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200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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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府非常重视“五五”普法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成立了“中共鲁甸县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
相关部门的领导为组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相应成立领导机构。
机构的健全,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通过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经验,结合县情于2005年末就制定了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五五”普法规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于2007年初制定了规划。
同时,县委普法办根据各年的任务、所做的工作,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
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县中心工作之一,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充分准备,于2006年召开了全县的“五五”普法启动动员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动员,对“四五”普法作了总结并对“五五”提出了操作性强的要求,并表彰了“四五”普法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为“五五”普法的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委政府积极支持普法工作,每年都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将普法经费由“四五”普法期间的人均壹角伍分提高到人均贰角,为普法工作奠定了经费基础,同时还在2007年的工作要点上,以县委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和单位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参照县上执行。
(二)抓重点,极力强化普法教育
一是定期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集中培训。
2007年主要开展了参加市的“一学三讲法律辩论赛”和省里组织的村支书主任法律知识考试。
在参加辩论赛中,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了强有力的工作队员,通过认真、刻苦的准备和辩论,取得较好成绩,荣获全市三等奖。
2008年上半年对全县公务员举办了《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掀起了学法用法的新高潮,营造了较好的法制氛围。
二是针对不同情况,适时开展骨干培训工作。
2007年下半年,由县委、政府开展了以乐红乡公民为主的骨干培训,收效较好,为开展类似的工作探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同时,在2008年,举办了首期普法骨干培训,法律六进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是利用重大节日,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
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及大小宣传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墙报和咨询台等有效形式,向公民大力宣传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对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由相关单位联合进行宣传和解答,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促进了学用结合,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同时,2006年为了打造好鲁甸“五五”普法工作开门红的局面,鲁甸县司法局不仅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有条不紊地推进全县的法制宣传工作,而且还在鲁甸县的中心地带——文化广场,开办了“五五”普法法制宣传厨窗专栏。
该专栏,每2个月举办一期,采用图文并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常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法律知识。
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狠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
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定期组织培训,通过上法制课、出法制板报、法制作文竞赛、演讲等形式大力拓展普法阵地。
水磨、龙树等乡镇都分别于2006年利用“6.26”禁毒日,在学校开展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知识征文竞赛活动、及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三)抓难点,创新农村普法形式
一是以清真寺等宗教场所为阵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司法部门,民宗部门加强与宗教上层人士相联系,抓住信教群众进行集体活动的有利时机,送法律进清真寺,有效提高了信教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法律意识。
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积极寻找法律与宗教信仰相一致的内容,开展法律宣传。
二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强农村普法工作。
县委普法办各成员单位,都分别于2007、2008年分别派出两批工作队员参加建设新农村工作,此举进一步促进了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是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县委普法办针对近几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剧增的超势,开展了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两年多来共培训外出务工人员1.1万人次。
(四)结合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事宜,切实开展工作
一是结合创建平安县工作,各乡镇和单位将创安工作与部门职能相结合,以创建深化普法培训、法律宣传、张贴标语等活动,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是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森林法等宣传,为加大宣传力度,该工作在乡村自我宣传、散发资料的基础上,又由县上抽调宣传部、司法局、团县委、林业局、广电局等部门干部深入县域及乡镇中小学举办专题法制课,进行宣传讲解,学生在学习禁毒防艾、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基础上,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公路建设、矿山整治,开展矿山安全法、土地法等宣传;
结合不同法律颁布施行日开展相关法律的宣传。
(五)结合法治实践深化法律普及宣传
普治结合,以普法促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深化法律普及宣传教育。
工作中,以依法治理深化法律普及宣传教育。
工作中,结合依法治县、依法治理行业系统、基层依法治理等开展大量的法律普及宣传教育,尤其是在大量的民间纠纷调解及审判工作中,寓普于调,寓普于审等,实现了调解(审判)一件纠纷(案件),教育一片群众,收效较好。
(六)禁毒防艾宣传深入广泛开展。
2006年是鲁甸县禁毒防艾宣传工作的丰收之年,鲁甸县围绕“拒绝毒品,远离艾滋”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公开销毁毒品,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县禁毒委对92.49千克毒品当众进行销毁,既震慑了犯罪,又教育了公民。
以事实再次证实了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一切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正立场和坚定信心。
二是切实配合市禁毒委开展以戒毒学员为主体的献身教育,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市司法局等到我县桃源乡举行禁毒文艺演出并发放1000余份禁毒资料,市戒毒所学员将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
三是深入县城戒毒所实施帮教,鼓励戒毒学员坚定戒毒信心和决心,县人大周副主任、政协康副主席带领禁毒成员单位政法委、禁毒委、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团县委等部门领导深入县戒毒所对在所的60余名学员进行面对面的帮教。
四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禁毒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计生局等部门在县城文化广场联合举办“拒绝毒品、远离艾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整个活动共发放《云南省禁毒条例500份》、《健康生活知识手册》700本,预防艾滋病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等资料15000余份,防艾药具4件,同时展出了禁毒展板、悬挂“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系列图片,现场解答咨询100余人次。
五是举办在校生禁毒知识作文竞赛等活动,我县各学校在县教育局,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政治教师为骨干适时开展结合县情、乡(镇)、校园周边环境实际的法制教育,在禁毒日来临之际,各校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专题教育。
(七)强化“12·
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力度。
司法局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
2006年,县司法局分别派出了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城街心花园处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
根据各自职能分别打出了“构建和谐社会‘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及“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鲁甸建设”的横幅标语,通过广播、画册、图书、资料、展板等形式向人民群众答疑解惑,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参与人数约2000人,发放有关法律类的图书、资料、画册共1200份,现场接待人数32人,解答法律咨询18人次,当场受理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
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家观看了12月4日在中央电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法治的力量》特别节目;
并组织积极参与了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网、中青网、中国普法网共同承办的《法制宣传教育网上系列谈》活动。
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两年多来,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82车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8790万份,举行法律咨询152场,展出图片展版198幅(块),制作各类板报、专栏12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0场,编演法制文艺节目4场次,开展普法骨干培训1期,培训36人次,基本完成了规定的普级率。
三、普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全县的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县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阻碍执法现象逐年减少;
寻求法律咨询和援助的人群逐步增多,广大公民由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氛围已基本形成。
二是执法力度逐步加强。
全县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两转变、两提高”的目标基本实现。
各部门坚持依法办事,没冤假错案发生。
案件执行率逐年提高。
三是法律服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法律便民服务。
四是法律监督力度逐步加大。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通过个案监督、日常检查、抽查和召开例会、接待群众来访等形成,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呈现向前发展的良好势头。
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出现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实现了普法与依法治理,个性与共性问题协调处理。
六是增强了全县的民族团结,加快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三五”依法治县工作
我办早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了“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情况说明并通过审议。
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制定规划和宣传启动,2007年至2008年全面实施,2010年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一)、普治结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基层、行业依法治理
1、以打造“法治鲁甸”为目标,把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清理审批项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领导任前、遇到重大决策前,都要先过法律关。
2006年,我们继续依据《行政许可法》,对全县36个执法部门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了《鲁甸县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形成了统一办理、集中办理和联合办理制度。
还建立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实施以来,我们不仅继续明确行政执法的责任,并且进一步将执法责任制分解细化,定岗到人,将行政执法工作和评议考核制度相结合,建立和推广错案追究责任制。
2、规范行业管理行为,促进依法治理进程。
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各单位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方面做了大胆尝试,开创了新的工作思路。
各行业协会和部门结合行业职能和特点,认真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政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平稳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紧紧围绕可能影响稳定的热、难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抓执法质量,重视队伍建设,实现局党委成员挂钩负责、局机关各部门分片督促指导,派出所所长具体组织实施的三级责任制,从而提高了社区和农村的见警率,有效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法院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安委会加大了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了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提高了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
今年三月份,依法治县领导组在“大安全意识”下,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工作,组织了依法治理的成员单位,对影响乐红矿山正常生产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县工商局在依法治理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拓展监管领域,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理念,加强对各类市场的日常监管,推进以人为本的“和谐监管”,营造良好宽松的执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两年多来共办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7起。
罚没款入库26.015万元,其中陈化粮和不合格化肥变价款2.92万元,案值36.124万元,其中食品案件27件,案值1.7万元,罚款3.55万元,查获假化肥76500公斤,假劣食品7829公斤,不合格手机3部,假劣散装白酒1345公斤,过期饮料157瓶,儿童食品等500多公斤,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2个。
其中1件属于查处公用企业强制交易案。
受理并成功调解消费者申(投)诉案件22件(其中涉案金额0.1万元以下的16件,0.1万元-1万元的1件,1万元-10万元的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69万元。
且无1例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县依治办根据市依治办的要求,分级确定了学校和企业的依法治理的试点单位,使依法治校和依法治企工作得以全面的贯彻落实。
许多行业把普法教育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推动本系统本行业的依法管理。
3、做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依法治村,我们在农村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村活动,基层自治向法治化迈进。
在全县各建制村全面开展了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的“四民主、二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在小寨大坪村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带动下,全县84个村全部实行了直接选举。
截止去年底为止,有半数以上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标准。
农村基层围绕“四民主二公开”,充分保证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过公推直选,去年底所有建制村完成了村委会班子的改选,产生了群众相信、工作能力强、年轻化的村委会班子。
全县100%的建制村都建立了计生、土地、财务等24项制度,对村务、财务进行公开,村重大事务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置村务于村民的普遍监督之下。
几年来,我们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们的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保证。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经常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有专题研究普法工作。
县人大两次审议“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县政协每年都要组织普法视察活动,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健康开展。
整个四五普法期间,省、市有关领导先后几十次来鲁甸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具体问题,为顺利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2、群众参与是基础。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采取各种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使群众做到边学边用,学用结合,教育群众依法办事,并通过群众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普法大环境和基础。
3、宣传教育形式要多样化。
普法教育做到形式多样,既有各种活动的组织,又有多种媒体的参与;
既有常规动作,又有特色工作,并注重创新,以提高群众的学法兴趣。
如我们在实践中有法制文艺、宣讲报告、知识竞赛、广场咨询、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
4、普法工作必须结合实际。
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做到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根据群众的需要来开展。
如在"
非典"
和乐红矿山安置期间,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方面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为防治"
发挥了积极作用。
5、保障要有力。
在五五普法之初,通过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有了很好的理论保障;
建立和健全完整的组织体系,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领导及各单位的重视,加大对普治工作的经费投入,有了重要的经费保障。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我县"
五五"
普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自查下来也发现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是企业职工普法工作难见实效,除社会面上接受法制教育外,企业内普法教育流于形式现象还较普遍。
企业主鼓励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外来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还缺乏好的载体,普及面还不够;
三是部门和区域之间普法工作还不平衡,学习贯彻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得很好,但对共同法的学习还不够主动;
四是规避法律法规的现象和违法违规的现象还常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打算:
一是以这次普法工作检查为契机,针对一些部门、乡镇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
确保"
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贯彻到位,全面落实措施,努力实现目标。
二是进一步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为全社会学法、用法、护法带好头。
三是创新破难,消除普法死角。
积极探索私营企业职工普法的新措施;
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加强外来民工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更好地融入鲁甸。
四是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为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准备。
鲁甸县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鲁甸县委普法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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