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协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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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9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外委单位,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主备案。
A.1.4.10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A.1.5 有关责任划分的要点
A.1.5.1 发包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A.1.5.2 业主负有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外委单位应负的责任。
A.1.5.3 外委单位应事先掌握项目的所有安全风险(包括可预报的台风),并在合同报价中单列安全费用,业主不再对此类风险控制费用和时间进行任何补偿。
A.1.5.4 发生事故或险情时,业主与外委单位都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A.1.5.5 事故调查按中国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后应明确责任。
A.1.5.6 业主或外委单位违反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业主造成的事故,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外委单位造成的事故,外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合同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发生事故及损失,业主及外委单位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A.1.5.7 外委单位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须按本附约中的违约细则条款履行违约补偿责任。
A.2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外委单位应确保其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分包商都准确理解本附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本附约各条款的规定。
如果外委单位违反本附约条款规定或对安全风险的控制不能使业主满意,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约,且不构成业主的违约责任。
外委单位应遵守中国和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理解和接受业主的安全方针、政策、理念,并无条件地满足业主的安全管理体系和项目安全管理计划等文件的规定要求。
外委单位及其分包商在安全的管理中应积极追求最高标准,在职业病防治、事故预防和环境保护方面,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与业主合作。
外委单位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必须努力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目标。
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外委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针对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计划,获得业主批准后,严格执行。
外委单位应按照现场人员总数1/30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
所有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都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质证书,并应经过业主安全部门的考核方可上岗。
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一经业主考核通过上岗后,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外委单位应雇佣那些身心健康、称职的员工完成工作,并在入场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所有人员的健康证明,同时将身体状况不良而可能影响自身或他人健康的人员名单通报给业主。
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认为是身心健康、称职的人员:
严重睡眠不足疲乏无力的,患传染病的,依赖药物的,酗酒的,赌博和吸毒人员。
外委单位应为项目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医疗设施和用品。
外委单位应确保提供的设施、设备、机器、器械、工具和装备等性能完好,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
外委单位应在开工前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必要时提供特种设备责任险及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并在入场时向业主提供相关证明。
在项目开工之前,所有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确保其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各项安全要求和规定,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良好的安全理念。
外委单位所有人员在工作开始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充分熟悉工作场地的环境、与工作相关的危险条件及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外委单位在项目开工后,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每周/月向业主填报安全周/月报。
外委单位应非常明确任何人员伤害事件必须立即按业主要求进行报告,对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预防纠正措施。
外委单位所有人员须充分明白一旦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或业主报告,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隐患造成事故。
A.3 汇报
外委单位应按月或更短的间隔期向业主提交正式报告。
该报告应概括外委单位在报告期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施情况;
1——所有会造成潜在的、或重大伤害的、或对设备财产造成损失的、或其他应该向业主报告
的事故;
2——所有未遂的但具有潜在伤害、损失的事故;
3——改进措施、禁令发布及法律诉讼通告等;
4——为业主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总的工作时数;
5——其它须向业主汇报的事项。
A.4 个人防护
外委单位应根据工作中的风险为工作人员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应认识到这是最后的安全措施,任何详细的工作计划、措施和管理均不能取而代之。
在所有施工场地,现场所有人员都至少应穿戴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安全防护眼镜和工作服。
因实际作业风险的需要或业主对部分区域和作业有具体要求时,外委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个人防护用品:
6——防护手套、工作服和救生衣;
7——用于人员水面或临水工作的飘浮设施;
8——超过2m高工作时的防坠落设施;
9——其他高风险工作时的专用保护设施。
外委单位应根据对风险的评估确定实际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而不能只满足最低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
外委单位工作人员在栏杆不能起到有效保护并存在坠落危险的地方,或在其他有可能从2m或2m以上高处坠落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具有双弹簧挂钩安全绳的五点全身式安全带,系在固定的、非活动的构件上,并确认其已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A.5 工作环境
外委单位应督促所有人员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齐,将人员受伤、设备受损的风险减至最小。
外委单位应与当地周边单位和个人和平共处,若有任何冲突、矛盾或对个人财产的破坏应立即上报和处理。
外委单位应报告包括盗窃在内的一切治安事件。
外委单位应确保任何来访者进入施工现场前接受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施工场地的安全要求,并有人全程现场陪同。
外委单位应禁止一切与工作或业务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A.6 设备、设施安全
外委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都处于完好安全的状态,特种设备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一旦业主要求,外委单位应随时提供设备的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检验档案等。
外委单位应制定所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所有的人员都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应经业主验收,必要情况下应抽样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期间,施工单位应经常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A.7 安全管理计划
外委单位应编制一份全面的安全管理计划。
该计划应满足本附约所规定的要求。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工作范围;
11——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及针对主要风险制定的安全措施;
12——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13——个人防护用品、作业许可、重大高风险作业管理、设备管理、办公住宿与生活设施管理、
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保管理、事故报告与处理、分包商安全管理等管理程序及规定;
14——医疗设施和用品的种类与数量;
15——应急预案(火灾爆炸事故、人员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台风等)。
外委单位应与业主充分协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管理计划得到具体的执行。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计划应根据实际需要或业主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A.8 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
外委单位现场人员应统一着装
外委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厕所、吸烟点、饮水点、休息区等场所,供现场人员使用,并保持这些场所的清洁卫生。
外委单位应遵守有关废弃物生产、运输、储存和处理等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应使其数量最小化。
外委单位应在施工场地设立固定垃圾存放点,每日保持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对扬尘较大的作业项目,必须有除尘措施,对扬尘较大的路面,应定时洒水。
废水、废油应经过处理并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外委单位应确保所有参加施工的机械设施和设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和法规标准的要求。
外委单位应具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程序以及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A.9 违约细则
外委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严格遵守本附约各条款及业主针对本工程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合同实施过程中,外委单位出现违章以及管理缺陷将构成违约,并须向业主履行违约补偿责任(见表B.1),违约补偿金从合同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违约补偿不能抵消外委单位纠正违约行为的责任,且即使外委单位纠正了违约行为,仍须向业主履行违约补偿责任。
外委单位若再次出现同样或类似的违约行为,外委单位须加倍补偿业主。
即,每一次同样或类似的违约行为,违约补偿金额在上一次的基础上都增加一倍。
业主有权要求外委单位撤换任何违规的人员,外委单位应在业主要求的期限内撤换。
因外委单位安全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或暂停外委单位所承担的工作的部分或全部或撤销外委单位所承担工作的部分或者全部,外委单位应对因此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6——业主寻找新外委单位所投入的费用;
17——业主与新外委单位签订的新合同的合同价格高于合同的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格的部分;
18——由此给业主造成的其它损失。
外委单位责任事故违约补偿标准:
19——导致人员死亡的,每死亡一人;
20——导致人员重伤的每人次;
21——导致人员轻伤的每人次;
赔偿金额,按合同执行地法律、法规执行。
22——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加倍补偿。
上述违约补偿金,直接从外委单位合同进度款中扣除,工程余款不足的,业主有权追偿。
外委单位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该外委单位将被认为是极度不安全作业的,业主即可单方面终止与该外委单位的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外委单位负责赔偿。
表B.1外委单位首次违约补偿金额标准
项目
序号
安全违约情形
首次违约补偿金额
安全管理
01
未成立健康安全环保部门、未配备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安全专职人员少于合同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
2000元/人·
日
02
开工时未制定安全计划、安全管理程序、制度并报审
5000元/例
0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04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入场安全培训,安排员工上岗工作
1000元/例
05
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台账
1000/例
06
没按业主提出的整改意见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1000~5000/条
07
未经批准,擅自投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以及与安全直接相关的材料
08
组织重大项目施工,作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到位监督指导
2000元/例
09
高风险作业不办理作业许可证
10
作业许可证不存放或悬挂于作业点
500元/例
11
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
12
班组作业前不召开班前会、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3
无定期安全自检记录、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试验和性能检查
14
未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5
没有建立记录档案或档案资料不全、管理不规范
16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7
作业监护人员擅离职守
18
夜间作业,不装设照明或照明不足
19
不服从业主的安全监督管理,打骂或威胁安全监督人员
10000~50000元/例
脚手架
1
脚手架没按规定进行塔设、搭设不合格、未办理验收手续
2
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铁丝等脚手架材料不符合要求
500元/处
3
脚手架基础不符合要求
1000元/处
4
不设置扫地杆、剪刀撑
5
施工层未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只设置一道
6
施工层脚手架未满铺、脚手板未使用两道铁丝绑扎或绑扎不牢固
7
脚手架平台上堆放杂物
8
超负荷使用脚手架
9
不设置脚手架上下通道
脚手架纵横杆露头长度小于500mm
脚手架立杆和横杆间距不满足要求
热工作业
未配备灭火器、灭火器不合格、灭火器未定期检查和记录
灭火器放置不正确、未入箱或未使用托架托起
消防通道堵塞
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储
生产区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气体分析、检测
携带香烟进入业主生产区,在业主生产区吸烟、违章使用明火或使用非防爆电器
10000元/例
气瓶
现场使用气瓶安全距离不够
气瓶缺失瓶帽、防震圈
气瓶标具损坏
气瓶倒立存放
气瓶直立存放未采取固定措施
场容场貌
不按规定设置围挡
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
“五牌一图”设置不规范
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未针对性的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出入口及便道、行人便道未按要求进行硬化
道路堆放散落物
未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
2000元/处
堆放的设施和材料未悬挂标识牌
现场生活
卫生设施
临时办公设施卫生差
在施工现场住人
临时宿舍通风、采光差、卫生差
未配备医药箱和急救物品
施工现场无休息场所、饮水设施
3000元/例
施工现场未设置厕所
厕所未采用水冲式、厕所便槽未贴面砖、地面未用水泥砂浆或地砖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无明显隔离措施
夏季无防暑降温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环境保护
现场未设置排水沟
排水沟有堵塞现象、工地积水
泥浆、污水、废水溢出道场地或者外流
未按照规定设置冲洗台
生活垃圾未采用封盖密闭容器、生活垃圾未收集处理
不按指定地点倒垃圾、堆设备、材料,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往自然水域里扔垃圾或废料
劳动保护、三宝、四口、五临边
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防护眼镜,工作服、工作鞋、防护眼镜不合格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合格
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安全带不合格
不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
1.5m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盖板防护
1.5m以上洞口,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
立杆及栏杆未漆醒目警示颜色
工人戴手套操作转动机械设备
施工机械
物料提升机不办理验收程序
物料提升机无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物料提升机提升钢丝绳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
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圆盘锯、电焊机、搅拌机、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等施工机具无防护设施
施工机械维修保养较差、无维修保养记录
电气设施
未按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未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
开关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合格、参数不匹配
配电箱安装位置或高度不符合要求
电箱下引线混乱
配电箱未采取重复接地措施或接地不规范
违反一机一闸原则
违规使用民用排插、护套线
电缆电线破损
电箱有外露带电部分
3000元/处
电缆过道无保护措施或保护不规范
使用没有防护罩的卤化灯具进行照明
用电设备未配备灭火器材或砂箱
用电设备无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
现场施工电缆未采取埋地或者架空敷设
主干道架空敷设高度太低影响车辆通行
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特殊场所未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室外灯具安装高度小于3m,室内灯具小于2.5m
20
电气维修能源无隔离、锁定、挂牌
21
使用铁丝等金属材料绑扎电缆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平台不符合要求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未正确系挂安全带,如未100%系挂、低挂高用、拆除绑腿等
高处往下投掷工具、材料、余料和废料
高处作业下方地面通道未设防护棚
高处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未设置专人监护
临近道路高处作业区域未采取封闭措施
登高用的爬梯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爬梯
高处作业工具、材料等未采取固定防坠落措施
爬梯时手持工具、材料等
起重吊装
作业
吊车支腿不符合要求、未垫枕木
未采取钢丝绳、吊带的棱角保护
吊装未设溜绳
吊装区域未拉警戒线、没有警示标志、无专人监护,与施工无关人员随便进出
吊装作业指挥信号不清
吊装作业完工后,未按规定做好收车工作
射线作业
作业前未发布作业信息
作业前未清场,作业时未设置警戒线、警戒灯,无专人看护
夜间作业无充足照明
未使用辐射剂量仪进行监测
作业人员不穿铅服
交通安全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5km/时
酒后驾驶
无证驾驶
车辆超载或超限(长、宽、高)无有效措施
运输砂石料等散体材料未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行为文明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酒后作业
在禁烟区吸烟或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移动安全遮栏、安全设施
随地大小便
附件1
外委单位安全入场培训考核记录表
姓名
岗位
单位
培训签到
考核成绩
培训内容:
(示例)
1、安全法律法规
2、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
3、事故案例
……
培训人:
日期:
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法
2、高处作业风险管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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