpg,風濤倒卷,舢板不得攏岸。
群躍而登,晚宿車城。
次早,直叩倭營,晤其中將西鄉從道。
持臣葆楨照會,及彼公使柳原前光信函,與之反復辯論,迨其報謁,復逐條窮詰。
始則一味推諉,繼遂理屈詞窮。
十一日竟託病不見。
……臣蔚函諭倭將,既託病不出,即告辭登舟。
該倭將轉再三婉留,次日接晤,仍堅以生番非中國版圖為詞,即將帶去台灣府志檢出,內載生番各社歲輸番餉之數,與各社所具切結,令其閱看。
彼反變羞成憤,經臣霨及夏獻綸厲聲曉譬,旋復婉謝。
齗齗以所用兵費無著為言。
經再據理駁斥,彼請一面致書柳原,一面由廈門電報,寄信回國,暫不必添兵前來。
即派人搭中國輪船,分往廈滬兩處等語。
臣霨等乃歸行館。
(25)
據此可知,潘霨在同西鄉會談前,出示了有關文件,包括沈葆楨的照會與柳原前光在上海時給他的親筆信件。
尤其是柳原信件,在沒有近代通訊手段的條件下,對於敦促西鄉從道後來決定從台灣撤兵,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當沈葆楨與潘霨剛剛抵達台灣時,西鄉所率日軍正進攻台灣番社。
面對武器裝備先進,又訓練有素的入侵者,台灣的生番民眾當然不是對手。
當時,西鄉“已分三路進攻番社,生番逃散,遂將牡丹社等處焚燒,並欲攻龜仔角社,是其乘隙尋仇,意圖深入,已可概見。
”(26)可是,當潘霨拿出柳原的親筆函件,白紙黑字地寫著西鄉離開東京前所“奉敕限辦三事”:
“捕前殺害我民者”、“抵抗我兵者殺之”、“須立嚴約,定使永遠誓不剽殺難民”。
而西鄉當時焚掠燒殺,遠遠超過“奉敕限辦”的範圍。
因此,柳原給潘霨的親筆信,毫無疑問會使西鄉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況且,柳原信中有“剖心吐肺”“言歸兩國和好”的言辭,這些都給日軍前線領兵之人造成了困惑。
正因為如此,潘霨自會見西鄉後,柳原已經不認賬了。
此時的柳原已經改變來華初期的立場,潘霨在致總理衙門函中,不止一次的指責日本人“狡詐,殊出情理之外”;
又謂:
“如此狡賴,柳原實無恥極矣。
”潘霨見證了柳原前光的兩副面孔,故對其出爾反爾的做法非常痛恨。
其三,組織安撫軍,查造丁口冊,促進番境同化進程。
日本此次出兵侵台的藉口,是台南生番住民“剽殺”琉球難民。
在此之前,西方列強亦多次因類似事件引起外交糾紛。
潘霨在跟隨沈葆楨赴台後,想方設法在生番聚集的區域採取有效措施,加快高山族同胞的同化過程。
由潘氏致總理衙門函中,可以看出,他採取了以下具體措施:
首先,他利用與台灣道夏獻綸到琅K3Y707.jpg與西鄉會談的間隙,“派人先傳各生番頭目,至者百五六十人,服飾詭陋,言語啁啾,譯傳大意,皆謂日本欺陵(淩),懇求保護。
因諭令具結前來。
次早除牡丹、中社、里乃三社以避倭不出外,到者十有五社,均呈不敢劫殺押狀。
臣霨與夏獻綸宣示國家德意,酌加賞犒。
番目等歡欣鼓舞,咸求設官經理,永隸編氓。
察其情狀,實出至誠”。
(27)潘霨等人的做法,對當地民族融洽、兩岸溝通均有積極作用。
其次,組織了一支五百人的安撫軍,全部由台灣的“土著精勇”組成,此舉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日軍的“潛入”。
再次,潘霨在台期間,派本地幹弁,深入番區,查造丁口名冊,並發給印牌?
{證,加強對這些地區的管轄與治理。
所有這些措施,都為沈葆楨成功處理台灣危機,提供了有力的幫助。
四、日本要求“撤回註銷”“一切來往公文”之真相
潘霨的《致總理衙門函》,真實地記載了日本外交人員及軍事指揮官,在侵略台灣師出無名的情況下,反復無常、矛盾百出的實況。
此函對於瞭解日本侵台事件原委,提供了原始記載。
對於全面瞭解這一重要歷史事件,打開了新的視野,特別是對於瞭解中日簽訂專約的內容,提供了一把鑰匙。
由於清廷徵?
{淮軍守台,發動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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