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新版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221532
- 上传时间:2023-01-20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6.69KB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新版Word格式.docx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新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新版Word格式.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油和原油会容易发生沸溢和喷溅;
必考,3
3.固体燃烧:
蒸发燃烧(硫、磷、蜡烛)、表面燃烧(木炭、焦炭、铁)、分解燃烧(木柴、煤、塑料)、熏烟燃烧(阴燃;
棉、麻、纸)、动力燃烧(爆炸);
4.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的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汽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有关;
5四节:
燃烧产物必考4
1.完全燃烧产物:
H20、C02、S02;
不完全燃烧产物;
CO、NH3、醇类、醛类、醛类;
2.燃烧中含有的有毒成分:
CO、HCN、S02、N02、NH3、HCL
第二章:
火灾基础知识
1.火灾的分类:
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6类:
必考5
A固体火灾B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石蜡)C气体D金属E带电火灾(变压器)F烹饪物
按照火灾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
A特大火灾(30人100人1亿)B重大火灾(10人50人5000万)C较大火灾D一般火灾(3人10人1000万)
2.火灾死亡中,75%的人因吸入有毒有害气后直接导致死亡;
3.火灾发生的原因:
电气(首位);
吸烟;
生活用火不慎;
生产作业不慎;
设备故障;
玩火;
放火;
雷击;
4.烟气蔓延的途径:
孔洞开口蔓延、穿越墙壁管线和缝隙蔓延、闷顶内蔓延、外墙面蔓延。
5.轰然的发生标志着室内火灾进入充分发展阶段;
6.火灾发展的三个阶段:
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7.灭火的原理与方法:
冷却灭火(水)、隔离灭火、窒息灭火、化学抑制(干粉)必考6
第三章:
爆炸基础知识
1.爆炸的分类:
物理爆炸(锅炉蒸汽、油桶、液化钢瓶);
化学爆炸(炸药、可燃粉尘、可燃气体);
核爆炸(原子核裂变);
必考J
2.影响粉尘爆炸因素:
颗粒尺寸、粉尘浓度、空气的含水量(反)、含氧量、可燃气体含量;
3.影响可燃气体爆炸的因素:
火源能量、初始压力、初始温度、惰性气体(反);
4.爆炸是A评定可燃气体危险性大小、B气体生产、储存场所危险类别、C选择电气防爆形式的依据;
D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和灭火设施;
E确定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储存爆炸下限小于10%可燃气体工业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
必考7
5.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物料原因、行为作业原因、生产设备原因、生产工艺原因;
6.爆炸的引火源:
机械火源(撞击摩擦火花);
热火源(高温、日光灯);
电火源(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
化学火源(明火、
化学反应热、烟头、机动车排气管喷火);
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1.危险品指:
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常见有2020余种;
2.爆炸品的危险特性:
敏感性和爆炸性;
必考•7
3.易燃气体的危险性:
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收缩和膨胀性、带电性、毒性和腐蚀性;
4.易燃液体指闭杯试验闪点200)o其中首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必考46
系统形式选择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非水溶性液体(烧类)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液下、半液下喷射泡沫系统;
水溶性甲乙丙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半液下喷射泡沫系统;
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泡沫系统。
必考47
第四节:
系统设计要求
1.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系统,气泡沫液混合供给强度不小于5L/min.m2;
连续供给时间不小于40min。
2.固定顶储罐燃烧面积按储罐横截面面积计算;
外浮顶储罐,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计算。
其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不小于12.5L/min.m2;
联续供给时间不小于30mino
3.高倍数泡沫灭火深度的确定:
A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L1倍,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0.6m以上;
B扑救B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高于起火部位2米。
4.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o
5.泡沫一水喷淋系统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lOmin,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应不小于60min。
6.当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额定流量为系统设计流量的L1倍,泵进口管道应设置真空压力表或真空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7.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lOmin的空载运行。
泡沫比例混
合器泡沫液入口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Imo
8.压力比例混合器的单罐容积不宜大于10m3,泡沫液连续供应
时间不少于3nlin。
9.泡沫产生装置分类: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中倍数泡沫产生器、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高倍压泡沫产生器。
第八章干粉灭火系统
灭火机理
1.干粉灭火机理:
化学抑制、隔离、冷却与窒息;
2.ABC类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A类、B类、C类、E类火灾。
必考48
3.BC类与ABC类干粉不能兼容;
BC类干粉与蛋白泡沫或者化学
泡沫不能兼容;
4.氢气、乙焕气体不适用干粉灭火。
系统的组成与分类
1.干粉灭火系统组成:
干粉储罐、动力气瓶、输粉管道、喷嘴、
报警控制器。
2.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
储气式(独立储存)、储压式(一个容器)和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系统工作原理及适用范围
1.系统使用范围:
非水溶性和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B类);
天然气和石油气可燃气体火灾(C类);
一般带电设备的火灾(E类)。
必考49
2.系统不适用的范围:
火灾中产生氧的化学物质(硝酸纤维);
可燃金属(钠、钾、镁);
固体深位火灾。
系统设计参数
1.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防护区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面积不应大于总表面积的15%o
2.全淹没灭火系统灭火剂的设计浓度不得小于0.65kg/m3.o
3.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盐干粉灭火剂。
4.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大于30S;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室内干粉喷射时间不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干粉喷射时间不小于60So
5.预制灭火装置储存量不大于150kg;
管道长度不大于20m;
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o
第五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1.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安全增压时间不大于30So
2.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
储存装置环境温度为-20—50°
Co
3.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间距不大于2.25m,喷头距离墙面不大于1m,每个喷头保护面积不大于14nl2。
第九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系统分类
1.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探测火灾特征参数不同分类:
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气体火灾探测器、复合火灾探测器。
必考50
2.根据其监视范围不同分类:
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区域报警系统(没有联动)、集中报
警系统(有联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用于建筑群)必考51
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火灾报警系统组成: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必考52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组成:
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器件、火灾警报装置。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
3.消防联动控制器时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中心。
4.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核心组件。
1.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报警区域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
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
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3.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面积不宜超过500m2.
4.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
敞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走道、坡道;
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建筑物闷顶、夹层。
5.任意一台报警控制器的地址总数不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回路点数不超过200个,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的10%的余量。
6.任意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点数不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7.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主显示屏高度以为1.5—
1.8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mo
8.在宽度小于3m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超过15米。
探测器句端墙距离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l/2o
9.点型探测器距墙壁、梁边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周围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L5m,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必考53
10.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计算探测器数量的公式:
N=S/(K.A).
11.当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12.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
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
13.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相邻两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不宜小于0.5m。
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不宜超过100mo
14.管路采样吸气感烟探测器设置:
一个探测单元采样管总长度不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超过100nb采样孔总数不超过100个,单管上孔数量不超过25个。
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15.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只手动报警按钮,且距离最远点
不超过30m。
手动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入口出,底边距离地面宜1.3—1.5mo
16.火灾报警器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墙面上,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
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所,其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15dB,设置在墙上距地面大于2.2mo
17.每个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小于3W,防火分区内距离最远点不超过25nb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所,其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15dB。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金属管、可挠电气导管、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19.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3S内发出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输出应采用直流24V。
20.消防联动控制器上应设置直接启动按钮:
消防水泵、排烟和防烟风机。
21.湿式和干式系统、消火栓系统联动控制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
两步降,烟感动作降
消防安全
至距离地面1.8m;
温感动作,降至楼板面。
必考5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
2.探测密度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在顶部;
大于空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火灾声警报器。
2.按工作原理分类:
剩余电流保护式、测温式、故障电弧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于电气火灾危险场所,尤其是变电站、石油石化、冶金。
4.剩余电流式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宜设置在一级配电箱的出线端。
5.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电缆接头、端子、重点
发热部件部位。
第六节:
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宜单独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必考55
2.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面盘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小于2m。
3.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息状态信息。
图形显示装置能记录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10000条。
第十章防排烟系统
第一节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
1、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a、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m2,且在该楼梯间最高部
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lm2可开启外窗;
b、对于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有效面积不小于2m2,合用的前室不小于3n12;
c、设置自然通风的避难层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小于避难层地面面积的2%,每个朝向的有效面积不小于2m2。
必考56
2、自然排烟一般采用可开启外窗以及专门设置的排烟口。
多层建筑优先采用自然排烟。
中庭应设自然排烟。
3、自然排烟设施的设置:
a、排烟窗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
b、设置在外墙时,排烟窗应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c、室内任意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排烟窗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0m;
d、当排烟窗开启角度大于70°
时,有效排烟面积可认为与窗的面积相等;
e、固定采光带应在屋面均匀设置,每400nl2的建筑应设置一组;
f、采用自动排烟窗时,厂房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2%,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一倍;
g、采用手动排烟窗时,厂房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3%,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一倍。
第二节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组成:
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吸风□o
2、加压送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房间压力。
3、建筑高度大于50nl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
4、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部分楼梯间均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宜分别独立设置。
5、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与走道之间的压差为25'
30Pa;
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50Pa。
必考58
6、机械加压送风的风速要求:
金属管道不大于20m/s;
非金属管道不大于15m/s;
采用土建井道时不大于10m/s;
加压送风口风速不大于7m/s。
必考
7、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下部。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出风口设置在同一层面。
当必须设在同一层时,
竖向布置时,送风机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风机出风口下方,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3m;
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10mo
8、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
第三节机械排烟系统
1、机械排烟系统组成:
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道、排烟风机、排烟出口。
2、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
当合用时,系统的风口、风道、风机应满足排烟系统要求,并在火灾确认后15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系统。
3、人防工程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
a、丙、丁类生产车间;
b、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c、电影放映间、舞台;
d、建筑面积大于50nl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大厅。
4、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
5、最小清晰高度=1.6m+(0.IX排烟空间建筑净高度)。
6、Q二aXt2必考,5973S超快速、快速、中速、慢速
——Q:
火灾释放热量,KW;
一一t:
自动灭火系统启动时间,s;
——a:
火灾增长系数,KW/s2o
7、对于人防工程,担负一个或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该部分总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nl3/h,但排烟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小于7200m3/h;
担负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防烟分区时,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o
8、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机械排烟时,中庭排烟量可按周围场所中最大排烟量的两倍计算,且不小于107000m3/ho
9、排烟风速:
非金属管道不大于15m/s;
采用土建风道时,不大于10m/s。
排烟口风速不大于10m/s。
10、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式或轴流排烟风机(满足280°
C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
11、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该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风机
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
12、排烟口至防烟分区最远点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排烟口最
小截面积不应小于0.04m2o
13、走道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1/2以上,当设置在侧
墙时,其最近的边缘与吊顶距离不大于0.5m。
14、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
与附近的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o
15、活动挡烟垂壁落下时,其下端距地面高度应大于L8m。
16、对于建筑地上部分的机械排烟的走道、小于500m2的房间,
可利用建筑的各种缝隙,满足排烟系统所需的补风。
必考60
17、补风风速要求:
机械补风口风速不大于10m/s;
人员密集场
所补风口不大于5m/s;
自然补风口不大于3m/s。
18、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其水平间距不
小于5mo
第四节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1、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
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
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同一排烟区域的全部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第十一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系统分类与组成必考61
1.消防应急灯具包括: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灯具的应急供电方式和控制方式不同分类: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性能要求
1.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人员密集型场所的应急转化时间不大于L5S,高危险区域应急转化时间不大于0.25So必考61
2.标志灯具的颜色类型:
红色、绿色、白加红、白加绿.
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低于501mo
4.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强制使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切换和应急投入的手自动控制装置。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满足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
6.100m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
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
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min。
必考62
7.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装置;
小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
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4000m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超过500m。
8.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装置的输出回路不超过8路,采用安全电压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o
第十二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
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组成: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设置在联
网用户端)、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核心)、火警信息终端(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信息查询系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必考63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
2.设计原则:
实时性、适用性、安全性、可扩展性。
3.监控中心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3个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
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响应时间不大于20S;
从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大于3S;
远程监控系统具有同一的时钟管理,累计误差不大于5s.
4.日常防火巡查信息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信息应在检查完毕后当日的内发送至监控中心;
其他发生变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应在3日内发送至监控中心。
5.地级及以上城市应设置一个或多个远程监控系统,并且单个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不宜大于5000个。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
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上,并在正常监视状态下不少于工作8h。
第十三章建筑灭火器配置
灭火器的分类
L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分类:
水基型、干粉(利用氮气驱动)、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自身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技术 实务 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