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盗墓笔记》有感1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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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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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11篇
读《盗墓笔记》有感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
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
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
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
“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
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介绍,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
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介绍,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2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
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
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
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读后感《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
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
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
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
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
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
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
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
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读《盗墓笔记》有感3
盗墓笔记赢得天下
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
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
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
“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
”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
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
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_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
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
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
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
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
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
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
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
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读《盗墓笔记》有感4
这两天我跟同学借了一本我最喜欢的盗墓小说,它是由南派三叔编写的。
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书呆子吴邪得到了一片战国帛书,而这块帛书正是一个古墓的地图。
吴邪的爷爷正是50年前长沙老九门中的老五,他的三叔继承了他爷爷的爱好——盗墓。
于是,他们就和三叔找来的几个帮手进入古墓,经历了各种各样扑朔迷离的事件:
古老的积尸洞,恐怖的女粽子,奇怪的七星疑棺······各种烧脑的奇事接踵而至。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张起灵这一人物,在我的想象中是这个样子的:
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左边的眼睛,身着一身黑不溜秋的紧身衣,背上背着一柄帅气的神剑——龙脊背。
他面无表情,眼神冷酷,武功高强,沉默无语。
张起灵在古墓中的危急关头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积尸洞中,吴邪一行人要被千年女粽子和如潮水般涌来的尸蟞袭击时,张起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背上的剑割破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血滴进水里,尸蟞便像见了鬼似的,拼命往回逃,连粽子都给他下跪了。
在西沙海底墓时,吴邪被海猴子追的满墓室乱逃,张起灵见了,立马上前,用自己的腿夹住海猴子的头,一扭,只听“咔擦”一声,海猴子被秒杀了,救了吴邪一命。
这本书增添了我的想象力,我一定要读完这本书。
读《盗墓笔记》有感5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
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
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
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
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
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
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
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
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
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
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
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
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
“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
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
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
此言甚好。
读《盗墓笔记》有感6
上月底思思和若其两外甥来这里补课,电脑基本上就不属于我了.于是拿起手机看小说.这一看居然看了有半个多月.最早看的是湘西老鬼的深海之下,在看的过程中有许多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转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鬼吹灯,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与古龙有的比.不过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有一天老公不在家,一边害怕一边还是忍不住要看,自己都觉得好笑),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7
五十年前,一群土夫子在倒斗的时候挖到了一片战国帛片,但他们遇到了血尸的攻击,只有一人活了下来。
五十年后,其中的一个土夫子的孙子——我们的主人公吴邪偶然间发现了这个秘密,随即告诉了他的三叔——一位盗墓高手,三叔知道后,带着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则去寻宝,结果,谁也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刚开始,吴邪只是想去见见如何倒斗,并没有想太多。
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和各种诡异的怪物都令他措手不及:
奇大无比的尸蟞、千年女粽子(僵尸)、诡异的青眼狐尸,更有禁婆、“海猴子”这些怪物……
虽然这些东西都很难缠,但有经验丰富的三叔、忠诚于三叔的潘子、神秘莫测的小哥以及一个总是闯祸的胖子在。
他们最后还是活着逃出了七星鲁王宫。
其实吴邪是这些人中最“废柴”的一个,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体能一般,反应也一般。
但他总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总是细心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寻找一切能够解开谜题的因素,在快要死掉的时候却能冷静思考,才得以逃出生路。
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总是在上看到很多人想不开跳楼,或是破产自杀之类的……其实生命是最大的财富,只有活着才能做别的事,这是一切的基础。
人生做这么多事都只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
吃饭,因为不吃饭会死;睡觉,因为太疲劳会死;读书,为了以后能找到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
“活着”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读《盗墓笔记》有感8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
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__!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
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__,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__啊!
!
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
“帮忙喊一下你们班__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
“喏,在这儿坐呢。
”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
“嗯?
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
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__就相形见绌了。
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__,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
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
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
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
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
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
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
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
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
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
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
某日一搜歌词,天哪:
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
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
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
“高三毕业!
”
读《盗墓笔记》有感9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
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
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埃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
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
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
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
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
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
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
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
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忆古今华夏,有多少人不败在困难之下,
观青山绿水,都比得上黑暗的墓下,
唯盗墓者不怕。
亡灵集聚怎能吓得他们不说话。
今小小困难,哪里比得上它。
闯冒险之地倒不如珍惜美好生活呀。
读《盗墓笔记》有感10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
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
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
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
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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