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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实践二
第二讲:
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实践
(二)
第三节苏俄创建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探索
一、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
1.“国家社会主义”的模式——“战时共产主义”
对德和谈并签订《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后,苏俄获得了暂时和平喘息的时机,初步具备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条件。
于是,列宁着手制定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
1918年4月《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公开发表,全俄开始准备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
然而,自1918年夏天起,俄国国内的反动势力与协约国帝国主义者(最多时达14个国家)勾结起来,发动了反苏维埃政权的战争,并很快就吞噬了俄国3/4的国土,苏俄被迫进入了连续三年的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
战争使本来就十分落后的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更加困难。
经济困难的具体表现在:
一是粮食紧缺。
由于苏维埃共和国南方产粮区的联系被切断,工人每天只领到1/8磅面包。
二是燃料和原材料奇缺。
由于产煤、产油区被敌占领,造成了许多工厂停工,有限的资源只能保证军工生产。
在内战、粮荒的极端困难形势下,1918年~1921年春,苏维埃俄国被迫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战时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其表现为,以余粮征集制为核心,国家对社会经济生产实行全面垄断,实施供给制。
第一项措施是在农业方面:
国家实行对粮食垄断制和余粮征集制。
国家规定粮食专卖和固定价格,将所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任务摊派给各省(主要是产粮省),然后逐级分摊,直到农户(主要由富农和中农承担)。
摊派必须完成,余粮不足时以一部分必需的口粮和种子粮作补充,并限期交清。
国家按较低固定价格支付给农民货币。
第二项措施是在工业方面,实行工业国有化和总局管理制。
企业无偿上交自己生产的全部产品,企业所需的燃料、原料、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拔。
第三项措施是在商业供应方面,实行国内贸易国有化和实物配给制。
国家实施贸易垄断,禁止私人买卖,城市居民的日常用品凭证供应,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劳动义务制和平均分配原则。
这种政策是在险恶的战争环境和物资极度缺乏的特殊条件下,被迫采取的带有军事性质的措施。
它是有功劳的。
依靠它,苏维埃共和国能够最大限度地动员人力、物力、财力,按战争需要进行分配和有效使用,为保证战争胜利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这种政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着明显失误:
在理论上,它犯了一个“制定”社会主义的错误,即“打算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
在实践上,在执行过程中有错误。
一是在国有化方面走得太快;二是过分强调义务劳动,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三是把消灭商品经济的观点讨诸于实践,使经济陷入困境;四是在征收余粮方面,实行了强制性的不等价交换,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国家资本主义”的模式——“新经济政策”
1921年春,俄国发生政治经济危机,农业歉收固然是直接的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则是政策的失误,剥夺了农民。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深刻教训,使列宁和俄共认识
到,必须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
1921年3月,在列宁的倡议下,俄共(布)十大决定实行“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一方面是开放市场,允许小生产者自由贸易,另一方面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实行“租赁制”和“租让制”等)。
这一政策的核心就是用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
实行粮食税的实质就是调整工农之间的关系。
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物质利益的要求。
粮食税的总额只有余粮征集总额的一半。
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农民可以自行全权处理,从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改革实践。
这场改革,是从暴风骤雨的阶级斗争向井然有序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转变,也是从单一的、传统的模式向多种层次、充満活力的现实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
“新经济政策”不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而且对世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3.“合作制的社会主义”的新构想
在1922年12月后,病中的列宁在《论合作社》等著作中,结合俄国的国情和国际环境的新变化,提出了“合作制的社会主义”的新构想。
其基本内容是:
1俄国是小农占优势的落后国家,应该开辟出自己走向社会主义的特殊道路;
②在俄国建成社会主义,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③在现在条件下,合作社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
列宁还强调:
实行合作制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国家应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合作制的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的构想。
它肯定了新经济政策是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正确道路,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改变”:
1改变了以前把社会主义目标定为实现单一公有制的看法。
2改变了以前把社会主义看做完全由国家组织生产和分配的看法。
3改变了以前认为社会主义消灭了商品经济的看法。
“合作制的社会主义”改变了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看法,它即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发达国家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也有别于后来苏联实现的工业全盘国有化、农业全盘集体化、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从而开创了一条世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道路。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建设理论
1.工作重心必须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列宁在《论合作制》一文中,明确提出工作重心的转移问题。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这种根本改变的表现在:
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组织‘文化’工作上面去了。
”
列宁还提出工作重心转移后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政策,主要包括:
精打细算,节省开支;开展共产主义劳动竞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用高薪吸引资产阶级专家;试行计件工资制度;组织对产品生产和分配的全民统计与监督;继续实行银行国有化;用向资本主义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的办法代替强征的办法;实行八小时以外的义务劳动制度;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由群众选举管理人员;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秩序。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要真正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是有“左”倾空谈家的阻挠和反对;二是还存在客观条件方面的某些困难。
这种客观条件的困难,主要表现为敌对势力挑起的战争,使俄国无产阶级面临激烈的政治斗争和艰苦的经济建设两大任务。
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列宁先后三次(1918年春~1920年底),设想实现这种转移而未能真正实现。
2.社会主义必须拥有强大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先有物质基础—发达的生产力,再有政治基础—国家政权,就可以搞社会主义。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
十月革命刚刚胜利,俄共党内有人散布俄国的社会主义缺乏生产力发达这一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是“早产儿”的言论。
针对这种错误言论,列宁对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列宁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总是直线,常常出现曲折与跳跃。
社会主义的确需要物质和政治两个基础,但革命的直接原因并非是经济,而是政治,因此,当物质基础并不完全具备、革命形势却已到来的时候,无产阶级就应当大胆地发动革命、夺取政权。
可是一旦无产阶级有了自己的政权,就应当转移工作重心,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列宁始终认为,社会主义的唯一物质基础就是能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同时又能改造农业的机器大工业。
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中建设社会主义,首先必须将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没有先进的大工业,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
列宁原本希望通过军事共产主义政策积累资金,进而通过电气化恢复和发展工业,最终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和实现国家工业化。
经过一段实践,列宁逐步认识到,必须从俄国的国情出发,采取循序渐进的稳妥办法,使俄国逐步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
列宁关于俄国工业化的大体思路是:
强调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实现工业化的基础
确定发展国民经济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建立市场机制是工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结合点
实行企业自主和调动工人积极性,才会产生高的劳动生产率
3.运用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
在执行新经济政策时,列宁指出: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向共产主义。
”
“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
”
1918年5月,列宁指出:
俄国有五种经济成份:
一是宗法式自给自足的经济;
二是小资本经济;
三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四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五是社会主义经济。
在这五种经济成份中,社会主义经济处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但是占优势的是小商品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高于小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助手。
4.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建设社会主义
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前,列宁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应实行有计划的产品经济这一构想出发,认为在过渡时期应以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商品贸易,并提出将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来准备消灭货币。
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
后来,列宁提出以商品交换来代替有组织的产品分配,并以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重要环节。
他认为,商品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发生联系的唯一可能的经济纽带。
当然,列宁在这时仍旧是将商品、货币作用的时间与空间,严格局限在过渡时期之内;至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要不要继续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列宁则是基本上持否定态度的。
三、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政治建设理论
1.关于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列宁认为,要了解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根源、特点和规律,就得首先了解什么是阶级。
为此,他提出了科学的阶级定义。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
列宁指出,同俄国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存在着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和小生产者等三大阶级。
这种经济结构和阶级状况,决定了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状况是:
“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
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
一方面被推翻的剥削者不仅保留着某些生产资料,还有金钱,还有广泛的社会联系,特别是还得到国际资本的支持,所以在整个过渡时期,特别是剥削者被推翻的初期,他们不甘心失败,必然要进行反对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
另一方面,在过渡时期,从富农、富裕农民和投机者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出新的资本家;在国家机关的职员和工人阶级中,由于资产阶级的侵蚀和渗透,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在小生产和贸易自由的基础上,也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
列宁强调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首先要推翻地主和资本家,废除他们的所有制;其次要教育改造小生产者,克服与小生产者相联系的巨大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再次要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体劳动之间的差别。
要消灭阶级就必须进行阶级斗争,但仅仅抓阶级斗争,阶级还是不会消灭的。
列宁发展了马克思关于“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思想,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大力发展生产力,才是消灭阶级的根本途径。
列宁指出:
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
”
而无产阶级专政是“劳动者的先锋队—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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