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机构技术方案计划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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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风管理制度………………………………20
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22
三、盲巷通风管理制度…………………………24
四、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5
五、测风制度……………………………………26
六、矿井风量管理制度…………………………27
七、瓦斯检查制度………………………………28
八、瓦斯报表审批制度…………………………31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瓦斯治理治理技术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煤矿瓦斯治理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瓦斯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全矿瓦斯治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二、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XXXXXX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查找瓦斯治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
四、瓦斯治理基本要求
1、机构建设
(1)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瓦斯治理工作,每月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重大问题。
(2)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瓦斯治理相关政策措施。
(3)设置“一通三防”、安全监控等技术管理机构,推广瓦斯治理成熟经验与先进技术。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至各基层管理。
(5)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6)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安监、瓦检人员培训等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7)树立煤矿企业安全诚信榜样,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2、保障机制
按规定建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税前列支,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工作。
3、基础建设
(1)按照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建立通风系统及瓦斯治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2)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
(3)建立矿井正规采煤制度,实现矿井全部采用正规采煤。
(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自动切换功能”,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5)按要求及时报送瓦斯治理相关材料。
4、突出重点
(1)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各项活动,建立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2)总结瓦斯治理成熟技术和经验并推广,依靠科技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
5、加强管理
(1)把瓦斯治理工作纳入重点管理内容,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完善瓦斯治理工作管理。
(2)加大管理力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3)对检查出的重大瓦斯隐患,建立专项档案,落实分级监控责任,跟踪整改进度和质量。
(4)对瓦斯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治不力、措施不当的加大处罚力度。
6、明确目标
(1)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能力,提升瓦斯治理技术水平,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化、制度化、科学化。
(2)保产增产的同时,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基本要求
(1)采掘部署合理
①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②合理组织生产。
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③坚持正规开采。
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
(2)通风可靠
①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
巷道贯通前,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部署合理。
②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现象。
③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④设置专用回风速符合《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没有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现象。
⑤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⑥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
⑦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
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
(3)监控有效
①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②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③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④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⑤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调校一次。
(4)管理到位
①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设立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③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
如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管理制度。
④煤矿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⑤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⑥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1、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落实方案内容,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2、矿各科室基层管理单位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全矿瓦斯治理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努力。
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XXX煤矿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一、瓦斯防治计划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7月10日,矿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向员工传达瓦斯防治的意义和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利用星期五安全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文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隐患排查和整改阶段,时间从7月11日至11月1日。
矿认真组织自查,检查要有针对性、重点性,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3、验收评比阶段,时间11月2日至12月31日。
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对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表扬外,给予单位2000元的奖励,个人200—500元奖励,对于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单位4000元的罚款,对违章个人将根据其性质给予300—600元罚款,直至开除矿籍。
4、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会,进行分析、落实、实施防治瓦斯的具体工作,确保人、财、物按瓦斯治理方案进一步到位。
5、每月检查、督促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计划顺利进行,并经常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掌握技术知识。
6、每月按XXX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对“一通三防”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确保通风质量达标。
7、每周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排除,未排除隐患前禁止作业。
8、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检查,认真执行瓦斯治理方案中的具体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二、瓦斯治理安全措施
(一)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
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
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各单位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
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7、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9、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10、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
11、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3、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
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二)预防瓦斯的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配风,合理分配风量。
4、测风人员要按时测定好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杜绝井下供风量不足和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
5、严格通风设施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如有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8、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放炮。
9、瓦斯员要杜绝空班漏检,若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
10、彻底消除电器设备失爆隐患,杜绝引爆火源。
11、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2、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3安全监测工做好瓦斯等传感器的日常标校、维护工作。
14、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15、健全井下通讯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
1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7、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作业。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在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
机电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8、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瓦斯超限可立即停产处理。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m3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规程》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必须立即停止运转,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时可开工。
10、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一氧化碳浓度超过%时,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每次出现以上第九、十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2、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3、上隅角每班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离邦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述一至十条执行。
14、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15、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6、安监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不足。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挂牌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撤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4、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板,严禁人员入内。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当瓦斯浓度超过%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6、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推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保证迎头风量。
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10、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五)排放瓦斯措施
1、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
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集团负责人批准,并由矿山救护队组织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9、排放瓦斯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必须执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10、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提出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械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备用,并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
3、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4、反风设施施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反风演习时间持续不少于2小时,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主要通风口,应安设防爆门,每6个月至少检查维修一次。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扇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7、禁止利用主要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按装水柱计、风量、电流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安装矿井负压、风量、瓦斯传感器,使负压、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反应在模拟盘上,以及以地面电缆(线)安装通到调度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8、主要通风机日常管理与操作,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小时应将通风机运转情况填入专项记录,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
9、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10、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制定措施,给出数据,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机电队配合执行。
1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2、所有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13、进、回风井和主要通风巷道之间每个联络巷道中,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装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的风门,防止在反风时风流短路。
14、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转入或改变一翼通风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要不断改善通风系统,确保巷道畅通无阻,采取合理的降低通风阻力的措施,使用情况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所需。
15、由设计、生产、通风等部门严格把关,消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16、合理调配风量,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7、通风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负责具体调整工作,严防有害气体及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为井下生产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18、所有的回采工作面,都应考虑设计尾巷原则,对于不能设计尾巷的工作面也应考虑后部掘送专用巷道进行负压瓦斯牵制。
19、矿井通风系统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多层系统图,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通风队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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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瓦斯 防治 管理机构 技术 方案 计划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