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省医疗保障局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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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人,允许个人代办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
四、受理机构
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五、决定机构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故需到省外学习、工作或居住连续一个月以上的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非必要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0571-********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三楼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报
申请人向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手机端申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受理审核
一个工作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第三十七条
(二)参保人员因故需要到省级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后在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按规定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反馈登记
现场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回执单》或反馈备案结果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无期限
承诺期限:
即办
时限说明: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五、审批结果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的,应当如实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备案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省级12333热线、0571-********、0571-********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057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三楼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3:
30-17:
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附录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流程图
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本医疗保险 保人 异地 就医 备案 生育 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