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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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吊斗的环状吊钩应用一级钢焊制,或用钢板制作;
8、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8.1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挡的重物,严禁利用塔吊斜挂斜拉;
8.2严禁起吊埋设或凝结在地下的重物,须将重物全部撬松后方可起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9.1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时须停止作业;
9.2超过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吊运大模板。
10、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10.1塔司须按照规定对设备(基础、塔身钢结构、连接销、锚固装置、工作机构、各限位器和制动器等)勤检查,及时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避免突发性故障及隐患存在;
设备出现故障,塔司必须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动力组,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
10.2安装、修理完毕塔司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10.3严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或关闭力矩限制器违章起吊。
第五条若现场塔吊密集,大臂运转过程中均应采用低速运转,在塔吊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作业前,塔司、信号工应熟悉掌握作业环境与以往是否有变化,并注意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和警示标志,吊物靠近高压线防护栏后、其它堆物或操作架不能强行运转施工,注意与其保持1~3m以上的安全距离,以免吊物晃动碰撞防护栏、操作架等其它物件。
第七条起钩前,信号工须认真对吊物进行检查,确认吊物捆绑牢固可靠、吊点合理可靠、吊物或钢丝绳无粘带钢管架等其它非吊运物品后方可起吊。
第八条塔司应根据信号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
吊运过程中,信号工应从起吊到就位,全过程控制,不能发出信号后就掉以轻心或擅自离开。
第九条吊物就位时,不得将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边沿3m内区域、未浇筑达到强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经特殊加固操作平台、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应用木方垫好放稳。
落物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5米,应有防倒塌措施。
第十条信号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
挂钩工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第十一条一般平衡式吊装都采用两根钢丝绳,其夹角应界于45~90°
之间,最佳角度为60°
。
不得因塔吊不够高度、钢丝绳不够长等原因随意减短钢丝绳增大夹角,增加吊索具受力。
第十二条吊运作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1、穿绳:
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
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在将物体吊离地面20~50公分时,要注意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3)绑扎的牢固性;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
重物就位时应用木枋等垫好,人工将钢丝绳抽出后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第十三条模板吊运的注意事项:
1、小钢模须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方可吊运,长短不一的不得混吊;
长度在1.2m以下小钢模须使用料斗盛装方可吊运;
拼装好的钢模、木模和焊接的钢筋笼等所有拼装的吊具、吊物须经项目安全、动力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吊运作业;
2、吊运大模板不能硬拉硬拽,用卸扣吊环锁固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3、吊运模板时,严格注意周围环境,确保模板与挂钩工等周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模板落地时要支护好,防止模板倾翻伤人;
4、在吊运物件时(尤其是大模板)应提前准备一块紧急时可随时降落吊物的空地;
5、吊用拼装木模扳、钢模板时,须选择合理的吊点,无合适吊点的应加工吊点,使用两面吊钩,严禁直接将钢丝绳或卸扣固定在模板内支撑木枋上、用单面吊钩吊运木模板;
6、对于重量不明的模板等吊物严禁盲目起吊,可量出其外形尺寸,并根据材料密度估算其毛重。
在估算重量与相应幅度下额定起重量相接近时,应先进行试吊,随后再进行正式吊装。
开始试吊时,吊起重物离地约20cm,静停约3分钟。
如未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制动器工作可靠,就可落下重物,并转入正式吊装作业。
第十四条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室、食堂等人群集中的区域或进入他人工地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第十五条作业时,塔司应穿戴本项目公司(部)统一服装、蓝色安全帽、胸卡;
信号工应穿戴安全警示服、黄色安全帽、胸卡。
胸卡应标有姓名、塔吊编号、项目部名称、工种和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塔吊的顶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应安设红旗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灯夜间应开启。
第十七条大雨、大风天气和较长时间报停后,塔吊司机应协同出租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机械、电气故障(尤其是经常性出现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塔吊重新启用后安全、高效地运行。
第十八条塔司、信号工应以充沛的精力进入岗位,精神集中操作,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和大臂,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严格准确发出信号,不得在操作中与其他人员闲谈、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和事情。
第十九条驾驶室内和平衡臂配电箱处各应配备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塔吊上严禁使用明火,烟头、烟灰应用容器盛装,不得乱扔。
保持塔吊环境卫生,小便要用容器盛好,杂物用塑料袋装好,从塔上带下丢到垃圾箱内,以免污染环境。
塔司离开塔吊时应关闭取暖设备,切断塔吊电源,保管好对讲机等物品。
第二十条塔司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时服务到位,换班用餐,严禁脱岗。
塔吊班组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设备管理班组归档。
信号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第二十一条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处,让出空间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业,并将大臂调整到顺风状态,打开风标。
第二十二条塔司、信号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塔吊偷盗现场材料,并应积极举报、制止他人偷盗行为。
第二十三条项目设备管理班组每半月组织全体塔吊司机及塔吊信号工召开安全例会,每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确因现场需要不能到会人员应提前请假,会后由班长转达会议精神,会议交底要留记录已被建设公司检查。
第二十四五条项目设备管理班组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对因违章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严格按项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维修保养管理
l、塔式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2、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
2.1、应每班要检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开关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紧固。
(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动开关检查,高度限位器起升吊钩至上限位位置应能自动停止,幅度限位器开动小车至起重臂两端与块接触应能自动停止。
2.2、每半月应对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进行一次吊重检测。
检查该两种安全装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超载,应立即进行调整,检查调整方法见说明书。
3、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3.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及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1mm之间,在磨察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洗掉。
3.2、减速箱、外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四、维修保养措施
1、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日常检查:
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2)、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3)、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2、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1)、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五、其他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和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六、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
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
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
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扭矩。
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7)、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
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8)、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
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9)、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
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
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塔吊要害部位定期检查表
工程名称:
塔吊编号:
部位名称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标准节连接螺栓
标准节不得开焊,变形,连接螺栓要紧固无松动。
钢丝绳及固定端情况
钢丝绳报废检查表准GB5972规定,马牙卡,销子要固定不得松动。
大臂,平衡臂杆件与各部销子
拉杆,夹板无变形,弯曲,销子固定可靠,开口销打开。
回转机构
大小齿轮嚙合良好,无异响
齿轮箱,减速箱
测量油质按季更换油,油量不得少于吃油线。
附着
附着套架不能松动,付墙牢固,拉杆无变形弯曲。
滑轮
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平衡重
平衡重不能开裂并固定牢固销轴固定良好。
吊钩
无开焊,裂纹,吊钩保险良好。
报废标准按照GB5144-94.5.3.2规定。
电源系统
电缆供电是否满足,仪表照明是否完好,控制,操纵装置是否灵活,接线无松动,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
安全限位和保险装置
力矩,超高,变幅,滚筒限位是否灵活可靠,断绳装置是否齐全,障碍灯是否有效。
防雷接地
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外电防护
按照GB9462的规定,垂直方向1.5-6M,水平方向1.0-6M
检查结论:
技术负责人:
检查人:
机械管理员:
安全员:
施工员:
检查日期:
此表每周检查填写(一式两份)
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顶升负责人
塔式起重机
型号
设备编号
原塔高
顶升后高
顶
升
之
前
检
查
标准节数量和型号是否正确
标准节套架、平台等是否开焊、变型和纹烈
套架漆轮转动是否灵活,与塔身的间隙是否合适
液压系统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油路是否畅通、无泄漏
钢轨顶面纵横方向倾斜度是否超过千分之5
身
后
塔身连接是否可靠,螺栓和销子是否齐全
塔身与回转平台连接是否可靠,螺栓拧紧力矩是否达标
套架是否降低到规定位置,电源路是否接好
塔身对支承面垂直度是否小于千分之4
验
收
结
论
验收负责
人签字
安装技术负责人:
土建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
起重机型号
设备编号
验收日期
安装单位
原塔高(m)
锚固后塔高(m)
附着道数
附着间距(m)
据建筑物水平附着距离(m)
附着
锚固
之前
序号
验收记录
检查
结果
1
框架、锚杆、墙板无开焊、五变形、五裂纹
2
锚杆长度和结构形式符合附着技术要求
3
建筑物上附着点布置和强度符合标准要求
4
基础强度满足承压要求
之后
锚固框架安装位置符合规定要求
塔身和锚固框架符合规定要求
框架、锚杆、墙板等处螺栓齐全、正确可靠
垫铁、楔块等零配件齐全、有效
5
最高付着点以下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相对高度比值为0.5%
6
锚固附着以上塔机自由高度不大于规定要求
验收
结论
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
年月日
塔机起重机顶升锚固验收记录
安装负责人
机长
安装人数
塔式
起重机
塔机
编号
塔高
顶升后塔高
附着部位
附着间距
与建筑物水平附着距离
升付着锚固前检查
标准要求
验收情况
套架滚轮与塔身间2-3mm,顶升套架安装紧固
塔吊垂直度。
<3%
建筑结构附着点应符合锚固强度
其他
升付着锚固后检查
标准节连接、紧固。
塔身与回转台连
液压手柄回到零位并切断顶升电源
框架、锚杆、墙板、锚固点等各种螺栓、销轴。
防松、防退装置应齐全
最高付着点以下塔身垂直偏差。
锚固点以上塔机自由端高度。
验收结果
安装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技术主管部门:
塔式起重机顶升垂直度检验记录
测量单位
顶升高度
塔式起重机型号
塔身总高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校正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验收结论
标准节套架平台等是否开焊,变形和裂纹
套架滚轮转动是否灵活,与塔身的间隙是否合适
液压系统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油路是否畅通无阻
塔身连接是否可靠,螺栓和销轴是否齐全
塔身对支承面垂直度是否小于4%
塔身垂直度测量点为±
0.00
检查验收结论
验收签字
项目负责人:
安装、顶升负责人:
项目机械管理员:
测量员:
测量日期:
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
机械名称机械编号
日期
交接时间
交接内容
交班人签字
接班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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