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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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项目名称:
第五条项目定位:
高效快捷的区域交通枢纽、现代化的城市综合服务区、
国际性旅游城市门户。
第六条本次竞赛的主要设计任务是对三亚火车站站前区从功能、景观、交
通三个主要内容着手进行城市设计。
重点对核心区的功能结构、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系统、交通流线组织、游客到访服务、空间格局及形态、公共开敞空间与景观系统、主要公共建筑及地下空间利用等进行规划设计,并提出开发建设计划和经济分析。
第七条项目研究范围:
北以铁路为界,南至凤凰路,东至沁园路,西至育新
路,用地面积约为141.7公顷。
第八条项目核心设计范围:
北临三亚火车站,南至海南航空旅游学院,东临
沁园路,西至育新路,规划面积约为28.3公顷。
第九条竞赛组织
三亚市政府委托三亚市规划局作为本次国际竞赛的组织单位。
竞赛组织单位组建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组织办公室(以下简称竞赛组织办公室),由竞赛组织办公室负责本次国际竞赛的组织工作。
第一十条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期限为2011年12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1、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提交报名材料;
2、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0日:
确定参赛方、现场踏勘答疑,并签订委托合同;
3、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3月10日:
进行项目设计并提交参赛成果;
4、2012年3月11日至2012年4月15日:
技术审查与专家评审。
第一十一条参赛方要求
1、本次竞赛活动采取“国际竞赛”的方式,为了广泛征集富有特色的规划设计方案,全球的设计机构或联合体均可报名。
2、参赛方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文件以书面及电子材料方式提交至竞赛组织办,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3、报名文件应至少包括公司实力、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业绩资料和计划提案三方面的内容,计划应包括参加设计竞赛人员构成、主要业绩、工作计划及对项目任务的解读和初步设想。
4、参与本次竞赛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报名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的全过程。
5、以联合体名义报名参赛的设计联合体应提交所有联合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主要的设计单位。
第一十二条竞赛规则
1、主办方将从报名设计单位中择优选择5家具有丰富类似项目设计经验、业绩突出优秀的国内外知名设计公司(含联合体)作为本次国际竞赛的参赛设计单位。
2、所有参赛单位的参赛设计成果均需经过技术委员会预审,成果预审认定有效的,方可参加专家评审。
3、预审为有效方案的参赛设计单位,获得设计成本费。
当通过预审有效方案少于3家时,本次竞赛视为无效,将重新组织。
4、专家评审会从通过预审的参赛设计方案中评选出前两名,由三亚市政府在前两名中确定第一名获得者。
前两名的参赛设计单位,获得相应的奖金。
第一名获得者,可进入项目深化设计的合同谈判。
第一十三条凡参加本次国际设计竞赛的参赛设计单位均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
有条款,并按本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项目的参赛设计成果。
第三章参赛设计成果要求
第一十四条设计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相应的计算机电子文件
第一十五条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
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
面积单位:
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
体积单位:
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第一十六条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版本,若中英文内容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第一十七条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
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第一十八条设计成果文本要求
文本内容包括:
●设计原则、目标及方案构思
●设计综合说明
●项目实施策略
●项目投资估算
●设计方认为需要表达自己的方案所需要的其它内容。
第一十九条设计成果图纸要求
第一类:
研究范围的城市设计部分
含:
●区位分析
●方案构思说明
●研究区土地利用规划
●研究区城市设计总平面(比例约1:
1000)
●研究区城市设计总体鸟瞰
●研究区总体交通组织方案
●研究区交通体系布局规划
●设计单位认为需要表达的重要组团和节点的景观、建筑意向
●其它相关分析图
第二类:
核心地块的城市设计部分
●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设计总平面(比例约1:
500)
●地块指标图
●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地下空间利用
●总体景观规划及鸟瞰效果
●站前广场规划设计(含相邻开敞空间)
●公共建筑概念设计
●主要建筑与公共空间节点的景观效果(含广场、路口、街道等)
●广场及围合建筑界面景观效果
●沿站前街和育秀中路街景的连续界面景观效果
●方案夜景灯光效果
●城市小品设计意向
●有代表性的空间景观意向
●道路系统规划
●交通流线规划
●交通设施规划
●公共交通规划
●停车系统规划
●慢行系统规划
●有轨电车预留规划
●其它相关图纸
设计者可自行选择反映方案的设计概念和原则要求的分析图、透视图若干,其比例、手法不限。
以上文本文件和设计图纸文件缩印本20套,规格为A3(297mm420mm)统一编排装订。
第二十条模型
提交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模型至少两个,其中研究范围模型比例不小于1:
1000,核心区范围模型不小于1:
500。
第二十一条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应制做成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采用word2000的doc格式文件;
图形文件采用DWG格式文件和JPG格式文件,图形不要旋转,指北针垂直向上。
电脑渲染图等图片的电脑文件应采用中国通用的Photoshop软件制作。
提交以上电子文件光盘2套。
第二十二条提供展示图一套,图纸不少于10张,图纸内容比例与编排由参
赛设计单位自定。
图纸规格要求为A2(841mm1189mm)以上,所有展示图纸必须裱贴在轻质板上。
第二十三条各参赛设计单位应提交介绍方案的多媒体电子演示文件,播放
时长控制在5—10分钟。
该文件必须配有中文字幕,作为参赛设计成果评审时的介绍和演示材料之一。
第四章报送参赛设计成果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缩印本A3(297mm420mm)
的封面标注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第二十五条所有的参赛设计成果必须在2012年3月10日下午五时(北京
时间)前送达竞赛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本次竞赛评审工作按时进行,各设计单位届时应派专人
来竞赛办公室报送参赛设计成果,接受部门在清点设计文件后,向报送人签发接收单。
第五章技术审查与评审办法
第二十七条评审机构及职责由竞赛领导小组组织和确立。
评审机构包括技
术审查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其中评审委员会主持评审工作;
技术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参赛设计成果是否符合本次竞赛文件要求,是否满足功能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设计技术问题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确认参赛设计成果是否有效。
参赛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提交的参赛设计成果不符合本竞赛技术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
逾期送达;
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技术审查委员会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专业技术咨询意见。
第二十八条参赛设计单位须派项目主创设计师参加规划成果评审汇报。
评
审委员会在听取参赛设计单位介绍参赛设计方案、认真研究参赛设计成果并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报告。
参赛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将对方案进行公示。
竞赛办公室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十天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各参赛设计单位通报评审结果。
第六章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此次竞赛工作的圆满进行,被委托正式设计的5家参赛
设计单位确认参赛时应向主办方交纳参赛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未获奖参赛单位的参赛保证金将在方案评审结束后15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获奖参赛设计单位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后30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若未按规定报送竞赛设计成果或经技术审查委员会预审确定为无效方案的参赛设计单位,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条凡按本技术文件规定报送参赛设计成果文件,并经技术审查委员会
预审符合本次竞赛要求,但未获前两名的参赛设计单位均可获设计成本费50万元人民币。
凡经技术审查委员会预审确定为无效方案的参赛设计单位不获成本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获得前两名的参赛设计单位还将获得竞赛奖金,其中第一名可
获得奖金50万元人民币,第二名可获得奖金25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二条设计成本费和奖金将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后30日内一次性支
付。
第三十三条本次国际竞赛的奖金和设计成本费均以人民币结算。
各参赛设
计单位所获成本补偿费的税金自理,往来差旅费自理。
以联合体名义参加竞赛的,主办方只负责与联合体的主要设计单位联系和结算。
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国银行规定,竞赛主办方必须在收到各参赛设计单位的
收款发票正本后方可付费。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被邀请参加本次竞赛的设计单位在领取竞赛技术文件时应提交
单位法人签字同意参加本竞赛设计的有效文件。
第三十六条本次国际竞赛若有纠纷,将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可提交
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三亚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七条参加本次设计竞赛的作品版权归竞赛主办方所有,竞赛组织单
位有权在竞赛结束后公开展示参赛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参赛成果作品及评价参赛成果,并使用参赛成果。
第三十八条竞赛结果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参赛设
计方案。
第三十九条所用参赛设计单位的参赛设计成果不予退回。
第四十条竞赛主办方有权在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建设中使用参赛设计方成果,
并根据需要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第四十一条竞赛组织单位发出的国际设计竞赛技术文件和设计单位提交的
设计成果文件可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版本,若对中、英文理解有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四十二条参赛设计单位所收到的竞赛组织办发出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
的文件均为本次竞赛的有效组成文件(以竞赛组织办联系电话和邮箱为准)。
第四十三条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项目国际设计竞赛技术文件的解
释权归本次竞赛组织单位所有。
联系方式:
海南省三亚市河东路三亚市规划局一楼“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国际竞赛组织办公室”
联系人:
林斯卫
电话:
86-898-88271879传真:
86-898-88266344
E-mail:
syghjsj@
邮编:
5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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