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264608
- 上传时间:2023-01-21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40.24KB
全国城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文档格式.docx
《全国城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城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文档格式.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10-2016年,城镇建设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由27.8%提高到31.7%,农村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由64.4%下降到61.1%。
城镇用地比例持续增加,村庄用地比例持续下降,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趋于优化。
同时,基础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稳中有升,有力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效益持续提升,经济增长的用地消耗不断下降。
各地通过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经济承载水平持续提高,单位GDP地耗、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地耗有所降低。
从经济承载水平看,参评城市地均GDP连续6年保持增长,从2010年的135.3万元/公顷提高到2016年的222.2万元/公顷,增幅达到64.2%。
参评城市的地均固投从2010年的82.8万元/公顷提高到163.8万元/公顷,增幅达到98%。
从经济增长的单位地耗看,参评城市单位GDP地耗由2011年的10.48公顷/亿元下降到2016年的9.07公顷/亿元,下降了13.5%;
参评城市单位固投地耗由2010年的2.1公顷/亿元下降到2016年的0.8公顷/亿元,下降了61.4%,总的来看,经济增长的地耗水平不断降低。
(三)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初步扭转。
评价采用城镇人口与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城镇人口增长率与城镇工矿用地增长率的比值)来衡量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差异。
弹性系数大于1,人口城镇化快于土地城镇化;
小于1则反之。
评价发现,2015年度弹性系数为1.2,系2010年以来人口城镇化首次快于土地城镇化,2016年度这一趋势继续延续,弹性系数进一步提升到1.3。
这一数据表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扭转。
但是,不同区域仍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度与2015年相比,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呈现上升趋势:
东部地区由1.2上升到1.4,人口集聚更加突出;
西部地区从0.9增加到1.1,首次突破1;
东北地区由0.4提高到0.8,中部地区的弹性系数则从0.94略降到0.89。
(四)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差异显著。
为直观反映各地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评价依据《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18—2008),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等方法,测算各参评城市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
根据评价成果,确定综合指数值大于36.0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状况较佳,综合指数值在25.0-36.0之间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状况适中,综合指数值小于25.0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状况有待提高。
结果显示,2016年底全国564个参评城市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为30.97,与往年水平基本相当。
134个城市分值大于36分,总体状况较佳,其中86个位于东部地区(73个城市位于江苏、浙江,山东、广东4个沿海发达省份),24个位于中部地区,19个位于西部地区,5个位于东北地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为257平方米/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为208平方米/人,建设用地地均GDP平均为377万元/公顷。
271个城市在25.0-36.0分之间,总体状况适中,其中92个位于中部地区、83个位于东部地区、79个位于西部地区、17个位于东北地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为298平方米/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为236平方米/人,建设用地地均GDP平均为175万元/公顷。
159个城市在25分以下,总体状况有待提高,其中51个位于西部地区、47个位于东北地区、31个位于中部地区、30个位于东部地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为461平方米/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为348平方米/人,建设用地地均GDP平均为98万元/公顷。
由于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差距,不同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分化较为显著。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各地要坚决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评价工作为基础,全面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是新形势下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任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以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制订、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更好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制定差别化的“人地挂钩”调控政策。
将人口增长、地耗指数等指标结果作为开展人地挂钩实施情况年度评估的重要依据,引导城市人口有序转移,为促进人地和谐发展提供参考。
(三)探索建立城市节地评价动态更新长效工作机制。
结合新形势下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评价工作机制规范化。
持续开展全国全覆盖的区域用地状况年度更新评价,并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更新评价。
各地要做好成果发布和应用工作,做好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积极探索节地评价成果共享应用和政策转化。
深化成果政策转化专项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相关工作中明确评价成果应用要求,切实发挥评价成果作用。
附件:
1.参评城市分布
2.各省(区、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核心指标
3.全国各省(区、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排序
4.部分指标排名靠前的地级以上城市及县级市
5.有关指标名词解释
附件1
参评城市分布
地区
城市总数
地级以上城市
县级市
全国
564
273
291
东部地区
199
83
116
北京
1
天津
河北
30
11
19
上海
江苏
34
13
21
浙江
25
9
16
福建
7
山东
45
17
28
广东
41
20
海南
5
2
3
东北地区
69
29
40
辽宁
10
吉林
8
黑龙江
中部地区
147
74
73
山西
安徽
18
江西
6
河南
14
湖北
35
12
23
湖南
27
西部地区
149
87
62
内蒙古
15
广西
重庆
四川
32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4
宁夏
新疆
附件2
各省(区、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核心指标
国土开发强度
(%)
建设用地人口密度
(人/km2)
人口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
建设用地地均GDP
(万元/公顷)
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
建设用地量
公顷/亿元)
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
单位固定资产
投资消耗
新增建设用地量(公顷/亿元)
6.83
3694.5
0.47
222.2
9.07
152.3
0.82
21.93
6040.0
1.39
692.1
2.48
222.5
0.40
34.77
3769.7
3.47
431.6
2.42
316.5
0.27
11.77
3367.0
0.39
145.0
14.38
127.6
1.06
6.85
3580.1
0.10
131.1
2.65
128.3
0.67
2.04
1695.2
153.9
5.07
108.1
0.59
11.97
2719.3
0.37
156.0
6.30
113.1
0.69
6.16
2424.8
0.57
140.3
7.37
116.1
4.20
2405.9
0.75
106.2
6.06
63.4
0.58
36.89
7838.3
0.61
912.8
5.18
206.5
0.95
21.77
3490.0
0.86
341.7
19.70
201.0
1.21
14.69
4419.8
-0.68
382.4
-2.42
213.4
1.23
14.88
3157.8
-0.18
136.7
7.60
135.8
0.54
8.85
4928.0
369.9
7.63
257.1
0.68
7.73
3560.6
0.56
143.6
17.63
128.8
18.01
3496.9
1.12
236.3
9.80
165.6
16.04
3790.9
0.28
163.3
10.64
141.0
1.07
9.95
3415.7
0.29
206.1
10.86
162.8
8.05
4151.1
0.32
208.1
10.97
0.81
11.34
5398.1
0.62
420.3
5.43
145.5
0.49
5.19
3921.5
149.1
15.40
129.5
1.53
15.32
2749.8
15.66
130.0
1.02
8.20
4511.6
0.47
259.9
11.14
227.3
0.99
8.53
4575.8
0.44
199.3
8.42
146.7
0.71
4.81
5244.9
0.17
208.2
14.48
225.8
1.34
3.53
4351.0
0.35
155.2
18.04
129.2
1.30
2548.8
109.7
91.45
123.5
5.15
4.61
3999.5
200.1
10.34
201.7
0.66
2.19
2837.6
0.18
81.6
35.45
101.6
1.58
0.90
2722.5
0.76
134.5
20.37
173.2
1.41
6.36
2097.8
110.5
27.48
117.4
1.82
5.27
2304.3
153.2
6.58
114.7
1.67
附件3
全国各省(区、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排序
省份
城市级别
城市
综合指数
北京市
地级以上
52.87
山西省
阳泉市
25.31
天津市
53.22
晋中市
24.08
河北省
石家庄市
30.53
运城市
23.64
邯郸市
29.09
临汾市
22.52
唐山市
28.63
大同市
21.69
沧州市
25.85
忻州市
19.69
廊坊市
25.62
朔州市
18.49
衡水市
24.19
县级
霍州市
36.60
保定市
24.17
永济市
29.02
张家口市
22.63
侯马市
28.55
秦皇岛市
22.39
潞城市
28.13
邢台市
21.86
孝义市
28.07
承德市
19.76
河津市
25.36
新乐市
32.73
介休市
24.88
武安市
31.61
高平市
24.84
遵化市
31.30
汾阳市
24.56
三河市
31.14
古交市
21.82
晋州市
30.88
原平市
21.48
迁安市
29.60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41.22
河间市
29.50
乌海市
26.57
辛集市
29.14
呼和浩特市
24.36
定州市
28.39
赤峰市
24.15
泊头市
27.29
鄂尔多斯市
22.26
安国市
26.48
呼伦贝尔市
19.25
任丘市
26.45
巴彦淖尔市
霸州市
24.64
通辽市
15.18
涿州市
24.09
霍林郭勒市
41.20
高碑店市
23.97
乌兰浩特市
28.47
沙河市
23.89
满洲里市
25.52
黄骅市
23.16
锡林浩特市
24.31
深州市
22.31
牙克石市
22.71
南宫市
20.69
丰镇市
22.03
太原市
38.25
二连浩特市
15.62
晋城市
25.91
辽宁省
大连市
32.85
沈阳市
26.98
吉林省
集安市
23.51
盘锦市
25.48
舒兰市
23.23
抚顺市
24.91
德惠市
23.04
本溪市
23.69
图们市
22.86
鞍山市
21.91
龙井市
22.69
丹东市
20.59
珲春市
22.13
锦州市
19.51
敦化市
22.12
辽阳市
18.34
蛟河市
19.73
营口市
17.83
洮南市
18.65
阜新市
10.41
大安市
17.21
县级
海城市
22.38
双辽市
16.08
凤城市
21.59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33.52
瓦房店市
20.92
绥化市
33.07
庄河市
20.61
牡丹江市
23.99
北镇市
18.84
鹤岗市
21.43
大石桥市
18.70
鸡西市
20.31
调兵山市
18.22
黑河市
20.29
东港市
16.76
七台河市
20.00
新民市
13.91
佳木斯市
19.97
北票市
13.62
双鸭山市
18.67
白山市
37.23
大庆市
17.05
辽源市
35.94
绥芬河市
39.71
长春市
29.36
讷河市
33.62
通化市
27.25
穆棱市
33.30
吉林市
26.05
安达市
3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城区 建设 用地 节约 集约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