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考核办法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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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考核办法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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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方面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500元。
1、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警告、警示、安全宣传牌及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规范的;
2、未做到安全“三级”教育,且教育记录不齐全;
3、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规章制度不健全;
4、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有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现象;
5、施工机械及设备(如:
钢筋对焊机、滚笼机、钢筋弯拉机械、起重设备等)无操作规程。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1000元。
1、施工单位未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人员安全知识不足,专职安全人员监管不到位;
2、现场不按规范用火、用气、安置氧气、乙炔瓶等现象;
起重作业无专人指挥;
3、施工现场违章作业;
4、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符合规范,存在乱接现象;
用电设备无开关,配电箱不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保”,配电箱不上锁;
5、施工现场使用电线局部破损及接头裸露,无绝缘胶带包扎,未按要求架高、穿管、埋设使用等;
6、施工现场交叉路口无安全警示标志,靠近河流、池塘、开挖基坑、陡壁处的道路,未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7、高空作业及高压线下施工无安全保护设施;
8、专职安全员未坚持每天巡查工地的;
9、基坑开挖支护不规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1500元。
1、未制定或不按应急预案及各种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
2、违反治安条例、消防法规;
3、起重机械、工程机械未经质量、技术监测部门检测、年检;
4、不按规范使用或贮存爆破器材、储油罐、沥青储存罐和其它危险物品。
二、质量方面
(一)桥梁施工控制
桩基工程要求全部达到一类桩标准;
若出现二类桩,每根罚款2000元;
若出现二类桩以下的,每根罚款5000元并应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1000元。
1、现场钢筋加工焊接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钢筋锈蚀严重、间距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有少筋、漏筋现象报验的,预埋钢筋埋设不规范及未做防锈措施而产生锈蚀的;
2、进场模板不是全新钢模板的;
周转次数过多导致模板严重变形,孔洞较多;
不打磨、不刷脱模剂就用于施工的;
结构物模板报验时几何尺寸与图纸不符或超出规范要求的;
3、现场砼结构物出现跑模、漏浆、砂线、气泡过多等现象;
4、基坑开挖不符合图纸要求,基底清理不彻底现象;
5、砂石料有超粒径且未过筛或过筛不彻底的,料场中有垃圾或其他污染物的;
6、混凝土表面涂层平整度不满足要求的;
7、不注意对成品、半成品保护,出现划痕、污染、掉角等不影响结构物使用安全的现象。
8、桩头破除时野蛮施工、不注意保护连接钢筋的。
(二)混凝土外观质量控制
1、混凝土外观质量验评标准
本项目所有外露混凝土除实体质量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要求外,还应达到大面平整、棱角分明、线条顺直、表面光洁、颜色均匀的外观效果。
具体如下:
(1)混凝土在同一视觉空间内,表面颜色一致,色泽均匀;
自然光下,应在距混凝土3m处肉眼看不到明显的颜色差别。
(2)几何与外观尺寸
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和阴阳角方正达到设计及规范的指标。
起拱线、拱面几何尺寸准确,圆滑。
(3)表面质量
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砂线、冷接缝和表面损伤等;
不得受到污染和出现斑迹。
(4)光洁度
混凝土表面无漏浆、流淌及冲刷痕迹、无油迹、墨迹及锈斑,无粉化物。
(5)分层缝直线度与对拉螺栓孔
混凝土分层缝直线度偏差分别不大于2mm。
对拉螺栓孔眼排列整齐匀称,拆模后封堵密实,颜色同砼面一致;
模板拼缝印迹整齐、均匀,在同一视觉空间交圈。
(6)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
2、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标准一览表
检查项目
A级(优良)
B级(合格)
检查方法
1
颜色
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
局部有少量色差
距离混凝土面3m观察
2
表面非受力裂缝
无肉眼可见裂缝
宽度≤0.15mm
观察测量
表面质量
基本无修补
表面有少量修补
3
气泡
最大直径≤5mm,深度≤5mm,面积≤5cm2/m2
最大直径≤5mm,深度≤5mm,面积≤8cm2/m2
尺量
4
光洁度
无漏浆、流淌及冲刷痕迹、无油迹、污迹及锈斑,无粉化物
局部有流淌及冲刷痕迹或油迹、污迹及锈斑
观察
5
拼接缝
位置规律、整齐,≤2mm
位置规律、整齐,≤3mm
观察,塞尺
6
分层缝直线度
偏差≤2mm
偏差≤4mm
观察、尺量
7
大面平整度
≤3mm
≤5mm
塞尺、尺量
注:
经修饰达不到B级的定为C级(不合格)。
3、本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本着“确保A级、严控B级、杜绝C级”的原则进行控制,为使工作有力推动,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控制目标,进行以下奖罚措施:
(1)每个分项工程,同一类型结构物混凝土外观质量经验收达到A级标准给予奖励,详见奖励标准表;
(2)每个分项工程,同一类型结构物混凝土外观质量经验收达到B级标准的,不奖不罚;
(3)每个分项工程,同一类型结构物混凝土外观质量经验收定为C级标准的,推倒重来并按奖励标准进行双倍处罚;
同时相应作业班组停工整顿并由总监办召开现场分析会,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4)为保证混凝土的外观质量,项目部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做好现场控制,把好每道工序,从源头抓起,加强施工各环节、各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探索和总结外观质量创优经验,在两个施工处组织交流与推广,形成一个“比、学、赶、超”的良性循环机制,为本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5)如因拆模导致箱梁、护栏等缺棱少角,不得评为A级。
奖励标准表
工程部位
奖励标准
备注
桩基
500元/根
每20根为一验收批次。
承台
1000元/个
引桥墩
主桥墩
6000元/个
桥台
2500元/座
引桥箱梁
3500元/单幅孔
主桥箱梁
2000元/施工段
桥塔
3000元/节
防撞护栏
1000元/段
单侧40米为一段,不足40米的部分按一段计。
验收评定为A级的单个构造物,按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验收评定为C级的单个构造物,除推倒重来以外,按上述标准双倍进行处罚(桩基除外)。
三、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扣款500元。
1、钢筋场、拌和站材料没有标识牌或损坏后维护不及时,内容更新不及时,标牌不清洁,不整齐的;
2、现场未设置分部工程施工工艺牌;
3、现场施工钢筋加工场地钢筋摆放混乱,钢筋垫设高度不够、不覆盖;
4、结构混凝土养生不及时、不覆盖;
5、施工便道养护和防尘不到位;
6、检查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没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没有集中处理;
7、混凝土拌和站碎石分隔不到位,存在混料现象,无标识牌;
8、泥浆随意排放,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
9、现场材料、机具等摆放凌乱。
四、内业资料方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500元。
1、外业施工完成后自检资料上报到总监办签字确认的时间超过三天,或自检资料或文件不够真实、准确、完整;
2、报验时没有自检资料,或自检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3.施工日志填写不详细或者填写内容与现场自检资料不符;
4.月、季、年度计划编报不及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不详细、科学;
5.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质量控制程序不科学,专项质量控制措施编制不及时、完善,对项目办、总监办提出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回复整改;
6.两保两树、平安工地开展不及时;
安全、环保自检频率不够,自检记录不真实、详细;
未制定专项安全、环保控制措施;
对项目办、总监办提出的安全、环保问题未及时回复整改;
安全、廉政、环保教育会议记录不及时;
7.无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且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归档不及时,未做到内外业同步,资料评定不及时。
五、程序方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5000元,并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通报批评。
1、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危险性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复,工地擅自开工;
2、要求停工整改的工程,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仍然继续施工的;
3、停工整改工程未经复查同意开工,擅自复工的;
4、未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或进行上层填筑的;
5、混凝土工程未经同意擅自修饰的;
6、对于项目办及监理指令不落实的。
六、其它方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次罚款50000元,并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通报批评:
1、分项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
2、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成工程形象进度<
60%;
3、因质量问题被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责令返(停)工或发生等级质量事故;
4、施工现场发生等级安全责任事故;
5、发生违背廉政合同问题;
6、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7、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8、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且经查实的;
9、由于对工程特点认识不足、投入不及时,导致工程进展缓慢,被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督办;
10、工程计量支付资金被违规挪用;
11、出现公共卫生事件,被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12、因环保、水土保持工作不力而被有关部门通报。
第四章奖励
一、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的,酌情对项目部予以相应奖励。
二、对举报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经查实处置后,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
罚款严格按本办法执行,用于奖励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五章检查与处罚
一、在施工现场发现施工安全问题,特别是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任何人都有责任制止、干涉和上报总监办和项目办。
二、检查不受时间、地点、方式的限制,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原则上每月汇总一次,与月检查通报相结合进行反馈。
三、检查由项目办和总监办分别进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应立即制止,并指出明确违反何种规定,以及应得到的何种处罚,处罚额度由检查人根据本办法执行,并应请当事人签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的需注明),做好文字记载(一式二份),现场或事后开出单据。
受检方必须立即予以整改,并按时缴纳罚款。
四、处罚原因不受本办法规定条款的限制,凡不满足国家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上级有关要求的情形,均可做为处罚原因,处罚标准由项目办议定。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罚款单》、《奖款单》见附件。
三、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附件2:
罚款单
编号:
工程项目部:
经检查你部所施工的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你部罚款:
元,并于年
月日之前将罚款交项目办。
施工单位:
项目办/总监办:
年月日年月日
奖款单
经检查你部所施工的以下落实较好: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你部奖励:
元,同时你部要继续保持,加强各项工程管理。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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