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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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通信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地震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安监局、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太原铁路局、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公安交管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委机要局、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见附件1。
指挥部的职责是:
统一领导指挥全省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下达通信保障应急指令,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用全省通信业各种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事机构与职责
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设在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和各电信运营企业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落实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组织专家为指挥部提供保障通信决策建议,汇总通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协调与各级政府、成员单位、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应急工作,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完成通信保障各项任务。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1)现场抢修组
牵头部门:
省通信管理局
组成部门:
省专用通信局、省委机要局、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
分组职责: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协调全省通信业开展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实施通信网抢修恢复的各项具体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部门职责: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实施本预案;
山西省专用通信局负责党政专用通信网等网络通信保障恢复工作;
山西省委机要局负责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各级领导机关秘密信息的安全传输保障、密码通信系统的恢复及协调省市密码的通信保障工作;
山西联通公司负责本公司法定经营网络的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及应急通信保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协同配合工作;
山西移动公司负责本公司法定经营网络的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及应急通信保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协同配合工作;
山西电信公司负责本公司法定经营网络的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及应急通信保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协同配合工作。
(2)治安通行组
省公安厅
省军区、省公安交管局、武警山西总队、省交通运输厅、太原铁路局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做好军队与地方通信协调工作,保障公路、铁路通信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畅通。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警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省军区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分)队参与应急通信保障,运用无线通信等方式,做好军队通信与地方通信的协调支援工作;
省公安交管局负责做好应急通信车辆的牌照核发工作,疏导指挥应急通信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武警山西总队组织力量保护通信枢纽等重要设施安全;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公路、交通等部门为通信人员、车辆通行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
太原铁路局负责做好跨区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3)基础支撑组
省发展改革委组成部门: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电信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调集社会力量和装备,做好通信保障的物资支援工作;
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山西分公司做好成品油储备和供应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协调解决党政机关通信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产生的党政机关通信保障费用,并按照《山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目标土地资源调查、征用、划拨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类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灾害的灾情速报、趋势预测和情况分析;
省地震局负责做好对重要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震情监测预报和趋势判定通报;
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负责组织协调供电企业
优先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等通信设备、基站设施电力保障
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
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省安监局负责组织
协调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指挥工作的衔
接;
省水利厅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情预测和信息
通报,为通信保障提供环境支撑;
省林业厅负责森林资源的灾情预测,为通信保障提供信息支撑。
(4)新闻宣传组
省委宣传部
省广电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通信设施损毁、应急保障及通信恢复情况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省委宣传部负责通信保障应急新闻宣传报道,做好媒
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省广电局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灾情和救灾动态,发布通信保障信息和指挥部公告;
新华社山西分社配合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全面、真实和客观的信息。
3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监测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通信网络自身障碍对通信网络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坏,建立多渠道的预防预警机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中要贯彻网络安全的各项要求,合理组网,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重要的通信节点、枢纽楼、关口局要明确主备用分担或负荷分担等安全措施,做到设备阻断、业务不阻断,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预警监测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
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灾害,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的本身事故征兆,可能对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对电信网络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预防预警行动
指挥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立即通知成员单位,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苗头后,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研判,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预警处置
通信应急预警发布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涉及单位要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各种应急通信装备、物资、人员进入备战状态,加强网管监控,随时处理各类影响通信的隐患;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做好交通运输、电力保障、治安防范、对外宣传等工作。
4应急响应
事件分级和发布
事件分级
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
由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外力因素引发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省内多个城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设施遭受破坏的;
由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省内多个城市通信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的;
省政府因各种因素发布启动的同级响应。
II级:
由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外力因素引发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省内某个城市通信故障或传输网中断、通信设施受到损毁的;
由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省内某个城市通信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的;
省政府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省级各专项预案单位因各种因素发布启动的同级响应。
III级:
由于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带来的区域性通信需求骤增,各市党政机关部门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和启动同级预案的,需跨市调用其他通信资源的;
由于通信网自身故障可能升级为造成省级范围内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
IV级:
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通信予以保障的;
相关市级政府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由于通信网自身故障可能升级为造成市级范围内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
事件发布
指挥部负责发布I、II级事件信息。
指挥部授权各电信运营企业的省级公司负责发布III级事件信息,各市级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发布IV级事件信息。
I、II级事件信息的发布范围为本预案成员单位,山级事件信息授权由省级电信企业在全省向本企业发布,同时
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酌情决定是否扩大范围,最终发布范围为全省通信业。
IV级事件信息授权由市级电信企业向本市企业发布,同时报省级公司。
各电信运营企业的省、市级公司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的通信保障工作和III、IV级预警及响应的实施工作。
对于社会公众有影响的通信事故的事件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决定对社会公众的发布方式和发布范围。
事件信息的发布方式:
I、II级为文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布,III、IV级以短信、电话、会议电视等方式发布。
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
发出I级事件信息后,由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响应。
II级:
发出II级事件信息后,由指挥部决定启动II级响应。
III级:
省级公司发出III级事件信息后,启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级响应。
IV级:
市级公司发出IV级事件信息后,启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级响应。
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时,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指示,以内部明电、密码电报及能够采取的通信方式向成员单位下达任务调度令。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的各项工作。
涉及通信恢复区域的当地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各部门组织协调工作。
任务下达流程见附件2。
信息报告和处理
凡涉及需启动I、II级响应相关灾难事故状况情形时,相关单位要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简要报告;
凡涉及需启动III级响应相关灾难事故状况情形时,要在启动相应响应的同时,省级公司1小时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凡涉及需启动IV级响应相关灾难事故状况情形时,市级公司要及时向省级公司报告。
同时,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
书面简要报告的内容包括可能或对通信设施造成影响的灾害性质,弓I发造成通信中断的原因、影响的范围、拟采取的措施、社会影响等情况。
由省级党政机关组织的重大活动需要通信保障的,由组织单位告知指挥部办公室后,由指挥部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执行。
由市级党政机关因事故灾难或重要活动提出的通信保障要求,由
市级党政机关直接通知所在地电信运营企业组织执行。
指挥部办公室获得报告后,要分别视不同情况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响应级别并通知成员单位或向社会公布。
先期处置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现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通信网损毁或中断的情况后,要按职能先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收集汇总信息,对通信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及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
(二)电信运营企业要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抢通原则进行抢修,重点抢通突发事件处理指挥电路、党政专网、公安、武警、军队、地震、防火、防汛、气象、民航、电力、铁路等部门通信设施,立即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对固定网、移动网话务控制,确保党政机关和专项预案单位间通信畅通。
(三)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对省、市党委、政府移动网超级基站(或重点基站)畅通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通信畅通。
(四)专用通信局确保党政专用通信联络畅通。
I、H级响应的应急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得到通信网损坏等情况报告后,视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置:
(一)在收集各成员单位情况后,按照职能派出相应的保障救援队伍。
(二)组织海事卫星电话、移动应急通信车等通信装备赶赴现场,确保指挥部与现场通信畅通。
(三)调动相关企业通过路由迂回确保通信枢纽、重要节点、关口局等重要通信设施的通信畅通。
(四)要求企业按照制定网络大面积话务拥塞时优先保障方案,建立不同企业间干线光缆迂回路由割接预案,做好各电信企业间网络的互联互通。
III、IV级响应的应急处置
III级应急响应及处置由省级电信运营企业统一领导指挥,根据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并视通信网受损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提出配合要求、工作建议,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
涉及通信恢复区域的当地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各部门组织协调工作
IV级应急响应及处置由当地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实施,各市级联通、移动、电信公司要分别做好本企业所经营网络的响应处置工作,根据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通信抢修恢复工作,并视障碍影响状况向省公司报告情况,提出向省公司和其他电信运营企业协助配合要求、工作建议,需调动通信装备的,由省公司组织协调,同时,由省公司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需要其他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网络调整的,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
5后期处置
应急终止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指挥部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任务结束流程见附件2。
调查与评估
对于由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造成的通信损毁、网络中断以及由通信网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通信事故原因,指挥部将视不同情况责成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后果进行评估,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督查。
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征用的设施、设备、物资,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奖惩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6应急保障
财政保障
由于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党政机关专用通信网络设施损毁,参照《山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涉及相关市、县的,由市、县级财政承担。
队伍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省、市、县三级通信保障专业队伍,建立通信业技术专家库,为通信恢复提供技术支撑。
设施和物资储备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备必要的保障设施和装备,确保发生通信损毁等灾害时的应急处置。
对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分步进行固定电话室外线路预置和移动超级基站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场地,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2010年5月前,要从建立双通路、双备份、防拥塞应急需求出发,配备C、G网双模手机,增配必要的红机电话、海事卫星电话等通信工具,逐步配备全球行卫星移动手机终端,利用多种手段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各市、县政府、省级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成员单位必须至少配备一部海事卫星电话,各电信运营企业省、市各分公司要配备一部海事卫星电话,各市、县政府、省级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涉及的成员单位要在2010年5月前,逐步为应急保障专职人员配备CG网双模手机,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在全省分别建立3个以上通信应急物资储备库,对重要应急物资进行专项储备。
宣传、培训和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对影响通信网安全各种灾害的分析研判,及时开展保障通信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能力。
涉密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通信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通信涉密保密。
省专用通信局要加快红机向各市覆盖,遇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尽可能用红机、C网等相对保密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系。
涉及党和国家核心机密军事机密的绝密信息,必须使用密码通信手段上报下达,省委机要局要做好保障和协调工作。
监督检查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全面履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各项职能,指挥部及办公室要采取不同形式对预案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因保障不力、擅离职守造成相应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
指挥部成员单位需根据本预案中的应急职责,制订、修订各自的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为预案修订更新提供依据,预案的日常管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修订和解释。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名词术语说明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保障是指电信运营企业处置恢复通信网络故障,确保党政机关重要活动通信畅通。
(2)本预案中重大通信事故是指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的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设施遭受破坏或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通信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等情况。
(3)本预案中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及所属市级分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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