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集释校对文本第一卷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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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諸子集成出版緣起
子書是我國古藉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早的一批子書產生在春秋末到戰國時期的百家争鳴中,其中不少是我國古代思想文化的珍貴結晶。
秦漢以後的整個封建社會中,還有不少思想家和學者,寫過類似的著作,其中也不乏優秀的作品。
五十年代,中華書局修訂重印了建國前由原世界書局出版的《諸子集成》。
這套叢書彙集了清代學者校勘、注釋子書的成果,較爲適合學術研究的需要。
但其中未能包括近幾十年特別是建國後一些學者整理子書的新成果,所收的子書種類不够多,斷句、排印尚有不少錯誤,決定重新編輯出版一套《新編諸子集成》。
《新編諸子集成》收入先秦到唐五代的子書,着重選收與哲學、思想中的研究關係較密切的。
個別不屬於子部的書如班固的《白虎通義》,因與哲學、思想史的研究關係較密切,也擬選入(用清陳立《疏證》)。
全書將分兩輯出版。
第一輯所收子書與舊本《諸子集成》略同,是一般研究者經常要閱讀或查考的書。
每一種都選擇到目前爲止較好的注釋本。
極少數尚無注釋本的,另行注釋。
有的書兼收數種各具優長的注本。
爲保持體例基本一致,除個別書外,一般只收用文言或淺近文言撰寫的注本。
各書正文、注本一律加以新式標點,校正版刻或排印錯誤。
第二輯收集第一輯之外的其它子書。
其中大部分沒有現成注本,凡有必要進行注釋的,應加注釋;
其餘的選擇較好的版本進行點校。
這一輯中有不少是殘闕或散佚的書,整理是區別不同情況,有的選取現成的輯本,有的要進行補輯或重輯。
子書中有一部分是僞書或被懷疑爲僞書。
凡產生時代較早,在歷史上發生過一定影響,對研究某些問題還有一定參考價值的,擬酌量選入。
本書第一、二兩輯均擬先出版平裝本,每種單獨定價,陸續發行,全部出齊后再出版精裝合訂本。
平裝本每種書後均附有本輯擬目,以便讀者了解這一套書的概貌。
中華書局編輯部
一九八二年一月
前言
程俊英
先父程樹德,字郁庭,福建福州人。
一八七七年生,一九四四年卒。
清末進士,不願居宦,公費留學日本,學習法律。
回國後,長期擔任北京大學教授、清華大學兼任教授。
七七事變後,隱居著述,貧病交加而終。
先父十歲喪母,孤苦無依。
但少年有志,勤奮自學,通宵達旦,熟讀經、史,博覽群書。
中年致力教學、科研工作,所任課程中有《中國法律史》、《比較憲法》、《九朝律考》等科目。
於繁重的教學之餘,孜孜寫作。
晚年更潛心學術研究,不事教學。
一生著述約四百餘萬字。
先父寫作開始得比較早,一九0六年二十九歲,第一部著作《國際私法》七卷問世。
一九一九年《漢律考》七卷問世。
一九二五年出版《九朝律考》,這是父先一生的重要著作之一。
一九三五年再版,解放後又重版兩次。
該書從古藉中搜羅從公元前二世紀起至公元後七世紀間,歷代已經散失了的法律、科令、格式、刑名和有關的資料,作了綜合的考證與論述。
以十年之功,編成《九朝律考》二十卷。
參考書藉數百種,約三十餘萬言。
內容包括《漢律考》、《魏律考》、《晉律考》、《南北朝律考》(梁、陳、後魏、北齊、後周)、《隋律考》等九朝的法律考證。
此書解放前在國外已有多種譯本。
在國內列入大學叢書,現在仍爲政法高校研究生必讀的參考書,對國內外有廣泛的影響。
一九五五年重版時,商務印書館編審部評價說:
“該書作爲社會上層建筑的法律史而言,不但可以供研究我國法律變遷沿革的人作參考,而且也是研究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料。
”
一九二八年《中國法制史》出版。
這是爲京師法科學生所編的教材。
上溯黄帝,下逮有清,以簡括之筆,闡述歷代法令及刑制的發展。
一九三一年《比較國際私法》出版。
一九三三年,《說文稽古編》出版。
先父敍述寫書的旨趣說:
“性耽古藉,不能自已,偶檢閱藏《說文解字》諸書,頗悟‘因字求史’之法,遂有《說文稽古編》之作。
”從文字的形成,窺上古逸史與其社會之情狀,是此書的創造性探索之所在。
解放後,曾由商務印書館再版。
一九三三年,先父患血管硬化症。
七七事變後,北京大學等校南遷,從此經濟來源斷絕。
舊社會老年知識分子處境悽慘,衣食不完。
日僞統治時期,病無醫藥,生活無著,子女多而年幼,困窘不堪,病況日漸惡化,終至癱瘓。
《論語集釋》四十卷,卽成書於此時,這是先父最後一部重要著作。
序言中描述寫作的苦況時說:
“身患舌强痿痺之疾,足不能行、口不能言者七年於茲矣。
風燭殘年,不惜汗蒸指皸之勞,窮年矻矻以爲此者。
”他爲發揚我國固有文化,以“目難睁不能視,手顫抖不能書”的病弱殘軀,自己口述,由親戚筆錄,歷時九年,終於一九四二年脫稿。
其傾心學術,不屈不撓的頑强精神,於此可見。
《論語集釋》寫書的緣由,據先父云:
《論語》一書的注釋,漢、魏諸家有各種注。
自何晏《論語集解》行,而鄭玄、王肅各注皆廢;
自朱子《集注》行,而《集解》及皇侃《論語義疏》、邢昺《論語注疏》又廢。
朱子至今又八百餘年,其間名儒著述訓詁義理,多爲前人所未發,惜無薈萃貫串之書。
先父本孔子“述而不作”之旨,將宋以後諸家之說分類採輯,以爲斯書之助。
在學術上力求不分宗派,茍有心得,概與採錄,以供學者研究。
內容分十類:
考異、音讀、考證、集解、唐以前古注、集注、別解、餘論、發明、按語。
按語則是先父對諸家學說提出自己的見解。
所引書目六百八十種,全書共一百四十萬言。
此書爲研究《論語》學者提供了自漢到清的詳盡資料。
又對《論語》的訓詁注釋有充分考證,用各家學說闡明孔子的思想本質,爲譯注、研究《論語》的學者批判繼承我國古代文化遺產提供了廣泛的根據。
是一部研究孔子思想,特別是研究孔子教育思想的重要參考書。
《論語集釋》的著述,由於是先父口述,親戚代筆而成,錯寫與遺漏之處較多,且無新式標點。
現值再版之際,由我和蔣見元同志重新校勘,並加標點。
錯誤之處,在所難免。
望讀者隨時指教,以便改正。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於華東師大
論語集釋整理後記
蔣見元
程樹德教授《論語集釋》四十卷,搜羅繁富,訓詁詳明,是《論語》注釋的集大成之作。
一九四三年,由華北印書局初版,四十年來,漸趨湮沒。
現承中華書局列入計劃再版,使沉晦多年的著作得以傳世,于《論語》研究者必能有參考價值。
作者編著此書時,已患腦血栓之症。
雖神志清楚,然手不能執筆,水不能言。
所徵引的眾多書藉,祇能由他人代抄。
囿于抄者的水平,原稿文字不免訛誤。
其後初版時,因排字校對的粗疏,又添一舛錯。
這次重新整理再版,以初版鉛印本爲底本,除了與原稿校對外,書中大部分材料,再與所徵引的原書相爲校勘,校勘時發現的文字錯誤,逕改,不出校記。
原書的句讀爲國點,這次參考中華書局《新編諸子集成》(第一輯)體例,重加新式標點。
作者著書,旨在發揚孔子的學術思想,本人又曾潛心內典,故于徵引材料與按語中,間及禪理。
至于其他封建觀點,恐亦難免。
爲了保存原來面目,我們對此類文字不作刪削,讀者當自能鑑別。
在整理本書時,囿于條件,作者徵引的書藉,一小部分我們沒能見到,另一部分與作者當時所用的版本不同,因此文字上恐不免仍存在錯誤,敬祈讀者有以指正之。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于華東師大
自序
《論語集釋》何爲而作也?
曰:
舉古聖哲王所揭治亂興亡之故,至今日而適若相反,古人真欺我哉!
憤而欲取少時所讀之書,拉雜摧燒之。
客聞而阻之曰:
“世之剥也必不终剥,道之窮也必不終窮,子姑待之!
”余笑而應之曰:
“諾。
”今不幸言中,而世亂滋迫,數年以來,麋沸雲擾,萬方蕩析,余猶得蜷伏故都,幸免顛沛流離之慘,此《論語集釋》四十卷卽於此刼罅偷息中所掇輯而成者也。
昔太兄公身廢不用,乃作《史記》,其《報任書》列舉左丘失明、虞卿窮愁諸例。
余自癸酉冬患舌强痿痺之疾,足不能行、口不能言者七年於茲矣,而精力之强,不減平昔。
意者天恐吾投身亂世以枉其才,故假疾以阻其進取,又憫其半生志事無所成就,故復假之以精力,使得以著述終其身耶?
夫文化者國家之生命,思想者人民之傾向,教育者立國之根本,凡愛其國者,未有不愛其國之文化。
思想之鵠,教育之程,皆以是爲準。
反之,而毀滅其文化,移易其思想,變更其教育,則必不利於其國者也。
著者以風燭殘年,不惜汗蒸指皸之勞,窮年矻矻以爲此者,亦欲以發揚吾國固有文化,間執孔子學說不合現代潮流之狂喙,期使國人之舍本逐末、徇人失己者俾廢然知返。
余之志如是而已。
若夫漢、宋門户之見,考據訓詁之争,黨同伐異,竊無取焉。
己卯秋八月閩縣程樹德序
凡例
一、《論語》注釋,漢時有孔安國、馬融、鄭玄、包咸諸家,魏則陳群、王肅亦有義說。
自何晏《集解》行,而鄭、王各注皆廢。
自朱子《集注》行,而《集解》及邢、皇二疏又廢。
朱子至今又八百餘年,加以明清兩代國家以之取士;
清初名儒代出,著述日多,其間訓詁義理多爲前人所未及,惜無薈萃貫串之書。
茲篇竊本孔氏“述而不作”之旨,將宋以後諸家分類採輯,以爲研究斯書之助,定名曰《論語集釋》。
一、是書內容計分十類:
甲、考異。
經文有與《石經》及皇本或他書所引不同者,日本、高麗版本文字有異者,均列入此門其材料則以阮元《論語校勘記》、翟灝《四書考異》、日本山井鼎《七經考文》、葉德輝《天文本論語校勘記》等爲主。
乙、音讀。
字音讀法及句讀有不同者入此門。
其材料以陸德明《經典釋文》、武億《經讀考異》爲主。
丙、考證。
自閻若璩撰《四書釋地》、江永著《鄉黨圖考》以後,世人漸知考證名物之重要。
故人名、地名、器物、度數之應考證者無論矣,此外如《大戴禮》、《說苑》、《新序》、《春秋繁露》、《韓詩外傳》、《中論》、《論衡》諸書有涉及《論語》之解釋者,以其爲漢儒舊說,亦附此門。
丁、集解。
邢《疏》有可採者亦附入此門。
戊、唐以前古注。
此門包含最廣,上自漢末,正及於唐,中間南北朝諸家著述爲《北堂書鈔》、《太平御覽》、《藝文類聚》所引者備例無遺。
其材料以皇侃《義疏》、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爲主,計所採者凡三十八家,列舉如左:
劉歆《論語注》
包咸《論語章句》
鄭玄《論語注》
王朗《論語說》
王弼《論語釋疑》
衛瓘《論語集注》
繆播《論語旨序》
繆協《論語說》
郭象《論語體略》
樂肇《論語釋疑》
虞喜《論語讚注》
庾翼《論語釋》
李充《論語集注》
范甯《論語注》
孫綽《論語集注》
梁覬《論語注》
袁喬《論語注》
江熙《論語集解》
殷仲堪《論語解》
張憑《論語注》
蔡謨《論語注》
顏延之《論語說》
釋惠琳《論語說》
沈驎士《論語訓注》
顧歡《論語注》
梁武帝《論語注》
太史叔明《論語注》
褚仲都《論語義疏》
皇侃《論語義疏》
沈峭《論語注》
熊埋《論語說》
季彪《論語注》
陸特進《論語注》
穎子巗《論語注》
李巡《論語注》
張封溪《論語注》
《論語隱義注》
韓李《論語筆解》
己、集注。
集注文字稍繁,故採擇以內注爲限,外注有特別精采者始行列入。
但其中貶抑聖門、標榜門户者,因有後人之辯論,不能不列入原文,可分別觀之。
庚、別解。
集解、集注以外,如有新穎之說,別爲“別解”一門。
其不止一說者,則分爲一二三四以區別之。
辛、餘論。
清初漢學家立論,時與宋儒相出入,擇其言論純正、無門户偏見者,爲“餘論”一門。
其有宋以後諸家注釋可補《集注》所未備而不屬於考證者,亦附入之。
壬、發明。
宋學中陸王一派多以禪學詁經,其中不乏確有心得之語。
卽程朱派中亦間有精確不磨之論。
蓋通經原以致用,孔氏之言,可以爲修己處世之凖繩、齊家治國之方法者,當復不少。
惜無貫串說明之書,僅一《四書反身錄》,尚多未備。
因欲後人研究《論語》者發明其中原理原則,故特立此門。
癸、按語。
凡《集解》、《集注》、別解諸說不同者,必須有所棄取,別爲按語以附於後。
此外,自考異以下間有所見者亦同。
以上十種,非必各章皆備,無則缺之。
一、研究《論語》之法,漢儒與宋儒不同。
漢儒所重者,名物之訓詁,文字之異同。
宋儒則否,一以大義微言爲主。
惜程朱一派好排斥異己,且專宣傳孔氏所不言之理學,故所得殊希。
陸王派雖無此病,然援儒入墨,其末流入於狂禪,亦非正軌。
故《論語》一書,其中未發之覆正多。
是書職責,在每章列舉各家之說,不分門户,期於求一正當解釋,以待後來學者,藉此以發明聖人立言之旨。
一、朱子《集注》,元明以來以之取士,幾於人人習之。
清初漢學再興,始有異議者。
譽之者尊爲聖經賢傳,一字無敢踰越;
詆之者置之源不議不論之列。
如王闓運所著之《論語訓》,漢、魏、六朝諸家之說備列無遺,獨於朱《注》一字不及,漢宋門户,隱若劃一鴻溝。
黄式三《論語後案》始以《集解》、《集注》並列,然其旨仍在袒漢學。
實則《集注》雖考證稍疏,然字斟句酌,亦非無一長可取,不能概行抹殺。
是書先列《集解》,爲漢學所宗;
次《集注》,爲宋學所本;
中間增“唐以前古注”一門,搜羅漢、魏、六朝及唐人《論語》著述,片言隻字,必一一搜剔,不使遺漏,庶幾已佚之書,賴以不墮。
其近人著述,有罕見之本,或篇帙無多,恐其日久失傳,往往全部收入,亦本斯旨。
一、《論語》一書,言訓詁者則攻宋儒,言義理者則攻漢學。
平心論之,漢儒學有師承,言皆有本,自非宋儒師心自用者所及。
《集注》爲朱子一生精力所注,其精細亦斷非漢儒所及。
蓋義理而不本於訓詁,則謬說流傳,貽誤後學;
訓詁而不求之義理,則書自書,我自我,與不讀同。
二者各有所長,不宜偏廢。
是書意在詁經,惟求其是,不分宗派,茍有心得,概與採錄。
一、全書共百餘萬言,所採書目均一一列表備查。
其未見原書者,必注明出處。
其有引出某書而某書實無其文者,則仍以原書著錄,以便尋檢。
此外六朝已佚古藉,或雖爲近人著作而爲罕見之本者,則仿《四庫全書總目》之例,別爲簡明提要以附於後。
一、所採之書,以四庫著錄及列入正、續《皇清經解》爲限。
其四庫未收、及宋儒一派之著述未採入《皇清經解》者,則擇其尤純正而有心得者。
其專爲舉業而設,類似高頭講章,如《四書本義匯參》,及一切庸惡陋劣如《四書大全》之類,概不採錄。
一、語錄仿自禪宗,釋子不讀書,出語恒多俚俗。
宋儒學既近禪,並形式上亦必力求其似,殊爲無取。
茲篇除朱子《或問》及《語類》外,其他語錄中雖有關於《論語》之研究,以其出言鄙倍,概不採錄。
一、宋以後諸儒往往於劄記中考據《論語》如《困學紀聞》、《日知錄》、《十駕齋養新錄》之類無慮數十種,其中不乏可採之處,雖非專著,亦在兼採之列。
一、宋儒理學爲儒、釋、道混合之一種哲學,本可成一家言,但必以爲直接孔孟心傳道統,則余未敢信。
一部《論語》中,何嘗有一個“理”字?
而《集注》釋天爲卽理也,釋天道爲天理;
又遇《論語》凡有“斯”字或“之”字,悉以“理”字填實之。
皆不免强人就我,聖人胸中何嘗有此種理障耶?
朱子嘗云:
“聖賢議論,本是平易。
今推之使高,鑿之使深。
”然《集注》釋“子在川上”,釋曾點言志,仍不免過高之病。
以此立說著書,未嘗不可,但非解經正軌,讀者當分別觀之。
一、清初戴東原、毛西河諸家喜攻朱《注》考證之失,殊不知朱子嘗與人言:
“讀書玩理外,考證別是一種功夫,某向來不曾做。
”朱子博極群書,並非力不能爲。
而其言如此,蓋當時風氣不尚考證。
以古人不經意之事,而蹈隙乘瑕攻之,不過以其名高耳,然猶曰:
“是漢學家言也”。
至顏、李同爲理學而亦攻朱,則更無謂。
蓋漢儒恪守家法,篤信師說,從未敢輕詈古人。
至更易經傳,推翻舊說,其風固自宋人開之。
《集注》至以樊遲爲粗鄙近利以子夏、子游爲語有流弊,敢於詈及先賢,更不足爲訓。
以朱子之賢,猶有此失。
是書力矯此弊,凡意氣詬争之語、門户標榜之詞,概不採錄。
一、《集注》喜貶抑聖門,爲全書最大污點,王船山《讀四書大全說》、毛西河《聖門釋非錄》論之詳矣。
是書凡攻朱之語,例不採錄,然對此不能不設例外。
昔阮嗣宗口不談人過,人稱其盛德。
何況對於古人。
子貢方人,孔子以爲不瑕。
故古來叢謗之深,無如朱子者,雖係無心之過,究屬嗔心過重,錄之所以示戒也。
一、宋儒以禪理詁經,好之者喜其直截痛快,惡之者又目其爲陽儒陰釋。
考朱子《答孫敬甫書》“少時喜讀禪學文字”,又《與張侍郎書》云:
“左右既得此把柄入手,便可改頭換面。
欲用儒家言語說向士大夫,接引從來學者。
”是宋儒固不自諱。
竊以爲孔子之道至大,無所不包,不特釋而已,卽道家亦有與之同者,如《無爲而治》一章是也。
魏、晉諸儒喜以道家言詁經,茍有一得,未嘗不可兼收並蓄。
蓋孔子之言有與釋家同者,如“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與佛家之破除二執,有何區別耶?
其與之異者,則不必强爲附會。
陸、王一派末流如羅念菴、陳白沙輩,幾於無語不禪,亦是一病。
是篇於末流狂禪一派牽强附會之語,概不採錄。
一、孔子之言,俟諸百世而不惑,所以爲至聖,不必後人代爲辯護周旋。
《集注》於“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則曰:
“非箝其口使不敢言也。
”於“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下引程子曰:
“聖人設教,非不欲家喻而户曉也。
若曰聖人不使民知,則是後世朝四暮三之術也,豈聖人之心乎?
”殊不知聖人之言絕無流弊,觀於今日歐洲之國會民主政治,此二章真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洵萬古不易之至言也,何所用其廻護耶!
自歐化東漸,不特疑聖,且有誣聖以爲名高者矣。
是書採錄斷自清代,凡現代名人之著述,除純粹解經者外,其他中西合參、新舊融會之作,值此是非淆亂、靡所折衷去取之間,懼多私見,故雖有佳篇,概從割愛,恕不採錄。
補遺之責,期之後人。
论语集释卷一學而上
子曰: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考異】皇侃《論語義疏》本(下簡稱皇本)“說”字作“悦”。
翟灝《四書考異》(下簡稱翟氏《考異》):
古喜說、論說同字,後漢增从“心”字別之。
“悦”初見《廣韻》。
徐鉉《新修字義》云:
“經典只作‘說’”。
然《毛詩》“說懌女美”,那陸氏釋云:
“又作‘悦’。
”《爾雅釋詁》:
“悦,樂也。
悦,服也。
”皆書作“悦”。
而《孟子》但用“悦”字,則二字通寫已久。
“說”之見二十篇者,如《公冶長》篇“子說”、《雍也》篇“非不說子之道”、“子路不說”、《子罕》篇“能無說乎”、《子路》篇“近者說”、《陽貨》篇“子路不說”、《堯曰》篇“公則說”,皇本俱作“悦”。
惟《先進》“無所不說”、《子罕》“易事而難說”,仍如監本。
按:
翟灝《四書考異》考證精博。
關於《論語》條考部分,本書收錄極多。
標題仍稱《考異》者,示不敢掠美也。
【考證】《白虎通》:
子者,丈夫之通稱。
顧炎武《日知錄》:
周制,公、侯、伯、子、男爲五等之爵,而大夫雖貴,不敢稱子。
春秋自僖、文以後,執政之卿始稱子。
其後匹夫爲學者所宗亦得稱子,老子、孔子是也。
孔子弟子惟有子、曾子二人稱子,閔子、冉子僅一見。
汪中《述學別錄》:
古者孤卿大夫皆稱子,子者,五等之爵也。
《周官典命》: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眡小國之君。
”《大行人》:
“大國之孤,其禮眡小國之君。
”《春秋傳》:
“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
”小國之君則子、男也,子、男同等,不可以並稱,故著子去男,從其尊者。
王朝則劉子、單子,列國則高子、國子是也。
王朝生稱子,沒配謚稱公。
列國生稱子,沒配謚亦稱子。
此其別也。
稱子而不成辭,則曰夫子。
夫者,人所指名也。
《春秋傳》“夫固謂君”,“夫豈不知”,服云:
“夫謂鬬伯比。
”“夫石猶生我”,服云:
“夫謂孟孫。
”“夫不惡女乎”,服、杜並云:
“夫謂太子。
”以夫配子,所謂取足以成辭爾。
凡爲大夫,自適以下皆稱之曰夫子。
孟獻子,穆伯之孫。
穆伯之二子親爲其諸父,而曰夫子。
崔成、崔彊稱其父亦曰夫子。
故知爲大夫者例稱夫子,不以親別也。
孔子爲魯司寇,其門人稱之曰子,曰夫子,後人沿襲以爲師長之通稱,而莫有原其始者。
劉寶楠《論語正義》(下簡稱劉氏《正義》):
“曰”者,皇《疏》引《說文》云:
“開口吐舌謂之爲曰。
”邢《疏》引《說文》云:
“曰,(上司下言)也。
從口,乙聲。
亦象口氣出也。
”所引《說文》各異。
段氏玉裁校定作“從口,乙象口氣出也”。
又引《孝經》釋文云:
“從乙在口上。
乙象氣,人將發語,口上有氣,故曰字缺上也。
”“學”者,《說文》云:
“斅,覺悟也。
從教,從冂。
冂尚朦也。
臼聲。
學,篆文‘斅’省。
”《白虎通辟雍篇》:
“學之爲言,覺也,以覺悟所未知也。
”與《說文》訓同。
【集解】馬融曰:
“子者,男子之通稱,謂孔子也。
”王肅曰:
“時習,學者以時誦習之。
誦習以時,學無廢業,所以爲悦懌。
”
何晏《集解·
序》云:
“《古論》唯博士孔安國爲這訓解,而世不傳。
至順帝時,南郡太守馬融亦爲之訓說。
”邢昺《疏》云:
“馬融亦爲《古文論語訓說》。
”皇侃《疏》謂爲《魯論》訓詳,非也。
隋、唐《志》皆不載,佚已久。
王氏《義說》,史志亦稱“注”,何晏《集解·
序》與陳群、周生烈並云“義說”。
《七錄》有王肅《論語注》十卷,隋唐《經藉志》云亡,而《唐書·
藝文志》、陸德明《經典釋文·
序錄》並有王肅《論語注》十卷。
蓋隋代散失,至唐復出,今則不可見矣。
惟《論語馬氏訓說》二卷、《王氏義說》一卷各有輯本,在《玉函山房輯佚書》中。
【唐以前古注】皇侃《義疏》(下簡稱《皇疏》):
曰者,發語之端也。
許氏《說文》云:
”(按今《說文》無此文。
)凡學有三時:
一是就人身中爲時,十就年中爲時,三就日中爲時也。
一就身中者,凡受學之道,擇時爲先,長則扞格,幼迷昏。
故《學記》云“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
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是也。
既必須時,故《內則》云“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八年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學書計,十三年學樂、誦《詩》、舞勺,十五年成童舞象。
”並是就身中爲時也。
二就年中爲時者,夫學隨時氣則受業易入。
故《王制》云“春夏學《詩》、《樂》,秋冬學《書》、《禮》”是也。
春夏是陽,陽體輕清,詩樂是聲,聲亦輕清。
輕清時學輕清之業則爲易入也。
秋冬是陰,陰體重濁。
書禮是事,事亦重濁。
重濁時學重濁之業亦易入也。
三就日中爲時者,前身中、年中二時,而所學並日日修習不暫廢也。
故《學記》云“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是也。
今云“學而時習之”者,時是日中之時也。
【集注】學之爲言,效也。
人性皆善而覺有先後,後覺者必效先覺之所爲,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也。
習,鳥數飛也。
學之不已,如鳥數飛也。
說,喜意也。
既學而又時時習之,則所學者熟而中心喜悦,其進自不能已矣。
【餘論】《朱子文集》(《答張敬夫》):
學而,說此篇名也。
取其篇首兩字爲別,初無意義。
但學之爲義,則讀此書者不可以不先講也。
夫學也者,以字義言之,則己之未知未能而效夫知之能之之謂也。
以事理言之,則凡未至而求至者,皆謂之學。
雖稼圃射御之微,亦曰學,配其事而名之也。
而此獨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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